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宣布破產,我買的股票怎麼辦
如果公司宣布破產,接下來的就是破產清算,變賣的現金余額按照順序分配,最後才是股東的。
如果有的分,按照股數分最後的剩餘資金,如果沒的分,股票就是廢紙了。
公司破產一般是資不抵債的居多,凈資產往往在0以下,資產變現的過程中,又大都低於賬面,所以,股票持有者啥也分不到。
如果公司是無限責任公司,股東還要攤上債務,再拿出一部分錢歸還債權人。
所以,以資本金為限的有限責任公司也是一重保護,就是歸零為止,不找後賬。
投資股票,風險就是投資的資金全額。
從破產這個事情,就知道了,買股票就是相當於實際在參與經營一個公司,一個生意,有賠有賺。
宣布破產,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話,不可能再上市了,如果破產重整的話,也許有奇跡發生。
股票良好的流通性,提供了自由進出的機會,止損還是要學會,盡管很痛苦。
畢竟持有破產的股票更痛苦。
B. 上市公司宣布破產,我買的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因為經營不善或者其它原因宣布破產,那麼按照破產程序,上市公司必須首先償還債務和優先股權,剩下的資產就是普通股東的可分配財產。一般來說,當某隻退市股票宣布破產後,普通股東基本是沒有資產可以分的,但也不需要分擔上市公司的連帶賠償責任。
所以股民一定對企業的發展要有持續的關注,當公司經營不善,出現破產前兆的時候盡量快速將手中的股份拋售出去,不然在這種保護程序下,股民將血本無歸。
但是在中國股市,退市股票在完全退市前將在三板市場交易。原在本所流通的股票,由擬任股票轉讓代表人的證券公司(主辦證券公司)轉讓,並於45個工作日內在代辦股票轉讓系統交易
股票存在的意義有以下幾點:
1、可以廣泛地動員、積聚和集中社會的閑散資金,為國家經濟建設發展服務,擴大生產建設規模,推動經濟的發展,並收到「利用內資不借內債」的效果。
2、可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打破條塊分割和地區封閉,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3、可以為改革完善我國的企業組織形式探索一條新路子,有利於不斷完善我國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企業、個人企業、三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的組織形式,更好地發揮股份經濟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4、可以促進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發展,特別是股份制改革的深入發展,有利於理順產權關系,使政府和企業能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用其權、各得其利。
5、可以擴大我國利用外資的渠道和方式,增強對外的吸納能力,有利於更多地利用外資和提高利用外資的經濟效益,收到「用外資而不借外債」的效果。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以購買股票的形式對外投資取得的股利,轉讓、出售股票取得款項高於股票賬面實際成本的差額,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資本利得和公積金轉增收益。
C. 公司破產,股票怎麼辦
公司破產,股票也會消失。
公司破產以後,股票的流向:
1、在上市公司宣布破產後,它所購買的股票消失了,因此虧損了。但是在中國股市,退市股票在完全退市前將在三板市場交易。原在本所流通的股票,由擬任股票轉讓代表人的證券公司(主辦證券公司)轉讓,並於45個工作日內在代辦股票轉讓系統交易。
2、目前,A股公司因業績因素退出的標準是連續三年停牌(暫時保留代碼和資格),六個月內繼續虧損,面臨退市。退市股票的處置:有三種可能性:一種是重組並返回主板(如濟南輕型汽車);另一種是在未來升到第三板;另一種是破產,完全消失。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前,股東應當盡快辦理股份確認和託管手續,否則在第一個交易日可能趕不上公司。退市公司上市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認和託管手續,但退市公司的股份只能在兩個交易日後轉讓(即三板交易)。
(3)公司破產股東所持股票還有價值嗎擴展閱讀
破產清算時的嘗付順序
一、首先是企業的破產費用,然後是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等。
二、然後是拖欠的國家稅金,然後才是對一般債權的清償。
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現一個順序的債務,那麼後一個順序的債權就不能得到清償。如果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債務,拆毀那麼按照債權的比例進行清償。普通股股東是清償的最後一個。
但是如果公司能夠進行重組或者說有其它的公司來接手破產公司,那麼你的股票還在,只是改名了。一般的公司會重組,不會讓你虧得一無所有的。但是ST類型的股票,它存在退市的可能,風險很大。不過也可以到三板市場進行股份轉讓。
所以根據上面的內容來看,上市公司破產以後,股票的處理方式需要區分具體的情況,同時也可以知道,上市公司的股票也不一定會因為公司的破產面臨不好的結果,在旅戚備某些情況下,股票的收益仔猛和風險還是會轉危為安的。
D. 破產重整後原股東股份還有嗎
法律分析:不能。」破產」包括」 破產重整」,即破產重整受理後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 執行程序也應當中止。
此外,公司宣布破產重整的情況下,其破產股份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處理:
1、公司破產清算,那麼,只有等到公司拍賣掉所有的資產,還清所有負債之後,仍有多的資產才可以供所有股東按持股比例分配。
2、股票轉移至三板市場交易。如果公司在未來連續三年盈利,可再次申請到主板交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十九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
第二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已經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管理人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後,該訴訟或者仲裁繼續進行。
E. 破產重組後股票還有效嗎
公司宣布破產重整的話,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是公司破產清算,那麼,只有等到公司拍賣掉所有的資產,還清所有負債之後,仍有多的資產才可以供所有股東按持股比例分配。
二是股票轉移至三板市場交易。如果公司在未來連續三年盈利,可再次申請到主板交易。
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保護企業繼續營業,實現債務調整和企業整理,使之擺脫困境,走向復興的再建型債務清理制度。 重整制度在性質上,具有在債務清償法和企業法相結合,私權本位和社會本位相調和,程序法和實體法相融合多種法律事實及法律效果相聚合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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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重整的流程
1、公司出現《破產法》第二條規定的重整事由。
2、債權人和債務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啟動重整程序。在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法院受理申請後宣告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自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整。(破產法7、70條)
3、法院對《重整申請》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並予以公告。(破產法71條)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債權人並公告通知未知的債權人。法院應當缺點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並確定第一次債權人召開的時間和地點。
6、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管理人收到債權申報材料後應當登記造冊並對申報的債權進行審查,編制債權表並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
7、債權申報期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8、在破產重整中,進入重整期間後,經債務人申請法院批准,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經營事物,管理人應當向債務人移交財產和經營事物。
9、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個月內,同時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內容見《破產法》81條)。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個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並宣告破產。(破產法79條)
10、法院應當自收到《重整計劃草案》之日起30日內召開債權人會議,債權人參加會議進行討論,並分組進行表決。(表決規則見《破產法》82、84條)
11、各表決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的,《重整計劃》即為通過。未獲得通過的依《破產法》87條處理。(破產法86、87條)
12、自《重整計劃》通過之日起10日內,債務人和管理人應當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計劃草案》的申請,法院審查認為合法的,應當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裁定批准,終止重整程序並予以公告。法院批準的《重整計劃草案》對債務人和全體債權人均具有約束力。
《重整計劃草案》未獲得通過且未依87條的規定獲得批准,或者已通過的《重整計劃草案》未獲批準的,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產。(破產法86、88、92條)
13、《重整計劃草案》獲批准後,進入《重整計劃》的執行程序,由債務人負責執行。
此時,已經接管財產和營業事物的管理人應當向債務人移交財產和營業事物。在《重整計劃》規定的監督期內,有管理人監督《重整計劃》的執行。在監督期內債務人應當向管理人報告《重整計劃》的執行情況和收人財務情況。
監督期屆滿,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監督報告。報告之日管理人監督職責終止。經管理人申請,法院可以裁定延長監督期限。(破產法89、90、91條)
14、《重整計劃》執行期限屆滿,債務人執行完畢公司恢復良好狀態的,重整程序結束,公司恢復正常運行。
15、債務人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法院經管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應當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行,並宣告債務人破產。此後進入破產程序。
F. 上市公司破產了股民的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破產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進行破產重整,一種是直接退市到老三板市場交易。針對不同的情形,投資者可以這樣操作:
1、破產重整:即在主板宣布公司破產重整後,一般會將公司的債務一起打包出售或母公司吸收合並。一般股價會經過長期停牌,重整成功後,又繼續交易。重整完畢後股價不一定上漲,因此投資者可以在重整前賣出;如果重整引進比較優質的資產,可以持股。
如:*ST柳化(現用名柳化股份)在2018年的時候宣布破產重整,股票從2018年3月9日一直停盤至2018年12月25日,重整後又直接在二級市場交易。
2、退市到老三板:即公司在主板被強制退市後轉移到老三板市場交易,沒來得及在退市前賣出的投資者需要簽訂股轉系統協議,然後就能在老三板交易賣出。
(6)公司破產股東所持股票還有價值嗎擴展閱讀
一、上市公司破產普通投資者一定有賠償嗎?
1、上市公司破產之後,普通投資者不一定會得到賠償,需要根據其資產進行具體分析:
(1)債權資本是一種借入資本,代表了公司的合約義務,因此債券持有者即債權人擁有公司資產的最高索取權。其次是優先股東,在公司破產之後,優先股東優先普通股東分配公司剩餘的資產;最後償還的是普通股東,他們按照對公司剩餘的資產按照比例進行分配。因此,公司破產清算時,賠償的順序為:債權人→優先股東→普通股東。
(2)當公司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債權人不得要求公司的股東承擔超過其出資的義務責任,更不得將其債務轉換到其股東身上,即股東的損失只是他的投資資產,而不是全部身家。
(3)根據上面我們可以得出,當公司破產清算資金不足以支付債權人、優先股東的賠償時,普通投資者是得不到賠償的,只要在賠償債權人、優先股東之後,還剩餘資產時,才會得到一定的賠償。
G. 如果公司破產或負債對股票持有者有什麼影響
破產的話股票持有者不管是不是炒股的都是股東,是不會退還股金的,如果企業因賬務不清或其他經濟犯罪原因,股東還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負債的話權益下降。
破產,是指債務人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並依破產程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度。狹義的破產制度僅指破產清算制度,廣義的破產制度還包括重整與和解制度。多數情況下,破產指一種公司行為和經濟行為。而人們有時習慣把個人或者公司停止經營也叫作破產。
破產特徵: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到期債務"是指已經到了履行還債義務期限的債務;"清償"是指全部償還;"不能清償"是指沒有按期清償的各種可能性。債務人資不抵債並不能當然認定為"不能清償"。存在多數債權人,如果只有一個債權人,只需採取一般民事執行程序即可。當存在多數債權人時,如採取一般民事執行程序,由於債權人競相請求對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可能造成部分債權人得不到償還或只得到少量償還的情況,產生顯失公平的結果,因而需要一種特殊的程序--破產程序,以保證各債權人的損益公平。債權人公平受償,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決定了債權人無法實現全部債務。而按照"同質債權、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須依照法定順序,按照同一比例,將債務人的財產在各個債權人之間分配,以保證債權人之間的公平。免除未能清償的債務。
負債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其中,現時義務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符合負債定義和負債確認條件的內容應當列入企業資產負債表中對應的負債項目。負債的確認條件指與符合負債定義的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且其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企業資產負債表中,屬於負債的項目一般包括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交稅費以及其他應付款等。
H. 我買了股票之後,如果公司突然破產了,那我的錢還有嗎
買股之後,公司破產的話,你錢還是會有的,不會完全歸零。因為就算退市,你的股票仍然存在,只是不能在主板交易,相關股票會轉到三板市場去,當然了由於三板市場缺乏散戶參與,交投量稀少,買賣相當不便,價格也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