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非公開發行股票程序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停牌申請(選)
上市公司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預計該信息無法保密且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並可能導致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可向深交所申請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會預案之日起復牌。
2、(發行對象為下列人員的,在董事會召開前1日或當日與發行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細則12條》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 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3、董事會決議
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董事會應當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決議事項:(一)本次股票發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另見《細則13條》
表決:上市公司董事與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議案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通過後,決議在2個交易日內披露,將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與決議同時刊登。表決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報告證交所,公告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使用募集資金收購資產或股權的,同時披露相關信息見《發行管理辦法》 )。
4、向深交所報送文件並公告
董事會作出決議後,上市公司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報送下列文件並公告:
文件:(一)董事會決議;(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四)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審核報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指引》 第八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四)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事務所出具的專業報告。)
5、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通知: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註明提供網路投票等投票方式,對於有多項議案通過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表決的情形,上市公司可按《關於對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系統進行優化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向股東提供總議案的表決方式。
發行涉及資產審計、評估或上市公司盈利預測的,結果報告至遲應隨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同時公告。
決議事項: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的決議,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二)發行方式和發行對象; (三)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四)募集資金用途;(五)決議的有效期;(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七)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表決: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向上市公司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發行股票的,股東大會就發行方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表決。上市公司就發行證券事項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路或者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公布:股東大會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上市公司應當公布股東大會決議。
6、保薦人保薦、向證監會申報
上市公司向證監會提交發行申請文件,詳見《細則》
包括: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保薦人出具發行保薦書和盡職調查報告等
結束公告: 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審查的決定後,應當在收到上述決定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向深交所報告審核時間:上市公司應在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前向深交所報告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的召開時間,並可申請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於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決定撤回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應當在撤回申請文件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審核結果公告:上市公司應當在該次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作出決定後次起的兩個交易日內公告會議發審委審核結果,並說明尚需取得證監會的核准文件。
7、向深交所提交核准文件
上市公司在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後,應當於當日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文件;(二)發行核准公告;(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初審-發行審核委審核-核准或不核准決定
(第十五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十四條規定的文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一)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重大資產收購報告書或關聯交易公告;(二)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三)法律意見書。)
(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取得證監會核准文件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1日,保薦人向符合條件的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之後,上市公司及保薦人應在認購邀請書約定的時間內收集特定投資者簽署的申購報價表。申購報價過程由律師現場見證。之後,簽訂正式認購合同,繳款,驗資,備案。詳見《細則》)
8、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上市公司提交的上述文件經深交所登記確認後,上市公司應當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發行核准公告的內容應包括:(一)取得核准批文的具體日期;(二)核准發行的股份數量;(三)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涉及以資產認購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還需披露第十五條所述文件。
刊登處:非公開發行新股後,應當將發行情況報告書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報刊,同時刊登在證監會制定的網站,置備於證監會制定的場所,供公眾查閱。
9、辦理發行認購事宜
發行: 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發行股票,並到深交所、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辦理發行、登記、上市的相關手續。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該事項對本次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重新經過中國證監會核准。
銷售方式: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十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
代銷-報告證監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發行完成後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下列文件:
(一)發行情況報告書;
(二)主承銷商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三)發行人律師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見證意見;
(四)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
(五)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手續: 上市公司刊登發行核准公告後,應當盡快完成發行認購資金到賬或資產過戶等相關手續,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備。
股權登記:上市公司完成發行認購程序後,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證券登記業務指南》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股份登記手續。
限售處理: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新增股份(以下簡稱新增股份)的登記手續後,對新增股份按其持有人承諾的限售時間進行限售處理,並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登記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
10、辦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薦人保薦
新增股份登記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申請辦理上市手續。
上市公司申請新增股份上市,應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新增股份上市的書面申請;(二)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的全部發行申報材料;(三)具體發行方案和時間安排;(四)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五)發行完成後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六)資產轉移手續完成的相關證明文件及律師就資產轉移手續完成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如涉及以資產認購股份);(七)募集資金專項帳戶開戶行和帳號等(如適用);(八)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增股份登記託管情況的書面證明;(九)保薦機構出具的上市保薦書;(十)保薦協議;(十一)保薦代表人聲明與承諾書;(十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刊登: 新增股份上市申請經深交所核准後,上市公司應當在新增股份上市日前的五個交易日內,在指定媒體上刊登《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
《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次發行概況。應披露本次發行方案的主要內容及發行基本情況,包括:本次發行履行的相關程序,本次發行方案,發行對象情況介紹,本次發行導致發行人控制權發生變化的情況,保薦人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律師關於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本次發行相關保薦機構、律師;
(二)本次發行前後公司基本情況。應披露本次發售前後前10名股東情況,本次發行前事股份結構變動情況,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情況,本次發售對公司的變動和影響;
(三)財務會計信息及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應披露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按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上市公司總股本計算的每股收益等指標,發行人對最近三年又一期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的分析;
(四)募集資金用途及相關管理措施。應披露本次募集資金運用概況、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市場前景、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體情況、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的相關措施;
(五)新增股份的數量和上市時間。應披露上市首日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的特別提示;
(六)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項。
四、其他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深交所對該公司股票不設漲跌幅限制;上市公司總股本、每股收益按《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的相關指標進行調整。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或相關股份權益變動的,還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保薦人應當履行其在《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中作出的相關承諾。
上市公司應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並遵守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
Ⅱ 非公開增發對股價的影響
這個根據實際情況來說,不能單純的說是好事或者壞事。
一、可好可壞的兩種情況:
1、 好事:非公開發行股票從表面上來看是好事,因為不用從2級市場吸血,上市公司也達到了快速募集資金的目的。
2、 壞事:但投資者需要關注的是: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價格,如果比市場價低很多,那麼這筆股票在其後進入2級市場後會有強烈的獲利沖動,反而會打壓公司的股價。
二、具體辯證分析:
其次還要具體分析募集的資金用在什麼上面,比如說,如果用於收購金礦、稀土礦等礦產,或是用於開發目前市場上最新的技術、抗癌葯物新技術、開發新疫苗,那這對股票來說是利好。如果用於補充資本金、用於償還銀行借款、用於收購一些市場人士普遍不看好的公司,那這對股票來說是利空。
拓展資虛腔料:
一、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概念:
是指公司為內部職工參股所發行的股票,也包含一些相當於「股權式合營」的公司發給入股差或衫人的股票。相對於股份公司在社會上公開發行的可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其特點在於:對股東范圍有較嚴格限制,不在社會上進行公開發行,不能在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流動性較差。但是,在我國股票市場處於始創的階段,它有如下作用:
(1)、提高公眾的投資意識。就全國而言,人們的金融意識、投資意識還不高,對股票這種既不確定還本、收益又無一定,風險較大的證券認識不夠深刻,有的甚至將股票與債券混淆。實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做法,投資者對投資效果看得見,摸得到,有利於擴大股票和股票市場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培養公眾的投資意識,為股票市場的發展莫定有益的基礎。
(2)、充實企業自有資團斗本金。現在,企業自有資本金不足以支撐技術改造,設備老化、工藝落後的現象不等得到迅速的改變,大大限制了企業自我發展。發行股票就可以迅速的集聚大量的資金,既能充實企業自有的資本金,又能有效地節省財政資金。在目前大規模公開發行股票還存在有一定難度的情況下,有計劃發展非公開發行股票無疑是一個有利的選擇。
Ⅲ 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有什麼預示
官方解釋:
首先,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其重點不僅在於融入資金,更主要的還在於引入戰略投資者。
其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也是為整體上市度身訂做的一種市場規則,它使得全流通條件下的整體上市有可能不再是圈錢的代名詞。
最後,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是上市公司通過改變實際控制人的方式實現並購重組的重要手段,即使是不涉及控制人改變的債權換股權、重組換對價,也不失為一些陷入困境的困難戶進行股改的助推器。
個人理解:
第一,上市公司的資金不足,需要補充資金來進行新一輪的擴張,但也有可能是在圈錢。
第二,這家公司的潛力很好,能夠引起戰略投資者的興趣,未來成長可期。
恩,基本就這兩種吧,具體情況還得從公司本身的基本面來分析。
Ⅳ 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公司控股權發生變化怎麼辦
非公開發行股票就是對特定的對象增發股票,這樣就使得非增發對象的股權被稀釋,而增發對象的股權得到加強,舉個例子,2015年開始 姚振華控制的寶能不斷購買萬科A的股票,後來買到一定數量的時候寶能持有萬科的股票數量超過總股數的15%了,股票達到一定的數量的時候,你就有提名誰誰誰進入董事會當董事的權利,當寶能持有的股份達到公司的總股本的15%時,萬科的管理層慌了,這個時候他們就試圖 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向深圳地鐵增發股份,讓深圳地鐵公司進來幫助管理層,同時稀釋寶能持有的股份,如果非公開發行股票成功,而增發對象裡面沒有寶能,那麼寶能在股票數量不動的情況下,他的股權就會被稀釋,增發後 他的股票數量有可能就不到15%了,有可能數量就只有10%了,這樣對公司的控制權就無法形成威脅了
Ⅳ 非公開發行股票引起股東股權稀釋是利好嗎
所謂非公開發行股票,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一種行為。利好,又可以稱作利多,它是指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而利空則是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
因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只是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多種形式中的其中一種而已,所以並不能隨意地把非公開發行股票歸為利好,或是利空。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主要得看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是什麼,以及最終是否有落到實處。因為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地轉讓,所以它對股價來說,還是存在一定的影響的。不過只要上市公司具有充足的發展潛力、成長性良好的話,那非公開發行股票通常就意味著利好。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為任何建議,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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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為什麼這種票復牌後都有漲停
非公開發行的股票通常是對機構投資者發行的股票。
根據K線圖來看,股票非公開發行,與公開發行一樣都是為了募集資金。但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而是面向特定對象發行。
不僅能募集到企業發展的資金,也能決定資金的投資方向。就這些層面來說,股票非公開發行利好可能性更大一點。
其實只要上市公司成長性良好,發展潛力大的話,無論是公開發行還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都意味著利好。
(6)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權結構變化擴展閱讀: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變化規律:
開盤後價格大幅下滑,但在低位處獲得支撐,下方買盤積極主動,最終在最高價附近收盤,屬強勢。當長下影線出現在低價區時,常常是重要的反轉信號。
價格沖高後在高位處遇到強大阻力,最終被迫在開盤價附近收盤。雖有上攻願望,但市場有修整要求,弱勢。當倒十字線出現在高價區時,常常是重要的變盤信號。
買賣雙方勢均力敵,走勢平穩;但在強勢市中,十字星往往成為市場強弱轉換的交叉點,後市可能變化。
四價合一K線反映出市場成交清淡,後市難有大的變化;但如果出現在漲停(跌停)處,表明買賣雙方力量懸殊太大,後市方向明確,短期難以逆轉。
Ⅶ 三七互娛「類借殼」上市之路
「類借殼」是一種創新的資本運作手段,目的是以創新的股權交易手段,來規避重組上市監管的一種方法。因為如果資產重組達到了重組上市標准,則需要依照IPO來進行審核,審核較難通過,而且也失去了買殼的意義。證監會之所以要公布如此嚴格的借殼規定,是希望資本市場不要以「殼資源」名目來進行炒作,希望投資者理性投資。但由於重大資產重組的審核難度大大低於IPO審核,公司總是費勁腦汁探索「打擦邊球」規避借殼的認定條件,爭取以重大資產重組名目進行審核,因此就出現了如今眾多的「類借殼」玩法。
在這些「類借殼」公司中,三七互娛一直被稱作「教科書式案例」。只因他巧妙的運作手法,一次次躲避了「最嚴借殼新規」的要求,最終成功借殼,還藉此題材讓自己身價翻番,還造就了安徽首富家族。站在如今的時點來看,三七互娛的「類借殼」歷史仍然經典,借殼意圖「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可每一步操作都沒有違反規定,卻讓三七互娛不需要接受IPO審查,讓人感嘆其資本運作手法的精妙。
在討論三七互娛的「類借殼」案例之前,讓我們從關於借殼的規定開始說起。
一般而言,借殼上市是指收購人及其關聯方在取得控制權後一定時間內對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注入自身資產或業務,且相關指標達到一定比例,實現間接上市的行為。
根據2014年10月修訂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滿足以下要求的,為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借殼認定有兩項指標:
為了防止利用化整為零規避監管的行為,《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2號》規定在借殼數據相關計算的時候,適用 累計首次 原則,即上市公司購買資產總額的計算,從「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之日開始」。
對於借殼上市,《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對應的經營主體應當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32 號)規定的其他發行條件,包括主體資格、獨立性 、規范運作、財務與會計等標准。也就是說,明確了借殼上市需要與IPO審核等同的要求。
因此,在判斷重大資產重組是否構成借殼上市時,需要判斷本次交易是否導致控制權發生變更。如果控制權未發生變更,則要關注歷史上最近一次控制權變更時間。從最近一次控制權變更時間開始計算,如果收購人累計購買資產總額達到控制權變更前一年期末資產總額的100%,則構成借殼上市。
順榮股份,全稱蕪湖順榮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主營業務是汽車零部件製造和銷售。順榮股份也經歷過一段眾叛親離,一波三折的IPO之路,可2007年的當時,那些撤資的風投又怎能預料到如今的輝煌?
2011年,順榮股份終於登陸A股市場,但上市第一年,凈利潤便下滑43%,此後更是下滑91%,公司陷入困境。由於資產干凈,還被掛上了「殼股」的標簽。
2013年中國的游戲行業,在剛剛起飛的階段,但監管層還並不看好這一行業,游戲公司想要直接IPO還是較為困難。經歷了IPO暫停和自身歷史原因的三七玩,他的上市之路還是較為暗淡。在三七玩和大唐電信並購緋聞結束後,順榮股份伸出了橄欖枝。一場經典的並購大戲就此在A股市場上演。
生不逢時,在2014年,正好是「最嚴借殼新規」出台之時,借殼上市也要按照IPO審核。想要躲避IPO審核的三七玩,只好另闢蹊徑。
2013年10月,順榮股份發布《蕪湖順榮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擬向李衛偉、曾開天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收購三七玩合計60%股權,估值共計19.25億元,協議作價19.20億元,交易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並向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吳氏家族及投資者吳斌、葉志華、楊大可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用作交易支付對價。
但這次收購卻以失敗告終。該重組事項於2014年3月27日,經2014年第18次並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審核,未獲得通過。原因在於李衛偉、曾開天之間不構成一致行動關系的解釋並沒有得到並購重組委的認可。
2014年4月,順榮股份再次發布《蕪湖順榮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修訂版)》,增加了交易完成後36月內吳氏家族不得減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承諾,李衛偉、曾開天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承諾,36個月內曾開天放棄股東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的承諾。
2014年12月2日, 上市公司取得證監會批復,交易方案獲得證監會通過。
交易完成前後,公司的股權結構圖變化如下所示。
從交易後的股權結構圖可以看出,李衛偉、曾開天兩人分別持股23.01%、21.05%,如果二者構成一致行動人身份,那麼此次交易會構成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變更,很容易觸發借殼上市。為什麼並購重組委在第一次審核時對一致行動關系要求嚴格,是因為李、曾二人是否達成一致行動關系會影響重組是否構成借殼上市的判斷。
1. 交易前後公司的實際控制權不變
為了保證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不發生改變,吳氏家族先達成了一致行動人關系,而李衛偉、曾開天為分別持股。。交易前,吳氏家族共計持有上市公司 7510 萬股股票,持股比例為 56.04%,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交易中,在募集配套資金環節,吳氏家族以現金認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2400萬股。因此交易完成後,吳氏家族持有上市公司 9910 萬股股票,持股比例為 30.86%,實際可以支配的上市公司表決權超過30%, 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擁有公司控制權的情形,因此交易前後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不變,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不變。
2. 交易對方不存在一致行動關系
此次發行過後,三七玩的兩位主要股東李衛偉、曾開天持有順榮股份的持股比例分別達22.82%、20.88%,兩者合計將超過順榮股份控股股東吳氏家族30.86%的持股比例,可能導致導致控制人變更。對此,中介機構在方案中稱,李衛偉及曾開天已作出承諾,不存在親屬關系,也不存在通過協議或其他安排在三七玩的經營管理、決策、提案和股權收益等方面形成一致行動關系的情形,不屬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的一致行動人關系。
3. 交易對方承諾不謀求上市公司控制權,並放棄股東投票權。
此次交易中,交易對方曾開天承諾,在本次交易完成後 36 個月內,放棄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所對應的股東大會上的全部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且不向上市公司提名、 推薦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人選。且李衛偉、曾開天分別出具承諾,在本次交易完成後,不會基於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謀求一致行動關系。
4. 上市公司將於2016年12月31日之前現金方式收購三七玩剩餘股權的承諾。
為避免可能的後續交易改變公司控制權,李衛偉、曾開天承諾同意上市公司以支付現金的方式收購三七玩剩餘的40%股權。由於現金支付不會改變公司的股權結構和控制權結構,因此預計將來收購事項也不會改變公司的控制權。
通過以上四點,李衛偉、曾開天非一致行動人,二者的股份不會被合並計算,從而沒有達到《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控制權發生變更的要求,因此不構成借殼上市。雖然這筆交易的借殼意圖頗為明顯,但是仍然得到了證監會的批准。這是這筆類借殼交易邁出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一步。
2015年2月2日,上市公司以主營業務發生變化為由,更名「順榮三七」。
2015年5月,上市公司根據承諾,向匯添富基金等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現金用於收購三七互娛(「三七玩」改名)剩餘40%股權。此次發行後,公司實際控制人未改變,因此也未觸發借殼的條件。2015年12月18日,該非公開發行股票獲得證監會批復。12月25日,三七互娛資產交割完成,順榮三七至此已經完成收購三七互娛100%股權。
2016年1月19日,上市公司再次更名,更名為「三七互娛」。
至此,三七互娛類借殼交易告一段落。三七互娛名義上是順榮三七的全資子公司,雖然公司名義上的實際控制仍然是吳氏家族,但是李衛偉,曾開天分別持股23.01%,21.05%,為公司事實上的掌控者。
雖然資產重組報告中稱公司將向汽車、文娛兩方面發展,但之後公司的一系列擴張都是向著文娛方向發展。2016年8月,三七互娛收購了墨鵾科技,智銘網路和中匯影視;2017年9月公開發行可轉債方式收購江蘇極光20%股權。這些年來三七互娛的並購對象均是娛樂、影視行業的公司,三七互娛要在文娛產業發展的願景可見一斑。
與此同時,三七互娛努力剝離汽車部件業務。2015年,三七互娛就將上市公司的汽車相關資產全部打包成立子公司蕪湖順榮汽車部件有限公司。2018年4月28日,三七互娛就將蕪湖順榮汽車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權以9億元價格公開拍賣,但以流拍告終。7月25日,三七互娛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吳緒順出售汽車部件公司100%股權,作價9億元,吳緒順則以公司A股股票作為交易對價。8月24日,公司董事會又撤回了這項交易決定,並將資產再度進行公開拍賣,但最終還是失敗。9月20日,公司最終與蕪湖凝眾汽車部件科技有限公司達成協議,以折價8.19億元向凝眾汽車出售順榮汽車資產。值得注意的是,凝眾汽車的實際控制人,還是吳緒順,而且這家公司是2018年9月19日才剛成立的。
至此,順榮汽車100%股權又回到吳氏家族吳緒順手上,而上市公司三七互娛也從一家汽車製造業公司變成了一家資產干凈的游戲公司。
雖然吳氏家族股票的解禁日為2017年12月29日,但大股東套現的意圖從較早開始初見端倪。2016年6月25日,吳衛東就將其占公司總股本的0.65%限售股質押給華金證券。解禁後,從2018年2月開始,吳氏家族就開始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進行減持,進行套現。截止2019年8月,吳氏家族共減持2億股,占總股本10.79%,共套現28億元,平均成交價格13.32元。減持情況如下表所示。
此外,吳緒順還在2019年7月用400萬股(總股本0.19%)公司股份換購「華安中證民企成長ETF」和1400萬股(總股本0.66%)公司股份換購「匯添富中證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主題ETF「,相當於「變相減持」。
在三七互娛的類借殼風波中,吳氏家族可謂最大的受益者,不僅拿回了汽車部件公司的資產,還通過這一系列資本運作,增加了28億元現金和50億元的上市公司股票,為「空手套白狼」之典範。幾次交易、減持時間都安排得剛好,證監會的問詢函也無法阻止這場「合理」減持。資本市場總歸是零和游戲,吳氏家族的盆滿缽滿,還是在由資本市場其他參與者買單。
再看三七互娛,隨著吳氏家族的不斷減持離場,2019年4月8日,李衛偉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9%, 為公司第一大股東,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易主,三七互娛成功接手這個殼,實現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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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中國聯通混改後股權結構會怎麼變化
什麼是股權結構
股權結構,指的是股份公司中,各種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以及股份與股份之間的關系。所謂股權,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人持有的股票比例,以根據持股比例所享有的股權權利和股東義務。換言之,基於股東的身份對公司主張的權利,例如分紅權、表決權等,都是股東權利,也就是股權。股權結構直接決定了公司的組織機構和治理結構。因為,公司的股權結構如何,就決定了公司股東大會的組成,而股東大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可以決定公司的組織架構,例如公司設多少名董事,董事會的議事規則如何,董事會的職權有哪些,均可以由股東大會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作出具體的決定。隨著股份公司股票的轉讓,持股人在不斷發生變化,因此其股權結構也會相應發生變化。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Ⅸ 什麼是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
根據股票發行對象的不同,可以將股票發行方式分為非公開發行(Private placement)與公開發行(Public offering)。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
編輯本段特點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點主要有:一、募集對象的特定性;二、發售方式的限制性。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是特定的,即其發售的對象主要是擁有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優勢的機構投資者及其他專業投資者,他們具有較強的自我保護能力,能夠做出獨立判斷和投資決策。其次,非公開發行的發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開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資者進行勸募,從而限制了即使出現違規行為時其對公眾利益造成影響的程度和范圍。非公開發行股票一般是利好,尤其是如果有增發價格如果與二級市場聯動,將會推動股票股價。股價的影響因素有很多,如並購重組對股價的影響、股票價格與股票成交量的關系、稅收政策對股票市場的影響等。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優點是給予非公開發行一定的監管豁免,可以在不造成證券法的功能、目標受損的前提下,使發行人大大節省了籌資成本與時間,也使監管部門減少了審核負擔,從而可以把監管的精力更多地集中在公開發行股票的監管、查處違法活動及保護中小投資者上,這在經濟上無疑是有效率的。其次,對非公開發行給予審核豁免。由於可以獲得審核豁免,從而大大降低籌資成本,因而對於許多企業來說,非公開發行具有很大吸引力。例如,一些「創業企業」(START-UPENTERPRISES)盡管擁有某種新技術,但由於其高風險性,使得普通投資者往往不願對這樣的企業進行投資。這種企業的價值也往往被低估。如果它們通過公開發行股票進行融資,其成功的可能性將不高,復雜、耗時、費用高昂的審核、披露程序更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門檻。而非公開發行則可以為它們提供一條有效的直接融資捷徑。有資料證明,美國非公開發行豁免制度對美國高科技產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註:Jennings,Marsh, Coffee,Securities Regulation,Cases and Materials,7[Thd.pp.340—343.)再比如,當外國企業希望到其他國家的股票市場上籌資時,他國的股票發行審核、披露程序常常也是最大的障礙。而非公開發行則可以使其克服這一障礙。近年來,通過非公開發行方式進入外國股票市場,已經成為證券市場全球化的一種重要形式。
編輯本段發行對象
發行的「特定對象」主要是自我保護能力較強的投資者,一般包括以下幾類:金融機構;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和產業投資基金;公司內部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富裕的自然人以及具備相當財經專業知識及投資經驗的投資人。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不但有助於減小上市公司融資對市場的壓力,也有利於吸引場外機構的資金進入市場,還可以為包括虧損上市公司在內的所有公司引入新的戰略股東、注入新的優質資產、進行收購兼並等提供新的工具和渠道,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有利於促進上市公司結構調整。
編輯本段制度
制度空間被打開私募融資一般只要有買家就可能成行,審核程序相對簡單,同時,發行成本較低,是國際通行的融資方式和靈活方便的再融資方式。 但在我國,股票私募發行制度一直是一個立法空白。1993年頒行的《公司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及1998年頒行的《證券法》,規范我國股票市場的基本法律制度基本上都是以「公開發行、上市公司」為基本出發點來設計的,並沒有接受和規定私募發行制度。 隨著股票市場上投資者結構的變換,尤其是機構投資者的數量和規模不斷擴大,私募融資開始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因此,2005年10月27日修訂並於2006年1月1日生效的新《公司法》、《證券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私募發行制度,主要包括:確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私募發行的方式設立?新《公司法》第78條?;明確界定「非公開發行」的概念?《證券法》第10條?。此外,新《公司法》取消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審批程序,並將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降低為500萬元,引入了授權資本制度,將發起人股份轉讓限制縮短為一年,這些規定,客觀上為股票私募發行提供了極大的活動空間。 從目前看,根據公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自主創新、產業結構調整、區域經濟協調、中小企業發展和環境保護等各個方面,都需要具有針對性的戰略投資者,這為各類產業型私募基金試點和運作打開了市場空間。 還有,發改委制訂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辦法》以及正在制訂的《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其實質都面向特定投資者募集和投向特定領域的私募融資形式。
編輯本段積極意義
知名專家黃湘源指出,定向增發用私募形式進行再融資,就意味著上市公司將有更大的自由,跳出公募的框框,選擇適合自己再融資要求的市場方式。這比簡單恢復再融資更有意義,它在滿足相關公司再融資需求的同時,還可以盡可能地按照原股東意願來改變公司的股權結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積極意義: 首先,私募形式的再融資其重點不僅在於融入資金,更主要的還在於引入戰略投資者。例如G天威定向增發的目標均為證券投資機構,其中也包括QFII。G華新的方案是向第二大股東瑞士HolchinB.V.公司定向增發1.6億股新股,完成增發後,瑞士HolchinB.V.公司將成為第一大股東。 其次,私募形式的再融資也是為整體上市度身訂做的一種市場規則,它使得全流通條件下的整體上市有可能不再是圈錢的代名詞。不過,由於我國上市公司特別是早期由國企改制上市的公司大多是通過剝離母公司部分資產上市的,不僅為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留下了大量隱患,也是股權分裂的局面得以加劇的一個重要因素,整體上市對於解決母子控制型上市公司的體制痼疾依然具有無可否認的積極意義。G鞍鋼的整體上市實踐表明,通過定向增發而實現整體上市,也可以不存在融資行為。這樣的整體上市對於我國股市來說,將是真正市場化意義上的一大進步。 最後,私募形式的再融資是上市公司通過改變實際控制人的方式實現並購重組的重要手段,即使是不涉及控制人改變的債權換股權、重組換對價,也不失為一些陷入困境的困難戶進行股改的助推器。私募形式的並購重組雖然仍有可能具有一定的關聯交易色彩,但由於參與私募的股東大多是機構投資者,不管其是否有可能成為實際控制人,一般在認購以後總是會有一些作為新股東的代表進入上市公司董事會,從而取得一定的話語權,以監督和保證私募資金的使用不能違背承諾或違背股東們的意志,這對於從公司治理結構上改變大股東「一股獨大」的狀態,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也將是十分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