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投資理財選擇風險排序(債券,股票,保險,儲蓄)從大到小
如果你是學術探討,我無話可說,因為很多大學的教科書一定認為儲蓄和債券毫無風險。
如果是從投資的角度而言,我個人認為從大到小的排序為儲蓄、債券、保險、股票。為什麼將很多人認為萬無一失的儲蓄和債券排在前面、而將人們談虎色變的股票排在最後呢?這是因為從長期(10年以上)來說,由於物價指數的侵吞,儲蓄的收益為負增長,而債券的收益幾乎為零,實際就是零。而股票的年平均收益率為9.5%左右,扣掉年均物價指數3.5%的侵吞,年均收益率還有6%左右,遠遠高於儲蓄和債券。
② 基金、股票和債券風險的大小順序是什麼
一般來說,我們大家都知道也是所有人都常說的一個道理,那就是風險越高,收益越大。想要追求高收益的人,就必須要承擔相應的高風險。做投資就是這樣。我們一般人大概常見的三種投資方式就是債券,股票和基金,還有就是一種銀行存款。我們一般家庭的人都會把錢存到銀行裡面,或者是用來買債券,買股票,買基金之類的。那麼這幾種投資方式的風險那一個高,哪一個低呢。
一般現在主張的是雞蛋不要放在一個籃子里,這種投資方式。這個意思呢,就是我們在選擇投資的時候,可以不需要只把錢都投到一個裡面。我們可以各個裡面都投一些,比如股票,基金,債券都買一點,這樣所承擔的風險又比較低一點,收益也相對比單純的去買國債要高一點。
③ 發行債券,發行股票,融資租賃所承擔的財務風險由大到小排列為
融資租賃的風險最高,其次是發行債券,最後才是發行股票。從監管的角度來講,融資租賃約束較少,發行債券要求較高,股票發行要求最高,所以風險依次減小。
④ 股票承銷方式風險大小的問題
全額包銷又稱確定包銷,是指由承銷商與發行人簽訂協議,由承銷商按約定價格買下約定的全部證券,然後以稍高的價格向社會公眾出售,即承銷商低價買進高價售出,賺取的中間差額為承銷商的利潤。全額包銷如果證券銷售不出去;風險由承銷商自負,故風險較大,但是其收益要比代銷的傭金高,余額包銷,也稱助銷,是指承銷商(承銷團)按照規定的發行額和發行條件,在約定期限內向投資者發售股票,到銷售截止日,如投資者實際認購總額低於預定發行總額,未售出的股票由承銷商負責,並按約定時間向發行人支付全部證券款項。余額包銷的承銷商要承擔部分發行風險。所以從風險角度來講全額包銷大於余額包銷大於盡力包銷。
⑤ 1.證券公司承銷一共有幾種方式各自的含義是什麼發行風險各自由誰承擔
從證券承銷實踐看,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一)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代銷的特點是: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二)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三)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包銷,還是定額包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形成的關系都是證券買賣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其所有權屬於承銷商。(四)承銷團承銷。 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我國《證券法》規定,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⑥ 請將股票、國債券、企業債券、銀行存款債券按照風險從大到小排列,並說明理由!
風險從大到小排列分別是股票 企業債券 國債券 銀行存款 主要是公司破產償還順序不同,股票最後一個償還風險是最大的,銀行存款手續償還風險最小。
⑦ 投資銀行在對證券進行承銷的過程中有幾種成交方式
證券承銷的過程中有四種成交方式
當一家發行人通過證券市場籌集資金時,就要聘請證券經營機構來幫助它銷售證券。證券經營機構藉助自己在證券市場上的信譽和營業網點,在規定的發行有效期限內將證券銷售出去,這一過程稱為承銷。它是證券經營機構的基本職能之一。根據證券經營機構在承銷過程中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的不同,承銷又可分為包銷、投標承購、代銷、贊助推銷四種方式。
1、包銷是指發行人與承銷機構簽訂合同,由承銷機構買下全部或銷售剩餘部分的證券,承擔全部銷售風險。適用於那些資金需求量大、社會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證券發行經驗的企業。
2、投標承購通常是在投資銀行處於被動競爭較強的情況下進行的。這種形式發行的證券通常信用較高,受到投資者歡迎。
3、代銷一般是由投資銀行人為該證券的信用等級較低,承銷風險大而形成的。這時投資銀行只接受發行者的委託,代理其銷售證券,如在規定的期限計劃內要發行的證券沒有全部銷售出去,則將剩餘部分返回證券發行者,發行風險由發行者自己承擔。
4、贊助推銷是指當發行公司增資擴股時,其主要對象是現在股東,但又不能確保現有股東均認購其證券,為放置難以及時籌集到所需資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價格下跌,發行公司一般都要委託投資銀行辦理對先有股東發行新股的工作,從而將風險轉嫁給投資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議。承銷協議中應當載明承銷方,承銷期滿,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銷協議約定的包銷或者代銷方式分別處理。
拓展資料:
投資銀行 (Investment Banks)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類 金融機構 。 主要從事 證券發行 、承銷、交易、 企業重組 、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 風險投資 、項目融資等業務的 非銀行金融機構 ,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 金融中介 。
⑧ 現貨, 期貨,期權,股票,債券,基金,國債,風險怎麼排序
這個現貨不明確,如果是現貨電子盤的話 就風險最大,因為很對都是不合規的
其他的按照風險由小到大的排序是:國債、債券、基金、股票、期貨、期權
⑨ 按股東承擔風險的大小,股票可分為什麼股票
按股東承擔風險的大小,股票可以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
股票劃分的種類有很多,如果根據股東承擔風險的不同,那麼可以將股票劃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普通股和優先股分別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來簡單介紹一下。
從普通股和優先股,兩者的定義可以看出,普通股持有者和優先股持有者承擔的股票風險不一樣,普通股持有者承擔的風險較大,而優先股持有者承擔的風險較小。但是相對應的普通股可以進行交易,優先股不能夠隨意進行。普通股可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與分紅,但是其分紅的優先權利在優先股之後。兩者之間的權利與義務是相匹配的,因此對應承擔的風險也不一樣。我們普通人比較少接觸優先股,因此對於優先股的了解比較少。
⑩ EXW,FAS,FOB,FCA的風險對買方來說,如何排序
EXW是賣方在自純拍塌家的工廠或倉庫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承運人來做圓接貨的運輸工具上即告完成交貨義務。之後的風險將由買方承擔。因此,這是買家風險最大的一種貿易術語。
FCA是賣方在本國境內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的接貨地點,將貨物置於承運人的處置之下即告完成交貨任務。風險由此轉移給了買方。因此,這是買方風險僅次於EXW的貿易術語。
FAS是賣方在裝運港船邊交貨。風險在船邊交貨後轉移給買方。
FOB是賣方在裝運港船上交貨。風險自貨物被裝上船之後轉移給買方。
由此可知,對買方來說,風險從大到小的賀舉排序為:EXW>FCA>FAS>F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