㈠ 為什麼股票越漲股東反而越少
股票越漲股東反而越少
在股市中有一個常見的現象,那就是股票漲得越快,裡面的股東數量反而越少。出現這種現象,是符合常理的。試想一下,如果自己是一個普通的散戶,看到股價大幅度上漲。此時內心想到的,肯定是等到一個高度,立馬拋出去套現。這個時候的股票,就漸漸集中到一些大戶手中,股東數量自然就少了。
雖然大家都知道這種情況,但是股市風險很大,誰也不希望暴漲之後暴跌。因此對於普通人來講,哪怕內心之後股票可能一直漲下去,也不敢留在手裡。畢竟散戶經不起風險,能賺錢的時候肯定要套現。
㈡ 大股東變更是利好還是利空
法律分析:對於公司來說,股權的轉讓也分以下幾種情況,當然,公司轉讓股權,存在很多種可能,市場反應也不盡相同。
(一)公司有計劃的轉讓股權可以改善財務結構,提升現股東每股權益,那麼可能構成利好。
(二)公司經營出現問題,重要股東減資,轉嫁投資風險,那麼可能構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利空,還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論。主要看是對什麼人轉讓。
(四)要是定向轉讓,引入大資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對不定向人轉讓,那就是缺錢才轉讓股權,說明缺錢,就算利空!不過缺錢的股權轉讓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動資金,增強了公司的資金流動性,也有利好的成分。
總之,如何分析股份轉讓是利好還是利空,首先從資金鏈這一方面來分析是屬於利好還是利空,再根據收益來確定最終結果。股權轉讓可能會給公司增加一筆投資收益.但是,短期內對股價也有一定影響.股市有風險,投資還需謹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㈢ 股票實控人發生改變對股票好嗎
分情況來看。變更後的實控人如果資源背景有優勢,那麼對股票是利好,短期會有炒作。也有一些上市公司,實控人是說變就變的,但一直也經營不好企業的狀況。也有一些實控人變更之後企業經營沒做好,上市公司利潤下滑的,比如上海家化這種,當然這已是長期效果了。
一.企業實際控制人變更的影響:
更換實際控制人對於上市公司的影響巨大,對公司的業務、戰略可能產生重大影響。變更實際控制人的方式包括:舉牌、借殼、增發收購、以股抵債、無償劃轉等。新的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的定位、工作重心、戰略布局可能有不同意圖,通過資產置換或注入、並購、對外投資、增加主業等方式實現業務增強或轉型,投資者的預期也發生相應變化,導致股價變動。
二.什麼是企業實際控制人:
企業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簡而言之,實際控制人就是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為「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並被認定為實際控制人:
1、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超過該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最多的股東行使的表決權;
2、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達到或者超過百分之三十;
3、通過單獨或者聯合控制的表決權能夠決定一個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當選的;
4、能夠決定一個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公司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
5、有關部門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判斷某一主體事實上能對公司的行為實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㈣ 請問股市中十大股東更換 ,股東數由多變少,其中 董事長持股增多,意味著什麼
1、股東數由多變少,說明籌碼集中度提高,有大主力介入;2、董事長持股增多,意味著看好自己的公司後市,是利好的跡象。
㈤ 為什麼股票越漲股東反而會越少
隨著個體股票的上漲,市場上的散戶投資者不斷拋出自己的股票,而主力軍在不斷買入,也就是說,個股的籌碼不斷地從散戶投資者集中到主力軍,這將促進股票價格的不斷上漲和股東的不斷減少。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可以買一些股票。相反,股票的股東數量將顯著增加,這意味著散戶投資者不斷地流入,主資金不斷地流出,籌碼逐漸從主手中流向相對分散的散戶投資者手中。實際上,這類股票很難上漲,即當個股上漲時,散戶投資者就會獲利拋售,導致股價再次下跌。此前,股東數量的大幅增加是一個賣出信號,投資者可以平倉。同時,當投資者利用個股的股東數量來分析個股時,他們必須結合市場上的其他因素來解析。
實際上,仔細檢查之前的減持情況,大股東減持和增持股份幾乎是司空見慣的。在大股東減持期間,許多股票逆市上漲。雖然市場資金供應充裕,但不排除一些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未來的成長完全樂觀,但很難解釋他們敢於與大股東進行反向交易。然而,業績背後隱藏著更多的秘密,股價只是在迎面上漲。因此,股票價格在大股東增加後下跌,在大股東減少後上漲,這不僅是因為公告會破壞股票價格的中長期趨勢,也是因為市場環境和基本面消息最終會決定股票的趨勢。
㈥ 上市公司更換董事長對股價會有何影響
換董事長對股票的影響主要有三點:第一是股票有新董事長上任後修改公司經營戰略的風險;第二是股票老董事長離任會對公司經營造成影響,例如一個厲害的董事長離任總會讓股價出現一定的下跌;第三是董事長更換原因會對公司造成影響,例如一個長期下跌的公司因為換董事長而逆轉。對此,換董事長對股票的影響有好有壞,具體情況還是要具體分析。在A股,換董事長主要有兩方面的影響,如果在國企,更換董事長對於整個股票的變動有限,因為公司的經營總是受到國資委的管控。如果在民企,那麼更換董事長對於整個股票來說有一定的價值提升,例如之前的國美老總、順豐老總、阿里和華為等等。這些老董事長往往是整個公司的靈魂,所以一旦更換對於整個公司來說有著非常明顯的影響。
拓展資料:影響股價變動的因素可分為:個別因素和一般因素。
1、個別因素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其所處行業地位、收益、資產價值、收益變動、分紅變化、增資、減資、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供求關系、股東構成變化、主力機構(如基金公司、券商參股、QFII等等)持股比例、未來三年業績預測、市盈率、合並與收購等等。
2、一般因素分:市場外因素和市場內因素。市場外因素主要包括:政治、社會形勢;社會大事件;突發性大事件;宏觀經濟景氣動向以及國際的經濟景氣動向;金融、財政政策;匯率、物價以及預期「消息」甚或是無中生有的「消息」等等。市場內因素主要包括:市場供求關系;機構法人、個人投資者的動向;券商、外國投資者的動向;證券行政權的行使;股價政策;稅金等等。
㈦ 上市公司更換實際控制人是不是利空
上市公司更換實際控制人一般是利好。除非這個公司在做假。很多是實際控制人看好這個企業,或者項目。也有因為重組,整合,改變實際控制人。
例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衰退、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價下跌的不利消息。
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重大利空消息,導致13日滬指跌2.8%,深成指跌2.97%。存款准備金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
(7)股票漲就更換股東控制人擴展閱讀
利空防範
1、迴避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來自各種因素,需要綜合運用迴避方法。
一是要掌握趨勢。對每種股票價位變動的歷史數據進行詳細的分析,從中了解其循環變動的規律,了解收益的持續增長能力。
例如小汽車製造業,在社會經濟比較繁榮時,其公司利潤有保證,相反在社會經濟蕭條時,人們收入減少,小汽車的消費者就會大為減少,這時期一般就不能輕易購買它的股票。
二是搭配周期股。有的企業受其自身的經營限制,一年裡總有那麼一段時間停工停產,其股價在這段時間里大多會下跌,為了避免因股價下跌而造成的損失,可策略性低地購入另一些開工、停工剛好相反的股票進行組合,互相彌補股價可能下跌所造成的損失。
三是選擇買賣時機。以股價變化的歷史數據為基礎,算出標准誤差,並以此為選則買賣時機的一般標准,當股價低於標准誤差下限時,可以購進股票,當股價高於標准誤差上限時,最好把手頭的股票賣掉。
四是注意投資期。企業的經營狀況往往呈一定的周期性,經濟氣候好時,股市交易活躍;經濟氣候不好時,股市交易必然凋零。要注意不要把股市淡季作為大宗股票投資期。在西方國家,股市得變化對經濟氣候的反映更敏感,常常是在經濟出現衰退前6個月,股價已開始回落。
比如1991年2月,美國經濟進入新的一個衰退期的前6個月,著名的道瓊斯工業指數已開始下跌,而在經濟開始復甦前半年,股價即已開始回彈。根據歷史資料分析,還可知道它的經濟繁榮期大多持續48個月。因此,有可能正確地判定當時經濟狀況在興衰循環中所處的地位,把握好投資期限。
2、分散系統風險
股市操作有句諺語:不要把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里,這話道出了分散風險的哲理。辦法之一是分散投資資金單位。60年代末一些研究者發現,如果把資金平均分散到數家乃至許多家任意選出的公司股票上,總的投資風險就會大大降低。
他們發現,對任意選出的60種股票的組合群進行投資,其風險可降至11.9%左右,即如果把資金平均分散到許多家公司的股票上,總的投資收益率變動,在6個月內變動將達20.5%。如果你手中有一筆暫時不用的、金額又不算大的現金,你又能承受其投資可能帶來得損失,那你可選擇那些會又高收益的股票進行投資。
如果你掌握的是一大筆損失不得的巨額現金,那你最好採取分散投資的方法來降低風險,即使有不測風雲,也會東方不亮西方亮,不至於全軍覆沒。辦法之二是行業選擇分散。
證券投資、尤其是股票投資不僅要對不同的公司分散投資,而且這些不同的公司也不宜都是同行業的或相鄰行業的,最好是有一部分或都是不同行業的,因為共同的經濟環境會對同行業的企業和相鄰行業的企業帶來相同的影響,如果投資選擇的是同行業或相鄰行業的不同企業,也達不到分散風險的目的。
只有不同行業、不相關的企業才有可能此損彼益,從而能有效地分散風險。辦法之三是時間分散。就股票而言,只要股份公司盈利,股票持有人就會定期收到公司發放的股息與紅利,例如香港、台灣的公司通常在每年3月份舉行一次股東大會,決定每股的派息數額和一些公司的發展方針和計劃,在4月間派息。
而美國的企業則都是每半年派息一次。一般臨近發息前夕,股市得知公司得派息數後,相應得股票價格會有明顯得變動。短期投資宜在發息日之前大批購入該股票,在獲得股息和其他好處後,再將所持股票轉手;而長期投資者則不宜在這期間購買該股票。
因而,證券投資者應根據投資得不同目的而分散自己得投資時間,以將風險分散在不同階段上。辦法之四是季節分散。股票的價格,在股市的淡旺季會有較大的差異。由於股市淡季股價會下跌,將造成股票賣出者的額外損失。
同樣,如果是在股市旺季與淡季交替期貿然一次性買入某股票,由於股市價格將由高位轉向低位,也會造成購買者的成本損失。因此,在不能預測股票淡旺程度的情況下,應把投資或收回投資的時間拉長,不急於向股市注入資本或抽回資金,用數月或更長的時間來完成此項購入或賣出計劃,以降低風險程度。
㈧ 股票漲停第二天控制權變更停牌復牌股票怎麼走
股票漲停第二天控制權變更停牌復牌股票怎麼走?
在一般情況下,大盤破位下跌對主力和追漲盤的心理影響同樣巨大,主力拉高的決心相應減弱,跟風盤也停止追漲,主力在沒有接盤的情況下,經常出現第二天無奈立刻出貨的現象,因此在大盤破位急跌時最好不要追漲停。
而在大盤處於波段上漲時,漲停的機會比較多,總體機會多,追漲停可以膽大一點;在大盤波段弱勢時,要特別小心,盡量以ST股為主,因為ST股和大盤反走的可能大些,另外5%的漲幅也不至於造成太大的拋壓。如果大盤在盤整時,趨勢不明,這時候主要以個股形態、漲停時間早晚、分時圖表現為依據。
五、第一個漲停比較好,連續第二個漲停就不要追了
理由就是由於短期內獲利盤太大,拋壓可能出現。當然這不是一定的,在牛市裡的龍頭股或者特大利好消息股可以例外。
㈨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股東減持的條件為:1、減持比例的確定;2、一致行動人合並計算。股東減持的條件為減持比例的確定。總股數即減持比例的分母,是指上市公司發行的A股、B股、境外上市股票包含H股等數量之和,不包括優先股。減持數量,即減持比例的分子,指股東減持的a股數量,也不包括優先股。一致行動人合並計算。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股東所持股份數進行合並計算,整體上對減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規定進行了調整適用。股東減持股票的規則是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大股東減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大股東減持股票是指持股超過5% 的投資者,通過大宗交易,或者集合競價方式賣出手中一部分股票的行為。如果在個股上漲過程中出現大股東減持,則有可能是大股東趁個股上漲的機會,賣出手中的股票,進行套現操作,落袋為安,這種情況會引起市場上的投資者恐慌,大量的拋出手中股票,導致股價下跌。特別是在剛上市不久的股票,出現了大股東減持的公告信息,一定要小心這些股票可能「真實」業績很差,目的只是為了減持股票套取現金如果上市公司在擴張發展時,需要大量的資金進行資本運作,利用股票減持來進行實業的投資,則這種減持,在一定程度上會引起股價上漲。總之,投資者在面對大股東減持時,應結合其減持的原因進行綜合的分析,再決定是進行買入操作,還是賣出操作。
㈩ 大股東在二級市場減持導致二股東變成實際控制人,這種實際控制人變更是否需要上報證監會批准
需要。首先必須通過工商局的更名申請,然後再通過證監會的申請批准、原因很簡單,由於該公司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由證監會統一管理。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購買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且不得再行買賣該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後,每增減5%,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30%時,繼續增持的,應當進行要約收購,並應當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並就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國證監會在15日內無異議的,收購人可以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收購人,也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要約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