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東為什麼會質押股權
法律分析:所謂股權質押,是一種權利質押,指出質人與質權人協議約定,出質人以持有的股份作為質押物,當債務人到期不能如約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就股份折價受償,或將該股份出售並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股票質押可以幫助公司解決資金緊張問題,利用股票質押獲得的資金讓公司發展得更好。股票質押是上市公司經常使用的融資手段,尤其是在資本環節惡劣、企業經營不佳的情況下,一些大股東就會偏向選擇這種融資方式,如果到期還不上,質押的股票就會賣給銀行或是信託,等於股東間接減持變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⑵ 為什麼要股權質押
問題一:公司為什麼要進行股權質押 原因:
股權質押融資是以取得現金為目的,公司通過股票質押融資取得的資金通常用來彌補流動資金不足的融資方式。
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
問題二:為什麼要進行股權質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可以作為權利質押的標的。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股權質押必將成為一種越來越重要的融資方式。
股權質押是一種擔保措施……
問題三:股權質押是什麼意思 股東為什麼要質押股權 股權質押是將自己手中的股份質押出去,然後融到資金,類似於抵押貸款,只是標的物不同。
問題四:股權質押需要什麼手續 股權質押一般同時簽署「股權質押合同」和「股權轉讓合同」,在條件成就時通過股權轉讓的形式實現質權。
股權可以質押給個人,辦理去公司注冊地工商局。
一、股權出質登記所需提供資料
1.《股權出質登記申請書》(出質人、質權人簽字或蓋章);
2.出質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製作要求:載明:「與原件一致」字樣,簽名、捺印;1份;
3.出質人所在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無需年檢後)、復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復印所得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無需組織機構代碼
4.質權人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復印所得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帶上原件。無需組織機構代碼。質權人為個人,提供第2條所述材料。
5.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要求:(1)粘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由質權企業、出質人簽名或加蓋騎縫章,無需企業法人簽名授權,1份);(2)載明「與原件一致」,並簽名。
7.現場列印出質企業股東出資證明書(1份);
8.股權(出質)合同1份;
備註:
1.「股東出資證明」工商局列印原登記注冊時提交的文件;
2.出質屬於「企業變更注銷」項目;
3.審核完畢,列印「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通知書」,一般無需繳費。
二、質押約定的條件成就後,股權轉讓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原股東會關於轉讓股權的決議
2 、股權轉讓協議必須明確:
(1)如何轉讓
(2)轉讓前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3、 公司新股東會決議
(1)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選舉董事、監事人員(如董事發生變化須提供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如原董事會成員不變的也須說明原董事會組成人員不變);
4、向私營企業或自然人轉讓股權的須提供驗資報告、交割單如屬全民、集體企業及交割合同;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東身份證原件;
7、 股東選舉董事、法定代表人決議;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9、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10、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申請報告;
11、新股東承諾書;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簡歷
13、原法人股東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14、 新股東身份證明,非當地戶籍的需要暫住證,法人股東需要經工商局簽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最後建議事前自己或者委託專業人員作必要的盡職調查然後制定相適應的文本較好。
問題五:股權質押要辦哪些手續 需要專業的證券從業資格評估公司來評估價值,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登記的問題
我國《擔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以公司股權進行質押區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規定,即: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根據上述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經向中介機構(亦可稱之為「與出質人和質權人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後,該股權質押合同才始得生效,而且根據我國《公司法》、《證券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該股權質押的事實一般還應該由出質人在公告中予以披露,社會公眾也可以通過向證券登記機構查詢的方式獲得該股權質押的情況,從而使該股權質押的事實為社會公眾所知悉,進而使該股權質押具有相當的公示力和公信力。這樣,就完全可以起到防止出質人在質押期限內將該股權非法轉讓或者將其重復質押給其他人的情況發生,從而為質權人能夠順利實現質權提供了非常有力的保障。[2]
但以登記作為質押合同的生效條件仍存在以下問題:
登記是質押合同生效的條件所引發的第一個問題是,這一規定對債權人是很不利的。因為如果質押合同無效,債權人最多隻能要求出質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其債權還是沒有保障。但是如果登記是質權生效的條件而不是質押合同的生效條件,則對債權人就有利多了。因為如果是由於出質人的原因而沒有辦理質押登記或者出質人拒不辦理或協助辦理登記手續,則債權人就可以起訴出質人違約,從而要求出質人承擔違約責任,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出質人協助辦理質押登記手續。這里涉及到物權變動的一個根本性原則――原因(合同)與結果(物權變動)相分離的原則。我國現行法律對物權變動中的原因與結果的關系似乎應該採取更為科學的嚴加區分的態度。這樣,既有利於債權人保護,也避免滋生糾紛。民法典草案的第296條改正了《擔保法》的這一錯誤,該條明確指出:「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時起設立。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權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簿之時起設立。」因此,登記是質權生效的條件而不是質押合同的生效條件,加強了對債權人的保護。
目前在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的實踐中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股權質押登記的渠道不暢。在現階段,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並非所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都可以辦理質押登記。根據《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綜合類證券公司可以以其自營的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和證券投資基金券辦理質押貸款登記,自然人及綜合類證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票尚不能辦理質押登記。但是質押是質權人與出質人協商的結果,如果自然人及綜合類證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股票出質,債權人也接受了這種出質,根據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則,這種質押合同應當是有效的。但是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應當經過證券登記機構登記後,質權才能成立。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是法定的也是唯一的辦理上市證券登記業務的機構,如果它不辦理這樣的質押登記,無異於堵塞了訂立質押合同的雙方辦理質押登記的唯一渠道。這樣就造成了一個兩難的局面,一方面法規要求質權必需登記才能設立,另一方面,法規又不允許唯一的法定機構辦理登記,這無疑是十分荒謬的。這樣的結果違背了同股同權的法律原則,也阻礙經濟的發展與市場的穩定。因此,無論是A股還是B股,......>>
問題六:終於有人把什麼是股權質押說清楚了 股權質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
一般觀點認為,以股權為質權標的時,質權的效力並不及於股東的全部權利,而只及於其中的財產權利。換言之,股權出質後,質權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權等財產權利,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非財產權利則仍由出質股東行使。
經邦鄭重指出,判斷股權質押的標的,要從事實上來判斷。
首先,當股權出質的時候,出質的究竟是什麼權利呢?無論出質的是財產權利還是全部權利,權利都不可能向實體物那樣轉移佔有,只能是通過轉移憑證或者是登記的做法來滿足。因此究竟轉移了什麼,我們從設質的活動中無法辨明,但可以從質權執行進行考察。
其次,當債務清償期屆滿,但是設質人無力清償債務,就涉及到質權執行的問題。《擔保法》對於權利質押的執行沒有規定,但允許比照動產質押的一般規定。對於動產質押的執行問題,《擔保法》[1] 第71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因此權利質押的質權人也可以與出質人協議轉讓質押的權利,或者拍賣、變賣質押的權利。
無論協議轉讓質押的股權還是拍賣、變賣質押的股權都會發生同樣的結果,就是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否則受讓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謂的財產權利,但是既沒有決策權,也沒有選擇管理者的權利,而這些權利卻由一個與公司財產都沒有任何關系的當事人來享有,這不是非常荒謬的嗎?因此這也就反證出從一開始設質的就是全部的權利,而不是僅僅為財產權利。因為一項待轉讓的權利如果開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經過轉讓卻變成了完全的,這是不可能的。有作者亦指出,作為質權標的的股權,決不可強行分割而只能承認一部分是質權的標的,而無端剔除另一部分。
再次,當公司的股東會作出決議同意出質股份時,實際上就已經蘊含了允許屆時可能出現的股份轉讓,其中包括了對於公司人合性的考慮。中國《擔保法》規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於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而《公司法》關於股份轉讓的規定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和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比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設質也應當分為兩種情況,其一質權人為公司的其它股東,此時以公司的股份設質無須經過他人同意。其二,當以公司股份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設質的,則應當需要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因為如果屆期債務人無法清償債務,質權人就可能行使質權,從而成為公司的股東。鑒於有限責任公司一定的人合性,需要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而公司股東的過半數同意,就意味著實際上公司股份的設質是不與公司的人合性沖突。
最後,從觀念上來分析,傳統的觀念以為公司的股份的設質僅僅包括財產性的權利,這是將權利孤立地進行分割。實際上在市場經濟中的交易主體是不可能如同法學家一般將權利分割成諸多部分,並且進行考慮。另外,假如真是只能轉讓財產性的權利,那麼這種設想必然會在質權執行時產生糾紛,從而與民法定分止爭的社會功能相沖突。所以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的標的應該包括全部的股東權利。
問題七:股權質押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 股權質押的時候需要注意:
(一)嚴格審查出質人的資格。新公司法出台後,有限責任公司在出資范圍、出資期限、股權出質和股權轉讓方面與舊公司法有了重大變化,公司本身的自治范圍擴大,因此,嚴格審查出質人出資情況、公司章程對股權出質和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等都成為簽訂股權質押合同的前提。
(二)審查股權出質的合法性。首先,《公司法》和《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都嚴格禁止股東或投資者將其擁有的股權質押給本公司。其次,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發起人股份和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的股份在法律上都有一定的限制轉讓的規定,因此,在股份限制轉讓期間,該部分股份是不能設定質押的。對外商投資企業而言,其股權出質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未經一致同意則不能出質;並且,其股權出質范圍只能是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三)應合理評估股權價值。從上述案例就可以看出,對股權價值的合理評估成為質權實現的一個重要因素。質押合同簽訂之前,債權人就應當對質押股權進行全面調查和合理評估,正確判斷出質股權的擔保價值,特別對公司的或有債務應有充分的認識和判斷。另一方面,本案中直接以持有的債務人股權作為質押並不能增強對債權的擔保,因為債務人本身就以公司的全部法人財產權對債權人提供了一種償債保證,而股權的價值也依賴於公司法人財產的盈利。
對債權人而言,股權的價值並不能超出公司法人財產的價值,因此,以債務人股權提供質押並不能增加對債權的擔保,這種股權出質對債權人而言是沒有價值的(當然債權人以投資和並購為目的的除外)。
(四)完善質押合同。股權出質過程中,僅僅只限制了股權的轉讓。但質押人可以通過增加負債、對外借款、抵押或低價轉讓資產等各種形式實質性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因此,債權人為保護自身權益,應在質押合同中增加對質押人行使股權的監管,甚至對公司的重大財產處置和重大負債行為都應作出嚴格限制。
(五)及時辦理審批手續。以上市公司股票出質的,應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質押的,應經審批機關批准、登記機關備案,質押合同自審批機關批准之日生效。
問題八:股權質押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 答:可以,但是你需要看一下公司章程。理由如下:
1. 直接的法律依據:股權出質的唯一法律依據是《物權法》,《物權法》沒有規定股權出質在質權設立時必須取得其他股東的同意。
2. 手續的法律依據:根據《物權法》,股權出質需要到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質權自登記時生效,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規定的辦理股權出資登記時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中,不需要提供其他股東的同意函,即可辦理。
3. 實現質權時的操作:設立質權不需要其他股東同意,但是實現質權時,便會發生股權轉讓,該等股權轉讓應當適用《公司法》對於股權轉讓的限制,但是完全不用擔心,不知道你是質權人還是質押人,舉個例子,如果你是質權人,對方的股權如果質押給你了,是必須拍賣的,此時,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不用擔心,最高法院對強制拍賣一方股權時與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如何兼容的問題早有規定,法官們這種問題處理了二十幾年了,沒有問題的。
4. 法律上可以,不代表一定可以: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一切事務,公司章程擁有最高的規定許可權,你需要查看公司章程,看看公司章程對股權出質有無特殊規定或限制,如有,需要遵守。另外,公司歷史上是否存在限制股權出質的股東會決議,如有,也要遵守。但是,這個可能沒有辦法考證,但是如果你是質權人,可以考慮要求對方在質押協議中保證「出質人簽訂、交付和履行本協議不會違反出質人的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或其他公司內部授權文件的規定,也不會違反公司作為一方的或者公司或公司財產受其約束的任何協議或其他類型文件的約定。」
問題九:公司股東為什麼要質押股份 獲得資金進行別的投資或
投入別的項目
就是理解為拿股票抵押借錢用
問題十:股權質押 質押和抵押的區別 股權擔保應該是質押方式。抵押與質押的區別在於:1.抵押的標的物通常為不動產、特別動產(車、船等);質押則以動產為主。2.抵押要登記才生效,質押則只需佔有就可以。3.抵押只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而質押中質權人既支配質物,又能體現留置效力。4.抵押權的實現主要通過向法院申請拍賣,而質押則多直接變賣。
⑶ 大股東質押股票意味著什麼
大股東質押股票通常講就是將其手中的股票進行抵押,用來換取貸款或其他信用流動性。 由此,總體而言這種行為是中性偏空的,質押的潛在用意就是換取流動性,類似民間抵押貸款,一定程度上表示大股東或企業現金流不充裕,需要通過質押股票來緩解。
但就其消息本身對個股走勢的影響而言,應該是很小的,僅可能稍稍影響甚至毫不影響,1-2天甚至當天就消化完成,無需對此消息改變操盤計劃。但如果是大股東大幅減持公司股票,就是較大利空了,說明其本身對公司前景並沒有信心,因此會對股票走勢造成一定上漲壓力或加速下跌。
【拓展資料】
大股東質押股票是指公司的大股東將可以依法轉讓的股票作為出質的權利,質押給質權人為債務提供擔保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第七十八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⑷ 為何股權質押,有何目的
在生活中,可能大家有聽過甚至因為需資金應急有做過汽車、房屋質押等手續。其實,股市裡也有「質押」這一東西,那麼咱們首先在今天認識一下「股權質押」的有關內容吧。讓知識面能得到拓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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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股權質押」?
1.股權質押的意思
其實股權質押是種擔保的方式,即為履行債務做擔保,債務人(公司)或者是第三人合法將其股份出質給債權人(銀行等),如果出現了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是發生了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就該股權優先受償。文中所表示的「股權」既是包括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所給出的資金,還會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股票或者是一些還沒有上市的股票。
2.公司進行股權質押的原因
當公司進行股權質押,這種情況一般也就說明了這個公司的資金周轉出現困難,正常的經營生活,財務狀況無法維系了,急切需要資金來補充現金流。
發生這樣的狀況之後,需要進行股權質押:
假如因為這段時間公司需要2000萬資金,採用股權質押的方式進行融資,假設由銀行出借資金給他,折扣率是5折,那拿到手的資金是1000萬。為了防止他無法償還銀行本金,這也是銀行設置預警線和平倉線的原因。可防止利益出現損失,一般兩者多為140-160%或130-150%。
還有,在公司的股權質押上是有上限的,通常情況下為股票質押的質押率的5成到6成,一般5折,期限一般半年至2年,那麼最後質押率水準如何就是由公司的資質來確定的。值得注意的是,要是股權被凍結了是不能進行質押的。
3.哪裡可以查看股權質押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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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權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對股票有影響嗎?
股權質押相當於是一種融資工具,不僅能夠用力彌補現金流,還能夠改善企業的經營狀態。
不過,多多少少還是會有著平倉或爆倉以及為保持股權而喪失控制權的風險。
對股票的影響是否是好的,還是要從實際情況出發進行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況
假如說公司進行股權質押來獲得流動資金,這樣都是為了經營主業亦或是開展新項目,那是可以視為利好的,因為這也是有利於開疆擴土。另外,你所質押的股票是流通的股票的話,這意味著在市場上該股的股票數量減少,需求量大體上沒有大的變化,拉升該股需要的資金量變少,那處在市場風口的話就比較容易開啟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況
倘若上市公司的目的只是想償還短期債務以及無關公司發展大計的支出,這反而體現公司財務的窘況,會降低投資者對該公司的預期和好感度。再者,股權要是進行高質押,這要是導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預警線,假如證券公司出售質押股票,容易成為反面反饋,市場對該股的做多情緒是由於證券公司出售質押,最後可能使股價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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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股東質押股權是好事還是壞事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大家應該都有聽到過一些因為急需要資金應急而做過汽車或者房屋昂質押等手續。其實,股市當中也擁有「質押」這一東西,那麼咱們首先在今天認識一下「股權質押」的有關內容吧。使知識范圍得以拓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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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股權質押」?
1.股權質押的意思
股權質押其實就是這種擔保方式,就是給履行債務進行保證,債務人(公司)亦或是第三人依法將其股權暫扣給債權人(銀行等),假如出現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了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這樣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就該股權優先受償。在這里我們所看到的「股權」既是包括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所出的資金,而且包括了這些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者是沒有上市的股票。
2.公司進行股權質押的原因
當一個公司決定了要進行股權質押,這種情況一般也就說明了這個公司的資金周轉出現困難,現在的財務狀況無法維持正常經營了,急需資金補充現金流。
出現這樣的情況,需要股權質押:
倘若企業近期需要的資金是2000萬,用股票質押來融資,如果銀行借錢給他,折扣率為5折,那麼實際拿到手的資金為1000萬。防止他無法償還銀行本金,這也是銀行設置預警線和平倉線的原因。保障自己利益不受損失,一般兩者多為140-160%或130-150%。
另外,公司做股權質押是有上限規定的,大多數股票質押時的質押率會打五到六折,基本上是5折,期限尋常是半年至2年,最終的質押率水平根據質押公司的資質來確定。我們需要在這方面留個心眼,倘若股權被凍結了就不能進行質押了。
3.哪裡可以查看股權質押的相關內容?
一般的可以上上市公司的官網及某些金融終端等查詢。要是在股市裡還是要多多注意公司股權質押信息,還需留意其他重要信息。可以把下面的投資日歷收藏起來,裡面含有公司除權除息、有新股申購、還有停牌復牌等具體信息: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股權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對股票有影響嗎?
股權質押屬於融資工具,可以補充或彌補現金流、改善企業的經營現狀。
不過,我認為它還是會有著平倉或爆倉以及為保持股權從而喪失控制權的風險。
對股票的影響是趨於有利方面還是有弊方面的問題,還是要按照實際情況來。
1、利好股票的情況
若是說公司進行股權質押來獲得流動資金,以此為目的希望經營主業或開展新項目的話,那就可以視為利好,畢竟可以開疆擴土。還有,若是說質押的都是流通的股票,意思就是市場上該股的股票數量有所減少,需求量的變化基本是沒有很大的改變,拉升該股所需要的資金量隨之變少,處於市場風口的話容易開啟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況
倘若上市公司的目的只是想償還短期債務以及無關公司發展大計的支出,這反而體現公司財務的窘況,投資者會降低對該公司的預期和好感度。另有,假設股權進行高質押,倘若導致股價下跌,甚至跌破預警線,證券公司出售質押股票的話,容易引發不好的反饋,如果證券公司出售質押的話,那麼影響市場對該股票的做多情緒,以至於股價可能會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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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控股股東質押股票是為了什麼
因為公司需要現金所有股東向銀行申請貸款或為第三者的貸款提供擔保
⑺ 為什麼要質押股票,他要干什麼
作為前不久才進入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有一些時候也是會看到自己持有的股票背後的上市公司公告稱要解除質押。那麼究竟質押是怎麼一回事呢?質押要如何分類?又會帶來怎麼樣影響呢?今天就讓我這個在市場征戰多年的老股民給大家科普一下,大家看這篇就夠了!開始之前,先點擊下方鏈接獲取一份機構精選牛股:【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質押是什麼意思?
股票質押意思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東把他持有的股票當作是抵押品,向銀行申請貸款或為第三者的貸款提供擔保。股票質押所對應的有一個概念那就是股票質押式回購,簡單理解也就是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然後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大家要注意的是,在股票質押這一塊有上限,如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能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一定的比例,這個比例是10%。另外來說,股票作為質押物品已經抵押給了其他的單位,質押的股票要是操作交易的話,是不可以的。無論是警戒線,還是平倉線,都是質押懸在頭頂的兩把利劍。總而言之,平倉線為140%,比警戒線少20%。假如說這個股票價格下跌的話它觸及到質押平倉線,那質押機構就會強制的售出質押的股票,造成的這些影響大家可不能太小看。還有一點要注意,股票質押會被時間和比例而限制,股票質押貸款的期限由雙方共同來決定的,但是最長期限為一年,最高情況下質押率是60%。
而股權質押,可以當做是一種擔保方式,簡而言之就是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將其股權出質給債權人,一旦有債務人沒有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況出現,債權人有權就該股權優先受償。簡單來說股份質押指的就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議在出質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設定限制性物權。當債務人到時間了卻還不認真的履行債務的時候,債權人還可以依據約定的就股份折價受償。或將該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平時,也可以多看看股市播報,掌握股市最新的發展方向,盡早了解股市的交易規律,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以防虧損風險。投資者朋友想要了解質押情況的話,推薦【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二、為什麼會有股票質押?股票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
股票質押實質上就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種融資手段。通常在財務狀況不佳,公司經營不善的狀況下,一些占股比例較大的大股東就偏向於這種融資方式。股票質押當然是有風險的,假如說這個股票價格下跌的話它觸及到質押平倉線,且大股東未補倉或回購,{還不上,股票質押-22}可能造成股價下跌乃至崩盤。所以,作為有想法的投資者,要對公司的質押行為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很戒備。
1、股權質押公告會對上市公司的股價在短期內產生負面的影響,因為股權質押釋放了一種公司現金流不充裕的信號,市場預期被降低。
2、我們以更長遠的來看,上市公司股東開始質股票押的話,對股價有偏好的傾向。
股票質押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股價的走向,但是影響股價的因素不是只有一個,得結合不同的技術指標朝更深刻的方向分析。如果實在沒法判斷,可以直接進入這個診股平台,輸入股票代碼,可以幫你判斷解禁股的情況如何,值不值得買:【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三、怎麼辦理股票質押?
依照物權法規定,股權質押不能不簽訂質押合同。之後到工商局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提交相關材料就可以了。分析到這里,大家對股票質押的相關內容都清楚了嗎?希望大家都能有收獲,希望投資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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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為什麼大股東會質押股票了,哈哈
出資入股時,有時候大家會看到持有的股票公布說要進行解除質押。股票解除質押是怎樣的,對我們有好處還是壞處?今天就讓我這個經驗老道的老股民給大家科普一下股票解除質押,下面的這篇文章可以幫大家解答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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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質押」、「股票解除質押」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股票質押」?
「股票質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東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權)當作抵押品,向銀行申請貸款或為第三者的貸款提供擔保。「股票質押」其實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種融資手段。一般都是在公司財務出現問題,或者經營不善的時候,部分持股比例大的股東就更看好這種融資方式。
如若到期了沒還上借來的錢,那銀行等接受質押給予融資的機構就會買下質押的股票。這就間接使得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減持變現,股票變成了現金。需要了解的是,如果股票價格下跌觸及質押平倉線,質押機構會強制拋售質押的股票,最後就股價方面就會下跌乃至崩盤。
什麼是「解除質押」?
解除質押意思就是,贖回來押在結算公司的股票,規避公司在資產上的那些風險。其實,這也是當出現股票價格下跌甚至跌到了平倉線,為了使擔保比例保持原樣,上市公司用這種手段解決了「爆倉」的問題。為了應對「爆倉'風險,有更多的公司採用了「解除質押」的方式,平倉風險從而得到緩解,這個舉措其實能起到「治本」的作用,但是公司的後市表現如何,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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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解除質押是利好還是利空?
實際上就是用了「快刀斬亂麻」、「一刀切」的措施達到解除質押的目的,因為進行解除質押這一動作後,控股股東就都沒有再把質押繼續進行下去了,這就降低股權質押的「爆倉」風險了。
那麼不進行「解除質押」就對上市公司的後市表現一定不好嗎?這也不是一定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我們可以從解除質押的時機和資金的進出來判斷。
(1)所在的股市時機
在股市穩定,正常運作的的條件下,股票質押的時候,市場上的流通股變少,依據供需原理,股價很可能上漲;此時辦理解除質押,則會使市場上的流通股增多,上市公司股價可能會下跌。
可在股市動盪或者個股股價下跌的情形下,讓質押作廢,實際上,是被質押的股票被控股股東從質押方贖回,有效解決了這部分股票被平倉的問題,避免股東失去對股票的控制權,也詮釋了控股股東資金穩固,能夠幫助公司更加穩定的發展,這樣的信息是投資者要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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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金的流入流出
在辦理質押時,不但能對大股東正常控股進行保證,還能額外的幫助公司籌集資金,涉及到資金的流入;如果解除質押的話,贖回質押的股票,一般都需要還本付息,牽涉到大股東資金的流出。
如果股價下行,大股東若沒有實力追加保證金,有可能解除股票質押,然後減持股票以獲取資金,也是一種不好的信號。
然而,按照正常水平來說,股票解除質押還是不錯的。首先,股東解除質押表明股東本身的財務情況可能好轉,間接地有利於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我們都知道,質押要繳納相應的利息,會給企業帶來一筆不小的負擔,企業還是會傾向於扔掉這一不必要的包袱。還有,股東由於對股票後市行情持較為樂觀的態度才會解除質押,上漲之後的股份能夠質押更多的貸款,所以會做解除質押的相關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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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股東為什麼會質押股權有什麼用,影響股價嗎
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股權質押就是一種融資的工具,可以用它來填補現金流現金流,還可以來改善企業的經營現狀。不過,其潛在平倉或爆倉以及為保持股權而喪失控制權的風險。對股票的影響是趨於有利方面還是有弊方面的問題,還是要根據現實情況入手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況
若是說公司進行股權質押來獲得流動資金,以此為目的希望經營主業或開展新項目的話,則可視為利好,畢竟有利於開疆擴土。另外,你所質押的股票是流通的股票的話,也就是說市場上有的該股的股票數量已經減少了,需求量變化不是很大,那麼就是拉升該股所需的資金量減少,那處在市場風口的話就比較容易開啟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況
如果上市公司僅為了償還短期債務以及無關公司發展大計的支出,反而就讓公司財務的窘況浮出水面,會降低投資者對該公司的預期和好感度。再者,股權要是進行高質押,倘若真的發生了股票下跌的情況,並且跌破到預警線,證券公司一旦出售質押股票,容易引發不好的反饋,換言之,市場對該股票的太多情緒是由於證券公司出售質押,最終導致股價的可能下跌。
總的來說,股權質押就是一種融資工具,可以用它來補充現金流,還可以用來改善企業的經營現狀。由於股權質押存在一些潛在的風險,例如平倉或爆倉以及為保持股權而喪失控制權等等,因此對股票的影響究竟是利好還是利空,最終還是要看具體的情況是怎麼樣的,大家不要盲目做出判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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