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簡述股票與債券的不同
股票是一種由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用以證明股東所持身份的憑證.
債券是政府或企業為了籌集資金而公開發行的並且承諾在限定的時間內還本付息的證券.
兩者主要有如下區別:一是從投資性質來講:認購股票是向股份公司的投資,構成公司的自有資金,而購買債券所投入的資金是發行人所需追回的資坦遲金,屬於負
債的范疇.二是從收益多少與風險程度來講:持有股票的股東依法獲取的收益是股息和紅利(其分紅多少與自身的經營息息相關),而持有公司債券的債權人依法獲取斗睜的收益是利息,其數額事先固定,並在企業空信歲的經營成本中支付,其支付順序要優先於股票的紅利.三是股票在經濟收益上要承擔較大的風險,而債券則是一種風險很小的保守性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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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債券是什麼股票是什麼債券與股票的相同點是什麼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
不同點:
股票是可以參與管理公司,也就是股東。但是公司沒有到期還本付息的義務。 股票可以轉讓。 債券是公司發行的有價證券,到期還本付息,持有人不可以參與公司的管理。只是一個債權人身份。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C. 股票是不是債券的一種
不是的,它們屬於有價證券。 股票與債券的比較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股票是股份公司公開發行用以證明出資人和股東身份的憑證,而債券是政府或企業為了籌集資金而公開發行的並且承諾在限定的時間內還本付息的證券。
不過巴菲特認為股票其實是一種債券,因為從長期來看,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ROE 保持在12%左右上下波動,當以公司凈資產值買入公司股票時且長期持有時,實質上是購買了一種無期限、利率12%的長期債券。
D. 發行股票與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股票是股份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公司股份的形式。投資者通過購買股票成為發行公司的所有者按持股份額獲得經營收益和參與重大決策表決。
債券是指依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其特點是收益固定風險較小
【其他】
發行股票的話,股票投資者就會成為你公司的所有者(股東),雖然現在股市中確實存在很多公司賺錢了不分紅的情況,但這不能改變投資者是你公司的所有者的這一特點。
發行債券的話,債券購買人就是你的公司的債權人(債主)了。債主的權利是到期收到利息和本金。發行債券公司的義務就是按期支付利息和本金了。
發行股票的話,股東是有權利對公司的管理進行投票的,假如股東持有的股份足夠多的話,公司的決策就得聽他的了。債權人沒有對公司管理投票的權利。
還有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分別就是這兩者的融資成本,發行股票和債券都是需要計算成本的。發行債券的利息是成本,發行股票支付股息也是成本,還有他們的發行費等等,這個就不細說了,你想了解的話可以找找相關方面的書看看。
E. 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這兩者有什麼區別呢?一起來看看吧!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金融機構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只要公司有支付能力。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而定,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利就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是結構型固定投資,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低得多,股票的交易轉讓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有可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的籌資決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
F. 股票和債券有什麼區別
股票與債券比較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股票是股份公司公開發行用以證明出資人和股東身份的憑證,而債券是政府或企業為了籌集資金而公開發行的並且承諾在限定的時間內還本付息的證券。它們既存在共同之處,又有本質上的區別。 作為投資手段,股票和債券的作用是相同的,它們一方面可為投資者帶來收益,另一方面又能夠使發行者籌集到所需的資金。
作為有價證券,經過有關部門審批核准後,兩者都可在證券市場進行買賣和轉讓,其流通價格均要受到銀行利率等多重因素的影響。
區別一:從投資性質來講,股票和債券不同。
認購股票是向股份公司的投資,構成公司的自有資金。相應地,投資者成為公司的股東,與公司之間形成股東權與公司生產經營權的關系。公司的經營狀況與股東的利益息息相關,因而股東有權從公司經營中獲取收益,有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而購買債券所投入的資金是發行人所需追加的資金,屬於負債的范疇。投資者成為發行者的債權人,與發行人之間產生的是借貸性質的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可向發行人行使債權,要求收取利息,但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所以股票和債券各自包含的權利內容就不盡相同,股票是一種綜合性的股東權,而債券則是債權,其內容包括到期收取利息和本金的權利,在債務人破產時優先分取財產的權利。
區別二:從收益多寡與風險程度來講,股票和債券不同。
持有股票的股東依法獲取的收益是股息和紅利。由於它是從公司利潤中支出,故其數額事先難以確定,完全依賴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狀況。經營好的,則可獲取大大高於公司債券的收益,而經營不善的,則可能低於公司債券的收益,甚至分文不收。與持有股票不同,持有公司債券的債權人依法獲取的收益是利息,其數額事先固定,並在企業的經營成本中支付,其支付順序要優先於股票的紅利。且企業經營效益的優劣與債券持有人的經濟收益呈鋼性關系,只要發債企業在經營上實現盈虧平衡,債券持有人到期就能收回本息,企業的盈利水平再高,債券的持有者卻不會因此得到額外的利益。
由於股票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永久性投資,股東不能要求退股,也不一定能獲取固定的股息和紅利,所以在經濟收益上股東要承擔較大的投資風險。而債券則是一種風險很小的保守性投資。原因是:
認購公司債券是有期限的借貸關系,公司債券持有人到期既可收取固定的利息,又可收回本金。
在收益分配上,公司債券持有人的地位優先於公司股東,特別是在公司經營虧損或破產時,要先償還公司債權人的本息,然後才能在股東之間分配盈餘或剩餘財產。
區別三:股票和公司債券的流通性有所區別
由於股票是永久性投資,股東不能退股,故只能通過在股票交易市場中買賣轉讓才能收回投資,加之股票投資的風險性很大,使得股票的流通性較強,相應地其交易價格也就受供求關系的影響而有較大幅度的變化,股東在轉讓股票時收回的金額與股票市場的波動直接相關。相比之下,公司債券作為有期限的債權憑證,可以定期收取本金,投資風險較小,其流通范圍和流通頻率均小於股票,交易價格的變動較為平緩。為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信用,確保償債能力,法律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有所限制。比如規定,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凈資產。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對以前發行的公司債券有遲延支付本息等違約行為的,法律則規定不準再發行新的公司債券等。
G. 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股票或債券這是什麼的信用形式
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股票或債券是直接的信用形式。
拓展資料:證券投資信用具有以下特點:
1.公開性
發行有價證券的方式一般有公開發行和不公開發行即內部發行兩種。公開發行是指證券的發行對象是不特定的社會公民,有購買能力和投·資要求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可購買。不公開發行的則是指證券的發行對象僅限於指定袍圍內的投資人。通常以公開發行居多。而在公開發行有價證券時,各國都以法律形式規定了發行者內部狀況公開制度。這一制度要求發行者在其證券發行和流通期間,必須公開自己的內部狀況,把與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有價值的資料匯集在一起並公布於眾,其內容不得有虛偽、含糊或遺漏;否則,發行人要負法律上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2.廣泛性
證券融資是無需藉助於中介機構而發生的直接融資。在這種信用關閉氏乎系中,資金供求雙方直接接觸,在自願互利的基礎上融通資金。因此,證券投資信用是典型的直接投資信用。這種投資信用不同於財政緝資信用和銀行投資信用。後者的融資對象具有明顯的單一性,即籌資對象是特定的財政部門或銀行,籌資規模和潛力取決於特定財政部門和銀行的轎悉供應能力。而證券投資信用的籌資對象卻是廣泛的、多重的,特別是在公開發行證券時,發行對象是社會公眾,因此,籌資的規模和潛力較大,只要籌資人具有一定的信譽,收益率具有足夠的吸引力,籌資人就能較為容易地在短時間內籌措足額資金,因而是較為有效的投資信用方式。
3.流動性
成熟的證券市場既包括發達的證券發行市場,也包括完善的證券流通市場。繁榮的流通市場使證券具有較強的流動性,即證券購買人可根據自己的需要適時適量買進或賣出持有的有價證券。購進證券後如需現金,可將持有證券到證券市場上售出,使證券兌現。由於證券具有較強的變現能力,這就消除了證券投資人惟恐證券無法兌現的後頤之憂,使有價證券更具有吸引力,從而為證券發行人實現其籌資目標創造了更為有利的條件。
4.自發性
證券投資信用作為資金市場信用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建立在自願互利平等交換的基礎上的,與商品經濟條件下的其他市場形式一樣,調節其運行及其後果的主要力量是價值規律,特別是市場供求規律。證券市場的穩定狀況和是否有序,取決於社會資金供給量、需求量及其數量比例關系。因此,證券市場也不免帶有市場固有的自發性和盲目性。再加上社會經濟發展各階核知段上的經濟發展狀況和證券市場的發育程度不同,證券市場效率也會因時而異,;因此通過發行證券籌措資金不能不受到市場效率的制約和影響,從而證券投資信用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自發性和盲目性,也給利用發行證券籌措長期投資資金帶來了一定的風險性。
H. 債券與股票的區別
法律分析:債券與股票的區別有:發行主體不一,存續時期不一,收益計算方式不一。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者企業,股票的發行主體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債券到期後發行方需按照約定進行本金利息相應償還,股票沒有時間限定。債券會根據債券風險高低設定固定利息和投入金額,股票需根據買入和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進行利潤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條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證券公司擔任保薦人。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保薦人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