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投資股票型基金,可以買上市公司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嗎
如果想要投資股票型的基金,我們是可以購買上市公司股東所持有的股票的,當然,我們在購買的時候,我們是需要遵循相應的規則和制度的,這樣子,我們所購買的股票才能夠有一個更好的保障。在生活當中,很多人都會選擇投資股票型的基金,我們在投資股票型的基金的時候,也要特別的注意,畢竟投資有風險,我們做個方面的決策也要謹慎一些。這樣子,我們才能夠有一個更好的的收益。
在投資股票方面,我們盡量對我們所要投資的股票進行全面的了解與調查,並且進行深入的了解。這樣子我們才能夠對這支股票有一個更好的認識。才能避免調入到一些陷阱當中,獲得更好的收益。
❷ 買個人持有公司的間接股份可以嗎
一、個人直接持股好還是通過公司間接持股好
對於持股的主體選擇,可以從下列因素進行考慮:
1、考慮滿足國內上市的法律要求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證監會要求擬上市公司股東持有的股權不存在委託持股、信託持股、工會持股、超過200人持股的情況。
2、考慮利益分配協調的便利性
如果擬投資主體較多,為平衡和協調各方的利益,建議投資主體(個人)共同出資成立有限公司或者合夥企業,通過該有限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持股。這樣便於統一進行管理和協調,盡量「一個聲音說話」,「一個公章表決」,而不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3、考慮稅收籌劃的空間
個人所得稅的籌劃空間,如果是個人直接持股,在拋售股票時,根據《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詳見附件1),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若通過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持股,有延緩避稅和合理節稅的空間。如,對於合夥企業本身而言,其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該合夥企業再實際分配時,才需要由合夥企業的投資主體分別繳稅。
4、考慮未來融資的拓展性
以公司、合夥企業持股,未來變現時,可以在公司、合夥企業層面上發生變化,而無需直接在擬上市公司層面。因為在擬上市公司層面變更需要獲得多個審批部門(如涉及外資的需要省級以上商務部門、內資的需要省級以上工商部門)審批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等,程序非常麻煩。
以公司、合夥企業持股,便於將持有的擬上市公司股份質押、信託、融資貸款,進行各項合理融資安排。
5、股權激勵計劃的考慮
以公司、合夥企業持股,在設計股權激勵計劃的時候,可以通過持股公司的方式,在持股公司的層面設計股權激勵計劃,一方面避免對所投資公司股權變動的影響,另一方面可以形成對激勵對象的約束機制。
二、個人持股和間接持股
直接持股的優勢為:
(1)程序簡便,不需額外設立持股平台。
(2)激勵效果明顯,員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享有完整股東權利,直接參與公司決策,體現更強的歸屬感。
(3)稅負壓力小,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個人轉讓公司股權屬於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直接持股的劣勢為:
(1)如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不高,且後續融資時還會進一步稀釋持股比例,將不利於實際控制人對公司的掌控,需做好其他補充安排。
(2)直接持股的股東人數受限,有限公司直接股東數量不得超過50人;
(3)有限公司股東發生變更需要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如激勵對象新增或退出涉及變更登記,需要履行股東會程序修訂公司章程,如公司存在外部投資人,會增加外部溝通成本。
通過持股平台的主要優勢是:
(1)利於遵守《公司法》對有限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工商登記時不穿透計算,此時每一個持股平台按照一名股東計算;
(2)利於降低稅率,部分地區為招商引資制定了稅收返還等優惠政策。
(3)激勵對象發生變動時,僅需在持股平台內部辦理變更登記即可。
持股平台又有兩種形式,分別為有限公司和有限合夥企業。兩種形式的主要區別是:
(1)通過有限合夥企業更有利於保障實際控制人對公司的控制權。根據《合夥企業法》相關規定,實際控制人可以作為普通合夥人直接控制有限合夥企業,與出資金額無關。而有限公司必須按照出資確定股權比例,需要補充AB股制度或簽署一致行動協議才能保障實際控制人的控制權。
(2)通過有限公司形式面臨雙重征稅負擔,需要先繳納企業所得稅,激勵對象取得分紅後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合夥企業實行「先分後稅」的原則[1],不存在雙重征稅,沒有企業所得稅,只需在分紅後繳納個人所得稅。
❸ 公司如何持有其他公司股份
法律分析:可以採取購買的方式,從其他持有人或股市上購買該公司的股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❹ 股東收購其他股東股份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❺ 以定向增發股票的方式購買同一集團內另一企業持有的A公司股權。
很多進剛進入股市的朋友對股票定增一竅不通,因此喪失了不少的賺錢機會,還白白浪費了很多時間。
我會給大家講清楚股票定增是利空還是利好。每一條都很有用,可以看明白股市的同時,想要多賺到錢的相關參考因素又增加了一個。
在著手剖析股票定增以前,先給大家遞上近期機構值得重點關注的三隻牛股名單,隨時都有可能被刪,盡早領取了再說:【緊急】3隻機構牛股名單泄露,或將迎來爆發式行情
一、股票定向增發是什麼意思?
先來了解下股票增發是什麼意思,股票增發說的是一個股份制的公司,完成上市之後,在原有股份的基礎上再增加發行新的股份。
股票定向增發就是上市公司將新的股票增發給少部分特定的投資者,並對其進行打折出售。只是這些股票,散戶在二級市場市難以購買的。
了解了什麼是股票定增後,大家一起回歸到探討正題上來,接著分析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二、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普遍都覺得股票定增是利好的表象,但在這期間也可能會有利空的情況發生,對他的分析要從不同的方面。
有什麼理由說股票定增一般為利好現象?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定向增發有利於公司發展:
1. 它可能通過一些方式,如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給上市公司帶來明顯的業績增長效果;
2. 戰略投資者有可能會被吸引,這樣可以給公司未來的長期的發展准備好的條件。
要是股票定增確實能給上市公司帶來利益,那為啥還會有利空的情況出現呢?別發急,我們跟著解析。
要是發現上市公司為一些前景一定有好發展的項目定向增發,就能受到投資者的歡迎,這會帶來股價上漲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是一些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的項目,不少消費者就會提出質疑,大概會使股價出現下跌。
因此,投資者就應該實時的關註上市公司的消息,這個股市播報可以為你全方位提供最新金融行業動態:【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要是大股東注入的都是優質資產的話,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應該明顯優於公司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相反,倘若向著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的資產比較劣質,其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慣用伎倆,會造成重大利空。
如果還在進行定向增發時,有操控股票價格的行為,那麼會出現短期「利多」或者「利空」的現象。好比相關公司或許利用壓低股價的形式,使持股成本在增發對象上降低,利空就這樣構成了;反之,若是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已經很低,且低在了增發底價之下,並且可能有大股東拉升股價的操縱出現,使定向增發成為短線利好。
所以綜合來看,大部分出現下股票定增的情況是利好現象,但投資者也一樣要防範風險,盡量參考多種因素進行多角度考慮分析,千萬別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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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我們公司購買另一家的股票,作為長期股權投資,那我們收到的股息,需要繳納哪些稅呢,如果是我們股東自己投資
收到股息作純世為投資收益,如並褲旅果雙方都是居民企業或被投資企業是居民企業且絕凳投資超過1年取得的股息,免稅(企業所得稅,其他稅收不涉及)。
❼ 如果公司出資收購其他公司,股票有影響么
當然有影響。一般出資收購肯定是被收購的公司具有較好的效益,收購後資產證券化會有較大的增值。所以一般而言股價會上漲,好的資產收購還會引起股價大幅上漲。
上市公司收購是指收購人通過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發行在外的股份,以實現對該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並的行為。
它是公司並購的一種重要形式,也是實現公司間兼並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購過程中,採取主動的一方稱為收購人,而被動的一方則稱為被收購公司或目標公司。
由此可得,公司出資收購其他公司,對股票是有影響的。
(7)購買股東持有的其他公司股票擴展閱讀:
證券法律制度以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利益作為基本理念,大股東對公司事務的壟斷及隨意控制,會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
各國根據其經濟發展狀況,對通過收購行為逐漸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並在此基礎上進行的各種資產交易或產權性交易,都給予相當程度的謹慎。
公司收購一旦演化為經濟壟斷,或者有可能消減市場競爭程度時,國家必然要藉助行政手段予以干預和規范,從而形成了上市公司收購上的一系列特殊規則。該等特殊規則有兩個層次的法律效果:
(1)證券法的域內效力及規則。依照《證券法》規定,持有上市公司發行在外股票 5% 以上的大股東,其持有公司股票每發生 5% 的增減,必須履行一定的信息披露義務,且在一定期限內禁止其繼續購買本公司股票。
(2)證券法之域外效力及規則。根據國外反壟斷法規則,上市公司收購以及超過一定金額的購並行為,必須在獲得國家專門機構審查後才得以實施。對上市公司收購的反壟斷審查問題,我國尚無明確規定。
上市公司收購制度是旨在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利益,規范大股東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特殊規則體系。大股東買賣上市股票行為無論是否構成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均受到這一規則體系的限制與規范。
❽ 公司購買另一個公司的某個股東的股權,如何做賬務處理
財務處理如下:
借:實收資本——甲股東
貸:實收資本——乙股東
股權轉讓的實施,實踐中可依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實體性要件後,與確定的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使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這種方式雙方均無太大風險,但在未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前。
應簽訂股權轉讓草案,對股權轉讓相關事宜進行約定,並約定違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另一種方式轉讓人與受讓人先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後由轉讓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實體條件,但這種方式存在不能實現股權轉讓的目的,所以對受讓人來說風險是很大的。
(8)購買股東持有的其他公司股票擴展閱讀
股東之間股權轉讓流程
一、召開公司股東大會;
二、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三、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四、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五、評估、驗資;
六、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七、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
八、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❾ 假如我買下了某上市公司的所有股票是否可以說這家公司是我的了
你不可能買的到所有股票!規定也不允許你買 你只是大股東 公司就是你的了 你就是董事長 可以是5% 10%只要沒人比你持有的股票多
法人股 就是大股東持有的股票 也就是企業法人持有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