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定增股份鎖定期18個月成本是百分之多少
百分之18。大股東定增股票鎖定期為18個月。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第七條:《管理辦法》所稱「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底價的基準日。定價基準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上市公司應當以不低於發行底價的價格發行股票。
❷ 非公開發行股票受理後多久能批准
一般為3個月左右,短的也有1個月以內
具體以監管機構的審核時間為准。從券商幫助發行人把申報材料報到證監會裡面開始,直到拿批文材料或者被否決之間的過程統稱「證監會審核」。一般申報後要等到上會通過,短時間10多20天,一般3個月左右。證監會受理上市申請材料後,便進入「預審階段」。發行部的預審員對申報文件進行初審後,向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出具書面反饋意見(至少有一次),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必須在30個工作日之內作出書面回復,一般都需要申請延期回復,這個過程非常耗時。在見面會時還要向保薦人進行問核程序。
另外,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交證監會受理到審核批准沒有具體的時間表,可參考IPO審核流程。因為在《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內容中並沒有具體規定證監會必須要在多少時間內予以批復非公開發行申請,只有中國證監會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審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
最後,一般提交審核申請進行審核要兩三天時間,一般在審核期間相關股票都要停牌,直到審核結束,是否審核通過上市公司都會發公告並恢復交易的。定向增發一般可以引入戰略投資者,一方面可以獲取資金,另一方面戰略投資方一般也會給予人員和技術的注入。對公司屬於長期利好。從歷史上看,非公開發行獲批後幾乎都是上漲,大部分還能有漲停的走勢。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上市公司董事會作出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當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選擇確定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二)董事會決議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董事會決議應當確定具體的發行對象名稱及其認購價格或定價原則、認購數量或者數量區間、限售期;發行對象與公司簽訂的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應當經董事會批准。
(三)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董事會決議應當明確發行對象的范圍和資格,定價原則、限售期。
(四)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不確定的,董事會決議應當明確數量區間(含上限和下限)。董事會決議還應當明確,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除權、除息的,發行數量和發行底價是否相應調整。
(五)董事會決議應當明確本次募集資金數量的上限、擬投入項目的資金需要總數量、本次募集資金投入數量、其餘資金的籌措渠道。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者償還銀行貸款的,應當說明補充流動資金或者償還銀行貸款的具體數額;募集資金用於收購資產的,應當明確交易對方、標的資產、作價原則等事項。
第十四條、董事會決議經表決通過後,上市公司應當在2個交易日內披露。董事會應當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25號——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和發行情況報告書》的要求編制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作為董事會決議的附件,與董事會決議同時刊登。
第十五條、本次發行涉及資產審計、評估或者上市公司盈利預測的,資產審計結果、評估結果和經審核的盈利預測報告至遲應隨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同時公告。
第十六條、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後,出現以下情況需要重新召開董事會的,應當由董事會重新確定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
(一)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的有效期已過;
(二)本次發行方案發生變化;
(三)其他對本次發行定價具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七條、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作出的決定,至少應當包括《管理辦法》和本細則規定須提交股東大會批準的事項。《管理辦法》所稱應當迴避表決的「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是指董事會決議已確定為本次發行對象的股東及其關聯人。
第十八條、股東大會批准本次發行後,上市公司可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發行申請文件。申請文件應當按照本細則附件1《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目錄》的有關規定編制。
第十九條、保薦人和發行人律師應當各司其職,勤勉盡責,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合規性審慎地履行盡職調查職責。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和發行人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應當對照中國證監會的各項規定逐項發表明確的結論性意見,並載明得出每項結論的查證過程及事實依據。
第二十條、中國證監會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審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關於本次發行申請獲得通過或者未獲通過的結果後,應當在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並在公告中說明,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後,將另行公告。
第二十一條、上市公司取得核准批文後,應當在批文的有效期內,按照《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7號)的有關規定發行股票。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予以核准決定後作出的公告中,應當公告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並公開上市公司和保薦人指定辦理本次發行的負責人及其有效聯系方式。上市公司、保薦人對非公開發行股票進行推介或者向特定對象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不得採用任何公開方式,且不得早於上市公司董事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決議公告之日。
❸ 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多少時間可以上市流通謝謝!
非公開發行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上市流通
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包括:發行對象不得超過35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80%,發行股份6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則為18個月)不得轉讓,大股東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份必須鎖定36個月才能出售;金融投資機構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份必須鎖定12個月才能出售。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非公開發行股票就是指不向投資者公開發行,而是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根據非公開增發的新規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二)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監管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三)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80%; (四)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18個月內不得轉讓。 當然,非公開增發股票的公司如果存在虛假陳述等行為,就不能增發。非公開增發是一個中性消息,投資者不要過分解讀。
非公開發行股票一般會停盤多長
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告董事會預案期間,公司股票停牌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 按《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上市公司可以交易所認為合理的理由申請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和復牌,卻未涉及停牌期限。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業務指引》作出上述停牌規定的制度依據是《股票上市規則》,但它同樣未涉及停牌期限。 這樣的制度安排,有利於董事會推出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成熟預案並進行公告,但對二級市場的股票持有人卻是不公平的。 如果某上市公司遲遲不推出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董事會預案,那麼,它的股票也就可以不復牌,這就影響了流通股股東的流通權。 在牛市中,就有可能「錯過了好機會」,在熊市中也存在同樣的問題,會錯過「斬倉」的好機會。
❹ 非公開發行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賣
依不同的投資者有12個月和36個月的限售期,非公開發行股票可以上市交易
拓展資料:非公開發行的股票通常是對機構投資者發行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對非公開發行股票有以下規定:第九條: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第十條: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 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最近1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個人建議: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❺ 減持新規全文細則
股票鎖定期是指特定主體所持有的股票暫時不能轉讓的期限。在股票鎖定期屆滿後,轉讓股票的,受到減持規則的限制。股票鎖定期及鎖定期後轉讓規則,按不同持股主體分類,具體如下:
一、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
限制股票范圍:首發上市前取得的股票,上市後從二級市場買入的股票不屬於限制范圍。
鎖定期:首發上市後36個月,如果承諾限售期長於36個月的,按照承諾的更長限售期執行。
減持規則:(1)每三個月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2)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3)協議轉讓不受前述(1)和(2)項限制,但單個受讓方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且減持後不再具有大股東身份時,出讓方、受讓方在6個月內應當遵守(1)和(2)規則;(4)任意連續90日內採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5)科創板上市公司且上市時未盈利的,在公司實現盈利前,自股票上市起第4個會計年度和第5個會計年度內,每年減持的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不得減持情形:(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2)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三個月的;(3)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東
限制股票范圍:首發上市前取得的股票,上市後從二級市場買入的股票不屬於限制范圍。
鎖定期:首發上市後12個月。
減持規則:(1)每三個月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2)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3)協議轉讓不受前述(1)和(2)項限制,但單個受讓方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且減持後不再具有大股東身份時,出讓方、受讓方在6個月內應當遵守(1)和(2)規則;(4)任意連續90日內採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三、突擊入股
限制股票范圍:首發上市前取得的股票,上市後從二級市場買入的股票不屬於限制范圍。
鎖定期:工商變更或首發上市後3年。
四、定向增發入股
限制股票范圍:非公開發行取得的股票。
鎖定期:(1)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關聯人、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以及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認購的股份鎖定期為發行結束後18個月;(2)前述(1)中所列人員以外的投資者認購的股份鎖定期為發行結束後6個月。
五、收購方
限制股票范圍:因本次收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鎖定期:收購完成後18個月。
六、創投基金
持股主體:指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創業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鎖定期:(1)對於發行人有實際控制人的,非實際控制人的創投基金股東,按照公司法有關規定鎖定一年;但如果創投基金為控股股東的,鎖定期為36個月;(2)發行人沒有或難以認定實際控制人的,對於非發行人第一大股東,但位列合計持股51%以上股東范圍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投資基金股東,鎖定12個月。
特殊減持規則:根據截至到首發上市時的持股期限不同、減持限制不同,具體為: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1)不滿36個月的,在3個月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2)36個月以上不滿48個月的,在2個月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3)48個月以上但不滿60個月的,在1個月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4)60個月以上的,減持股份總數不再受比例限制 。大宗交易減持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遵守交易所關於減持數量、持有時間的規定。
上述減持規則適用限制條件:投資的企業應滿足以下情形之一:(1)首資接受投資時,企業成立不滿60個月;(2)首次接受投資時,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合並會計報表,年銷售額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3)截至發行申請材料受理日,企業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已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持股主體不符合第1項或者投資的上市企業不符合第3項的,減持股份根據持股主體的不同適用第一條、第二條或第七條規定。
七、持股不足5%的其他股東
限制股票范圍:首發上市前取得的股票,上市後從二級市場買入的股票不屬於限制范圍。
鎖定期:首發上市後12個月。
減持限制:無。
八、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限制股票范圍:首發上市前取得的本公司股票/上市後從二級市場買入的本公司股票。
鎖定期:(1)首發上市前取得的本公司股票,首發上市後12個月;如為科創板上市公司且上市時公司未盈利的,首發上市後36個月;(2)離職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注:法律對於股票取得方式未做限制性規定,應視為所有持有的股票不論取得方式,均在限售范圍內
);如為科創板上市公司且上市時公司未盈利的,在(1)規定的鎖定期內離職的,對於首發前取得的股份,應繼續遵守(1)中鎖定期的規定;(3)創業板上市的,在首發上市後6個月內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首發上市後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減持規定: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不得減持的情形:(1)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2)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三個月的;(3)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科創板上市公司核心技術人員
限制股票范圍:首發上市前取得的本公司股票。
鎖定期:(1)首發上市前取得的本公司股票,首發上市後12個月;如上市時公司未盈利的,首發上市後36個月;(2)離職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注:公司法對於股票取得方式未做任何限制性規定,應視為所有持有的股票不論如何、何時取得,均在限售范圍內
)。
減持規定:首發上市後4年內,每年轉讓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❻ 剛上市7個月就要再圈130億 中信建投董秘再融資新規可別學過了
1月21日晚間,中信建投發布公告擬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不超過130億元加碼公司主業,而市場清晰地記得,公司剛在2018年6月完成了IPO,募集了約21億資金,港股上市兩年多不定增,A股上市半年多就要再圈130億,是A股再融資市場又要徹底放開了嗎?
募集資金的兩個主要投向,資本中介業務主要包括股票質押式回購、融資融券、約定購回和收益互換等;投資交易業務主要包括固定收益類自營業務、權益類自營業務等。
對於這種剛上市不久就要幾倍於IPO規模再融資的上市公司,證監會有沒有關於再融資時間間隔的限制呢?
其實是有的,2017年2月17日證監會發布《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
其中規定:
1、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此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
2、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此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
如果按照18個月的間隔期限,中信建投此次肯定是不能推定增的,但是2018年11月9日,證監會發布了修訂的《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
新規做出了兩個大的調整:
1、通過配股、發行優先股或董事會確定發行對象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方式募集資金的,可以將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
2、允許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或募集資金投向未發生變更且按計劃投入的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不受18個月融資間隔限制,但相應間隔原則上不得少於6個月。
再融資的規模上,仍舊以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0%為上限!
根據中信建投的定增預案,公司擬募集不超過130億元,擬發行不超過12.77億股,公司目前總股本76.5億股,尚未達到20%。
如果按照130億元和12.77億股計算,發行價格則是10.18元/股,這個價格相比於中信建投1月21日的收盤價格11.42元/股,要折價10.86%。
其實目前也是中信建投的股價高位,公司此前出現了一波超過30%的階段性上漲。
顯然,在目前這個股價,是不會有人去接盤參與定增的,所以此次定增預案對於公司股價來說,屬於一個短期的利空。
因為18個月的間隔變為了6個月,2018年6月20日上市的中信建投,2018年12月20日以後就可以再融資了。
不得不說,公司董秘學習新規的速度還是很快。
資料顯示,王廣學,1972年6月出生。現任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董事會秘書、公司辦公室行政負責人。目前還擔任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監察專業委員會委員。王廣學自1992年8月至1995年9月任江蘇省溧陽市計劃委員會(現溧陽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外經科科員;自1998年7月至2005年11月任職華夏證券,曾任投資銀行部業務經理、高級業務董事、總經理助理;自2005年11月至2011年11月任本公司投資銀行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自2011年11月起擔任公司辦公室行政負責人,自2014年1月起擔任執行委員會委員、董事會秘書。王廣學於1992年7月獲得青島海洋大學(現中國海洋大學)理學學士學位,於1998年6月獲得復旦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於2002年7月獲得復旦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在職攻讀),並於2004年4月獲得A股保薦代表人資格。
董秘王廣學也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高薪董秘,2017年薪酬494.6萬元,排在券商的第四位。
中信建投是前十大券商之一,目前的總市值排在券商第八位,2018年前三季度業績也排在上市券商的第八位,總部位於北京。
中信建投2016年12月就率先在香港完成了上市,H股IPO募集資金63.18億元以及2017年1月行使部分超額配股權募集資金4.15億元,此後就再沒有在香港市場募集資金了。
港股上市2年多,沒有再融資,A股上市半年多,就想一次性再在A股市場募集130億元資金。
中信建投A股市值873億元,H股市值則只有402億港元!A股的市值溢價主要是因為公司剛上市不久的次新股溢價。
中信建投目前沒有實際控制人,第一大股東北京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持股35.11%,第二大股東中央匯金公司持股31.21%。
其實,此次中信建投的巨額再融資也向市場釋放了一個信號,監管層是不是真的完全放開了再融資的閘門,在2018年7月,南京銀行的140億元定增曾經被證監會罕見否決。
除此之外,中信建投的130億定增,也和不久前中信證券擬作價不超過134億元收購廣州證券旗鼓相當。
近段時間來看,券商們的動作都不小,當然就未來來看,定增還是存在著變數的,1、首先這個位置上,是不會有多少資金有意願參與定增的,看看未來公司股價會不會調整,以及調整到哪個位置;2、就算有人願意參與認購了,證監會會不會准許這種剛上市就再幾倍於IPO的圈錢行為,有可能也會被否,畢竟市場目前資金還是比較緊張的,如果上市公司都學著干,那不又重蹈A股市場「圈錢」覆轍。
董秘動態速遞
【董秘辭職】南京證券董秘邱楠辭職。
【董秘聘任】南京證券聘任徐曉雲為公司董秘。
❼ 現金非公開發行股票。18個月內不得轉讓請問在這18個月里能重組嗎
應該不能重組,公司有明確公告的話,就不能重組
❽ 華發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今日,華發股份(600325.SH)股價下跌,截至收盤報9.88元,跌幅3.23%。
昨日,華發股份披露了《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00,0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凈額擬用於以下與「保交樓、保民生」相關的房地產項目:鄭州華發峰景花園項目、南京燕子磯G82項目、湛江華發新城市南(北)花園項目、紹興金融活力城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包括華發集團在內的不超過三十五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定投資者,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託投資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合計不超過63,500萬股(含63,500萬股),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00,000萬元,發行對象均以現金認購。其中,華發集團參與認購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且認購數量不低於本次非公開發行實際發行數量的28.49%。
若本次發行完成後,華發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發行後)的比例未超過30%,則華發集團在本次發行結束日起18個月內不轉讓其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票;若本次發行完成後,華發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發行後)的比例超過30%,則華發集團將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在本次發行結束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其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票,以滿足免於以要約方式收購的要求。其他發行對象所認購的股份自本次非公開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且不低於發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每股凈資產。華發集團不參與本次發行定價的市場競價過程,但接受市場競價結果並與其他投資者以相同價格認購。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出現無申購報價或未有有效報價等情形,則華發集團以本次發行底價認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華發集團系公司控股股東,截至預案簽署日,直接及間接持有公司28.49%的股份。華發集團擬以現金參與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事項構成了關聯交易。
截至預案簽署日,華發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華發股份28.49%的股份,為公司的控股股東。珠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控股華發集團,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假設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數量為63,500萬股,華發集團參與認購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且認購數量不低於本次非公開發行實際發行數量的28.49%,其他投資者認購其餘部分股權,經測算,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華發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本總額的比例不低於28.49%,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華發股份表示,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權益,降低資產負債率,改善財務結構,減少償債風險,為後續債務融資提供空間和保障,也為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此外,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可以增加公司貨幣資金流入,增強公司資金實力,拓展公司經營規模。
華發股份同日披露的《關於無需編制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公告》顯示,公司最近五個會計年度內不存在通過配股、增發、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方式募集資金的情況。公司前次募集資金到賬時間距今已超過五個會計年度。鑒於上述情況,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無需編制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報告,且無需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華發股份於10月29日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2,807,994,797.40元,同比增長14.44%(調整後,下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111,450,521.68元,同比增長2.87%;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2,154,313,913.79元,同比增長19.37%;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21,597,797,811.97元,同比下降18.96%。
今年第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7,803,105,835.42元,同比下降1.18%;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65,492,476.66元,同比下降27.42%;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252,988,653.37元,同比下降36.12%。
❾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目的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間隔期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目的是什麼?非公開發行股票其實質就是定向增發,一般來說,定向增發的目的是融資,獲取現金。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對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鎖定期有規定,但是對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間隔期並沒有要求。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目的
出現的上市公司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其實質是「定向增發」。採取這種方式增發股票的原因有許多。出於企業發展戰略考慮,其中「股權相對集中」和「降低籌資成本」是兩個重要因素。承諾接受增發的一般只選10個以內對象(含基金和母公司),他們可以算為「中股東」了。上市公司容易高效率地與其溝通協商公司大事。
不管是公開還是非公開發行,其目的都是融資,獲得現金或者收購資產。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間隔期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在六個月內發行證券;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但是對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間隔是沒有規定的。
也就是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間隔期並沒有受到限制。
❿ 策劃非公開發行股票和收購資產事項是什麼意思
定向增發,對特定股東出售股票,收購資產事項涉及重大交易。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