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的上漲。或下跌跟公司有什麼關系,公司賣出了股票跟它公司還有關系嗎他賣出股票後期他還可以賺到在
您好,上市公司上市融資的時間,比如說總股本是4億股,流通股是1億股,發行價是10元,那就一次性的融資了10億元作為公司的固有資本了,剩下的三億股都還在大股東或是別的股東手裡,
等上市交易後,股價的漲跌和公司關系不大,因為就算是跌破了發行價,或是漲十倍,對於公司來說,還是當初融資到的那些錢,另外公司的股份是由公司的股東持股的,不會全賀橡部賣出股票失去對公司的控股權,假如大股東賣出了少量的股份依然能夠對公司控股,而不是賣出股票就沒有關系了,假如燃拍敗極端的的情況,控股股東或是別皮顫的股東一次把所有的股票都賣出了,那股價再漲跌就和他沒有關系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也祝願您投資順利,心想事成,財源廣進
2.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可以賣嗎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是可以進行售賣的,但是在其拋售股票時,會導致該股票的股價下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七條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第三十八條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2)控股股東拋售股票要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3. 如果上市公司有流通股份百分之三十,假如這些人把持有股票全部拋棄,公司怎麼處理,
小股東,散戶拋棄股票,不會有人來「處理」。但重要股東要拋,必須履行相關義務。控股股東(或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或者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必須進行預披露。上述相關股東預計未來六個月內單獨或者合並減持的股份可能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的,應當在首次減持前三個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虧猜並預先披露其減持計劃。未披露減持計劃的,任意連續六個月內減源空掘持不得達到或超過總股份的5%。
違反規定,將受到處罰。現行減持規定對雹核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違規減持的處罰安排主要是書面警示、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監管和紀律處分措施,情節嚴重的限制交易,禁止相關證券賬戶6個月內或12個月內減持股份。到目前為止,對違規減持開出的最大一筆罰單金額為600萬元。四川紅旗連鎖控股股東、董事長、總經理曹**,在2016年5-6月,兩次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紅旗連鎖13%的股票。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受到警告處分,罰款600萬元。
4. 上市公司新控股股東多久能賣出股份
一般情況至少3年。
股票上市,意味著公司所有的股份均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然而,為了避免原股東上市後立馬套現走人而導致公司經營混亂,國家、證監會、交易所等層面均對原股東在上市後出售股票的行為進行了系列規定:
1、國家層面:《公司法》等。
2、證監會層面:《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歷次保薦代表人培訓提出的要求(內部規則,實踐中效力跟法律一樣)等。
3、交易所層面:《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
總的來說,要確定某股東的限售期並不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估計要用3頁紙的一個大表格才能把各種類型的限售要求說清楚,確定限售期要考慮很多因素,常見的有:
1、在哪個交易所上市——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規定均有差異。
2、股東的性質——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3、成為股東的時間長短——比如,上市前6個月內入股與上市前24個月入股的鎖定期要求不同。
4、成為股東的途徑——增資入股與受讓股份入股的股東,鎖定期可能不同(受讓的話還要看是否從控股股東處購買的)。
5、股東是否同時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有額外的鎖定要求。
6、證監會審核時的要求——經常變,所以有時候會看到一些比較非常規的鎖定期要求。
7、最後,以5%劃界的限售是以前股權分置改革時候的要求(所謂大非、小非)。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達到上述披露時點時,還應按照《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要求,履行報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派出機構)和信息披露義務(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並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包括通過本所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10關於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的禁止性規定有哪些?
(1)短線交易之禁止。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短線交易的相關內容。
(2)內幕交易之禁止。根據《證券法》第74條之規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法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內幕信息的相關內容,對於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第三,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規范
11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有哪些?
規范大股東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規和規章制度主要包括:《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56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證監辦發[2008]113號《關於進一步推進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上字〔2008〕94號《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和上證上字〔2008〕100號《關於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的通知》等。
12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增持行為是如何規定的?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的有關規定,12個月內不得轉讓。
13關於禁止大股東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規定?
(1)定期報告公告前10日內(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5. 公司的CEO能夠賣掉自己所持有的所有股份(股票)嗎總裁賣股票是不是也要經過董事會的討論同意才能賣
任何人都可以買賣自己的股份,只是當他作為公司的特殊人時(比如高管、關聯人)買賣是受到限制的,這種限制條件各不相同,只有符合條件時才可以買賣,這不是本題的話題。 至於楊惠妍為什麼不賣掉股票,一,她的股票賣出受到條件限制(上述說的,具體條件要看公司的公告),二,即使不受條件限制後,如果她出售股票太多,市場價格就會下跌,實際上她得不到那麼多錢。倘若下跌到股票的價值以下,她出售股票就是虧的。現在縮水那麼多,一是說明她的股票本來就不值那麼多錢,二是她的經營出了問題。祝你投資成功。
6. 控股股東減持股份有幾個原因啊
這個問題有些模糊。造成的原因很多,但是歸根一點,減持股份肯定是一個利空消息。一般減持的原因有:控股股東對公司的前景不看好;公司內部的領導權力的轉移;抑或發現新的其他投資項目,急需資金;或者是股市動盪,目前公司股價已經處於歷史高位,預期會下跌的情況下,先套利了結;一般控股股東持有股票都有一定的封鎖期,1-3年左右,當解禁後,控股股東減持套利的情況時有發生。當然如果公司是一個高成長公司,一般而言股東是不會減持的。
7. 股市下跌到沒有獲利籌碼時,還會有大量的賣出單,導致股價越來越低,請問是什麼原因
現在是全流通時代,就是控股股東可以不用提前打招呼就把股票賣出去。賣出5%,必須發公告。如果它賣出4.9%呢?我們看到有的公司增持不足1%就發布公告了,這個公告是可發可不發,是發了和沒發都一樣的公告,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公告。
控股股東手裡的股票的成本價是1元,這個從「公司概況」中的「每股面值 1 元 」可以看到。如果它上市好幾年了,如果還有送股,那麼成本價低於1元。可是,無論股市多麼熊,無論股民多麼慘,股價也沒跌到1元,那麼控股股東任何時間拋售股票都賺錢。
需要說明一下,我前面講的增減5%必須發公告,這是以前的規定,以後是否修改了,比如增減1%就公告,不知道。
8. 騰訊最大股東宣布將出售股份,此舉意味著什麼
騰訊作為我們國家最大的游戲廠商,也是在資本市場上不斷被看好的一家企業,在現在的社會上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對於很多的90後甚至00後來說,騰訊企業基本上承載了他們很大一部分的青春。而4月8日晚上傳來騰訊的最新消息,騰訊最大股東宣布將出售部分股份,此舉意味著什麼呢?
期望騰訊企業不斷突破,服務全國人民最後也是希望騰訊在資本市場上獲得成功的同時利用這些大量的資金更多的用在技術的突破之上,為游戲玩家提供更好的游戲服務。也在其他的方面獲得更多的成就,成為國內的一個優秀的企業,扭轉現在人們對於該企業的一些誤解,更多的將精力放在服務於全國大眾之上。
9. 股市暴漲股東為什麼不拋套現
哪裡是那麼容易變現的,除非是有人收購,而且是現金收購,否則很難在二級市場上全部拋售的。
首先控股股東拋售股票是需要公告的,每變動5%要公告一次,公告後幾天內不許變動。對於控股股東如果這樣拋售,還沒等他賣出,其他人還不紛紛拋售。連控股股東都不看好企業了,那其他的股東還不逃命?
控股股東怎麼也持有百分之好幾十,頂多賣百分之十,股價就打到地板上了,還怎麼賣?
再說了,他變成現金能幹什麼?不做這個行業了?投資一個新的行業那是那麼容易的,錢多根本沒有,沒有行業的技術和經驗,錢多隻能是送錢、燒錢。他把這個企業干到上市,一定是積累了很多的經驗,對於絕大多數人,只有這個行業才能發揮他的價值,能賺更多的錢。
大股東有時候會賣出一部分股權,但要是股價跌得太低了,也會買進一部分,這就是他對這個行業的熟悉和能夠相對准確的估計企業的價值。一般在市場瘋狂的時候,如果他認為價格被嚴重高估,最好的辦法不是賣出股票,而是用換股的方法進行收購。這樣用高估了股票去換相對便宜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