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能自己炒自己公司股票嗎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可以炒自己公司的股票。 但是要事先申報、事後披露和持股至少鎖定6個月,不能內幕交易(買入時監管,如違規則事後處罰)。必須發公告,占股份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東增持必須公布增持計劃和向證監會提出要約豁免申請,申請被批准才能增持。增持減持每變動百分之一股份也要進行公告。
拓展資料
一、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規定
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公司高管減持股票說明什麼?
高管減持是指高管在二級市場上賣出自己公司股票的行為。公司高管減持股票根據其減持原因、減持方式的不同,其意義不同。
比如,高管因為公司整體業績低迷且業績持續下滑,高管持有股票的時間越長貶值就越多,在這種情況下,高管為避免風險,實現個人利益的最大化,會進行減持操作;或者因為市場外部環境較差,對公司的未來不是很看好,進行減持。這兩種減持說明了該股將會出現下跌的行情以及公司經營不善、業績較差的情況。
三、高管減持有兩種方法
在辭拋售以及辭職套現。如果高管採取辭職套現的方式進行減持,說明該公司高層人員的變動,不利於公司的穩定發展,將會導致股票價格出現下跌的情況。
㈡ 重組停牌前多久高管不能購買股票
高管不得在購買後6個月內(指自上次購買之日起6個月內)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高管也不得在出售後6個月內(指自上次出售之日起6個月內)購買公司股份。
㈢ 重大資產重組前,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不算內幕交易,期限怎麼界定。
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內幕交易。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秘書、打字員,以及其它可以通過履行職務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2、發行人聘請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人員、投資顧問等專業人員
3、發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權或者監管權的人員,包括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發行人的主管門部門和審批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工商、稅務等有關經濟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等
4、由於本人的職業地位、與發行人的合同關系或者工作聯系,有可能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新聞記者、編輯、電台主持人以及編排印刷人員等。
(3)重組前大股東不能買自家股票擴展閱讀
我國《證券法》第74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㈣ 大股東的賬戶如果買賣自己公司的股票有什麼限制的
朋友,我作為券商從業多年的資深客戶經理,我來具體回答你這個問題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看看著證券法相關規定:
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的股份5%的股東,應當在其持股數額達到該比例之日起3日內向該公司報告,公司必須在接到報告之日起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屬於上市公司的,應當同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其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不得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不得買入。如果違反上述規定,其所得收益收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責令該股東交出其所得收益,其他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所以,題主所提的問題,既然是大股東,持股一般會超過5%(未超過5%的不涉及上述規定),一旦持股超過5%,就要按上市規定執行,此時買賣股票都會受到限制,我們經常看到的消息都是大股東減持,很少有看到大股東增持就是這個原因。
實際上,公司大股東一般不會用自己的賬戶買賣自家股票,都是用其他賬戶買賣的!當然這種操作實際屬於內幕操作,是不予許的!
㈤ 證券的法律:大股東可以買賣自公司股票嗎
可以,但是有限制。
1、證券法專門規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反向進行股票買賣,其間必須間隔6個月的時間;如果未間隔6個月,在該股票買賣中獲取的收益,即差額收入,歸該公司所有。而且持股5%的大股東在出售股票的時候需要在三個交易日對外進行公告。
2、大股東在擔任公司高管期間,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公司章程規定的特殊規定,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實施。
㈥ 十大流通股東可以隨便買賣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嗎
可以隨便買賣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拓展資料:
一、股份轉讓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和損失的所得稅處理 (4)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5)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扣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以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內資企業股權轉讓的所得稅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18號)的規定: 企業股權那你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 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你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沖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十大股東和十大流通股股東的區別:
1、十大股東是以總股本為參照,列出持股量占前十位的十位股東。
2、十大流通股東是以可流通股本為參照,列出持有流通股量占前十位的十位股東。
3、如果沒有限售流通股, 十大流通股東和十大股東沒有區別。如果有限售流通股,那麼十大股東反映的股本結構更全面,這個你數據體現的是在公司持股股東中話語權最大的前十位股東。
4、而十大流通股股東反映的僅僅是部分股東的情況,相對片面一點,這個數據體現吧的是在這只股票中對股票的二級市場價格影響最大的十位股東。
㈦ 大股東委託基金公司買入自家股票有限制嗎
如果買賣股票需要及時公告
賣了的話再想買需要6個月(反向操作需要6個時間)
一般來說高管在任或者離任後6個月內如果要賣股票需要被原來的承諾和交易所規則限制
《公司法》第142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證券法》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還有
1.不能買自己基金託管行的股票
2.不能買自己股東發行的股票
3.你說的那條是雙十,不能買超過一隻股票總股本10%以上的股票,不能買一隻股票超過基金規模的10%以上的股票
4。不能買基金合同中註明不能投資區域的股票
5.大部門的ST股票基金公司也是不會買的
㈧ 股東可以買賣自己的股票嗎
可以,但是有限制條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1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