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東享有哪些權利
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表決權:表決權是指,股東親自出席或者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時,對會議議決的事項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權利。
二、股利分配請求權:股利分配請求權也稱為分紅權,是指股東對公司的資產收益有權取得並保有公司分配的股利。
三、增資優先認繳權:增資優先認繳權是指,在公司新增資本或者發行新股時,股東將享有優先於他人認繳出資或者認購性的權利。
四、知情權:知情權是指股東享有獲取公司信息的權利
1、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或其他約定分取紅利;
2、遵循法律或章程規定,轉讓、出質股權的權利;
3、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等文件的權利;
4、其他權利。
公司股東享主要有哪些權益?
1、查閱、復制權,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等資料;
2、表決權,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或者所持股份行使;
3、分紅權,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4、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
5、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綜上所述,股東享有的權利如上述表明的四大項,股東們應該嚴格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我國法律來行使權力,不能濫用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七條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⑵ 普通股股東權利包括哪些
普通股東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參與權。股東大會召開時,享有表決權,因而可以通過選舉董事會,對公司的大政方針及決策進行控制。
(2)收益分配請求權。
(3)優先認股權。
當公司要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為了保持普通股股東對公司原有權益比例,老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優先認購新股票。_
(4)剩餘財產請求權。在優先股和債權人的要求得到滿足之後,對公司的利潤和資產擁有無限權力。
普通股是公司最基本的股份,如果公司只發行一種股票,那麼它就是普通股。普通股的股東可根據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佔全部股份的比例,享有一定的權利。通常的作法是一股一權,這意味著,股東持有的股份越多,所具有的權利就越大。普通股股東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_
主要區別:
普通股東權與特別股東權
普通股東權是指基於認購普通股產生的股東權,是一般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它構成股東權的基本內容,且具有最顯著的平等性,普通股東的每一股份都容含著等量的權利義務。唯一的例外是當股東握有的股份超過公司股份總數一定比例時,其表決權要受公司章程的限制。這一限制是為了防止大股東任意操縱公司公司,損害小股東利益。
特別股東權是股東認購設立特定利益的股份而產生的股東權。特別股東權的內容依特別股種類的不同而相別,概括起來有:
(1)對公司的特別事項有優先表決權。
(2)公司有盈餘時,在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可優先分得股息和紅利。
(3)公司解散時,清算後尚有剩餘財產的,可優先分行。
(4)只有在普通股東分得盈餘或剩餘財產後,尚有剩餘的,才能接受盈餘或剩餘財產的分配。特別股東權必須載明於章程中,並且公司得回收之。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⑶ 普通股股東享有的權利是
根據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礎知識》書上所述,普通股享有的權利有:
1、公司重大決策參與權。行使這一權力的途徑是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必要時也可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股東會議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半數通過,但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須2/3以上通過。
2、公司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一是普通股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二是解散時有權要求取得公司的剩餘資產。一般原則是:只能用留存收益支付;股利的支付不能減少其注冊資本;公司在無力償債時不能支付紅利。
普通股種類:
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以及籌資和投資者的需要,可以發行不同種類的普通股。
1、按股票有無記名,可分為記名股和不記名股
記名股是在股票票面上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這種股票除了股票上所記載的股東外,其他人不得行使其股權,且股份的轉讓有嚴格的法律程序與手續,需辦理過戶。中國《公司法》規定,像發起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為記名股。
不記名股是票面上不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這類票的持有人即股份的所有人,具有股東資格,股票的轉讓也比較自由、方便無需辦理過戶手續。
2、按股票是否標明金額,可分為面值股票和無面值股票
面值股票是在票面上標有一定金額的股票。持有這種股票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大小,依其所持有的股票票面金額占公司發行在外股票總面值的比例而定。
⑷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什麼基本權利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普通股票的股息收益是不確定的,股息的多少完全取決於公司盈利的多少及其分配政策。 拓展資料: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付債權人和優先股票股東的求償權後還有剩餘,普通股票股東有按股份比例取得剩餘資產的權利。公司現有股東有權保持對公司所有權的持有比例,如果公司需要再籌集資金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股東有權按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及其持股比例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的股票,以維持其在公司的權益。
我國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在支付普通股票的紅利之前,應按如下順序分配: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任意公積金。行使剩餘資產分配權先決條件:第一,解散之時。第二,法定程序: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其他權利。第一,查閱,建議或質詢。第二,轉讓。第三,優先認股權或配股權。優先認股權是當股份公司為增加公司資本而決定增加發行新的股票時,原普通股票股東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認購一定數量新發行股票的權利。
⑸ 普通股股東享有的權利包括
法律分析:普通股東的權利有:1、資產收益的權利;2、知情權,即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會議記錄等文件的權利;3、權利受到損害時,向法院起訴的權利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拓展資料: 1、公司重大決策參與權。行使這一權力的途徑是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必要時也可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股東會議由股東按出資比猛明例行使表決權。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半數通過,但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須2/3以上通過。 2、公司資產收益權和剩餘資產分配權。一是普通股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二是解散時有權要求取得公司的剩餘資產。一般原則是:只能用留存收益支付;股利的支付不能減少其注冊資本;公司在無力償債時不能支付紅利。 我國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在支付普通股票的紅利之前,應按如下順序分配: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任意公積金。 行使剩餘資產分配權先決條件:第一,解散之時。第二,法定程序: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其他權利。第一,查閱,建議或質詢。第二,轉讓。第三,優先認股權或配股權。(□)優先認股權是當股份公司為增加公司資本而決定增加發行新的股票時,原普通股票股東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認購一定數量新發行股票的權利。目的:一是保證股東原有的持股比例。
二是保護原股東的利益和持簡譽股價值。股東有三種選擇:第一,認購。二是,權利轉讓。三是,不行使聽任失效。是否具有優先認股權,取決於認購時間與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前,享有;之後不享有。前枝咐告者含權股,後者除權股。如果簡單記憶的話,記住四大權利:公司重大決策參與權,公司資產收益分配請求權、公司剩餘資產分配請求權和優先認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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