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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債和股票誰的風險大

發布時間: 2023-06-09 12:29:42

Ⅰ 可轉債是什麼,相對股票來說有什麼特點和優勢

可轉債具有債券的特徵,同時也有股票的特徵,比如有價格波動,可伏隱以買缺攔廳賣交易,還有抵衡盯押貸款等特徵。可轉債相對股票最明顯的特徵是“可轉換”這就是債券的優勢,也就是持有債券的時候,條件滿足之時,可以把債券轉換成股票

Ⅱ 個股和可轉債各有什麼優缺點,選個股還是可轉債呢

可轉債券中的一些可轉換債券非常活躍,分時波動並沒有完全跟隨股票或完全脫離股票。只要有外部新聞刺激、主要經營或其他可轉換債券(股票)上漲相同主題,活躍債券就會大幅上漲,及時干預,在高點停止利潤,當天就可以獲利。購買可轉換債券後,你不想買賣股票。這個答案應該從可轉換債券的屬性開始。可轉換債券是一種債券,具有保本保息的基本屬性。同時,它也是上市公司發行的債券,具有股票的期權屬性,即人們所期望的上不封頂,下可轉換債券的投資目標。

最典型的例子,某股民當天看好某隻股票,當散戶買入之後,這只股票得到資金炒作,出現直線拉升。但拉升之時不能及時賣出止盈,結果尾盤超大資金集中拋壓砸盤,最終以跌停板收市,當天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砸盤下跌,無能為力了,從賺錢變成虧錢,這就是炒股的最大弊端,而可轉債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可以第一時間進行止損止盈,不會發生眼睜睜無能為力的悲劇發生。

Ⅲ 可轉債風險大嗎

可轉債風險情況與用戶的風險承受能力等有關,不能一概而論。通常,可轉債實際上是一種債券,用戶在中簽某公司的可轉債後,相當於是用戶將一定的資金借給了該上市公司。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Ⅳ 股票和債券哪個風險大一些

你好,股票的風險大於債券,股票收益也高於債券,但是這個是相對來說的,並不是說買債券就比買股票好,主要是看你自己更適合哪一種,再者是看大環境的影響,比如棚銷薯經濟好轉的斗頌時候股票好於債券,經濟惡化的時候債券占據優勢,高通脹或鏈者者流動性收縮時也會發生雙殺的情形。

Ⅳ 可轉換債券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可轉債的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債券。所以說,可轉債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股票和可轉債有什麼區別?1、債券發行時的票面價格都是100元,對應的最小買入金額是1000元。股票股價是不一樣的,便宜的股票只要幾塊錢,貴的股票高達上千元1股,最少要買100股,所以,股票和可轉債的投資門檻是不同的。2、可轉債無漲跌幅限制,只要市場允許漲跌多少都是有可能的。但是我國的股票交易是有漲跌幅限制的,滬深兩市主板的股票漲跌幅限制為10%,創業板和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3、很多投資者都感覺到股票交易的T+1交易的風險,如果今天買入的股票,今天就下跌,那麼也只能等到明天賣出。但是,可轉債可做日內交易。總的來說,可轉債的操作方式比較靈活,買賣、轉股皆可,又有利息預期收益保底,所以投資風險適中,適合穩健型的投資者。股票屬於高風險投資品種,投資者在投資股票之前應該確認好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可轉債在一定條件下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可轉債和股票不能說哪個好哪個壞,各有各的優點,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方式來選擇可轉債或者股票進行投資。可轉債與股票的具體關系:(一)同為融資方式,股票與可轉債價格為正相關,當股價上漲時,可轉債價格也會上漲,同時股價下跌時,可轉債價格也會下跌。(二)可轉債的漲跌不會影響到股價漲跌。(三)可轉債可以轉換為股票,在上市交易6個月後,投資者就可以行使轉換權利。(四)股票無法轉換為可轉債。

Ⅵ 股票和債券的風險哪個更大

一般來說股票風險更大,而且風險點也多。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股份公司頒發的所有權證書。它是由股份公司向每個股東發行的一種證券,作為所有權證明,以籌集資金和獲得股息和紅利。

股票是資本市場上的一種長期信用工具。它可以轉讓、購買和出售。有了它,股東既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又可以承擔公司經營失誤所帶來的風險。每一股代表股東對企業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股代表對公司的平等所有權。每個股東在公司的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所持有的股份數量在公司總股本中的比例。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組成部李亂分。它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上主要的長期信用工具。然而,公司不能被要求返還其投資。

概念:

股票是哪皮檔一握彎種有價證券。它是股份公司在募集資金時發給投資者的股票憑證。它代表股東(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

這種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與股東大會、投票、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接受股利或分享股利差異等,同時也要分擔公司經營失誤帶來的風險。經常收益的獲取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股利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收益的主要來源。

Ⅶ 可轉債和股票哪個好哪個更安全

可轉債和股票都屬於公司發行的有價證券,可轉債的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顧名思義就是債券持有人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股票。可轉債和股票雖然屬於兩種不同投資品種,但兩者也有很大的關聯性,那麼可轉債和股票哪個好呢?

1、投資門檻
可轉債的最小買入單位是1手,1手為10張,債券發行時的票面價格都是100元,對應的最小買入金額是1000元。
股票的最小買入單位也是1受,不過股票一手等於100股,股票的購買價格是不統一的,即使是剛發行的新股價格也有很大差異,便宜的股票可低至1元每股,貴的股票也可高達數百元1股。整體來說,股票的投資門檻要略高於可轉債的投資門檻。
2、投資預期收益
可轉債的盈利方式有三種:持有到期獲得債券利息,可轉債買賣賺取差價,以及轉為股票持有或賣出。低價轉債的預期平均預期收益率一般在5%到10%之間。
可轉債的利息預期收益要普遍低於其他債券類型,年利率一般在2%以內,所以利息預期收益通常不是可轉債的主要盈利來源,只是一個保低預期收益。
股票的投資預期收益則沒有定數了,整體而言,股票虧損的幅度和盈利的幅度都要高於可轉債。
3、投資風險
可轉債的操作方式比較靈活,買賣、轉股皆可,又有利息預期收益保底,所以投資風險適中,普通投資者也可參與。股票則屬於典型的高風險投資品種,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的投資者是不宜購買的。且當企業破產時,債權的清償順序也要優先於股票。
以上關於可轉債和股票哪個好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溫馨提示,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Ⅷ 買可轉債的利與弊

利:
1、因可轉債具有債券的屬性,投資者購買可轉債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利息收入,與股票相比,其風險性要低一些,收益相對較穩定。
2、可轉債實行T+0交易方式,即在股票市場當天買入的債券,當天可以賣出,以及可以選擇進行轉股操作,其交易相對來說比較靈活。
弊:
1、可轉債會被上市公司強制贖回的風險,即當上市公司可轉債的正股價連續15-20天高於轉股價的130%,或者當上市公司可轉債的正股價持續約30天低於轉股價的70%-80%時,會被強制贖回。
2、可轉債存在破發的風險,即可轉債的價格低於面值(100元),投資者出現虧損的情況。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是債券持有人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可轉換債券的特點是債權性、股權性、可轉換性。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其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融資的一種方式,融資後資金可以作為企業日常的生產經營,也有可能是上市公司認為當前股價被低估了,直接增發股票不劃算,所以發行可轉債。
可轉債具有債券和股票的雙重性質,如果債券持有人不轉換為股票,那麼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如果可轉債持有人看好公司未來的潛力,那麼可以在約定期限內轉換為股票。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換債券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換債券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換債券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可轉換債券轉股公式:
可轉換債券轉換股份數(股)=轉債手數 *100/ 當次初始轉股價格
初始轉股價格可因公司送股、增發新股、配股或降低轉股價格時進行調整。若出現不足轉換1股的可轉換債券余額時,在T+1日交收時由公司通過登記結算公司以現金兌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