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以公開間接方式發行股票的特點包括()。
【答案】:A,B,C
公開間接發行股票,是指通過中介機構,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這種發行方式的特點是:(1)發行范圍廣、發行對象多,易於足額募集資本;胡猛(2)股票的變現性強,流通性好;(3)股票的公開發行有助予提高發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擴大其影響力;(4)手續繁雜,發行成本高。故選項A、B、C都是正念瞎確的。選仔做空項D是不公開直接發行股票的特點之一。
❷ 間接發行、直接發行各自的特點是什麼
間接發行間接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把股票委託給股票承銷商等金融機構發行,而股份有限公司不負擔風險。間接發行方式有:①證券代銷。即證券發行主體委託發行中介機構發行證券,由發行中介機構代表發行主體辦理發行業務若證券應募額達不到預定發行額時,中介機構不負承購剩餘額的責任。②證券包銷。即發行主體委託發行中介機構發行證券,並與發行中介機構簽訂包銷合同。證券應募達不到預定發行額時,由發行中介機構對不足部分予以承購。③證券承銷。即在特定的發行條件下,證券發行總額全部由發行中介機構一次性承購,發行中介機構將承購的證券再分別向投資者出售出售時的證券價格通常高於承銷時的價格,其差額即為發行中介機構的效益。間接發行方法現已被世界各國廣泛採用,其優點是,利用證券發行中介機構眾多的金融網點和客戶,以及熟練的專業技術人員和良好的信譽,可以迅速募集到大量資金,保證證券發行任務順利完成。直接發行指證券發行主體由自身履行證券發行事務的一種證券發行方法。是債券發行最早採用的方法,其特點是簡單方便,發行費用較低,發行手續在發行者與投資者之間直接進行,減少了中間環節。一般來說,直接發行主要適合於兩種情形:①私募債的發行。即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債券。它的發行范圍不大,發行量小,一般不需要中介機構辦理發行事務。②金融債的發行。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一般也採用直接發行辦法。因為金融機構本身就具備推銷債券的良好條件,而不必委託其他中介機構。❸ 股票發行方式
1、公開間接發行。指通過中介機構,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募集設立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須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的做法,就屬於股票的公開間接發行。2、不公開直接發行。指不公開對外發行股票,只向少數特定的對象直接發行,因而不需經中介機構承銷。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和以不向社會公開募集的方式發行新股的做法,即屬於股票的不公開直接發行。這種發行方式彈性較大,發行成本低;但發行范圍小,股票變現性差。
拓展資料: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
1、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
❹ 股票發行的方式有哪些
股票的發行方式可分為如下兩類:
1、公開間接發行。指通過中介機構,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募集設立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須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的做法,就屬於股票的公開間接發行。
這種發行方式的發行范圍廣、發行對象多,易於足額募集資本;股票的變現性強,流通性好;股票的公開發行還有助於提高發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擴大其影響力。但這種發行方式也有不足,主要是手續繁雜,發行成本高。
2、不公開直接發行。指不公開對外發行股票,只向少數特定的對象直接發行,因而不需經中介機構承銷。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和以不向社會公開募集的方式發行新股的做法,即屬於股票的不公開直接發行。這種發行方式彈性較大,發行成本低;但發行范圍小,股票變現性差。
(4)公開間接發行股票的熱點擴展閱讀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
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❺ 股票發行市場的公開發行與不公開發行
這是根據發行的對象不同來劃分的。 又稱間接招股,是指發行者委託證券發行中介機構出售股票的方式。這些中介機構作為股票的推銷者,辦理一切發行事務,承擔一定的發行風險並從中提取相應的收益。
股票的間接發行有3種方法:一是代銷,又稱為代理招股,推銷者只負責按照發行者的條件推銷股票,代理招股業務,而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在約定期限內能銷多少算多少,期滿仍銷不出去的股票退還給發行者。由於全部發行風險和責任都由發行者承擔,證券發行中介機構只是受委託代為推銷,因此,代銷手續費較低。
二是承銷,又稱余股承購,股票發行者與證券發行中介機構簽訂推銷合同明確規定,在約定期限內,如果中介機構實際推銷的結果未能達到合同規定的發行數額,其差額部分由中介機構自己承購下來。這種發行方法的特點是能夠保證完成股票發行額度,一般較受發行者的歡迎,而中介機構因需承擔一定的發行風險,故承銷費高於代銷的手續費。
三是包銷,又稱包買招股,當發行新股票時,證券發行中介機構先用自己的資金一次性地把將要公開發行的股票全部買下,然後再根據市場行情逐漸賣出,中介機構從中賺取買賣差價。若有滯銷股票,中介機構減價出售或自己持有,由於發行者可以快速獲得全部所籌資金,而推銷者則要全部承擔發行風險,因此,包銷費更高於代銷費和承銷費。股票間接發行時究竟採用哪一種方法,發行者和推銷者考慮的角度是不同的,需要雙方協商確定。一般說來,發行者主要考慮自己在市場上的信譽、用款時間、發行成本和對推銷者的信任程度;推銷者則主要考慮所承擔的風險和所能獲得的收益。
❻ 公司發行股票是怎麼賺錢的
公司發行股票主要是籌集資本,不管是任何企業,要進行運營,要進行發展,首先要解決的就是資金問題,資金一般有兩個來源,股票購買者可以通過公司分紅進行盈利,以及在股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賺取差價的方式進行盈利,所以,公司經營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投資者的利益。但壞處就是稀釋了公司控制人的股份份額,造成的風險是可能導致公司的控股股東發生改變,控制權發生轉移。關於公司發行股票怎麼賺錢,公司IPO之後拿到融資資金,之後股價波動就不關他們的事了。當然,如果上市公司繼續想再融資,仍然可以通過配股增發股票來融資,而股票走勢很垃圾的話,就會失去融資功能,因為機構和散戶都不願意配股。
拓展資料:
一、發行方式:直接發行與間接發行,股票發行方式按照中介人參與發行股票的程度分類,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兩種方式。直接發行又稱為自營發行、代銷或推銷,這種發行方式是由股份有限公司自己承擔發行股票的責任和風險,而股票發行的中介人--證券經營機構只是做協助性工作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間接發行又稱為委託發行或包銷,指股份有限公司把股票發行委託給證券經營機構發行,由證券經營機構包干,收取股票發行的差價收益,承擔發行風險。
二、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方式按照是否辦理公開發行股票審核事宜分類,又可分為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兩種方式。公開發行是指發行公司依法辦理有關發行審核程序,通過證券經營機構,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公司,可以申請股票上市成為上市公司,也可不必申請上市。非公開發行是指發行公司不辦理公開發行的審核程序,股票不公開對外銷售,只向公司內部職工或特定對象定向出售,如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發行就是採取非公開發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