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按股東權利和義務分類,股票可以分為什麼股
根據股東權利的不同,股票可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普通股,其主要權利是參與公司重大決策的權利。股東以持有股份為基礎享有股東權利,是一項綜合性權利。首先,他們可以作為股東參與股份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2.公司的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體現為普通股東有權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得紅利,但全體股東同意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得紅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時,普通股股東有權要求清償公司剩餘財產。
優先股通常有預先確定的股息收益率。由於優先股的股息率是預先確定的,優先股的股息不會根據公司的經營情況增減,一般不能參與公司的股息分配,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而言,由於分紅固定,不會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優先股的權利范圍較小。優先股股東一般沒有表決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活動也沒有表決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表決權。
Ⅱ 普通股股東享有的權利包括
普通股股東的權利包括:1,經營參與權。2,利潤分配權。3,處置股份權。4,剩餘財產分配權。5,股東有權維護自身的權益,當股東權益受到侵犯時,股東有權依法申訴。6,股東有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拓展資料:
普通股股東的權益: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股票代碼怎麼區分?
目前有很多種股票代碼,我大致介紹幾種比較常見的:
1、A股
A股是指人民幣普通股票,是由我國境內公司發行,供境內(不含港澳台)投資者交易的股
滬市A股的代碼開頭的數字不是600就是601,深市A股則選擇000作為打頭數字。
2、B股
B股是指人民幣特種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供投資者以美元或者港幣交易的股市。
滬市B股的代碼是900打頭,深市B股設置200當做是打頭數字。
3、創業板
創業板也叫二板市場,上市的要求不是那麼難達到,主要類型是一些小公司、和一些創業型公司,這類企業沒有很長的成立時間、業績也不是很好,但是成長空間比較大,適合那些嗅覺比較靈敏的股民。
創業板的代碼都是以300作為打頭數字。
除了這些普遍見到的板塊,我們還經常能見到一些帶字母的股票,比如:XR、XD、*ST等。每個代碼都代表著什麼呢?
1、XR
表示同類別的股票已被除權,意思就是帶有XR這樣代碼的股票,取消了分紅的權利。
Ⅲ 普通股股東權利包括哪些
普通股東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參與權。股東大會召開時,享有表決權,因而可以通過選舉董事會,對公司的大政方針及決策進行控制。
(2)收益分配請求權。
(3)優先認股權。
當公司要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為了保持普通股股東對公司原有權益比例,老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優先認購新股票。_
(4)剩餘財產請求權。在優先股和債權人的要求得到滿足之後,對公司的利潤和資產擁有無限權力。
普通股是公司最基本的股份,如果公司只發行一種股票,那麼它就是普通股。普通股的股東可根據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佔全部股份的比例,享有一定的權利。通常的作法是一股一權,這意味著,股東持有的股份越多,所具有的權利就越大。普通股股東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_
主要區別:
普通股東權與特別股東權
普通股東權是指基於認購普通股產生的股東權,是一般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它構成股東權的基本內容,且具有最顯著的平等性,普通股東的每一股份都容含著等量的權利義務。唯一的例外是當股東握有的股份超過公司股份總數一定比例時,其表決權要受公司章程的限制。這一限制是為了防止大股東任意操縱公司公司,損害小股東利益。
特別股東權是股東認購設立特定利益的股份而產生的股東權。特別股東權的內容依特別股種類的不同而相別,概括起來有:
(1)對公司的特別事項有優先表決權。
(2)公司有盈餘時,在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可優先分得股息和紅利。
(3)公司解散時,清算後尚有剩餘財產的,可優先分行。
(4)只有在普通股東分得盈餘或剩餘財產後,尚有剩餘的,才能接受盈餘或剩餘財產的分配。特別股東權必須載明於章程中,並且公司得回收之。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Ⅳ 普通股股東享有的權利包括
法律分析:普通股東的權利有:1、資產收益的權利;2、知情權,即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會議記錄等文件的權利;3、權利受到損害時,向法院起訴的權利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拓展資料: 1、公司重大決策參與權。行使這一權力的途徑是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必要時也可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股東會議由股東按出資比猛明例行使表決權。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半數通過,但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須2/3以上通過。 2、公司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一是普通股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二是解散時有權要求取得公司的剩餘資產。一般原則是:只能用留存收益支付;股利的支付不能減少其注冊資本;公司在無力償債時不能支付紅利。 我國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在支付普通股票的紅利之前,應按如下順序分配: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任意公積金。 行使剩餘資產分配權先決條件:第一,解散之時。第二,法定程序: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其他權利。第一,查閱,建議或質詢。第二,轉讓。第三,優先認股權或配股權。(□)優先認股權是當股份公司為增加公司資本而決定增加發行新的股票時,原普通股票股東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認購一定數量新發行股票的權利。目的:一是保證股東原有的持股比例。
二是保護原股東的利益和持簡譽股價值。股東有三種選擇:第一,認購。二是,權利轉讓。三是,不行使聽任失效。是否具有優先認股權,取決於認購時間與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前,享有;之後不享有。前枝咐告者含權股,後者除權股。如果簡單記憶的話,記住四大權利:公司重大決策參與權,公司資產收益分配請求權、公司剩餘資產分配請求權和優先認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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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按股東享有權利不同股票可以分為哪幾類
按股東權力分股票種類有: 1.優先股,優先股是「普通股」的對稱。 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在分配紅利和剩餘財產時比普通股具有優先權的股份。優先股也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有權憑證,優先股股東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 2.普通股,普通股是「優先股"的對稱,是隨企業利潤變動而變動的一種股份,是公司資本構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業資金的基礎部分。 《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條,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