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回購股票大股東減持,是什麼意思
相信很多人知道,上市公司股票的價格是波動性的,有時會漲,有時候會跌,並不會一直保持一個狀態,代表了市場對於這家企業的看好程度,那麼股票回購的意思是指上市公司用自己的錢去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然後注銷。很多人就提出疑問,說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大股東減持是什麼意思,接下來一起了解一下。
一、看好企業未來發展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自己的現金等方式,從證券市場上面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量的股票。用錢從資本市場上面買回自己公司的一些股票,就代表發行在資產市場上面的股票數量減少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導致原本的股民所持股票數量減少。
很多人就非常好奇,為什麼公司要花錢把自己的股票買回來,其實公司用自己的錢買回股票,一般來說,肯定是看好本公司未來的發展前途。通過股票回購的方式來減少外部本公司流通股的數量。
『貳』 股權回購是什麼意思
股權回購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回購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權。我國《公司法》對有限公司股權回購有明確的規定。《公司法》允許的股權回購,其目的在於確保異議股東的退出,實現公司持續穩定經營。
我國相關法律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回購只能是購回並注銷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行為。
有限公司股東請求公司回購股權的法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回購只能是購回並注銷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行為。
我國《公司法》對有限公司股權回購有明確的規定。《公司法》允許的股權回購,其目的在於確保異議股東的退出,實現公司持續穩定經營。
關於回購的價格問題,公司法只規定按合理的價格回購,這是一個原則性規定,該價格應當以協議價為主。如由法院確定價格時應當做到合理合法,並以訴爭事由發生時該回購股權代表的公司凈資產比例的產值來確定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拓展資料:
股權回購是中小股東的一項法定權益:
公司法為了有效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明確規定了中小股東的股權回購請求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權回購請求權是指異議股東在出現法律規定的某些特殊情況下,有權要求公司對其出資的股權予以收購。
異議股東股權回購的程序:
通常而言股權回購對公司、其他股東以及公司債權人都會產生較大影響,因此回購一般須經董事會審議、股東會多數表決通過。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異議股東的股權回購權行使包括協議回購和訴訟回購。
1.協議回購:
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股東會審議《公司法》七十四條規定的決議事項的,對該事項投否定票的股東可以行使股權回購請求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回購股權後應當及時做出相應的變更登記處理,法律規定公司應當在發生回購事件後的十日內進行注銷登記,對於不能注銷的應當以轉讓的方式進行,如果在三個月內不能處理的則應當予以注銷登記,注銷後還應當進行重新驗資,並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備案。
在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六十天內異議股東同公司協議回購股權,協商成功的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由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股權,協議回購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現,對持有股權的數量和時間不作限制,應當尊重當事人的合意。
2.訴訟回購:
有限責任公司異議股東就股權回購與公司達不成協議的,可以直接起訴公司要求公司買回股權,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回購是在協議回購失敗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協議回購是訴訟回購的前置程序。
『叄』 股票回購的回購規定
《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徵求意見稿)》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為適應資本市場發展實踐的需要,現對《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中有關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行為補充規定如下:
規定徵文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應當由董事會依法作出決議,並提交股東大會批准。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在充分了解相關信息的基礎上,就回購股份事宜發表獨立意見。
二、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3日,將董事會公告回購股份決議的前一個交易日及召開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前10名股東的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在證券交易所網站予以公布。
三、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回購股份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回購股份的價格區間;
(二)擬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和比例;
(三)擬用於回購的資金總額以及資金來源;
(四)回購股份的期限;
(五)決議的有效期;
(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七)其他相關事項。
四、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對回購股份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五、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該決議,依法通知債權人,並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
六、上市公司應當在下列情形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一)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予以公告;
(三)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定期報告中公告回購進展情況,包括已回購股份的數量和比例、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支付的總金額;
(四)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上市公司應當公告已回購股份總額、購買的最高價和最低價以及支付的總金額。
七、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時間進行股份回購:
(一)開盤集合競價;
(二)收盤前半小時內。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二)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回購期屆滿或者回購方案已實施完畢的,公司應當停止回購行為,並在2個工作日內公告回購股份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動報告。
十、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購股份完成之日後的30日內不得公布或者實施現金分紅方案。
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期間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
十一、本補充規定自發布之 年 月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中有關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規定同時廢止。
(3)股票回購公司股東擴展閱讀:
當公司回購自己股票時,資產流向股東,從債權人角度看,股票回購類似於現金紅利。
其一,股利分配是按照持股比例的,而股票回購不一定按比例進行。相應的,股利分配時,所有股東同等對待,而股票回購並不一定。
其二,在股利分配時,股東沒有放棄對未來公司的剩餘索取權,而在回購情形,股東放棄其在公司所有者權益中的部分股份。
其三,股利分配往往包括公司的一小部分財產,而股票回購可能會涉及公司的重大財產。
其四,股利分配一般要求持續性和穩定性,如果公司突然中斷股利分配,往往會被認為是公司的經營出現了問題,而股票回購是一種特殊的股利政策,不會對公司產生未來派現的壓力。
『肆』 公司回購股東股份可以定向回購嗎
可以。現行法律沒有禁止「定向回購」,即 上市公司 可以回購大股東所持股票,而不去公開市場進行回購。這不但歲燃起不到維護股價達到合理水平的作用,還會讓回購制度淪為大股東利益輸送的工具。公司因減少 公司注冊資本 回購的股票: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 公司因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所回購的股票,應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畢段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乎數虛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伍』 股權回購後股權屬於誰
法律分析:公司回購的股權一般屬於公司,但公司可以將其分配給公司其他股東或公司員工,由其出資購買。股權回購可能會導致公司注冊資本和股東人數的減少,公司應在回購後依法妥善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陸』 公司回購股權的法律規定
公司回購股權的法律規定是:股東依法享有異議回購請求權,在公司股東會作出不向股東分配利潤、合並、分立或者轉讓主要財產等決議時,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股權回購法律規定具體有哪些?
除非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公司不得回購股東股權。
1.對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在三種情況下股東不滿股東會決議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冊輪稿,在四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2.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二、公司回購州孝股權條件是什麼?
1.公司章程約定的回購條件出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該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三、股東可以退股嗎?
股東可以通過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法實現退股。
公司注冊資本減少是指公司依法對已經注冊的資本通過一定的程序進行削減的法律行為,簡稱減資。減資依公司凈資產流出與否,分為實質性減資和形式性減資。實質性減資是指減少注冊資本的同時,將一定金額返還給股東,這種減資方式就能實現股東的退股。
四、股權轉讓有哪些方式?
股權轉讓可以分為直接轉讓和間接轉讓。
直接轉讓是指出讓人將屬於自己的股權直接轉讓給受讓人;間接轉讓是指出讓人與股權並非通過雙方意思一致的方式轉讓,包括繼承、公司合並等情況。
直接轉讓和間接轉讓的現實意義在於,部分股權轉讓交易如果從直接轉讓變成間接轉讓可以實現避稅的效果。
五、公司回購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1.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穩定股價,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投資者具體可以看回購的多少以及市場中回購公司的多少來做具體的分析。
2.股票回購也可以提高公司現金支配的利用率,使用現在公司較為富餘的資金回購股份,會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提升凈資產報酬率,降低公司財務指標盈利方面的壓力,從這個角度來說,回購是一種進行投資理財的行為。
3.進行回顧後的股份可以作為員工股權激勵計劃,如果直接通過發行股票會降低原有股東的權益,稀釋其股份,而回購則是能夠既不損害股東利也可以推行員工福利,激勵員工促進公司更好地發展。
4.回購股票之後促使股價出現上漲,也是一種回報股東利得的行為,而且無需繳納稅金。
5.進行回購股票之後會造成在外流通股票減少,對於潛在的對於公司有收購意圖的收購人能夠獲得的股份就會減少,保證大股東的控股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桐伍
『柒』 有限公司股權回購的幾種情形
一、正面回答
有限公司股權回購的情形: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想要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公司,讓公司進行回購;
2、與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權的公司合並,必須是與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權的公司合並時,公司才可以回購股東股權;
3、股份獎勵給公司職工,回購的股東股權必須獎勵給本單位職工;
4、股東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合並、分立決議持有異議。
二、詳情分析
股權回購的意思是有限責任公司回購股東在公司持有的股權,股東也可以股權回購的這種方式退出公司,股權回購分成協議回購和訴訟回購兩種情況,類似於公司連續5年不向公司分紅,但實際上公司連續5年盈利,股東可以考慮讓公司回購股權。
三、公司回購股權條件有哪些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捌』 上市企業回購股票,公司或股東有什麼損失
這是好事
不過用不著注銷吧
有這樣的公司嗎
還注銷
他沒有這個權利吧
上市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倒是有
萬科最近就回購自己公司的股票
這說明公司股東對自己公司看好
他們也會更努力工作的
作為市場的話
不會影響到每股凈資產和收益
但是應為市場上的股票減少了
供求關系發生變化了
股價會上揚
『玖』 股東回購股份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份回購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者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為。回購股票之後,這些股票會被注銷,減少股份可提高每股盈利水平從而提高凈資產收益率,間接的刺激股價拉升;隨著股票期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的不斷完善與發展,上市公司可以回購一部分股票作為獎勵,以解決員工的激勵問題,提高員工的積極性,間接的提高了生產效率,為公司帶來更大的利潤;公司在回購股票注銷之後,在負債不變的情況下,權益資本的減少,提高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資產負債率等財務指標,對財務結構的調整與優化起到一定的作用,也可以達到降低未來權益融資成本的目的。
拓展資料:
股東是向公司出資或認購股份,從而享有資產收益等股東權利的人。股東可以以貨幣出資,也可以以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進行股份回購需要注意的是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員工。
4、股東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股市一般指股票市場。股票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股票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場所,包括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大類別。由於它是建立在發行市場基礎上的,因此又稱作二級市場。股票市場的結構和交易活動比發行市場(一級市場)更為復雜,其作用和影響力也更大。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或初級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