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十大流通股東減持需要公告么
是否需要披露不是依照排名(十大流通股東),而是依照持股比例。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溫馨提示:
①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相關產品由對應平台或公司發行與管理,我行不承擔產品的投資、兌付和風險管理等責任;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1-11-0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②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公告規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大股東在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12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③ 大股東減持需要提交公告么
大股東減持需要提交公告么?
只要持股量超過5%的股權變動都需要公告(賣出甲公司股票5%至4%做一次公告),只要持股量低於5%就不需要公告了。持股5%大股東減持規定為:減持股票比例達到5%的股東,應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三個交易日內發布公告,且在發布公告後的兩日內不能再自行買賣該股票。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
1、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2、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
3、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
4、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在上市公司股份中多少股份為大股東?
大股東是指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餘的股東相比較,它的佔比最大。控股股東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並不一定是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股票佔比大到足以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和重大事情的決策的股東。
這個沒有一個絕對值。一般來還要看其他股東以及一致行動人持有的股份數量。只要在持股比例上有絕對的老大地位,都可以說是高度集中。當然還有一種是直接持股超過全部股份50%的也可以說是高度集中。
第一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④ 如果上市公司大股東發布擬減持公告,散戶該不該立即賣出該股票為什麼
大家對於大股東減持,肯定是恨之入骨,往往感覺大股東高位套現坑害散戶投資者,市場把大股東減持稱為市場利空,那麼上市公司發布減持公告後,散戶該不該立馬賣出股票呢,下面說說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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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大股東減持需要提前公告嗎
法律主觀:
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虛啟老東若要減持股份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持股兩年以上;提差升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出售的股份數量,每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1%時,應當在該發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
法律客觀:
《中旁旁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三條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有表決權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情形除外。
⑥ 股東減持要提前公告嗎
是的。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必須要出減持公告,大股東是指占公司總股本5%以上的股東。根據規定:大股東、董監高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應當在首次賣出股份的15個交易日前向本所報告備案減持計劃,並予以公告。
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信息披露還有以下規定:(以上交所為例)
1、在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在減持數量過半或減持時間過半時,應當披露減持進展情況。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的,還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就該事項作出公告。
2、大股東、董監高通過本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應當在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畢或者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屆滿運宴後的2個交易日內公告具體減持情況。
3、每次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不得超過6個月。
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公司高管及其股東增減公司的股票必須要發公告。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孝悄談,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巧碰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⑦ 股東減持股份多少以上必須公告
股份達到5%以上需公告。流通股股東減持是否需要公告是根據流通股股東的股份佔比決定的。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減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於該等事實發生日的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
拓展資料:
一、關於大股東減持方式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的 第三點: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預計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 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當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該公司的年報、半年報公告前30日內不得轉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關於大股東減持信息披露
1、根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 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每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公告期間無須停止出售股份。
3、根據《證券法》 第八十六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的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⑧ 十大股東減持需要提前公告嗎
法律主觀:
減持股票比例達到5%的股東,應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三個交易日內發布公告,且在仔灶發布公告後的兩日內不能再自行買賣該股票。持股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罩沖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念悶扮,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⑨ 大股東發減持公告,十天後發利好消息,這樣合法嗎
大股東發減持公告,十天後發利好消息,這樣埋拍不合法原因是:
1、法律明確規定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遲液慶公告前十日內,上市公司股東不得減持。
2、公布業績對公司股票價碼握格影響比較大,重要股東提前知道業績消息。
3、公布業績前十日內減持,這就涉及到內幕交易。
⑩ 股票減持多少需要出公告
你好,是1%,股票減持比例超過1%的時候就需要出公告。根據相關規定,股東大會或者是董監高管通過集中集合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需要在鏈孝滲首次賣出股份的15個交易日內向本所報告備案減持計劃,同時進行公告發行。
大股東或者是特定股東減持時,採用集合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在任意的連續90個交易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可以超過公司股份的1%。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股東,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減持股份時,除了需要按照前款規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個月,減持數量不可以超過其此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的50%。
另外,如果是棚脊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股份減持的股東,在任意連續的90個交易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可以超過公司股份總慎敬數的2%。受讓方在受讓後的6個月之內,不可以轉讓所受讓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