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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東關聯方購買公司股票

發布時間: 2023-04-23 19:15:37

1. 公司的控股股東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買賣自己公司的股票嗎從而達到增加自己股權比例的目的

可以,不過有證監會要求,控股股東買入本公司二級市場股份,一定要提前向證監會申報,以免被查出罰款。證券交易市場也稱證券流通市場、二級市場、次級市場,是指對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銷售證券的收入屬於出售證券的投資者,而不屬於發行該證券的公司。
拓展資料
一、 選股票注意事項
1、要選小市值股票,不要選大盤股這輪調整行情跌的就是那些大盤權重股票,而小市值股票跌幅明顯小於指數的跌幅,成了當前市場比較安全的避風港。
2、要選無解禁股的股票,不要選在當前有解禁壓力的股票如今大小非解禁的壓力很大,很多投資者持有的股票,突然發現當前有大量的大小非可以上市流通了,這對股價的上行會帶來很大的壓力。
3、要選無再融資壓力的股票,不要選有再融資題材的股票如今上市公司圈錢的沖動很強烈,前期曾經增發的上市公司,如今相當一部分的股價已經跌破了增發價。做股票要「君子不立危牆之下」,迴避這些煩事,選股的時候要選沒有再融資題材的股票,這樣安全性比較好。
二、選股四大鐵血紀律
1、買跌不買漲:在下跌的過程中買入業績優良的股票,而不要等到漲了一大截才追高;
2、買大不買小:買大盤藍籌股,不買盤小、沒有業績的股票;
3、買低不買高:在同一類或相同概念的股票中,選擇價格還處於低位的股票,而不選擇處於高位的股票;
4、買新不買舊:新股的機會,總是比老股的機會大,炒新股仍然是最佳的投資策略之一,只有不斷注入新鮮血液,才不會是死水一潭。

2. 關聯方交易是什麼意思呢

關聯交易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的,但很容易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關聯方包括了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他們的家屬和他們所控制的公司。
關聯交易涉及到財務監督信息披露、少數股東權益保護等一系列問題。關聯交易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轎斗正的情況,形成對股東或者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也容易導致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法律禁止不公正關聯交閉念磨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聯交易主要有以下四個特徵:
第一、關聯交易的主體具有不平等性。關聯交易是發生在公司和關聯方之間,交易一方對另一方有控制權或者重大影響。雙方實際上處於不平等的法律地位,所以公司與關聯方可能惡意串通,利用關聯交易行為損害第三人的利益或者一方利用優勢地位損害另一方的利益。
第二、關聯交易的形式具有廣泛性。公司關聯交易行為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主要有以下形式:購買或者銷售商品、購買或者銷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關聯方之間相互提供或者接受勞務、擔保、提供資金、租賃、代理、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達成許可協議、代表企業或者由企業代表另一方進行債務結算、給關鍵管理人員支付薪酬。
第三、公司關聯交易存在著公司內部的利益沖突。一方面無論是公司的控股股東,還是董事、高管都對公司以及全體股東負有忠誠義務。另一方面在關聯交易中面臨著是超越公司利益以取得自身利益,還是履行對公司的忠誠義務的利益選擇。
第四、關聯交易的後果具有雙重性。關聯交易既可能是公平公正的,也可能是不公平、不公正的。由於利益沖突因素和控制因素的存在,關聯交易中客觀上存在著不公平的風險,有可能造成對公司利益的侵害和對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利益的侵害。
關聯交易對公司存在著以下不利的影響:
首先,關聯交易可能會增加公司的經營風險,使公司陷入財務困境,比如說為關聯方提供擔保會給公司帶來潛在的財務風險,如果和關聯方進行不等價高磨交易會降低公司的利潤。
其次,影響公司獨立經營能力,抗外部風險能力下降,過多的關聯交易會降低公司的競爭能力和獨立性,使得公司過分依賴關聯方。
最後,大量關聯交易的發生會對公司的形象產生負面影響,使潛在的客戶減少,不利於公司的長遠健康發展。

3. 上市公司控股企業能做關聯交易嗎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一般就是企業之間的關聯人進行合作,這樣的教練關系,能夠很大的提成交易的效率以及節省時間,大上市公司的股東,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不得利用任何職權來損害公司的利益。
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規定是什麼?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賣好激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的關聯交易一般是指具有投資關系或合同關系的不同主體之間所進行的交易,又稱為關聯方交易。公司關聯交易是一種經濟行為。正常的關聯交易,可以穩定公司業務,分散經營風險,有利於公司的發展;但實務中常有控制公司利用與從屬公司的關聯關系和控制地位,迫使從屬公司與自己或其他關聯方從事不利益的交易,損害從屬公司和少數股東利益的現象。
一些公司的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和管理層通過與公司的關聯交易,隨意挪用公司資金,為自己或關聯方提供擔保,通過操縱交易條件等將公司的利潤轉移至關聯方,嚴重地損害公司、少數股東和債權中襪人的利益。
二、哪些人是關聯交易的主體?
與公司有關聯關系的五種人不得利用其與公司的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包括:
1、公司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2、實際控制人,是指雖然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3、董事,是指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選舉出來的董事會成員。
4、監事,是指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選舉出來的監事會成員。
5、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綜上所述,根據公司法上市關聯交易方面條文的規定,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董事和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自己的權利進行關聯交易。如果對公司造成損害的,相關人員要承擔賠償責任。一旦大股東開展關聯交易,勢必會導致權力尋租,給廣大中襪搜小股東和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

4. 恆力石將為幫員工兜底買股票

恆力石將為幫員工兜底買股票

恆力石將為幫員工兜底買股票,恆力石化披露第六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據公告,該員工持股計劃通過專項金融產品取得並持有公司股票,恆力石將為幫員工兜底買股票。

恆力石將為幫員工兜底買股票1

受國際局勢影響,國際油價持續走強。昨日,國際油價沖破110美元/桶大關,在短短兩年間,從歷史性低谷邁進「高油價時代」。在突破110美元/桶大關之後,國際油價迅速向120美元/桶的高位逼近,迅猛漲勢超過市場預期。

3月3日下午,布倫特原油一度沖上119美元/桶的高位,刷新2013年下半年以來的最高值;WTI原油期貨漲至116美元/桶關鍵位上方,刷新了2008年9月以來的最高值。油價暴漲,油氣資源類股票暴漲,甚至有相關的個股名字上帶「油」就漲,類似於當初「有鋰走遍天下」的概念。

但縱觀整個產業鏈,油價暴漲下游石化行業估計日子就不好過了。3月2日,以石油為原材料的石化股卻受影響暴跌。當日盤中,千億石化巨頭恆力石化(600346)、榮盛石化(002493)盤中快速殺跌。股價雙雙跌超7%,恆力石化盤中一度逼近跌停。3月3日,石化股再度下挫。

平安證券研報指出,當前石油價格持續上行,對以石油為原材料的石化,以及再下游的化纖板塊構成心理上的利空影響。當前外圍緊張局勢步入僵持階段,國際油價短期上行趨勢或難以扭轉。

恆力石化啟動百億級員工持股計劃

公開資料顯示,恆力石化是國內石化行業龍頭上市公司,公司主營業務囊括石油煉化及下遊民用聚酯化纖、可降解塑料的研發、生產等方面。是國內石油化工全產業鏈的代表上市公司

3月3日晚間,恆力石化披露第六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據公告,該員工持股計劃通過專項金融產品取得並持有公司股票,股票來源為公司回購的股票以及通過二級市場購買或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資金總額上限為73.80億元。

另外,除了該員工持股計劃,恆力石化同時還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及其關聯附屬企業之員工籌劃通過專項金融產品購買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顯示,控股股東及其下屬企業相關員工購買公司股票的上限為不超過24.8億元。

兩項相加,兩個計劃的總規模近百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恆力員工持股計劃的覆蓋范圍廣,上至公司高管、下至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含)以上普通員工都有資格參加,能夠有效調動上市公司管理人員及核心骨幹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與創造性,實現股東、管理層和全體員工等各方共同關注公司長遠發展,使員工價值實現與企業穩定成長緊密融合、相互促進,為公司注入內在活力與動力,確保公司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

不僅"保本"還"保收益"?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這次持股計劃不僅"保本"還"保收益"。

公告中指出,公司控股股東恆力集團有限公司或(/和)實際控制人陳建華、范紅衛夫婦為金融機構的融出本息提供連帶擔保責任、追保補倉責任(如有必要)。

公司控股股東恆力集團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陳建華、范紅衛夫婦為員工持股計劃提供托底保證,在扣除相關稅費後,保證員工自有資金按單利計算年化收益率不低於董事會通過本員工持股計劃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LPR(即 3.70%)。

有網友在股 吧中表示,「良心企業,個人認為恆力至少三個板」。還有的表示,主要是看最後員工持股總量多少會不會和之前回購一樣買滿。

油價後期如何走?哪些方向有機會

中信證券(600030)3月3日發布研報稱,近期市場對能源品短缺的恐慌加劇,油價突破110美元/桶,續創新高。中信證券認為,短期油價走勢仍需持續跟蹤俄烏局勢演進,若歐美對俄制裁繼續加碼,嚴重限制俄原油、天然氣出口,將導致全球原油、天然氣出現實質性短缺,大幅推漲油氣價格,不排除油價短期沖高至120美元/桶甚至更高區間的可能。

中信證券表示,由於通常原油供應恢復均滯後於需求恢復,因此從1月-2月的維度考量,原油仍存在需求迅速恢復、供應相對緊張的可能性,即使不考慮俄烏沖突,短期油價也存在較強的基本面支撐。中信證券維持2022年油價中樞將顯著高於2021年的預測。

從投資角度,中信證券表示,高油價利好相關產業鏈業績釋放。一是直接受益於高油價的油氣生產商;二是油服供應商;三是高油價下煤化工、輕烴裂解成本優勢凸顯,關注煤化工龍頭。長期關注具備高安全邊際,成長性可觀的`煉化龍頭。

山西證券(002500)表示,當前復雜的全球背景之下,A股多日走出獨立行情,反應出一定的「避風港」作用,但我們再度提示,市場中的不確定性風險仍高,短期建議關注在俄烏沖突帶動大宗商品上行的過程中,有望從中受益的有色、石油石化等板塊。

二級市場上,恆力石化今日終於止跌,股價高開高走。截至發稿時間,該股漲幅超3%,總市值達1565億。

恆力石將為幫員工兜底買股票2

3月3日晚間,恆力石化披露第六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據公告,該員工持股計劃通過專項金融產品取得並持有公司股票,股票來源為公司回購的股票以及通過二級市場購買或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資金總額上限為73.80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除了該員工持股計劃,恆力石化同時還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及其關聯附屬企業之員工籌劃通過專項金融產品購買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顯示,控股股東及其下屬企業相關員工購買公司股票的上限為不超過24.8億元,兩項相加,兩個計劃的總規模近百億元。

據恆力石化披露的員工持股計劃(草案),此次持股計劃覆蓋范圍更廣,上至公司高管、下至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含)以上普通員工,包括退休及返聘人員,都有資格參加。控股股東及其關聯附屬企業的持股計劃顯示,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恆力集團及關聯附屬企業的部分員工,此次也將可以參與。

「恆力石化已經推出過多輪員工持股計劃,此次更大范圍更大規模的持股計劃,可以有效調動上市公司管理人員及核心骨幹人員以及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與創造性,實現員工價值與企業價值的緊密融合和相互促進。」

有不願具名的市場人士認為,此次公司披露的控股股東及其關聯附屬企業員工通過專項金融產品購買公司股票的計劃,讓上市公司之外的集團員工也可以參與進來,共同分享上市公司的發展紅利。

恆力石化在相關公告中表示,實施本次大規模、廣范圍的員工持股計劃,主要是基於公司管理層和全體員工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堅定信心和對公司長期成長價值的充分認可。

近年來,在率先打通上下游全產業鏈條後,恆力石化正進一步做精做寬產業鏈,一系列重大項目都在有序推進中。據公開披露信息,未來三年,恆力石化還將新投資300億元啟動建設包括年產80萬噸功能性聚酯薄膜、功能性塑料項目,45萬噸PBS類生物降解塑料項目,150萬噸/年綠色多功能紡織新材料項目,30萬噸己二酸化工新材料配套項目和16億平方米鋰電隔膜項目。

今年年初,公司又新投資建設總投規模240億元,包括160萬噸/年高性能樹脂及新材料項目和年產260萬噸高性能聚酯工程的兩個重磅項目。

前述市場人士認為,未來,隨著一系列新項目的建成投產,恆力石化產業鏈協同優勢也將更加顯著,新項目在貢獻業績增量的同時,也將加速恆力石化向世界一流的平台型化工新材料研發與製造企業的目標邁進。

恆力石將為幫員工兜底買股票3

3月3日晚,恆力石化對外披露了上市公司第六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公告,並同步公告了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附屬企業員工購買公司股票的計劃。根據披露的計劃草案內容,恆力石化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購買上限不超過73.8億元,控股股東及其下屬企業相關員工購買公司股票的上限不超過24.8億元。近百億元規模的員工持股計劃也引起了市場廣泛關注。

本次恆力員工持股計劃的覆蓋范圍廣,上至公司高管、下至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含)以上普通員工都有資格參加,能夠有效調動上市公司管理人員及核心骨幹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與創造性,實現股東、管理層和全體員工等各方共同關注公司長遠發展,使員工價值實現與企業穩定成長緊密融合、相互促進,為公司注入內在活力與動力,確保公司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

據悉,恆力石化實施本次大規模、廣范圍的員工持股計劃,主要是基於公司管理層和全體員工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堅定信心和對公司長期成長價值的充分認可。

未來3年,上市公司就新投資300億元啟動建設包括年產80萬噸功能性聚酯薄膜、功能性塑料項目,45萬噸PBS類生物降解塑料項目,150萬噸/年綠色多功能紡織新材料項目,30萬噸己二酸化工新材料配套項目和16億平鋰電膈膜項目,今年年初,公司再添投資建設包括160萬噸年高性能樹脂及新材料項目和年產260萬噸高性能聚酯工程合計240億元的兩大重磅項目。

隨著恆力石化在建項目的投產,將持續貢獻業績增量,公司將呈現高成長性,加速成長為世界一流的平台型化工新材料研發與製造企業。

5. 重大資產重組前,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不算內幕交易,期限怎麼界定。

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內幕交易。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秘書、打字員,以及其它可以通過履行職務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2、發行人聘請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人員、投資顧問等專業人員

3、發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權或者監管權的人員,包括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發行人的主管門部門和審批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工商、稅務等有關經濟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等

4、由於本人的職業地位、與發行人的合同關系或者工作聯系,有可能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新聞記者、編輯、電台主持人以及編排印刷人員等。

(5)控股股東關聯方購買公司股票擴展閱讀

我國《證券法》第74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6. 關聯交易是否違法

關聯交易不一定違法。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事關聯交易是違法的。關聯交易容易成為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的途徑,所以監管機構會特別關注,但是這並不是說關聯交易違法,只要符合有關表決程序、信息公開的要求,就是合法合規的。
若關聯交易本身即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則該關聯交易行為明顯即為違法關聯交易行為,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的行為,明顯違反公司法的規定而為違法關聯交易行為;更為明顯的,再如公司關聯人之間的毒品買賣行為,無論在何種條件下,均為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 首關聯交易可能會增加公司的經營風險,使公司陷入財務困境,有可能產生壞賬的風險:
如大股東提供擔保、資金或大股東以其他方式佔用公司的資金均會給公司帶來潛在的財務風險;如首桐果和大股東及關聯人員進行不等價交易會降低公司的利潤。且影響公司獨立經營能力,抗外部風險能力下降。過多的關聯交易會降低公司的競爭能力和獨立性,使公司過分依賴關聯方,尤其是大股東。由於公司的獨立性差,對關聯方依賴較強,導致市場競爭力下降,若關聯方自身難保,則亮毀公司就可能進入低谷了。大量關聯交易的發生會對公司的形象產生負面的影響,使潛在的客戶減少。使潛在的客戶不願意與公司進行交易。
公司的商譽將受到很大傷害,也不利於公司長遠健康發展。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五)》 第一條 關聯交易損害敬芹備公司利益,原告公司依據民法典第八十四條、公司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請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賠償所造成的損失,被告僅以該交易已經履行了信息披露、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沒有提起訴訟的,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股東,可以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 公司法對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買賣自己股票有何規定

1、證券法專門規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反向進行股票買賣,其間必須間隔6個月的時間;如果未間隔6個月,在該股票買賣中獲取的收益,即差額收入,歸該公司所有。而且持股5%的大股東在出售股票的時候需要在三個交易日對外進行公告。
2、大股東在擔任公司高管期間,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公司章程規定的特殊規定,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實施。

8. 什麼是關聯方交易

問題一:什麼是關聯交易? 要想弄清楚什麼是關聯交易,首先得弄清楚什麼是關聯方與關聯方關系這兩個概念。
關聯方一般是指有關聯的各方,關聯方關系是指有關聯的各方之間存在的內在聯系。兩方或多方形成關聯方關系通常具有的特徵包括:1、關聯方涉及兩方或多方。關聯方關系必須存在於兩方或多方之間,任何單獨的個體不能構成關聯方關系;2、關聯方以各方之間的影響為前提,這種影響包括控制或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響或被施加重大影響;3、關聯方的存在可能會影響到交易的公允性。企業在日常經濟活動中,必然涉及到重多供應商、代理商等指首,在不存在關聯方關系的情況下,企業間發生交易時,往往會從各自的利益出發,一般不會接受不利於自身的交易條款,這種交易視為公平交易,但是在存在關聯交易的情況下,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可能不是建立在公平交易的基礎上。
至於說控制是指有權決定於一個企業的財務與經營政策,並能夠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一般以母公司與子公司的形式出現。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各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夠單獨作出決定,一般以合營形式出現。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輪毀政策。參與決策的途徑主要包括:在董事會或類似的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互相交換管理人員;或使其他企業依賴於本企業的技術資料等。當一方擁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表決權資本,或者一方雖然只擁有另一方20%以下表決權資本,但實際上具有參與財務和經營決策的能力,一般認為對另一方具有重大影響,重大影響一般以聯營企業形式出現。
關聯方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關聯方之間資源和義務的轉移價格是了解關聯方交易的關鍵。關聯方交易的主要類型包括:購買或銷售商品;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之外的其他資產;提供或接受勞務;代理;租賃;提供資金;擔保或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許可協議;關鍵管理人員報酬等。

問題二:什麼是關聯交易,關聯人的范圍有哪些 (一)關聯交易的定義
關聯交易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根據財政部1997年5月22日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視其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將其視為關聯方。
這里的唯桐數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所謂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決定這些政策。
參與決策的途徑主要包括:在董事會或類似的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互相交換管理人員等。凡以上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不論是否收取價款,均被視為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廣為存在,但它與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卻不相吻合。 按市場經濟原則,一切企業之間的交易都應該在市場競爭的原則下進行,而在關聯交易中由於交易雙方存在各種各樣的關聯關系,有利益上的牽扯,交易並不是在完全公 開競爭的條件下進行的。關聯交易客觀上可能給企業帶來或好或壞的影響。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並可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從不利的方面講,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 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正是由於關聯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對企業經營狀況有著重要影響,因而,全面規范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非常有必要。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 (四)代理; (五)租賃; (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 (七)擔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十)許可協議; (十一)贈與; (十二)債務重組; (十三)非貨幣 *** 易; (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十五)交易所認為應當屬於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
(二)關聯人的范圍
我國在《准則》中也有類似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將其視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將其視為關聯方。
所以,關聯人可以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關聯人,主要指因佔有一定比例的出資額或持有一定比例的表決權股份,或是因契約關系、一致行動等對上市公司具有控制權或重大影響力的股東;
第二類關聯人,主要指上市公司及附屬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聯系人。
以上便是什麼是關聯交易,關聯人的范圍有哪些的具體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有更多關於這的問題,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具體聯系我們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進行專業的法律分析。

問題三:什麼是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關聯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的而又易於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
關聯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主為存在,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並可 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
從不利的方面講,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也易導致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

問題四:關聯方交易是什麼意思 1. 先知道什麼叫關聯方
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本准則將其視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則也將其視為關聯方。」這一判斷標准給出了各方在橫向和縱向之間存在關聯方關系的主要形式。從縱向看,關聯方主要存在於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從橫向看,當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則該兩方或多方之間視為關聯方。
2. 關聯方交易是什麼.他們之間的交易性質是什麼
關聯方交易是指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關聯方交易是一種獨特的交易形式,具有兩面性的特徵,具體表現在:從制度經濟學角度看,與遵循市場競爭原則的獨立交易相比較,關聯方之間進行交易的信息成本、監督成本和管理成本要少,交易成本可得到節約,故關聯方交易可作為公司集團實現利潤最大化的基本手段;從法律角度看,關聯方交易的雙方盡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實上卻不平等,關聯人在利己動機的誘導下,往往濫用對公司的控制權,使關聯方交易違背了等價有償的商業條款,導致不公平、不公正的關聯方交易的發生,進而損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在我國,關聯方交易廣泛地存在於上市公司的日常業務經營活動中,而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進行的關聯交易更有其深刻的根源。我國的股票市場是因經濟體制改革而設立,因國企改革而得到發展。它的設計和組建並不是按照歐美國家那樣完全以市場化的方式進行,而是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和行政控制的色彩,融資是企業改制上市的主要目的。這就導致原有企業單純為了上市融資而實行股份制,制度改造和機制轉換不徹底,僅僅停留在表面和形式上,造成了大量的控股股東和上市公司之間不公平的關聯方交易的產生。這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現象相當普遍。並且,國有股和法人股均為非流通股,造成非流通股本比重過大,使得國有資產大量沉澱。同時,國有股股權行使的固化,使得國有產權配置難以變動,違背了「同股同權」的原則。而股權行使的主要途徑不外乎兩種方式:一是直接介入公司內部,參與運作;二是在股票市場中出售股票,」用腳投票」,從外部影響公司的決策和運轉。對於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來說,國有股的非流通性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他們獲取與社會公眾股股東相同的收益機會。因此,這些控股股東行使股權的途徑主要集中到對上市公司事務的介入和干預上來,並通過不公平的關聯方交易獲取收益。
第二,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很不完善,股東大會實際操縱在大股東手中,中小股東的利益難以在公司的決策和實際運作中體現。董事會由大股東和內部人控制的現象較為嚴重,監事會實際上只是一個受到董事會控制的議事機構,獨立董事數量很少,難以對董事會進行約束。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控制權為自身謀取最大化的利益,使得企業經營行為更多地呈現非市場化。
第三,在這種不徹底的改制下形成的上市公司,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並不是真正具有獨立人格的法人實體。由於在改組上市過程中大量採用了「剝離」和「分立」的形式,導致一些上市公司對控股股東存在著較大的經濟依賴性,他們之間進行的關聯方交易是難以避免的。以濟南輕騎為例,它是由輕騎集團的三個產品生產車間改組上市的,自1993年底改制上市後直到2000年的7年裡,上市公司都沒有嘗試建立獨立的材料供應與產品銷售網路,而一直依賴集團公司,並且沒有獨立的研發能力,實質上仍然是一個摩托車和發動機生產車間。加之在「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和不合理的公司......>>

問題五:關聯交易的區別 1、公允的關聯交易與非公允的關聯交易公允的關聯交易,是指一個具體關聯交易的實質內容主要是交易結果,對交易的相關權益人特別是交易所涉及的非關聯方,都是公平合理的。非公允的關聯交易,是指一個具體關聯交易的實質內容主要是交易結果實質上是不公平的,有損於交易的相關權益人特別是交易所涉及的非關聯方的權益。這是最常見的分類,因為非公允性是關聯交易最容易出現的問題,也是法律規制關聯交易的原因與重點。一方面要保證公允關聯交易積極作用的發揮,另一方面要讓非公允關聯交易者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並為受害者提供一定的救濟。2、實際的關聯交易與虛構的關聯交易實際的關聯交易,是指在經濟生活或者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確實發生了關聯交易。虛構的關聯交易,是指在在經濟生活或者企業的經營活動中並未實際發生而只是虛構文件並在企業財務報表中有記載的關聯交易。如此區分的主要意義,在於對會計報表進行調校。實際當中,有的公司為了粉飾業績,虛構出一些實際並未發生的關聯交易,也就是缺乏經濟實質的交易。3、重大的關聯交易與非重大的關聯交易這種區分一般是以交易金額為判斷標準的,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在進行關聯交易的披露、批准時參照不同的要求。如零星的關聯交易可以不經股東大會批准程序,且有的零星關聯交易不需要披露;再如,上市公司對普通關聯交易和重大關聯交易的披露要求也不相同。

問題六:什麼是關聯方?舉例說明 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他們之間存在關聯方關系;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則他們之間也存在關聯方關系。關聯方關系主要存在於:
(一)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其他企業或受其他企業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兩個或多個企業(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間)。
母公司,是指能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他企業的企業;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業。
(二)合營企業。
合營企業,是指按合同規定經濟活動由投資雙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業。
(三)聯營企業。
聯營企業,是指投資者對其具有重大影響,但不是投資者的子公司或合營企業的企業。
(四)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主要投資者個人,是指直接或間接地控制一個企業10或以上表決權資本的個人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是指有權力並負責進行計劃、指揮和控制企業活動的人員;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是指在處理與企業的交易時有可能影響某人或受其影響的家庭成員。
(五)受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國家控制的企業間不應當埂僅因為彼此同受國家控制而成為關聯方,但企業間存有上述(一)至(三)的關系,或根據上述(五)受同一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時,彼此應視為關聯方。
第一百四十八條 在存在控制關系的情況下,關聯方如為企業時,不論他們之間有無交易,都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企業類型、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注冊資本及其變化、企業的主營業務、所持股份或權益及其變化。

問題七:什麼是涉及關聯交易的重大資產重組 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的實質在於對企業邊界進行調整。從理論上說, 企業存在著一個最優規模問題。當企業規模太大,導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應當剝離出部分虧損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業務;當企業規模太小、業務較單一,導致風險較大,此時就應當通過收購、兼並適時進入新的業務領域,開展多種經營,以降低整體風險。 從會計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與其他主體在資產、負債或所有者權益諸項目之間的調整,從而達到資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為。 資產重組根據重組對象的不同大致可分為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對企業負債的重組和企業股權的重組。資產和債務的重組又往往與企業股權的重組相關聯。企業股權的重組往往孕育著新股東下一步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 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包括收購資產、資產置換、出售資產、租賃或託管資產、受贈資產,對企業負債的重組主要指債務重組,根據債務重組的對手方不同,又可分為與銀行之間和與債權人之間進行的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根據是否涉及股權的存量和增量,又大致可分為戰略性資產重組和戰術性資產重組。上述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屬於在企業層面發生、根據授權情況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即可實現的重組,我們稱之?quot;戰術性資產重組,而對企業股權的重組由於涉及股份持有人變化或股本增加,一般都需經過有關主管部門(如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審核或核准,涉及國有股權的還需經國家財政部門的批准,此類對企業未來發展方向的影響通常是巨大的,我們稱之為戰略性資產重組。戰略性資產重組根據股權的變動情況又可分為股權存量變更、股權增加、股權減少(回購)三類。 股權存量變更在實務中又存在股權無償劃撥、股權有償協議轉讓、股權抵押拍賣、國有股配售、二級市場舉牌、間接股權收購等多種形式,股權增加又可區分為非貨幣性資產配股、吸收合並和定向增發法人股三種方式,而股權回購根據回購支付方式不同,則可分為以現金回購和以資產回購兩種形式。

問題八:什麼叫關聯交易價格 是指關聯方之間商定的價格,關聯價格通常和市場價格是不一致的。

問題九:什麼是關聯方,關聯交易:《公司法》的謬誤 究其原因,實在有太多公司利用關聯交易轉移資產、虛構利潤……一時間,關聯交易似乎成了坑蒙拐騙的勾當。實際上,關聯交易是完全不可避免的,從經濟效率來看,禁止關聯交易也就禁止了規模經濟與范圍經濟。只不過,在資本市場,那些利用關聯交易謀取經濟效率的公司與那些坑蒙拐騙的公司混在一個泥潭裡,信息弱勢者完全無法辯認孰優孰劣,以至於大多數人逐漸都會對關聯交易產生陰影,最終就可能是壞人把好人趕跑。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國家的法律會嚴格要求關聯交易披露的根本原因。 我們國家的《公司法》、《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會計准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治理准則》等都對關聯交易進行了規范。 無論約束內容是什麼,究竟什麼是關聯方、關聯關系、關聯交易的問題都是最根本的。然而,每部法律或法規都從自己的角度對關聯方、關聯交易,而其間還存在不小的差異。 從邏輯上看,如果界定了兩者是關聯方,亦即兩者之間的關系屬關聯關系,那麼此二者之間的交易自然屬關聯交易。因此我們倒不用分別去深究關聯方、關聯交易以及關聯關系的定義,最重要的在於什麼是「關聯」。 法規的主要差異 個人認為,最大的差異在於母子公司究竟算不算關聯方。《公司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與《上市規則》規定是一樣的,即母子公司不算關聯方。而會計准則與所得稅法的定義則將母子公司視為關聯方。 顯然,這是由於法規本身的定位不同造成的,《公司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與《上市規則》主要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而會計准則則是為了會計信息的相關、可靠,《企業所得稅法》自然是為了防止企業通過關聯交易偷逃稅款。 企業在具體執行中,顯然只能按照不同的活兒的性質,遵守不同的法規。在上市與信息披露這個環節,自然要遵守《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與《上市規則》,而財務報告則須遵守《企業會計准則》,納稅及其調整就須依照《企業所得稅法》。 企業對於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即治理與內部控制方面則應注意這種差異的影響。《上市規則》規定了關聯交易事項的審議規則,30萬以上的與關聯自然人之間的關聯交易、300萬以上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0.5%以上的與關聯法人之間的關聯交易都要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即只要符合以上金額要求的至少要到董事會審議,是否要到股東大會則看公司章程是否有規定相關的許可權了,法規沒有限制。

問題十:什麼叫實際控制人,什麼叫關聯交易 根據《公司法》,第217條的規定,所謂的控股股東,是指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和所佔股份雖然不足50%但是他享有的表決權可以對股東會和股東大會產生重要影響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是指,雖然不是公司股東,但是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關聯交易,是指公司與其關聯方之間在業務、資金往來,以及資產、權益轉讓、置換等交易行為。

9. 急求:關聯方交易與內部交易有何不一樣的地方如何區分此兩者

1、關系范圍不同

關聯方交易雙方是關聯關系脊畢羨,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以及同一集團下面的各子公司之間的關系,也包括其他關聯關系,比如上市公司的董監高與上市公司數差的關系,以及上市公司的股東與上市公司的關系等。而內部交易僅僅包含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交易,更多見於集團公司內部。

2、銷售交易行為不同:

母公司與子公司發生的銷售交易,肯定屬於關聯交易,但是否又屬於內部交易,則要具體分析。購買子公司股票是增持行為,不屬於關聯交易,也不屬於內部交易。

(9)控股股東關聯方購買公司股票擴展閱讀:

從某種角度來看,內部交易是一種「有實無名」的交易,即確實存在這種經濟活動,但未發生在機構單位之間。

由於SNA~1993的核算對象是交易,因而必須將內部交易做顯性化處理,即虛擬。一般來說,虛擬就是對經濟活動進行賦值。這一看法對於實物交易核算來說是有道理的,但從內部交易核算來看,這也許不夠全面。

正如SNA~1993所指出的:「在過去,價值的估計有時稱為虛擬,但是最好是把虛擬這個術語留給不僅要估計一個價值,而且要構想一個交易那樣一種情況」。因此,虛擬一般分為兩個步驟,即首先構想一個「交易」,爾後為流量賦值。

由此可知,內部交易核算的首要問題是創建兩個「交易主體」,並將其虛擬為一般性的「交易」。盡管內部交易只涉及到一個機構單位,但該單位往往具有兩種身份;

如生產者與消費者(自產自用)、生產者與投資者(自製設備)、所有者與使用者(固定資本消耗)等,這意味著可將單主體的內部交易轉化為發生在雙重身份之間的一般性「交易」,並在此基礎上確認和記錄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