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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股東非公開發行股票

發布時間: 2023-05-14 09:03:58

『壹』 公開發行非公開股票是什麼意思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杠桿就是用最少的錢,獲得更大的利息。這就是杠桿的魅力所在hnkpe

『貳』 上市公司董監高減持新規2022

因規則繁多且復雜,上市公司股份減持一直是合規領域的重點和難點。據信公君觀察,最近2個月又有多例涉及違規減持的情形,受到監管機構處罰。因此,反復強調合規減持的重要性也不為過。作為上市公司股東,要想搞清楚減持的問題,應當首先明白合規減持應當分幾步走?
第一步:判斷股東身份或持有的股份性質
從股東身份看,是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科創板適用),還是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從股份性質看,是持有首發前股份的股東,還是持有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股東......有混合身份的,還需要同時看各類身份的規則要求。
第二步:判斷股份來源
如果大股東持有的股份是來自集中競價增持的,可不受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減持細則》」)的約束。
第三步:確定減持方式和減持數量
是通過集中競價減持、大宗交易減持,還是協議轉讓?科創板首發股東還有詢價減持和配售減持(具體參考《獨家!科創公司什麼減持方式這么香?》)的選擇,不同的減持方式限制要求不同;以及考慮要減持多少股份,是否有進度安排等。
第四步:考慮減持注意事項
綜合上述三點,考慮是否有禁止減持、減持比例限制、減持預披露、減持過程披露等要求。
信公君提示
在減持前,建議股東翻閱招股說明書等文件,看是否涉及其他減持限制或預披露等承諾,如有承諾,需嚴格按承諾執行。
接下來,信公君為大家整理了不同身份的股東,在減持合規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項。
1
董監高減持
(一)禁止減持的情形:
1.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
3.上市時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在前述期間內離職的,應當繼續遵守本款規定。公司實現盈利後,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科創板、創業板);
4.涉嫌違規違法後的禁止減持:
(1)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2)董監高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5. 涉及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禁止減持: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自相關決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或者恢復上市前,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得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詐發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詐發行罪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3)其他重大違法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東及第一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應當遵守前款規定。
6.敏感期禁止
此外,科創板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不得在下列時間啟動、實施或者參與詢價轉讓:
1 科創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實際公告前一日);
2 科創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 自可能對科創公司股票的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 科創公司處於年度報告披露期內但尚未披露年度報告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參與詢價轉讓。
7.短線交易禁止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二)減持比例限制
1.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中登系統會將董監高直接持股按比例鎖定,如果董監高對其間接持有的股份也有「每年減持不超過25%」的承諾,也需要遵守)。
2.上市公司董監高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離職半年內不得減持股份,在剩餘未滿任期及任期滿後的半年內也還應遵守每年減持不得超過25%的比例要求。
(三)減持預披露要求
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無論任何股份來源(即使是集中競價增持的),無論減持多少,都需要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
(四)減持過程預披露要求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需要披露減持進展公告,包括時間過半、減持數量過半、高送轉、重大資產重組、減持完畢、期限屆滿等,各板塊要求有細微差別,但均有格式指引可參考。
2
核心技術人員(科創板適用)減持
(一)禁止減持情形
1.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首發前股份;
2.離職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首發前股份;
3.上市時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在前述期間內離職的,應當繼續遵守本款規定。公司實現盈利後,前兩款規定的股東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實現盈利後,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
4.科創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還有詢價轉讓窗口期禁止要求(詳見「董監高減持」之「6.敏感期減持」)。
(二)減持比例限制
自所持首發前股份限售期滿之日起4年內,每年轉讓的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上市時所持公司首發前股份總數的25%,減持比例可以累積使用。
(三)減持披露要求
無預披露和減持過程的披露要求。
3
大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減持
(一)禁止減持情形
1.《減持細則》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通過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除外: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2)大股東因違反交易所業務規則,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3)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2.短線交易禁止
同「董監高減持」。
(二)減持比例限制
1.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任意連續90自然日,不超過1%,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2.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任意連續90自然日,不超過2%,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3.協議方式轉讓股份的:
1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價格比照大宗交易;
2 減持後不再具有大股東身份的,出讓方、受讓方6個月共同遵守任意連續90日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數量合計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1%的規定,即共享該1%的減持額度;同時各自遵守集中競價預披露和進展披露的規定。
(三)減持預披露要求
1.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需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2.即使不具備大股東身份後,仍需要看下IPO承諾中是否有提前3個交易日預披露的條款,如有則需遵守。
(四)減持過程披露要求
1.持股比例每減少1%,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並公告(注意這里無需暫停減持)。
2.每減少5%的披露要求
1 通過大宗交易或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減持的比例每達到5%(上下一手),需要停止交易並履行信披義務,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3個交易日內,禁止買賣。
2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的,減持的比例每達到或超過5%,需履行信披義務,在公告前不得買賣。
3.大股東減持比例雖未達到5%,但減持後持股比例降至5%時點(上下一手),需要停止減持並履行信披義務。
4.因上市公司增發股份等原因導致持股比例被動降至5%以下,後又主動減持股份的,需要履行信披義務。
5.《減持細則》要求的減持過程披露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需要披露減持進展公告,包括時間過半、減持數量過半、高送轉、重大資產重組、減持完畢、期限屆滿等,各板塊要求有細微差別,但均有格式指引可參考。
4
控股股東、實控人減持
(一)禁止減持情形
1.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但轉讓雙方存在控制關系,或者均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後,經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諾。
科創板: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二)》第6問:對於發行人沒有或難以認定實際控制人的,為確保發行人股權結構穩定、正常生產經營不因發行人控制權發生變化而受到影響,要求發行人的股東按持股比例從高到低依次承諾其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直至鎖定股份的總數不低於發行前A股股份總數的51%。
位列上述應予以鎖定51%股份范圍的股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上述鎖定36個月規定:員工持股計劃;持股5%以下的股東;非發行人第一大股東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投資基金股東。
2.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在公司實現盈利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公司實現盈利後,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科創板、創業板適用)。
3.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投資者收購上市公司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但持股比例低於30%的,也應當遵守上述規定)。
4.敏感期禁止
滬主板、深主板與創業板已經取消了控股股東、實控人在敏感期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份的規定。科創板僅禁止控股股東、實控人在敏感期內增持。
5.短線交易禁止
同「董監高減持」。
6.涉及違規違法的禁止減持,減持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2)大股東因違反交易所業務規則,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3)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本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7.涉及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禁止減持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自相關決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或者恢復上市前,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得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詐發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詐發行罪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3)其他重大違法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東及第一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應當遵守前款規定。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通過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除外。
(二)減持比例限制
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個會計年度和第5個會計年度內,每年減持的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並應當符合《減持細則》關於減持股份的相關規定(科創板、創業板適用)。其餘要求同大股東。
(三)減持預披露要求
1.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需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通過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除外。
2.注意看IPO減持承諾中是否有提前3個交易日預披露的條款。
3.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限售期滿後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應當明確並披露未來十二個月的控制權安排,保證公司持續穩定經營。(科創板、創業板適用)
(四)減持過程披露要求
《減持細則》要求,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在減持時間區間內,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的,還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就該事項做出公告。(新《證券法》對於5%以上的股東,也增加了持股比例每變化1%需要披露的要求)其餘要求同大股東。
5
持有首發前股份的股東減持
這部分探討的是首發前股份的減持,重點在股東持有股份的性質,而不是股東身份性質。『叄』 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如何理解

一、 股票發行不超過十名
非公開發行股票中如何認定發行對象一般針對機構和有實力的個人,不超過十名主要考慮不要股份太散或者太瑣碎,關鍵是增發有價格優勢,如果大趨勢好的時候,大機構也願意參加,等於打了9折;如果是熊市,就不好說了,有時候買的不夠10人,大股東也只好自己買自己了。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點主要有:一、募集對象的特定性;二、發售方式的限制性。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是特定的,即其發售的對象主要是擁有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優勢的機構投資者及其他專業投資者,他們具有較強的自我保護能力,能夠做出獨立判斷和投資決策。其次,非公開發行的發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開地線不特定的一般投資者進行勸募,從而限制了即使出現違規行為時其對公眾利益造成影響的程度和范圍。股權激勵跟非公開發行不是一個意義上的,別混淆了。
二、 發行對象不超過十人是可以的
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是指認購並獲得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資組織不超過10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 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發行對象屬於上述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拓展資料: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有利於減少關聯交易、避免同業競爭、增強獨立性;應當有利於提高資產質量、改善財務狀況、增強持續盈利能力。
一、 發售股票條例
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薦人和承銷商、為本次發行出具專項文件的專業人員及其所在機構,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知情人員,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勤勉盡責,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謀取不正當利益,禁止泄露內幕信息和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或者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第四條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本次發行對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上市公司提供信息,配合上市公司真實、准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五條保薦人、上市公司選擇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和確定發行價格,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原則,體現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的最大利益。
二、 發行方案
涉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的,重大資產重組應當與發行股票籌集資金分開辦理。 第二章發行對象與認購條件 第七條《管理辦法》所稱「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底價的基準日。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應按不低於該發行底價的價格發行股票。 《管理辦法》所稱「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計算公式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第八條《管理辦法》所稱「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是指認購並獲得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資組織不超過10名。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 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第九條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第十條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肆』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1.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2. 應該綜合來看。非公開發行盡管不用二級市場股東出錢,但如果注入的資產質量一般,隨著股本的相應擴大,會攤稀釋股本收益,所謂利好是不確切的。所以,資產質量的好壞才是硬道理。

  3. 如果定向增發的對象(通常是大股東)是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的,那就是利好,否則就是利空。

  4. 總體來講這是一個辯證的關系,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嗎,如果上市公司是高成長性的,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那麼,無論是公開還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都是一種利好,表明公司募集資金用於擴大生產,這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是能給公司創造更多的利,一個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片面說好還是壞,主要看其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還有後期是否真的落實到實處去,總體來說,利好的可能性大一些。

拓展資料: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伍』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股份有碧悔粗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非公開前培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有利於減少關聯交易、避免同業競爭、增強獨立性;應當有利於提高資產質量、改善財務狀況、增強持續盈利能力。保薦人、上市悔鎮公司選擇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和確定發行價格,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原則,體現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的最大利益。

『陸』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交證監會審核通常需要多長時間,有沒有相關法律規定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多少時間

正常三個月。
具體流程:提交證監會核准,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後,上市公司聘請保薦人和律師配合公司編制申請材料,連同保薦意見書和法律意見書提交證監會審核。證監會自上市公司報送申請材料後,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二周左右會安排一次見面會,請上市公司的高管和證監會領導、業務處長及審核員溝通審核流程。見面會後當天或次日安排內部的審核會,就上市公司再融資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然後向公司出具反饋意見。收到上市公司對反饋意見的回復後,一般在一周左右安排初審報告討論會決定初審報告的主要內容。會後10天左右安排發審會,並對再融資進行最終的表決,一般15天後做出核准決定。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投向屬於國家宏觀調控的產業的,證監會需要徵求國家發改委的意見。
非公開發行股票從受理到核准一般要3個月左右,短的也有1個月以內的,具體以監管機構的審核時間為准。從券商幫助發行人把申報材料報到證監會裡面開始,直到拿批文或者撤材料或者被否決之間的過程統稱「證監會審核」。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6)第一大股東非公開發行股票擴展閱讀:非公開發行個股是利好嗎,不少網友都會有這樣的疑惑,由於在股票行情好的時候,所謂的非公開發行較為廣泛,小編甚至覺得它是個股炒作的一個較為常見的題材,個股受歡迎必然是因為銷售市場炒作的緣故,而蹭熱點需要有概念,概念假如是空洞的一定不符合有關法律規范,所以說非公開發行會變成一個非常好的概念點。有時個股跌漲,利好利空全是是非非公在作祟。那?究竟個股非公開發行是利好?是利空呢,一體雙面,應當綜合來看。非公開發行雖然不需二級市場股東掏錢,但假如注入的財產質量一般,隨之總股本的相應擴張,會攤薄稀釋總股本盈利,所謂利好是不準確的。因此,資產質量的優劣算是硬道理。假如定向增發的對象(一般是控股股東)是維護全體公司股東的權益的,那便是利好消息,不然就是利空。通常情況下,非公布的定向增發都是利好消息,你想想,他發的全是大客戶和組織,依照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念頭,機構也有鎖定期,不給他們大的盈利空間,他們會同意嗎?整體而言它是一個辨證的關系,非公開發行個股是利好嗎,假如企業上市是高成長性的,具備很大的發展前景,那?,不論是公布?是非公開發行個股,都是一種利好,說明企業募投用於擴張生產,這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是能給企業創造大量的利,一個企業非公開發行個股不能片面說好還是壞,關鍵看其募投的投資方位,也有後期是否真的貫徹落實到實處去,總的來說,利好的概率大一些。非公開發行事實上是全體公司股東和新增公司股東之間的事。另外因為非公開發行相對於公開增發來講具備發售標準的寬松、審批程序的簡化及信息披露規定較低等特性,因而非公開發行結合實際會出?不標准、不合理或損害中小型股東權利的問題,這應引起監督機構的重視。為證實非公開發行豁免的合理合法,發行人務必證實發售對象是具備項目投資經驗的成熟投資人,且對相關信息有著合理的獲取方法。
非公開發行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上市流通 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包括:發行對象不得超過35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80%,發行股份6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則為18個月)不得轉讓,大股東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份必須鎖定36個月才能出售;金融投資機構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份必須鎖定12個月才能出售。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非公開發行股票就是指不向投資者公開發行,而是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根據非公開增發的新規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二)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監管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三)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80%; (四)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18個月內不得轉讓。 當然,非公開增發股票的公司如果存在虛假陳述等行為,就不能增發。非公開增發是一個中性消息,投資者不要過分解讀。非公開發行股票一般會停盤多長 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告董事會預案期間,公司股票停牌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 按《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上市公司可以交易所認為合理的理由申請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和復牌,卻未涉及停牌期限。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業務指引》作出上述停牌規定的制度依據是《股票上市規則》,但它同樣未涉及停牌期限。 這樣的制度安排,有利於董事會推出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成熟預案並進行公告,但對二級市場的股票持有人卻是不公平的。 如果某上市公司遲遲不推出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董事會預案,那麼,它的股票也就可以不復牌,這就影響了流通股股東的流通權。 在牛市中,就有可能「錯過了好機會」,在熊市中也存在同樣的問題,會錯過「斬倉」的好機會。
一,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 : 一、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1、非公開募集的股票是不能上市流通的,所以對股價並沒有影響. 2、從公司資本金來說,非公開募集也增加了公司的資本金,因此每股凈資產的變化也不會太大. 二、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嗎: 一體兩面,應該綜合來看.非公開發行盡管不用二級市場股東出錢,但如果注入的資產質量一般,隨著股本的相應擴大,會攤薄稀釋股本收益,所謂利好是不確切的.所以,資產質量的好壞才是硬道理. 如果定向增發的對象(通常是大股東)是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的,那就是利好,否則就是利空.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規定是什?: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有關規定;(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什麼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非公開發行股票利好還 :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

誰知道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流程 - : 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流程:1、公司擬定初步方案,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2、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3、若定向增發涉及國有資產,則所涉及的國有資產評估結果需報國務院國資委...

上市公司增發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對股價有什麼影響么! - : 有一定影響,畢竟是公司融資, 如果股價比較低的話,那就比較不錯的預期,擴展公司規模,如果股價較高,那就會有很大的內在因素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 :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所謂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1)發行對象和認購條件 發行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其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

企業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是什麼意思,對公司股價有什麼影響 - : 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是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步方案.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公司得到了現金,可以擴大經營,增加流動資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另一方面有人(往往是大股東或者有實力的財團)願意買公司的股票,說明他們看好公司的未來,可增加全體股東(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的小散戶)的信心,對二級市場的股票也有利好刺激.祝投資順利!

什麼叫非公開增發股票? - : 從性質上來說,非公開發行股票,又稱「定向增發」屬於上市公司私募行為,是上市公司和特定對象之間「兩廂情願」的選擇,然而由於發行會引起上市公司股本結構、資產質量、盈利能力、每股收益、股票價格及控制權等方面的變化,進而引起原有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資本利得及分紅收益的變化,因而將對原股東的權益產生重要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講,非公開發行實際上是全體股東和新增股東之間的事.同時由於非公開發行相對於公開增發而言具有發行條件的寬松、審核程序的簡化及信息披露要求較低等特點,因此非公開發行在實踐中會出現不規范、不公平或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問題,這應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正文 - :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0號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有利於減...

『柒』 非公開增發股票的利弊

利:非公開發行還有一種不確定的情況是向關聯方定向增發股票以收購某些特定的資產,至於該資產值不值這個錢是決定這種定向增發是利好還是利空的關鍵。

然而,這種非公開發行一般叫定向增發而不叫非公開發行。

弊:如果大股東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

反之,若通過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進入了劣質資產,其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則為重大利空。

(7)第一大股東非公開發行股票擴展閱讀:

非公開發行股特點: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是特定的,即其發售的對象主要是擁有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優勢的機構投資者及其他專業投資者。

他們具有較強的自我保護能力,能夠做出獨立判斷和投資決策。其次,非公開發行的發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開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資者進行勸募。

從而限制了即使出現違規行為是其對公眾利益造成影響的程度和范圍。非公開發行股票一般是利好,尤其是如果有增發價格如果與二級市場聯動,將會推動股票股價。

股價的影響因素有很多,如並購重組對股價的影響、股票價格與股票成交量的關系、稅收政策對股票市場的影響等。

『捌』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通常來說是利好股價的。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對於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股價的好壞主要要看增發的實際內容,如果是用於購買母公司優質資產,這是目前最好的增發,可直接提升上市公司的業績及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還是就是通過增發資金用於優質項目新建或擴建,也是比較好的方式,但如果只為圈錢,可能就屬於壞處。
總的來說,非公開發行股票來是非常好的,因為增發對象要真金白銀的拿出資金購買股票,並且要有一個鎖定期。

『玖』 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股票會漲嗎

如果整個大勢不是太差的話,一般會漲的。因為: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
非公開發行股票就是有特定的發行對象,不是誰都可以買到該公司新增發的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公司得到了現金,可以擴大經營,增加流動資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
另一方面有人(往往是大股東或者有實力的財團)願意買公司的股票,說明他們看好公司的未來,可增加股東(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的小散戶)的信心。

拓展資料:

股票分類有哪些?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現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進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
後配股:
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後,對剩餘利益進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後配股的發行數量又很有限,則購買後配股的股東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發行後配股,一般所籌措的資金不能立即產生收益,投資者的范圍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後配股一般在下列情況下發行:
(1)公司為籌措擴充設備資金而發行新股票時,為了不減少對舊股的分紅,在新設備正式投用前,將新股票作後配股發行;
(2)企業兼並時,為調整合並比例,向被兼並企業的股東交付一部分後配股;
(3)在有政府投資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達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為後配股。
垃圾股:
經營虧損或違規的公司的股票。
績優股:
公司經營很好,業績很好,每股收益0.8元以上,市盈率10-15倍以內。
藍籌股:
股票市場上,那些在其所屬行業內佔有重要支配性地位、業績優良,成交活躍、紅利優厚的大公司股票稱為藍籌股。

『拾』 非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後有些股票在十大股東里為什麼看不到

主要還是要看發行多少股票,還要看前十大股東的持倉多少,如果是發行量比較少,而十大股東前期持有較多,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新進的股東不一定會在十大股東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