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根據查詢網路律臨得知,《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上市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如下:
(一)發行價格頃模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平均股票價格的80%;
(二)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不得在18個月內轉讓;
(三)募集資金的使用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的沖梁規定;
(四)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雀判緩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⑵ 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股票價格如何確定
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有以下幾個定價方法:
1、市盈率法。通過市盈率法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計算公式為:發行價格=每股凈收益X發行市盈率
2、凈資產倍率法。發行價格=每股凈資產值X溢價倍數
3、現金流量折現法。通過預測公司未來盈利能力,據此計算出公司凈現金流量值,並按一定的折扣率折算未來現金流量,從而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方法。
根據《證券發行辦法》的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實際發行價不得低於發行底價。
施細則對上述規定進行了細化,明確規定定價基準日必須在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和發行期的首日這三個日期中選取,股票均價的計算應為充分考慮成交額和交易量因素的加權均價。
在目前上市公司股東對管理層的約束尚未完全到位的情況下,為使發行結果更加公平公正,使發行價格貼近公司投資價值,《實施細則》規定,最終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必須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經過有效的市場競價產生。
競價制度的要點有三:
1、一是嚴格貫徹價高者得的原則,價格是第一優先考慮的要素;
2、二是擴大詢價范圍,確保充分競爭,防止詢價范圍小、容易被操縱的現象;
3、三是認購報價過程應嚴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在競價結束前泄露認購報價情況。
債券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的區別:
1、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核准備案經中國證監會核准,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核准備案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2、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委託信用評級,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沒有強制性要求。
3、公開發行的債券可以向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也可以自主選擇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只能向合格投資者發行。
⑶ 什麼是非公開發行股票
我們查看上市公司公告的時候,我們經常會發現很多上市公司實施非公開發行股份,非公開發行代表的是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資者發行股份,特定投資者一般包括上市公司大股東,或者一些戰略性的機構投資者,特定投資者購買股份後,上市公司獲得資金,所以說非公開發行股份是上市公司融資的重要渠道,但看到上市公司發布擬非公開發行股份的公告的時候,即有人認為是利好消息,也有人認為利好消息,下面我們從非公開發行的本質上剖析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
非公開發行擴大產能奠定未來成長基礎,並且該公司的屬於5G行業,典型的是目前目前我國在主導「新基建」建設,積極跟上國家政策扶持下紅利的,所以很多投資者認定非公開發行對公司是構成利好。總結: 上面我們通過非公開發行的股價的確定,公司的股本的變化,非公開發行公司的目的重點分析了非公開發行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
我個人覺得短期可能對股價上漲造成影響,但能夠幫助完成融資,可能對後期的發展帶來很大的幫助,中長線的投資者需要重點上市公司融資的目的,對未來發展的構成的影響,自己要充分分析裡面的投資邏輯。感覺寫的好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⑷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所謂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
(1)發行對象和認購條件
發行對象: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其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其中:
①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
②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③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轉讓限制:
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③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除上之外的發行對象,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有關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發行價格:
發行對象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①這里所稱「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底價的基準日。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應按不低於該發行底價的價格發行股票。
②這里所稱「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計算公式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目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2)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①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②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④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⑤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⑥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⑦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⑸ 股票的非公開增發價是如何定的
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實際發行價不得低於發行底價。其中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低價的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因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比較接近定價時的股票價格, 一般不須要進行除權。對於非公開發行的規定除了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還有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拓展資料:
1、非公開發行股票流程
1)籌備階段:進行盡職調查,溝通制定定增方案並完成製作; 2)審議階段:通過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接受《認購意向函》,然後上報證監會進行修改補充,最後予以通過;3)發行階段:投資人發送《認購意向函》,再由承銷商對意向投資人發送《詢價函》進行詢價定價,定價結束後上交證監會批復,進行繳款認購。
2、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作用
1)使得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通過增發股票進一步增強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2)通過在上市公司估值較低的位置進行增發股票,從而可以獲得更多股份, 最終獲得更多利益;
3)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子公司進行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並增強上市公司財務與經營的獨立性;
4)定向增發可以視作促進優秀公司進行並購的一種手段。
5)減少上市公司市場估值的溢價,將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擴大,進而增加公司的資產價值。
⑹ 對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投資規模進行分析應該用什麼財務指標
股權激勵過程中,企業和員工最為關心的問題是:哪些員工能夠被激勵?激勵的股票數量是多少?價格是多少?在股權激勵落地實操過程中,一份完美的股權激勵方案(計劃)必不可少。那麼如何制定切實可行的股權激勵方案呢?綜合股權激勵實踐,以下四大設計原則與十大設計要素最為關鍵。
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設計方面需要遵循以下四個原則:
一是系統原則
股權激勵本身是一個自成一體、邏輯自洽的系統,有它自己的關鍵要素與運行機制,但股權激勵也是完整的員工激勵機制的一部分。
一套完整的員工激勵機制通常包含工資、福利、短期激勵(獎金)、長期激勵(股權激勵)、晉升系統、榮譽等方面。股權激勵作為整體激勵機制的一部分,與公司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薪酬結構、資本運作相互影響,好的股權激勵方案應當與公司的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薪酬結構有機銜接,相輔相成,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系統。
二是平衡原則
股權激勵的本質是在公司與員工、部門與部門、員工與員工之間實現利益的調整與平衡。好的股權激勵要充分把握好股東與投資者、長期激勵和短期激勵、公司員工的進與出、前台部門和支持部門、老員工和新員工等各個利益平衡點,才能最終制定出符合企業實際的股權激勵方案。
三是組合原則
股權激勵是對各種激勵模式的概括,有虛股實股兩大類共七種激勵模式。這些激勵工具的激勵目的、激勵作用、風險程度、前提要件均有所差異,單一股權激勵工具很難有普適性效力。針對企業不同的發展階段、不同的戰略目標、不同的財務指標、不同的激勵對象,可以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激勵工具進行組合,發揮出各類激勵工具的特點與優點。
四是動態原則
股權激勵設計會為標的企業設計一整套激勵規則、配套文件,但並不意味著文件簽署完畢之後就一成不變。恰恰相反,股權激勵是一套動態的體系,特別體現在執行過程中,比如,激勵對象的進入與退出、年度考核標準的設定、考核指標的落實與反饋、激勵效果的評估、企業重組時的異動等。好的股權激勵方案會有一定的剛性與彈性,會為激勵機制的調整預留相應的「介面」。
新知達人, 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設計之四大原則與十大要素
遵循上述原則的情況下,股權激勵方案設計應當關注以下十大設計要素:
一定目的
即為什麼要進行股權激勵?
在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股權激勵的側重點不同。一般來說,有以下幾個目的:
一是提升公司業績。 企業推行股權激勵,既是股權結構的調整,也是組織結構的調整,更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完善。通過股權激勵,重構企業組織,能夠攪動一池春水,帶來鯰魚效應,強化企業新的利潤中心,最終提高公司整體業績。
二是降低短期成本。 幾乎所有企業在初創期和發展期都面臨著現金流短缺和人才流失的問題,無法給員工提供具有競爭力的薪酬,而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方法就是股權激勵。通過給予核心員工股權,讓員工分享企業的長期經營回報,降低員工對短期回報的期待,從而降低發展初期的營運成本。
三是回報老員工。 老員工為企業開疆拓土,為企業的發展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同時企業創始人對創業初期的忠誠員工可能會有「給予股份」的承諾,當企業「蛋糕」做大後,理應兌現諾言,對他們進行回報。
四是吸引留住人才。 傳統的「工資+獎金」薪酬模式越來越不能滿足現代企業和人才的需求,而通過股權激勵引進和留住核心人才,為他們戴上「金手銬」,實現「員工股東化」,核心員工由打工者變成企業的主人,可以使員工和企業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定對象
即確定激勵對象。
應該對哪些人員進行股權激勵呢?股權激勵不是平均主義,不是大鍋飯。股權激勵的對象應是對公司具有戰略價值的核心人才,一般包括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骨幹、關鍵營銷人才等。公司對激勵對象的選擇具有較強的示範、標桿意義,應當寧缺毋濫。
在確定激勵對象時,應根據公司的行業屬性和核心人才的崗位系列進行區分。根據企業不同的發展階段,不同的激勵層級,不同的職級體系,賦予相應的權重, 綜合考慮歷史貢獻、職位(崗位)價值、工作業績、發展潛力、價值觀等因素 進行賦分,經綜合計算,確定擬激勵對象的得分。根據需要,也可以設定某些「一票否決」的評價指標,比如,價值觀、誠信、守法等關乎企業底線的禁止性指標,凡觸碰企業底線的,堅決不可納入激勵范圍。
三定模式
即確定股權激勵模式。
股權激勵的模式很多,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模式通常有虛擬股票、股票增值權、賬面增值權、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期股等七類。
按照激勵類型分 ,分為現金類激勵和股權類激勵;股權類激勵又可分為虛擬股激勵和注冊股激勵。
從激勵對象角度分析 ,如果激勵對象是公司經營者和高級管理者,可能期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比較合適;如果激勵對象是管理骨乾和技術骨乾等,可能選用限制性股票和業績股票比較合適;如果激勵對象是銷售人員,虛擬股票、業績股票比較適合;如果是普通老員工,虛擬股比較合適。
從公司財務指標看 ,公司短期資金吃緊但處於高速發展的成長期的,股票期權比較合適;公司處於成熟期,利潤比較穩定,虛擬股分紅比較合適;公司遇到經營困難,需要核心人才盤活經營,恢復元氣的,期股比較合適。
考慮老股東的意願 ,初次進行股權激勵,老股東不願意釋放實體股權的,虛擬股比較合適;老股東願意分享實體股權的,期權、期股、限制性股票都可以。
另外,根據公司組織架構和經營、利潤中心的不同,可以在總公司層面和子公司或事業部層面實施不同的激勵方式。
新知達人, 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設計之四大原則與十大要素
四定載體
即確定股權激勵的持股方式。
基於虛股激勵與實股激勵的區分,公司選擇實股激勵時,就涉及到激勵對象如何持股的問題。 實踐中有兩類三種持股方式:激勵對象直接持股;激勵對象通過有限公司持股平台持股;激勵對象通過有限合夥持股平台持股。
基於創始人控制權及激勵對象節稅的考慮,實踐中多數採用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激勵對象的持股平台。有限合夥企業持股平台有以下優勢:
一是有利於創始人控制權。創始人或實際控制人通常擔任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同時作為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有限合夥人只有收益權,沒有決策權,從而增強了創始人最大限度控制公司的權利。
二是降低激勵對象稅負。相對公司持股而言,自然人有限合夥人避免了雙重征稅,能獲得更多收益。雖然稅法規定按5—35%超額累進稅率征稅,但實務中部分地區出台政策可以按20%的比例稅率來變通執行。
三是標的公司股權穩定性好。激勵對象的進入、退出只發生在合夥企業層面,而標的公司的股東可以一直保持穩定,不致因員工離職等原因導致標的公司股權頻繁變更,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五定時間
即確定股權激勵的啟動時機和實施時間。
股權激勵的啟動時機沒有特別限制,基於企業的經營需要,可以在業務上台階時、股權融資發生前、戰略調整時、業務轉型時等時機進行股權激勵。
具體到股權激勵計劃中的時間,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有效期、授予日(授權日)、等待期、可行權日、鎖定期等 。
有效期:公司決定啟動股權激勵計劃至股權完全解鎖的整個期間。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周期不超過10年,非上市公司一般以5-8年較為合適。
授權日:激勵計劃正式啟動後,公司與激勵對象簽署授予股權協議的時間點。通常的授權日為某年度的1月1日。
等待期:自授權日到可行權日之間的期間為等待期,激勵計劃分期行權的,會有長短不同的等待期。
可行權日:激勵計劃等待期滿後,激勵對象可以行權的時間點或時間段。分期行權的,會設置不同的可行權日。
鎖定期:激勵對象行權後,所持股份不得轉讓、質押、設置擔保的一個期間,一般為1-3年期,鎖定期滿,可以自由處分,但通常不得向公司之外的人員轉讓。
六定來源
即確定股權激勵的股權來源和行權資金來源。
股票來源和資金來源是股權激勵時必須考慮的基礎問題。
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股權( 票)來源主要有兩種,一是老股轉讓,二是增資擴股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還可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解決股票來源問題。
資金來源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年終獎行權,二是員工自有資金行權,三是公司借款給員工行權,四是其他自籌資金行權。
新知達人, 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設計之四大原則與十大要素
七定數量
即確定股權激勵股權份額。
主要涉及股權激勵總量與個量的確定。
股權激勵的總量,主要是指公司在啟動股權激勵時預計拿出多少比例的股權用於股權激勵。 確定股權激勵的總量通常要考慮以下因素:一是法律法規規定的股權激勵上限;二是公司發展階段(市值);三是激勵對象的薪酬與行業競爭對手的薪酬與激勵;四是公司後續融資需求;五是批次激勵的需求;六是對創始人控制權的影響。
具體來說,有以下兩種方法確定股權激勵總量:一是直接確定激勵份額。綜合企業所在行業、目前的估值、CEO的分享精神、同行競爭對手的激勵水平等因素確定股權激勵的總量,業界通常的比例為10-30%,15%是中間值。二是根據員工總薪酬的比例來確定用於激勵的份額。即以員工總薪酬水平為基數來確定股權激勵總量,股權激勵總價值=年度總薪金支出×系數,其中系數可根據行業實踐和企業自身情況來決定。採用股權激勵總量與員工總體薪酬水平掛鉤的方式,使企業在股權激勵的應用上有較大的靈活性,同時又保證了激勵總量與企業的發展同步擴大。
股權激勵的個量,即每位激勵對象可獲得的激勵額度。根據「二八定理」, 確定激勵對象的份額時應當重點突出,體現出明顯的梯度差別 ,避免大鍋飯或搭便車現象。通常核心經營團隊激勵份額不少於激勵總額的60%,第一責任人不少於激勵總額的20%。
具體到激勵對象個人的份額, 根據激勵對象的歷史貢獻、職位(崗位)價值、工作業績、發展潛力、價值觀等指標的不同權重綜合確定各自得分,根據得分情況確定各自份額。
八定價格
即確定激勵對象行權價格 。
通俗來說,就是員工獲得股權是否需要花錢購買?股票分為虛擬股和實股,虛擬股本質是分紅權,一般不需要員工花錢購買。實股是應當花錢購買的。但實股應當如何作價呢?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行權價格應當遵守證監會的規章,且公司股權在二級市場公開流通,能比較明確的確定股權激勵的行權價格。而非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權激勵計劃時,其行權價格沒有相應的二級市場價格作為定價基礎,通常難以確定其價格。實踐中,通常會 考慮公司的注冊資本、公司凈資產以及公司最近一次股權融資的估值來確定行權價格 。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初衷是讓利給核心員工,定價太高,對員工吸引力不夠,定價太低,公司利益受損。如何在公司利益與員工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就很關鍵了。另外,激勵對象行權價格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差價,涉及會計准則關於「股份支付」的規定,股份支付需要計入公司管理成本。
新知達人, 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設計之四大原則與十大要素
九定考核
即確定激勵計劃的考核標准與執行機制。
該考核標准即行權標准,通常包含兩方面的指標:一是公司的業績指標,二是激勵對象的業績指標。只有兩種業績指標均達標後,激勵對象方可行權。
公司業績方面,一般會對公司的年度財務指標進行考核 。財務業績考核的通常指標包括: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增長率、新產品銷售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比等。而公司業績指標需要分解至各個部門、事業部、經營中心,具體落實到人。
激勵對象個人業績方面,考核標準是綜合的,主要包括價值觀、業績完成率、品德、客戶滿意度等 ,業績是核心,價值觀、品德的底線。具體到不同的崗位,會有不得考核側重,比如研發、銷售、客服的業績指標會顯著不同。
與考核相關的是考核的執行與考核結果的應用。考核的執行需要有具體的執行機構、反饋機制、復核機構、決策機構。考核通常是年度考核,因此除直接應用於激勵對象的行權標准外,還可以用作計算年終獎的依據以及升職加薪的依據。
十定規則
即確定股權激勵的異動規則。
股權激勵的異動規則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股份 的異動時的規則 ,如送股、配股、增發新股、股份內部轉讓等情形發生時運行規則。
二是公司發生重大事件時股權激勵計劃的執行規則 ,如發生並購重組、控制權轉意思、公司虧損等。
三是激勵對象異動時的股份處理規則 ,比如激勵對象崗位調整、主動、被動、法
⑺ 非公開發行股票價格如何確定
非公開發行股票價格如何確定,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通過非公開的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一種行為。對於非公開發行股票不少朋友比較關心的是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價格,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非公開發行股票價格的確定吧。
非公開發行股票價格如何確定
根據《證券發行辦法》的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實際發行價不得低於發行底價。
施細則對上述規定進行了細化,明確規定定價基準日必須在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和發行期的首日這三個日期中選取,股票均價的計算應為充分考慮成交額和交易量因素的加權均價。
在上市公司股東對管理層的約束尚未完全到位的情況下,為使發行結果更加公平公正,使發行價格貼近公司投資價值,《實施細則》規定,最終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必須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經過有效的市場競價產生。
競價制度的要點有三:
一是嚴格貫徹價高者得的原則,價格是第一優先考慮的要素;
二是擴大詢價范圍,確保充分競爭,防止詢價范圍小、容易被操縱的現象;
三是認購報價過程應嚴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在競價結束前泄露認購報價情況。
⑻ 股票財務報表主要看哪幾個指標
財務報表各項指標:營利能力比率指標分析
營利公司經營的主要目的,營利比率是對投資者最為重要的指標。檢驗營利能力的指標主要有:
1.資產報酬率也叫投資盈利率,表明公司資產總額中平均每百元所能獲得的純利潤,可用以衡量投資資源所獲得的經營成效,原則上比率越大越好。
資產報酬率=(稅後利潤平均資產總額)100%;
式中,平均資產總額=(期初資產總額+期末資產總額)2;
2.股本報酬率指公司稅後利潤與其股本的比率,表明公司股本總額中平均每百元股本所獲得的純利潤。
股本報酬率=(稅後利潤股本)100%;
式中股本指公司光碟按面值計算的總金額,股本報酬率能夠體現公司股本盈利能力的大小。原則上數值越大約好。
3.股東權益報酬率又稱為凈值報酬率,指普通股投資者獲得的投資報酬率。
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利潤-優先股股息)(股東權益)100%;
股東權益或股票凈值、普通股帳面價值或資本凈值,是公司股本、公積金、留存收益等的總和。股東權益報酬率表明普通股投資者委託公司管理人員應用其資金所獲得的投資報酬,所以數值越大越好。
4.每股盈利指扣除優先股股息後的稅後利潤與普通股股數的比率。
每股盈利=(稅後利潤-優先股股息)(普通股總股數);這個指標表明公司獲利能力和每股普通股投資的回報水平,數值當然越大越好。
5.每股凈資產額:也稱為每股帳面價值,計算公式如下:
每股凈資產額=(股東權益)(股本總數);
這個指標放映每一普通股所含的資產價值,即股票市價中有實物作為的部分。一般經營業績較好的公司的股票,每股凈資產額必然高於其票面價值。
6.營業純益率:指公司稅後利潤與營業收入的比值,表明每百元營業收入獲得的收益。
營業純益率=(稅後利潤營業收入)100%;
數值越大,說明公司獲利的能力越強。
7.市盈率:市盈率又稱本益比,是每股股票現價與每股股票稅後盈利的比值。
市盈率=(每股股票市價)(每股稅後利潤);
市盈率通常用兩種不同的演算法,市盈率(1)使用上年實際實現的稅後利潤為標准進行計算,市盈率(2)使用當年的預測稅後利潤為標准進行計算。
⑼ 證券從業知識點
以下是證券從業知識點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基本條件和一般規定:
1.首次公開發行的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並核發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2.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
3.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
4.生產經營合法;
5.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沒有重大變化;
6.股權清晰;
7.發行人應具備資產完整、人員獨立、財務獨立、機構獨立、業務獨立的獨立性;
8.發行人應規范運行。
二、發行人的財務指標應滿足以下要求: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人民幣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人民幣3億元。
3.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4.最近1期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5.最近1期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基本條件和一般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3.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4.募集資金使用符合規定;
5.本次發行導致上市公司控股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6.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名;
7.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四、證券交易規則主要包括:
1.集中競價交易規則。交易程序包括:開設交易賬戶;委託買賣;場內競價;清算與過戶。
2.大宗交易規則。
3.金融期貨交易規則—基本規則:保證金交易規則;當日無負債結算規則;強制平倉規則;逐日盯市規則;結算會員規則;風險控制規則。
五、證券投資基金的作用:
1.基金為中小投資者拓寬了投資渠道;
2.有利於證券市場的穩定和發展。
六、基金管理人的更換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資格;
2.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
4.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七、基金託管人的職責:
1.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3.對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4.保存基金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6.辦理與基金託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7.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
8.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1.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八、證券投資基金的費用:
1.基金管理費;
2.基金託管費;
3.基金交易費——印花稅、交易傭金、過戶費、經手費、證管費。
4.基金運作費——審計費、律師費、上市年費、信息披露費、分紅手續費、持有人大會費、開戶費、銀行匯劃手續費等。
5.基金銷售服務費——支付銷售機構傭金、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營銷廣告費、促銷活動費、持有人服務費等。
九、基金的投資風險:
(1)市場風險;(2)管理能力風險;(3)技術風險;(4)巨額贖回風險。
十、金融期貨的基本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2)價格發現功能;(3)投機功能;(4)套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