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東在被動減持時間內不減持為什麼
股東在被動減持時間內
『貳』 上市公司說減持卻沒減持如何處理
對於上市公司方面,也沒什麼需要處理的。到期公告一下減持數量和以後的安排就完事了。擬減持,視情況,在某價位區動手等等,都是可能與條件,實現程度取決於減持方的綜合考量與市場機會。沒減持有利有弊,有利解讀是該公司看好自己,捨不得減,經營轉好,就停止減持了;不利解讀是市場條件未滿足減持條件,一旦市場轉好減持又會開始。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現在的市場環境只能多做功課,弄清公司的真正意圖。
一、什麼情況下公司會減持股票?
1、減持多發生在業績差的公司。
2、減持可能因股東個人經濟問題或者公司經濟問題。
3、不看好公司長期發展減持
4、減持多發生在衰退型公司。
5、有時候減持並不是壞事,比如:因為發展需要資金,減持是為了籌集發展資金,這就可能推動股票上漲。比如:部分國企減持,讓利投資者。
二、股市資本的分類
1、是不圖賺錢的護盤資金(這類屬於備用資金,一般情況下不出手,關鍵時刻再用杠桿原理撬動大盤股)。
2、是跟隨市場的各派主力的逐利資金(這類資金佔到市場中所有主力資金的一半以上,最喜歡見風使舵,只有這類資金活躍起來的時候市場的賺錢效應才能凸顯出來)。
3、是某隊的超級大主力(就是某隊的社保、證金、匯金等,這類資金的特點就是強者恆強 ,大盤在強勢的時候他們悄悄的上,大盤弱勢的時候他們也是悄悄的漲,除非有系統性風險,否則很難撼動他們。這類資金買的股票也夠硬,基本上都是業績有保障的,這類資金的手法有些像西方成熟的資本市場玩法—以業績為主,崇尚長線價值投資。這類資金扎堆在一起的時候 就會形成我們所講的「主力控盤」)
『叄』 哪些情況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2)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1)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3)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2)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綜上所述,股份公司裡面有一些持股股東所佔份額很大,對於大股東減持證監會有明確規定。對於投資者來說,股東減持是一個市場消息,可能導致股價短期波動,雖然說是利空消息,但是並不代表股價一定暴跌。股價走向和很多因素有關,要綜合分析。
『肆』 限售股上市流通,為什麼大股東不減持
股票漲跌不由解禁決定,並且股票解禁不代表大股東馬上減持,股票漲跌由供求關系、資金量、業績、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決定。股票解禁意味著大量的非流通股可以進行流通,減持需要提前發出公告,非流通股占總股本5%以上的,一般要求兩年以上才能減持,非流通股占總股本低於5%的,一般要求在一年以後才能減持。
股票解禁的定義是限售股過了限售承諾期,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買賣。一般來說,解禁當日開始,解禁的股票就可以自由交易。企業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簽訂協議轉讓給受讓方,但未變更股權登記、仍由企業持有的,企業實際減持該限售股取得的收入。
按照證監會的規定,股改後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
個股解禁通常來說會使得股票供給增大,股票需求不變的情況下,股價會下行,但是具體需要結合解禁時該個股的基本面、所處的價位和當時的大盤情況。
比如有的個股已經超跌或到橫盤突破區域,那麼一旦解禁,股東極有可能拉高出貨,反之一隻業績不佳的個股解禁或者高位那麼下跌可能性大,當然還要適當結合當時大盤走勢,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般對於大型國企,大非解禁沖擊較小,因為國有資本很少會減持。而對於創業板、中小板這類製造暴富神話的板塊,則需要保持謹慎,一般都會引發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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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公司董事減持股票有什麼影響,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不允許減持
公司董事減持股票好嗎,公司董事減持股票意味著什麼,公司董事減持股票有什麼影響呢,在什麼樣的狀況下不允許減持呢?下面便是相關內容介紹,我們能夠一同來了解下。
一、公司董事減持股票有什麼影響
上市公司董事減持股票,通常狀況下,表明公司股民不看好公司股價會進一步上漲,所以選擇減持,也便是在相對高位落袋為安。至於對股票的影響,一般來說,意味著股價或許會在短期內跌落。
這個短期內的跌落,並非當即跌落,究竟上市公司的股民僅僅比較了解自家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對自家公司的價值有一個比較明晰的認識,但他究竟不是全能的,更不可能左右市場的走勢,所以尤其是在牛市的時分,上市公司股民的減持股票,往往並不能當即給自己公司股票的上漲帶來沖擊,最多僅僅潑了一盆冷水,公司股票在上市公司股民減持後,經常有進一步上漲沖頂的走勢,然後在沖頂完成後,轉入綿長的跌落探底。
當然,如果是在熊市的時分,上市公司股民的減持就致命的多,因為熊市的時分上市公司的股價都相對偏低,如果在如此低位的狀況下,股民仍然固執要減持,闡明他對公司的遠景十分不達觀,相應公司的股價極有可能遭受跌停乃至接連跌停。
上市公司董事減持,自身來說是一個很正常的退出機制機構。無可厚非。但在我國,因為新股上市後股價被大幅高估,公司自身價值與股價呈現嚴峻違背。減持套現就成了一個首先意圖!再加上機制不健全,漏洞多,導致減持行為對股價形成嚴峻影響。
股民減持,首先會抽離整個市場的資金,一個大股民或高管套現上千萬上億,這些錢會被抽離股市,對整個市場而言,便是失血!
二、在什麼樣的狀況下不允許減持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民不得減持股份:
上市公司如果有違法的行為,在證監會都立案了的話,都是不允許去減持的。
大股民因違背本所事務規矩,被本所公開斥責未滿3個月的;
法令、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事務規矩規則的其他景象。
『陸』 股票已過解禁期,公司為什麼還不給減持
解禁只是規則上允許股東買賣被禁的股票份額,並不代表規劃強制公司股東一定要進行減持,有的公司前景好,業績好,股東也不缺錢,他們就沒有理由將自己的股票賣出,他們會等待更好的出手機會。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滿意,謝謝。
『柒』 股東承諾不減持有法律作用嗎
股東承諾不減持是一種明殲股東自願的承諾,其者斗沒有強制力,但是它是一種法律約束力。具體來說,在公司股權轉讓中,激嫌沖股東簽訂的不減持承諾可以視為對其它股東和投資人的一種承諾和保證,是一種雙方約定的重要條款。如果股東違反承諾協議,則可能面臨法律訴訟和名譽損失等風險。因此,股東的不減持承諾是一種重要的企業可持續發展和投資者保護的制度,對於維護公司誠信經營和規范資本市場行為具有重要作用。
『捌』 公司大股東哪些情況下不得減持股票
1、上市公司或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被立案調查或偵查期間,行政處罰、刑事判決做出後6個月內,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2、董監高因涉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處於上述期間的,不得減持股份;3、大股東、董監高被本所公開譴責後3個月內不得減持股份;4、上市公司因重大違法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在相關行政處罰或移送公安機關決定作出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或恢復上市前,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監高,及其上述主體的一致行動人,不得減持股份。
『玖』 股東減持有什麼規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 15 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
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
(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 15 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
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第九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在 3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 12 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拾』 不減持股票承諾函利好還是利空
不減持股票承諾函利好。股東承諾不減持是一個利好,短期來說,投資者不用擔心股東減持而帶來的股價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