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大股東公布要增持股票後是否一定必須增持,若不增持是否違法
1.上市公司大股東公布要增持股票後是否一定必須增持不增持,不違法的。
2.大股東增持,僅指持股30%以上股東繼續增持免於發出全面收購要約的情形:
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但未達到50%的相關股東,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0%的相關股東,繼續增持股份。大股東增持的市場關注度不及大股東減持,相關規則也不及減持規則那麼詳細和明確。對於大股東增持,除了《證券法》外,證監會層面的規則主要集中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交易所層面僅有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發布過《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以下簡稱「《增持股份行為指引》」)這一專項規定。因此上市公司大股東在公司股價下跌想要增持公司股票時,常常因為對相關規則不熟悉而擔心觸發要約收購義務等。
拓展資料:
為遏制內幕交易,《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規定四個時間段內,大股東不得進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若擬實施增持計劃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其他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及公司高管,通過增持計劃的實施進行內幕交易或進行市場操縱的,交易所將按照規定對相關當事人採取監管措施。
B. 關於增持股票的問題
如果是股票評級中看到增持,就是說可以適量買入的意思,比買入這一個直接進行買入的評級低一點。如果是上市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
增持是證券業中的一句行話,顧名思義就是增加持有,也可以叫加倉。
無論是對股票、期貨、基金、其它可以上市的證券、商品等在原有的基礎上再添加買入都可以叫增持。也就是說你原有了一定的倉位,再添加買入就是增持――加倉。
如果是上市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
大股東增持對股票一般屬於實質性利好,一般會帶動股價上漲。
其原因是:
一、最熟悉情況的應屬大股東,股東增持股票,說明對未來發展看好,一旦有發展前景,將從基本面上保障股票價格上揚。
二、從市場供求看,股東增持股票擴大了對該股票的需求,求大於供,將在市場層面推動股價上升。
C. 大股東增持規則
法律分析:大股東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均不得減持該公司股份,增持條款可以保障疏通股東之間的利益,確保了公司的市值可以得到保護。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促進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 5%以上股東(以下統稱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以及股東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適用本規定。大股東減持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D. 年報披露前一個月,大股東能增持嗎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指引》
4.5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下列情形下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一)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披露前10日內;
(二) 上市公司業績快報、業績預告披露前10日內;
(三)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通過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在權益變動報告、公告期限內和報告、公告後2日內;
(四) 自知悉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發生或在決策過程中,至該事件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五)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買賣且在該期限內;
(六) 《證券法》第47條、第98條規定的情形;
(七) 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4.6 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預計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股份的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當遵守本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相關規則,通過本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
4.7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上市公司年報、中期報告公告前30天內不得轉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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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大股東怎麼增持股票
法律分析:相關政策是,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年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的,可以先增持股份,再申請免除要約收購義務。12個月內,大股東增持比例超過2%的,仍需申請豁免後方可增持。上海證券交易所還規定,實施增持計劃時,大股東在買入後6個月內不得賣出所持公司股份,賣出後6個月內不得再買入。違規者的收入屬於上市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 5%以上股東(以下統稱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以及股東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適用本規定。大股東減持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F. 大股東增持是什麼意思
大股東增持指的是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一般認為大股東增持代表以下幾種意義,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在一般的情況之下,如果市場的上市公司大股東,又或者是較高管理層出現這個增持現象的話,就是表示上市公司內部中長期看好這個股價進行上漲。這里我們要知道,上述這種情況一般是出現於一個上市股價較為低迷的時期,所以市場投資者可以根據這一點作為中長線投資的參考依據之一,僅供參考。二是,還有如果大股東大幅度增持只是為了爭奪公司的控制權,那麼這種情況極有可能胡造成股票市場的需求增加,也就是說這個公司股價會在短時間內大幅度上漲,但一般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三是,對於金融機構的大股東增持,一般是因為投資者看好後續上市公司股票的漲幅,這時我們主要是看股票的增持公告,而不是去看那些券商研報給出的增持評價等,主要是因為在出研報之前、後就可能會進行增持,也有可能不進行增持。四是,對於公司大股東的增持次數大幅增加,我們一般也可以看做是大股東認為公司股價已經進入相對低估的位置,這時具有很強的安全邊際等,也就是表示這是一個利好信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G. 大股東增持了公司股票 那麼在多長時間內不允許發生重大事項
在業績快報、業績預告、定期報告披露日期,前十日為窗口期,不得增持。在重大事項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
至依法披露後二個交易日內,不得交易股票。在沒有公告前的時間,只要談判雙方接觸確定重大事項時,那就從接觸那天開始就不能買賣了。
(7)大股東增持股票窗口期可增持嗎擴展閱讀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
H. 證監會對大股東增持是怎麼規定的政策是什麼
《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規定,大股東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均不得減持該公司股份。但並未規定大股東減持股份會有什麼懲罰。
相關政策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超過30%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一年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的,可以先增持後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義務。12個月內大股東增持比例超過2%,還是要先申請豁免,才能增持。
上交所還規定,大股東在實施增持計劃時,不得將其所持該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違例者所得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
為遏制內幕交易,《指引》規定四個時間段內,大股東不得進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
以上規定出自上證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2012修訂版)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8)大股東增持股票窗口期可增持嗎擴展閱讀
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
是對公司長期看好,有些公司是官方增持,還有就是管理層增持,這都是對公司未來相當看好,有些公司是手上有大量的訂單,以及未來一段時間還會有大量的潛在訂單,因為沒有人比公司管理層更加了解自己公司的了。
大股東增持原因
上市公司大股東大規模增持股票,一般選在股市低迷時期,為顯示對公司未來業績有信心,同時提振二級市場股價。
但是在公司股價大幅上漲後,大股東動輒以上億元現金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表面上看顯得有些任性。
如果是上市公司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大股東增持對公司股票一般屬於實質性利好,一般會帶動股價上漲。其原因是:
一、最熟悉公司情況的應屬公司大股東,股東增持公司股票,說明對公司未來發展看好,公司一旦有發展前景,將從基本面上保障公司股票價格上揚。
二、從市場供求看,股東增持公司股票擴大了對該股票的需求,求大於供,將在市場層面推動股價上升。不過有時候大股東增持股票短期對股價有一定支撐作用,不過由於增持的原因絕大多數是由於市場行情低迷。
我們常常看到所謂大股東增持,基本屬於不得已而為之,所以利好作用極其有限,甚至會是主力刻意打壓股價的契機,絕大多數股票在大股東宣布增持後都走出先揚後抑的走勢,對這種股票我認為都沒有介入價值,尤其是大盤藍籌宣布增持,必須在一周內清倉。增持5%的股份和增持0.0005%的股份意義明顯不同。股票的好壞,還是看這家公司值不值。
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對於股份公司而言,
大股東可以公開購買公司股東。對於有限公司而言,大股東可以從其他股東中購買股份。
參考資料
謹慎看待大股東增持 人民網
I. 大股東增持公告規則
減持新規的發布受到了股民朋友們的關注,相反的,大股東增持行為也受到了大家的關注。本文將帶您了解大股東增持公告規則。大股東增持公告規則
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公司高管及其股東增減公司的股票必須要發公告。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也就是大股東增持公告要及時發布。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上市公司大股東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的有關規定,12個月內不得轉讓。
以上就是大股東增持公告規則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