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產和股票之間有什麼關聯關系
這個問題太復雜了,很難一兩句話概括他們之間的關系。我簡單的解釋下吧,日本那不叫政府提高利率,日本是市場主導的,政府很少干預,主要是市場經濟形成泡沫,沒人接盤了,自然就崩盤了,股市崩盤,是因為大家炒房失敗,都沒錢了或者欠銀行很多錢,自然就沒人炒股了。真要說什麼關系的話,就是因為沒錢了。
『貳』 論述未來幾年房地產投資及股票投資的風險及收益
房產投資要注意國家的調控,畢竟現在房子其實已經非常多了。泡沫也非常大,如果房產稅真的施行後,房產投資很危險了,其實現在中國人和中國房子,肯定是供大於求,只是現在很多人同時擁有大量房產,造成房子供小於求的泡沫狀態,國家政策調控加房產泡沫,所以不建議投資房產。房產的漲跌周期非常長,有時長達幾十年。
股票投資的漲跌波動一般就在1,2年,風險和收益在於操作,股票一般十有九虧,如果想做股票一定要做長線,一定要有耐心,就好比今年停止了IPO,好多中小盤股漲了2,3倍以上,泡沫巨大,需要耐心等待,我覺得明年下半年如果調整結束還是值得投資的。
建材,鋼鐵,有色金屬,大盤股由於盤子比較大,需要拉動的資金大,再加上屬於產能過剩行業,不適合投資這些行業的股票。收益很低。波動很小,長期下跌,短期波動小。
建議投資傳媒,互聯網,高科技,環保,機器人之類的股票,這些比較熱門,波動大,收益高風險高。目前也是泡沫巨大,需要耐心等待。創業板的股指可以反映這些板塊的漲跌。去年創業板580多點,前2個月最高1400多點,現在1200多點,建議創業板跌到8百點左右的時候布局股票,所以個人感覺還得耐心等待半年
『叄』 2021年,有錢投資房子,還是投資股市投資哪個會更好呢
根據2021年股市與樓市的大趨勢來看,今年有錢肯定是選擇投資股市,而不應該投資房子的,今年股市賺錢效應一定會比樓市好。
要知道股市與樓市是蹺蹺板,股市行情走高好,樓市行情就走差;反之樓市行情走好,股市行情就走差。這兩大市場背後都是由資金推動的,只要市場熱錢在哪裡,那個市場就會好起來。
比如當市場熱錢被樓市吸引,股市就缺乏資金,股市漲不起來;同理市場熱錢被股市吸引,樓市沒有資金房價走跌。
高泡沫股票就是投資房子,錯殺股就是股市,所以在2021年投資被錯殺的股市,而不要投資被瘋狂炒作過後的房子。
今年A股一定會延續走牛,在牛市初期,在牛市底部階段,選擇逢低低吸籌碼,耐心等待牛市加速啟動,一年下來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益。
綜上
通過上面進行對股市和樓市進行詳細分析和對比,房地產黃金時代過去,已經是夕陽行業;反之股市是朝陽行業,正在成長周期,成長無限。
所以到底是選擇朝陽行業還是夕陽行業投資,相信大家心知肚明,都會選擇投資股市,不會選擇投資房產了,大家是否認同呢?
『肆』 投資房產風險小,還是投資股票風險小呢
當然是投資房地產風險小。目前我們的股市非常不完善,多數股票的價格都被莊家控制著,或許比賭博風險還大。
『伍』 房地產投資與股票投資有何異同
(一)買賣股票、投資房地產,都有賺錢的機會,但也都有虧本的風險。
(二)從投資金額來講,股票也是可多可少;而房地產則需要動用少則幾百萬,多則幾千萬甚至上億元的資本。
(三)從投資報酬(按投資金額計算)而言,期貨交易由於其保證金的杠桿原理,可以放大得益,四兩撥千金,以小博大,一般要比股票與房地產更高,但風險也相對較大。
(四)從資金靈活性來說,期貨使用保證金制度,只需付出合約總值的百分之十以下的本錢;買股票則必須100%投入資金,要融資則需付出利息代價;房地產除銀行貸款外(需承擔貸款利息),需要全數投入龐大的資金。
(五)從投資回報的期限來分析,期貨短至數分鍾或半年、一年都可以,包括現貨,中期及遠期,投資者可選擇遠期月份進行買賣,而不必顧慮現貨交割的期限,若因預測錯誤而導致暫時的浮動損失,你仍有充分的時間加以取巧挽救。
(六)以買賣手續來比較,期貨成交手續簡便迅速,可在數分鍾內甚至一剎那完成;買賣股票的手續也簡單,但必須馬上全額交割;房地產手續則最為繁雜,冗長。
(七)說到交易靈活性,期貨可作多頭或空頭買賣;而做股票則僅能先買後賣,我國《證券法》規定,嚴禁證券公司給個人或機構提供融資、融券服務;房地產也是只可先買後賣。
(八)就影響因素而論,期貨因為是大宗商品,商品的價格波動屬於公開性、國際性的,投資者可從報章、雜志、電視、廣播中得到氣候變化、產量增減、關稅變動等消息,不容易被少數大戶人為操縱;股票則容易受國家政策、上市公司及大戶人為因素影響;房地產供求雙方的參與者則遠不及期貨、證券市場那樣人多勢眾,相對影響因素亦較為狹窄,易受哄抬、打壓。
(九)若以技術性相比,期貨交易可以運用套利、對沖、跨期買賣等方式降低投資風險,而證券、房地產則辦不到。
『陸』 房地產和股票,哪個投資選擇更好
房地產和股票哪個投資更好一點,如果你本身有很多的錢投資房地產這方面也有資源,那房地產是可以投資的,可以說房地產投資是在所有時企業製造產業投資裡面唯一能夠跑得贏通貨膨脹的股票,本身的風險很高的,賺錢的是真賺錢,虧錢呢?是真的什麼都得放下。
所以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投資的選擇就是股票,它雖然是有70%的這種虧損,但房地產行業何嘗不是這樣的。不是說你有錢你投房地產就一定會賺錢,這可說不定呢,因為最近關於房地產行業的管理政策越來越嚴格加強了,對這個行業的管理不讓炒房子,但是你自己投資建小區,那你想你得有多少錢啊?你有那麼多錢的情況下投資股票,你同樣能掙到錢,而且也沒有那麼高的風險。
『柒』 假如把房地產資金趕到股市,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假如房地產資金真趕到股市去,很自然就是利空房地產利好股市,將會產生以下不同重要影響:
(1)房價肯定會大幅降價
房價也是靠資金來維持或者推高的,一旦資金撤離樓市,房價是有價無市,無人買房開放商資金面臨回籠問題,只能被迫降價出售回籠資金,直接蔓延到全國樓市持續降價;對於樓市抽資金就如股市抽資金一樣,股市發生系統性風險!
(7)房地產股票走跌
房價大幅降價,開發商就直接面臨虧損,也就是地產相關上市公司業績直接出現虧損,從而影響二級市場投資者對地產股的排斥,直接拋出地產股買其他,直接讓地產股缺乏資金支撐走出下跌行情,享受不到牛市帶來的喜悅
(8)水泥,鋼鐵,建材等相關股票出現滯漲
水泥、鋼鐵、建材等相關上市公司直接性收房地產降價的影響,促使相關行業的上市公司訂單減少,影響上市公司業績,從而直接影響股票的表現!
當房地產資金抽離進入股市後,相關行業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會造福一批股市投資者,也會使地產大鱷資產縮水,炒房客負債累累!
『捌』 「房抵貸」炒股風險不可小覷
據中國結算中心最新數據顯示,截至3月末,滬深兩市投資者數目首次突破1.5億人,其中3月新增投資者環比增加103%,單月新增數量創下2017年4月以來的新高。針對投資者「跑步」入市的情況,法官提醒廣大投資者警惕炒股過程中的各種風險。
1 場外配資炒股 「零門檻、高杠桿」能信嗎
張某無意中從網上獲知一家公司可向投資者提供8倍杠桿來以小博大,配資炒股。在客服人員的推銷下,張某將100萬元資金投入該公司配資賬戶,但不到2個月後發現,該交易平台無法登錄,網站關閉,客服無人應答。經查,該公司不具備經營證券業務資質,已有多名投資者向公安機關報案,反映該公司詐騙資金。最終,張某不僅沒有通過場外配資獲得股市收益,反而將自己的本金石沉大海,求償無門。
為獲取高杠桿,許多投資者通過支付高息的方式向配資公司借款炒股。但要注意的是,場外配資款項並非直接將配資款注入投資者個人賬戶,而是要求投資者將資金打入平台控制的賬戶,並在其指定的股票操作平台上交易。為了保證操盤安全,配資公司往往會設置虧損警戒線,當操盤資金低於平倉線時,會將投資者的股票強行平倉。可見,場外股票配資法律風險極大。
筆者提醒投資者,由於場外配資杠桿率高,往往伴隨的是收取的孳息畸高,高杠桿交易無疑放大了自身投資風險。而且,投資者賬戶是由自己與配資公司共同掌握,因此,場外配資下自身賬戶財產安全保障弱,可能出現公司攜款跑路的情況。此外,由於場外配資公司往往不具備完善風控及外部監督,導致投資者在出現問題後投訴無門,維權難度較大。
2 手頭無資金 房產作抵押靠譜嗎
簡而言之,「房抵貸」是指借款人以自己或關系人的房產作抵押,向銀行或者借款公司申請一次性或循環使用的貸款。
從目前來看,無論是通過銀行或借款公司,通過「房抵貸」的方式借款炒股,法律風險仍舊較高:其一,通過銀行「房抵貸」後,將借款資金挪用炒股,可能被銀行宣布全部貸款提前到期並承擔合同的違約責任。其二,可能需要承擔較高的違約孳息,投資者的投資成本陡增。銀行往往要求將借款挪用的投資人承擔借款利率上浮100%的罰息,而借款公司則會直接跟投資人在合同中約定高息。其三,「房抵貸」實質上是變相的高杠桿炒股,炒股本身風險系數極高,如若將房產投入股市,稍有不慎,便可能把自家房產「讓渡」他人。
舉例來說,劉某看到朋友入市獲利後,苦於手頭無資金,便想到自己有一套房,不妨把房子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投入股市大賺一筆後再還銀行。於是,劉某向銀行申請貸款,並簽署了《個人抵押借款合同》,雙方約定:借款種類為消費(裝修)貸款,金額50萬元,並明確約定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為擔保債權履行,劉某將名下房屋為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辦理了抵押登記。但是,劉某收到上述款項後,並未按照約定用於消費,而是將全部貸款投入股市。後股市大跌,劉某未如期履行還款義務,造成違約。銀行很快將劉某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包括全部本金、利息,由於未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挪為他用,銀行要求劉某承擔借款利率上浮100%的罰息並要求對抵押房屋進行拍賣、變賣後優先受償。劉某的小聰明,最終換回的是得不償失的苦果。
投資者炒股時應遵循適度原則,量力而為。要結合自身經濟情況和能力,堅持理性投資,勿輕易通過銀行、P2P公司、場外配資等方式借款炒股,避免自挖「陷阱」。
3 不懂股票能否請「高人」代炒
孫某時任某證券公司銷售管理部駐銀行客戶經理。2017年4月底,孫某向來銀行存款的肖某建議,在該證券公司開戶並自薦為其代理炒股。協商後雙方簽訂《委託理財協議》約定:「孫某用肖某證券賬戶里150萬元代其炒股,雙方二八分成,如出現本金虧損,全由孫某負擔。」後股市行情下挫,孫某的操作為肖某造成80萬元虧損,但他未依約承擔責任,因此,肖某便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查明,雙方之間形成委託合同關系,但孫某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在其任職期間內接受肖某委託買賣股票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第43條規定:「禁止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在任期內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情形。」因此,孫某與肖某之間的委託合同關系應屬無效,應根據當事人雙方的過錯程度及公平原則確定資金損失承擔的問題。
實際生活中,不少投資者對專業證券從業人員炒股水平更為信賴,便放心地將自己的股票賬戶交由證券從業人員私下處理,但這其中存在相當大的法律風險。首先,投資者賬戶委託給證券從業者代為操作在法律上是無效的,若堅持採用該方式,不僅可能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而且自身權益也難以得到法律保障;其次,由於賬戶交由他人代為操作,便意味著賬戶資金、密碼受制於人,無法完全自控,賬戶資金安全與風險顯著增加;最後,現實委託他人炒股中,委託雙方往往是朋友或親戚關系,若在委託炒股期間出現糾紛、爭執不下,便可能出現人財兩空、對簿公堂的情況。
筆者提醒,投資者要保管好自己的股票賬戶,切勿讓證券從業者代為炒股,若不得已委託其他普通人士炒股,則須提前擬好委託合同,避免爭議出現。在投資股票過程中若出現糾紛,投資者首先要及時將相關證據完整留存,並積極與對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成,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作者單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