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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債與股票那個風險大

發布時間: 2022-02-13 09:19:23

⑴ 股票可轉債是什麼意思,是好事還是壞事

可轉債是指在債券發行時賦予投資人一項權利,允許投資人在規定時間內可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公司的股票。可轉債作為一種融資手段,對企業來說也是好事。
【拓展資料】
可轉債,顧名思義就是可以轉換公司股票的債券,發行價都是100元。它有三種獲得收益的機會。
一、持有可轉債,獲得定期利息收入,但利息很低,只有1%-2%之間;
二、待上市後,在二級市場上交易獲得買賣價差;
三、條件合適時(例如該股票大漲),也可以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賺它一筆。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股票下跌了,那你也可以直接向公司要回本金跟利息。當然這只是基本原理,實際操作起來要復雜一些。
從今年6月份開始,可轉債的申購方式上做了很大的調整,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只要是股票賬戶,裡面無論有沒有市值都可以參與可轉債的申購,且是頂格申購。鑒於申購成功後,往往有10%以上的投資收益,也因此吸引了大量個人投資者的參與,與此同時,市場上可轉債的數量也在快速增加,當然,這些都離不開證監會的大力支持。
證監會如此加大可轉債發行的力度,從側面來看,也對保護廣大普通個人投資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從市場方面來看,透明度高了。相比於此前定向增發出現的惡意集資、利益輸送那些貓膩等,發行可轉債的中間環節要少了許多。轉債市場短期利空,資金被分流,溢價下降,在牛市的時候大量轉股,也可以有效抑制市場過熱,避免大起大落,也是好事一樁;
再從投資者來看,一般的可轉債到140元左右就贖回了,上有高山,下有保底,至少103以上吧,雖然也有跌破面值的風險,但總的來說虧也虧不了多少;按照目前的中簽率來看,大約每7個賬戶中1個,假設上市後平均漲10%,則7個賬戶能賺100元,你說這是不是好事?
不光對於個人投資者,可轉債作為一種融資手段,對企業來說也是好事。
證監會規定可以持有正股(即發行可轉債的股票)的股東可以參與可轉債的配售,那麼發行可轉債的控股股東也是可以參與配售的,因此有很多可轉債在上市後立馬被賣出獲取暴利的例子也是屢見不鮮。
當然啦,要是能直接取消配售,把可轉債全部使用申購模式,比如增加大股東參與配售後的限售期,減少這種大股東的套利行為,讓更多的小股民收益就更好啦。

⑵ 股票可轉債是什麼意思,是好事還是壞事

你好,可轉債是指在債券發行時賦予投資人一項權利,允許投資人在規定時間內可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公司的股票。
投資可轉債的風險有:
1、投資可轉債時會有股價波動的風險。
2、利息損失的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下時,可轉債投資者就會被迫成為債券投資者。而可轉債的利率一般是會低於同等級債券利率的,所以投資者會面臨利息損失。
3、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的可轉債是規定了發行者在發行一段時間後,要用某一價格贖回債券的,而提前贖回則限定了投資者的高收益。
4、投資可轉債面臨著強制轉換的風險。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⑶ 買可轉債股票有風險沒

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不管是買可轉債,還是買股票,或是買可轉債股票都會有風險的(風險主要是股票下跌,轉股不合算的風險)。只不過是可轉債也是債,凡是債券都比股票風險小,但收益也會小。

⑷ 請問股票中的可轉債最大的風險是什麼

除非極端情況,不會一份也拿不回來的.

  1. 可轉債優先順序高於股票,哪怕破產清算,也是先清償債權.

  2. 還有一個風險是高位買了可轉債,上市公司利用條款強制回購,不過這個會提前公告,風險可控.

    望採納,謝謝~

⑸ 可轉債的作用,對股市來說是利好還是利空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由於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股票,它可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價在轉券的可轉換期內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的持有者可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而獲得較大的收益。影響可轉換債券收益的除了轉券的利率外,最為關鍵的就是可轉換債券的換股條件,也就是通常所稱的換股價格,即轉換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轉換債券的面值。如寶安轉券,每張轉券的面值為1元,每25張轉券才能轉換成一股股票,轉券的換股價格為25元,而寶安股票的每股凈資產最高也未超過4元,所以寶安轉券的轉股條件是相當高的。當要轉換的股票市價達到或超過轉券的換股價格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就將與股票的價格聯動,當股票的價格高於轉券的換股價格後,由於轉券的價格和股票的價格聯動,在股票上漲時,購買轉券與投資股票的收益率是一致的,但在股票價格下跌時,由於轉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轉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又要小得多。
由於其可轉換性,當它所對標的股票價格上漲時,債券價格也會上漲,並且沒有漲跌幅限制。此外,債券價格和股價之間還存在套利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對標股價上揚時,債券的收益會更穩健。
應答時間:2020-11-16,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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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可轉債和股票的優缺點

沒有可比,可債包含債性,股性,股票只有股性

⑺ 可轉債與股票的區別

可轉債的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轉股期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是賣出去賺取差價。如果轉股收益低於直接賣出轉債收益,就沒有人願意轉股,它會作為一種低息債券享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股,投資者可以賣出股票獲利或是持有獲得股息收入。

可轉債和股票在賺錢能力方面的不同之處主要在於以下方面:

打新方式賺錢

我們在申購新債時,是不需要底倉市值的,前期也不需要資金。3天後,如果中了,再往股票賬戶里充錢,按照中簽數量交錢。之後等上半個月或一個月,新債就會上市交易,上市當天一般會有10%-30%的溢價,我們直接賣出就可以賺到錢了,如果看好正股走勢也可以長期持有。而打新股是有市值要求的,而且新股中簽率要低於新債中簽率。另外,新股有破發的可能,新債則不會。

交易方式賺錢

新債上市後和股票一樣可以自由買賣,但可轉債是T+0交易,即當天買進當天就可以賣出,而且不限次數。股票則是T+1交易,顯然靈活性上不如可轉債。

可轉債和股票一樣可以通過低買高賣來賺錢,其中可轉債沒有漲跌停限制,理論上可以漲幅無限,但實際上如果能以低於100元的價格買入,還可以有債券的面值可利息收入保底。而股票有漲跌停限制,但長期來看一樣可以漲幅無限,跌幅也無限。所有,可轉債風險相對更低。

⑻ 可轉債和股票的區別

在交易數量、漲跌幅、交易方式和交易費用不同。
交易數量上的差別:股票數量的交易最少單位為1手,可轉債也是1手但是股票中的1手等於100股,可轉債中的1手等於10張,同時每隻股票的發行價格不同而可轉債的發行價是固定的,發行面值為100元,
漲跌幅不同:股票存在漲跌停限制,營通股票漲跌幅為10%被特別處理的股票漲跌幅為5%,而可轉債沒有漲跌幅限制。
交易方式不同:股票實行T+1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股票,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而可轉債實行T+0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可轉債當天可以賣出。
交易費用不同:投資者在賣出股票時,會收取一定印花稅,按成交額的千分之一收取,而可轉債不存在印花稅。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⑼ 可轉債風險大嗎

可轉債風險情況與用戶的風險承受能力等有關,不能一概而論。通常,可轉債實際上是一種債券,用戶在中簽某公司的可轉債後,相當於是用戶將一定的資金借給了該上市公司。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