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股評 » 股票公開譴責能否借殼上市
擴展閱讀
設計總院股票歷史股價 2023-08-31 22:08:17
股票開通otc有風險嗎 2023-08-31 22:03:12
短線買股票一天最好時間 2023-08-31 22:02:59

股票公開譴責能否借殼上市

發布時間: 2023-05-03 17:27:38

❶ 創業板股票能借殼上市嗎

創業板不能借殼上市,具體原因如下:
1、因為證監會對創業板的股票有嚴格的要求,創業板的股票的風險通常比A股的風險大很多。而借殼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關聯交易,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這些關聯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據有關的監管要求,充分、准確、及時地予以公開披露。辦法對借殼上市的規定趨於嚴格,殼資源的價值會下行。而且關閉了創業板的借殼大門,這個信號值得高度重視。創業板的風險其實比主板要大許多,很多人在狂熱中早已將風險淡忘了。所以,為了保護廣大股民的利益,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穩定,證監會嚴禁創業板的股票借殼上市。
2、借殼上市是指一間私人公司通過把資產注入一間市值較低的已上市公司,得早或租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上市。通常該殼公司會被改名。直白地說,借殼上市就是將上市的公司通過收購、資產置換等方式取得已上市的ST公司的控股權,這家公司就可以以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方式進行融資,從而實現上市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一)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二)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三)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團運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購買、出售資產未達到前款規定標准,但中國證監會發現存在可能損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的,可以根據審慎監管原則陸兆,責令上市公司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補充披露相關信息、暫停交易、聘請獨立財務顧問或者其他證券服務機構補充核查並披露專業意見。

❷ 創業板能借殼上市嗎

2013年11月,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在借殼上市審核中嚴格執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標準的通知》,明確了借殼上市與IPO標准等同以及不允許創業板借殼上市的政策。而在2015年1月8日對《重組辦法》修訂的微訪談中又重申了這一規則,當時證監會相關發言人亮衫拍給出的回答是:創業板定位於促進自主創新企業和其他成長型企業的創新發展,上市門檻相對較低,同時面臨創業失敗風險,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並承擔投資風險。為了有效發揮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避免創業板上市公司成為炒作對象,本次《重組辦法》明確了不允許創業板上市公司借殼上市。

也就是說,不允許創業板借殼上市,是為了不讓創業板公司成為炒作對象。因為創業板普遍的市盈率都比較高,而且市值相對較少,借殼上市的門檻較低,一旦被炒作,將會積聚較大的風險,這是監管層推出這一限制政策的初衷。但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這一政策正成為扼住創業板上市公司進一步發展的喉嚨。

科創板的推出將會促使監管重心放歸市場,並對現有的政策進行松綁

科創板的推出應該說是承載了國家大力發展 科技 創新和資本市場開放兩大任務的戰略舉措,同時也預示著資本市場監管態度的轉變和改革。而科創板的核心是注冊制,而注冊制的核心則是信息披露。在注冊制下,監管機構的重點工作將由實質性審查轉向合規性審查,而此前的實質性審查的職責將轉交給交易所和相關的中介機構。強化現有中介機構的中介責任,使得其真正承擔起保薦人和中介的真正職責,向投資者提供真實、完整和全面的信息。投資者則根據公開的信息對企業的價值進行判斷,將選擇權重新交回到市場的手中。

❸ 上市公司公開譴責可以資產注入嗎

不可以。
《關於上市公司增發新股有關條件的通知》:「為完善對上市公司增發新股行為的約束機制,現對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的有關條件作出補充規定。上市公司申請增發新股,除應當符合《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其中,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公開批評或者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❹ 借殼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1)上市報告書;

(2)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3)公司章程;

(4)公司營業執照;

(5)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

(6)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

(7)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其發森談行人應閉旦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上述規定的有關文件。

(4)股票公開譴責能否借殼上市擴展閱讀:

借殼上市的注意事項

1、識別有價值的殼資源

如何識別有價值的殼資源,是買殼企業應慎重考慮的問題。買殼企業要結合自身的經營情況、資產情況、融資能力及發展計劃,選擇規模適宜的殼公司。殼公司要具備一定的質量,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和重組的可塑性,不能具有太多的債務和不良債權。買殼者不僅要獲得這個「殼」,而且要設法使殼公司經營實現扭轉,從而保住這個「殼」。

2、作好成本分析

在購買殼資源時,作好充分的成本分析非常關鍵。

購買殼資源成本包括三大塊:取得殼公司控股權的成本、對殼公司注入優質資本的成本、對「殼」公司進行重新運作的成本。其中重新運作的成本又包括以下內容:

(1)對「殼」的不良資產的處理成本。大多數通過買「殼」上市的公司要對殼公司的經營不善進行整頓,要處理原來的劣質資產;

(2)對殼公司的經營管理作重大調整,包括一些制度、人事的變動需要大量的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3)改變殼公司的不良形象,取得公眾和投資者的信任,需要投入資本進行大力地宣傳和策劃;

(4)維持殼公司持續經營的成本;

(5)控股後保持殼公司業績的成本。為了實現殼公司業績的穩定增長,取得控股的公司,必須對殼公司進行一定的扶植所花的資金。

3、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

除了考慮上述成本外,由於我國普遍存在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粉飾現象,還存在信息不對稱,殼公司隱瞞對自己不利的信此態碰息,存在相當的不明事項等問題,因此在買殼時,還應充分考慮殼資源的風險。企業決策層在決定買殼上市之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和條件,全面考慮,權衡利弊,從戰略制定到實施都應有周密的計劃與充分的准備。

(1)要充分調查,准確判斷目標企業的真實價值,在收購前一定要從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殼公司;

(2)要充分重視傳統體製造成的國有公司特殊的債務及表面事項,考慮在收購後企業進行重組的難度,充分重視上市公司原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架構,評估收購後擬採取什麼樣的方式整合管理制度,以及管理架構可能遇到的阻力和推行成本;

(3)還要充分考慮買殼方與殼公司的企業文化沖突及其影響程度,考慮選殼、買殼及買殼上市後存在的風險,包括殼公司對債務的有意隱瞞、政府的干預、中介機構選擇失誤、殼公司設置障礙、融資的高成本及資產重組中的風險等。

❺ 借殼上市違法嗎

法律分析:允許,本身不存在違法。但是如果操作過程違規違法則不行,借殼上市是指公司(PrivateCompany)透過把資產注入一間市值較低的已上市公司(殼,Shell),得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上市。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上市公司自控制權發生變更之日起60個月內,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資產,導致上市公司發生以下根本變化情形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報經中國證監會核准:

(一)購買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100%以上;

(二)購買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100%以上;

(三)購買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凈利潤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凈利潤的比例達到100%以上;

(四)購買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100%以上;

(五)為購買資產發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資產的董事會決議前一個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達到100%以上;

(六)上市公司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資產雖未達到本款第(一)至第(五)項標准,但可能導致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發生根本變化;

(七)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可能導致上市公司發生根本變化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實施前款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四十三條規定的要求;

(二)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對應的經營實體應當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發行條件;

(三)上市公司及其最近3年內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違法違規的行為已經終止滿3年,交易方案能夠消除該行為可能造成的不良後果,且不影響對相關行為人追究責任的除外;

(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為;

(五)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不存在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可能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或者違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適用《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控制權,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進行認定。上市公司股權分散,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可以支配公司重大的財務和經營決策的,視為具有上市公司控制權。

創業板上市公司自控制權發生變更之日起,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資產,不得導致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任一情形。

上市公司自控制權發生變更之日起,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的資產屬於金融、創業投資等特定行業的,由中國證監會另行規定。

❻ 未解禁完的股票能被借殼上市嗎

能。借殼上市就是未上市的公司通過收購、資產置換等方式取得已上市公司的控股權,這家公司就可以以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方式進行融資,從而實現上市的目的。

❼ 為什麼創業板的股票不能借殼上市

不能借殼。證監會對創業板的股票有嚴格的要求,創業板的股票的風險通常比A股的風險大很多。而借殼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關聯交易,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這些關聯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據有關的監管要求,充分、准確、及時地予以公開披露。

在並購方面,證監搜耐納會取消了要約收購事前審批等環節,完善發行股份定價的市場機制,完善了借殼上市的定義,明確創業板上市公司不允許借殼上市,進一步豐富並購重組的支付工具,豐富要約收購相關制度等內容。

擴展資世沒料

創業板股票連續三年虧損就會直接退市,不會經歷主板股票的ST,*ST等過程。退市後,發行人需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重新申請股票發行及上市。

借殼上市是指一間私人公司(PrivateCompany)通過把資產注入一間市值較低的已上市公司(殼,Shell),得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畝運上市。通常該殼公司會被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