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的股東在減持股票時若截止期到期股票還未減持完還可以減持嗎
上市公司的股東在減持股票時若截止期到期股票還未減持完還可以減持嗎?上市公司股東減持的最新規定為中國證監會在2017年5月26日公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促進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統稱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以及股東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適用本規定。大股東減持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中關於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曾就限制股份轉讓作出承諾的,應當嚴格遵守。
第四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賣出,也可以通過協議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股份。因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可交換債換股、股票權益互換等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本規定辦理。
第五條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第九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在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12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第十條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並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東身份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6個月內繼續遵守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6個月內繼續遵守本規定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2. 大股東減持股份對股票是好還是不好
股東的減持對股票的的影響有好有壞,需要具體分析,不是所有減持都是利空!有的減持甚至是利好!減持分為幾種情況,不同情況需要不同對待!
1、股權結構減持
這類公司通常都是家族性企業,董事長,董秘等高管們都是一家人,導致上市公司股權非常集中!(以嶺葯業 四方科技 等都是家族企業)通常高管們持股能達到70%左右,對外流通的股票只有30%,數量非常少!所以就導致一種情況,這種股票非常好,但是我們機構沒有辦法買!而大股東減持後,就釋放出足夠的流通股,讓我們在市場中能拿到足夠的籌碼!比如股東減持10%,釋放出1000萬股,那麼你買入800萬股,對股價都沒有任何影響,我們就可以悄悄吸籌建倉!
2、大股東改善生活
這種也是實實在在的,很多上市公司高管,都是當年跟隨董事長20-30年,把公司從一個小作坊企業,奮斗到上市,非常不容易!上市分配股權作為獎勵,3年鎖定期一過,他們減持也是想改善生活!老闆為了鼓勵基層員工,上市後直接獎勵他股權!他的股份比一些中層管理領導還要多!這種減持,我們作為機構投資人很理解!只要不是惡意套現減持,都沒事,對股價沒有影響!
3、減持煙霧彈
還有一種減持非常有意思,我們不好去評價它減持的目的,但是減持公布後,股價短期大跌之後,然後就是暴漲!所以我們不好確定,高管們當時減持的目的是什麼?為什麼在公司股價最低,業績馬上反轉的時候減倉!高管減持比例不超過1%的,感覺是利空!減持規模太小,其實對股價中期走勢,沒有任何影響!但是散戶習慣性覺得減持就是利空,認為是高管惡意套現!這種股票通常短線下跌1周時間,然後就是繼續創新高!
4、股東們減持的股票如果被市場所消化,那麼股票的價格就會再次走高,會強化股票的上漲趨勢;
5、盤活了股票的籌碼。股東手中的股票減持之後,股票的籌碼就會在市場中開始流通。
6、股東減持會對股票的價格有大的打壓,短期內很難上漲。
3. 股東減持時間期滿,未發生減持,還能賣出股票嗎
請問你是大股東嗎?如果是,你不應該不懂這個,如果不是,減持時間對你無效。
股東的減持消息只是你買賣股票的參考。
4.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有以下幾點:
1、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 15 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
3、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
4、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減持計劃實施完畢 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 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 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 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促進證券市場長 期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的有關規定, 制定本規定。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 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 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5. 股東減持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1、大量股東減持說明公司領導層發現公司未來盈利能力將大幅下降,股價可能在近期成為長期無法超越的高點,對股價的壓製作用明顯。
2、從產業資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資本,因為連控股股東都開始減持了。所以小投資者沒必要堅持,股東的堅持會成為新的標准。
3、股票市場上的籌碼被盤活,股票市場上籌碼的流動性得到改善。畢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並不是因為股價被嚴重高估,而是因為控股股東製造的財務問題。
4、一旦股東的減持籌碼被市場吸收,股價再次積極上漲,極有可能強化股市的牛市氛圍,在持續減持的聲音中一路上漲。
5、正常情況下,股票減持不好,通常意味著大股東對公司發展前景不樂觀,會造成股票下跌。當然,投資者也要正確對待股票減持。例如,如果轉讓標的是減持後的另一家機構或投資者,大多是好的信息,可以繼續使用,因為說明股權結構發生了變化,有利於公司業績的提升。
拓展資料
1、減持,是股市與期貨市場專用術語,減少持有股票或期貨指標的數量。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後,他們就會拋出來套現,叫減持。特指上市公司主要流通股股東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的股票賣出行為,並及時做出信息披露。普通投資者不適用。由於大小非持有的股份幾乎為零成本,而流通股的二級市場價格已炒到很高,一旦股市逆轉,大小非們便會不擇手段止盈。因此,在新的政策和措施出台之前,中小散戶應研究大小非減持的新特點,在反彈中進行如下操作。
2、股東減持對股份的影響是非常大的,主要原因在於可能引導市的波動,不利於中小股民的生存。在司法實踐中,股東是不可以抽資的,只能通過一定的商業手續進行股權出讓,但必須通過股東大會的研究通過,且必須對轉讓的股票進行說明,避免給公司的運營和發展造成不利的影響,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認定。
6. 上市公司說減持卻沒減持如何處理
對於上市公司方面,也沒什麼需要處理的。到期公告一下減持數量和以後的安排就完事了。擬減持,視情況,在某價位區動手等等,都是可能與條件,實現程度取決於減持方的綜合考量與市場機會。沒減持有利有弊,有利解讀是該公司看好自己,捨不得減,經營轉好,就停止減持了;不利解讀是市場條件未滿足減持條件,一旦市場轉好減持又會開始。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現在的市場環境只能多做功課,弄清公司的真正意圖。
一、什麼情況下公司會減持股票?
1、減持多發生在業績差的公司。
2、減持可能因股東個人經濟問題或者公司經濟問題。
3、不看好公司長期發展減持
4、減持多發生在衰退型公司。
5、有時候減持並不是壞事,比如:因為發展需要資金,減持是為了籌集發展資金,這就可能推動股票上漲。比如:部分國企減持,讓利投資者。
二、股市資本的分類
1、是不圖賺錢的護盤資金(這類屬於備用資金,一般情況下不出手,關鍵時刻再用杠桿原理撬動大盤股)。
2、是跟隨市場的各派主力的逐利資金(這類資金佔到市場中所有主力資金的一半以上,最喜歡見風使舵,只有這類資金活躍起來的時候市場的賺錢效應才能凸顯出來)。
3、是某隊的超級大主力(就是某隊的社保、證金、匯金等,這類資金的特點就是強者恆強 ,大盤在強勢的時候他們悄悄的上,大盤弱勢的時候他們也是悄悄的漲,除非有系統性風險,否則很難撼動他們。這類資金買的股票也夠硬,基本上都是業績有保障的,這類資金的手法有些像西方成熟的資本市場玩法—以業績為主,崇尚長線價值投資。這類資金扎堆在一起的時候 就會形成我們所講的「主力控盤」)
7. 股東減持有什麼規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 15 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
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
(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 15 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
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第九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在 3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 12 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8. 大股東低位減持股票意味著什麼
一般意味著這只股票將要集合競價,為了盡量減少因為個人的減持而造成對個股的影響。大股東低位減持,短期內是利空,長期來看影響不大。
【拓展資料】
什麼是減持?
在股市的交易中,因為有賣出和買入,所以才有成交,股票的價格才會不斷的上下波動,才會有所謂的上漲和下跌。減持的意思其實就是股票持有者賣出股票,但是又沒有將股票全部賣出,只是賣出一部分。如果全部賣出,就是另外一種行為,叫作清倉。
大股東減持
大股東減持在股票市場上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很多股票都有過大股東減持。大股東減持公布的原因不多,一般都是說自己資金的周轉需要,或者說投資其他項目的需要,所以賣出一部分股票,在市場是換取資金。一般大股東減持都會在市場上發布公告,說明在什麼時候之前,以什麼方式進行賣出股票。
大股東減持一般都會選擇在股票集合競價的時候大批量賣出,盡量減少因為個人的減持而造成對個股的影響。所以有時候會發現某隻股票突然在集合競價的時候會比較穩定,因為這時候股東集中以某一價格賣出去。
低位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
按照上面說的,大股東在減持的時候,一般都會選擇在股票集合競價的時候來賣出股票,盡量減少對股票價格的影響。集合競價賣出可以大批量成交,並且價格不會波動太大。因此,就算是低位減持,一般都不會造成比較大的利空或者利好。
那為什麼有時候股票公告股東減持,股價出現下跌呢。一方面,主要是市場的散戶會被減持消息影響,誤認為是利空,所以主動賣出股票,導致股票賣出的人過多,造成一種下跌趨勢,但是公司的基本面並沒有改變。
另一方面,由於大股東減持,這只股票的流通股會稍微增加,已經滿足了一部分投資的購買需要,所以後續股票買入的動能不足,導致股票停滯不漲或者稍有下跌。不過,這種下跌都是短期的現象,正常情況下會很快回到正常中來。
所以一般大股東減持在短期內會造成一定的利空,但是長期來看是不受影響的。
9. 股東減持股份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股東減持股份,那麼股價在近期可能成為很長時間都無法超越的高點了,這對於股票的股價會有非常明顯的打壓。股東減持的股票籌碼一旦被市場所消納,且股價再度積極走高,那麼極有可能強化股市市場的牛市氛圍,在持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
一、股東
股東,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投資人,股東作為出資者按_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股東中的東,原意指「主人」(東家),股東,即持股的主人,簡單理解就是「老闆」。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二、知情質詢權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有權知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股東(大)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會議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股東在向工商部門行使上述知情權,調取相關資料時應當向工商部門提供自己的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