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資格證明是什麼
法律分析: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是指股東(出資人)的資格證明文件等材料,公司在登記注冊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正式登記注冊的股東的記載,就是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准機關確認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三)公司章程;(四)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七)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八)公司住所證明;(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二十一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於創立大會結束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二)董事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三)公司章程;(四)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七)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八)公司住所證明;(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當提交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以及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㈡ 持股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到工商部門進行開具;到工商部門開具股東出資證明需要材料:1、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2、委託書(蓋紅章,最好帶著公章去);3、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去到公司所屬的工商局,申請查詢公司的檔案,或者直接就跟辦事人員說明要我們自己公司的股權證明,辦資質用的。工商部門蓋上工商局的章就可以了。1、A的股東身份在公司章程等證明中已經體現,如果現公司否認A的股東身份,A可以訴訟要求確認股東身份。2、股東身份與工商登記有無名字沒有必然的管理。隱名股東有證據,法律也是保護其股東權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