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公開發行等於上市嗎
發行是在一級市場 上市是在二級市場 中國股市分為三個市場 機構每每用大資金進行抽簽決定怎樣分錢的市場就是一級市場 散戶一直在孜孜不倦追求解套的市場就叫二級市場 公司被掏空後只剩個殼還有一堆白骨的市場就是三板市場贊同29| 評論(1)
❷ IPO發行市場與一級市場有什麼區別
IPO發行市場就是股票交易的一級市場,以後上市交易後就成為二級市場了
一級市場:首次發行
一級市場用於政府或公司首次發售證券。公司在發售債券和服票時與兩種類型的一級市場:公開發行和私下募集
大部分公開發行的債券和股票由投資銀行集團承銷進入市場的,承銷集團從公司購買新發行的證券到自己的賬戶,然後以較高朗價格售出。公開發行債權和股票必須在「證券和交易委員會」注冊登記;注冊登記要求公司在注冊登記書中公開其所有重要的信息。
法律、會汁和共他注冊登記淮備的費用較高,不可忽略不汁。在某種程度上.為避免這些費用.可採用思慕。即在私下談判的將債券和股票銷售給一些大型金融機構。私募不需要在證券和交易委員會注冊登記
二級市場
在債券和股票首次發售後,它們就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二級市場也可以分為兩種類型;
拍賣市場和經紀人市場:
大部分美國大型公司的股票在拍賣市場上交易,如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證券交易所)以及一些地區交易所。其中紐約證券交易所是員重要的拍賣巾場,它在美國所有的拍賣市場中佔有85%的份額與股票交易相比,債券交易在拍賣巾場中微不足道;大部分債券在經紀人心場上交易,很多債券經紀人之間通過通汛設備進行文流.如電傳、計算機和電話,如果投資者要買賣債券.就與經紀人聯系和商淡交易。某些股票也在經紀人命場上交易,這類市場又稱「櫃台交易市場」。
❸ 二級市場中的股票都是公開發行股票嗎
不是!原始股一般個體投資者是拿不到的,二級市場的股票已經是轉手的股票咯
❹ 股票發行市場的股票發行類型
1.首次公開發行(簡稱IPO)。首次公開發行是擬上市公司首次在證券市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並上市的行為。通常,首次公開發行是發行人在滿足必須具備的條件,並經證券監管機構審核、核准或注冊後,通過證券承銷機構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股票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過程。通過首次公開發行,發行人不僅募集到所需資金,而且完成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或轉制,稱為上市公眾公司。
2.上市公司增資發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增加公司資本和股份總數的行為。增資發行是指股份公司上市後為達到增加資本的目的而發行股票的行為。我國《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增資的方式有:向原股東配售股份、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非公開發行股票。
❺ 證券投資學中 股票公開發行市場的意義
可以公開募集資金。
藉助市場資金幫助企業發展。
公開發行可有效的監督企業運行。
❻ 股票發行和股票上市的區別是什麼
概念不同:
首先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股票的發行包括設立發行和新股發行兩種。股票的設立發行:指為使公司成立以募集到法定資本數額為目的的股份發行。是指公司在設立過程中發行股份,也是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
股票上市是指己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經過承銷商輔導一段時間,報經交易所實地審查通過,其股票即可掛牌上市。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
拓展資料:
股票市場可以分為一級市場(發行市場)和二級市場(交易市場),我們在證券公司交易的股票是在交易所成交的,屬於二級市場。實務上看發行新股和新股上市的區別在於,有沒有進入流通。
發行可以是發行流通股也可以是非流通,發行了不見得就是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是股票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可以通過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交易。
再換一個角度說,發行是在股票一級市場,是指拿錢認購上市公司的股份,交易主體是買方和上市公司之間;上市是股票的二級市場,訪到交易所來交易,交易主體是買方和賣方之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票首發(首次發行)只能申購(買入),股票上市則可以自由買賣。
已經公開發行的股票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上市交易;而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說,上市公司概念真包含於股份有限公司概念里。
兩者都可以發行股票。股票分記名和不記名股票,發行方式有公開和非公開發行,排列組合一下,可以有很多種。
現在所謂的「炒股」,炒的是屬於公開發行的記名股票,也只有這種股票可以上市掛牌交易,其他只能依法轉讓而不能上市買賣。所以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很多種股票,區別在於上市公司永遠比股份有限公司多了一種:可以上市買賣的股票。
❼ 股票發行市場的公開發行與不公開發行
這是根據發行的對象不同來劃分的。 又稱間接招股,是指發行者委託證券發行中介機構出售股票的方式。這些中介機構作為股票的推銷者,辦理一切發行事務,承擔一定的發行風險並從中提取相應的收益。
股票的間接發行有3種方法:一是代銷,又稱為代理招股,推銷者只負責按照發行者的條件推銷股票,代理招股業務,而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在約定期限內能銷多少算多少,期滿仍銷不出去的股票退還給發行者。由於全部發行風險和責任都由發行者承擔,證券發行中介機構只是受委託代為推銷,因此,代銷手續費較低。
二是承銷,又稱余股承購,股票發行者與證券發行中介機構簽訂推銷合同明確規定,在約定期限內,如果中介機構實際推銷的結果未能達到合同規定的發行數額,其差額部分由中介機構自己承購下來。這種發行方法的特點是能夠保證完成股票發行額度,一般較受發行者的歡迎,而中介機構因需承擔一定的發行風險,故承銷費高於代銷的手續費。
三是包銷,又稱包買招股,當發行新股票時,證券發行中介機構先用自己的資金一次性地把將要公開發行的股票全部買下,然後再根據市場行情逐漸賣出,中介機構從中賺取買賣差價。若有滯銷股票,中介機構減價出售或自己持有,由於發行者可以快速獲得全部所籌資金,而推銷者則要全部承擔發行風險,因此,包銷費更高於代銷費和承銷費。股票間接發行時究竟採用哪一種方法,發行者和推銷者考慮的角度是不同的,需要雙方協商確定。一般說來,發行者主要考慮自己在市場上的信譽、用款時間、發行成本和對推銷者的信任程度;推銷者則主要考慮所承擔的風險和所能獲得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