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配售是什麼意思
股票配售是股票行業的術語,「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在獲得必要的批准後,向其現有股東提出配股建議(配售價格一般都比當時的價格低),使現有股東可按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認購配股股份的行為。配股是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方式之一。
程序:登記公司向券商發送的新股配售代碼數據,投資者輸入此配售代碼進行新股申購,如果你不用現金認購,就是自動放棄這個權力,放棄可能會造成損失;如果新股申購沒有中簽,登記公司則向券商發送「**放棄」數據,表示沒有中簽。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擴展閱讀:
法律規定:
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第十三條規定: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可以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戰略投資者是與發行人業務聯系密切卻欲長期持有發行人股票的機構投資者。戰略投資者應當承諾獲得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12個月。
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股票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配售。詢價對象應承諾網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3個月。
❷ 配售股票是什麼意思
你好,配股是股票行業的一個術語。「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在獲得必要的批准(配售價格一般低於當時的價格)後,向現有股東提出配股建議,以便現有股東認購的行為。 根據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一種方式。
1.配售股票的認購程序如下:
登記公司發送給證券公司的新股配售代碼數據,投資者輸入該配售代碼進行新股認購。如果您不使用現金認購,您將自動放棄該權利,可能造成損失;如果認購新股未能中簽,注冊公司將向經紀發送「**放棄」數據,表示未中簽。
2.根據《證券發行和承銷管理辦法》的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可以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份。戰略投資者是指與發行人業務關系密切但希望長期持有發行人股份的機構投資者。戰略投資者承諾持有配售股份不少於12個月。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配股對象)可以參與網下配售。詢價對象應當承諾網下配售股份的持有期不少於3個月。
拓展資料:一:什麼是股票
1.股票不僅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而且是一種已簽發的所有權證書。是股份公司發行給各股東的一種證券,作為所有權憑證,以籌集資金,取得分紅和紅利。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
它可以轉讓和交易。股東可以與其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應承擔公司經營失誤造成的風險。每一股代表股東對企業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個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2.同一類別的每一股代表公司的平等所有權。每位股東所擁有的公司的所有權份額,取決於其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總股本中的比例。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可以轉讓和交易。是資本市場主要的長期授信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出資。
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的價格與網上申購價一樣嗎
對,價格是一樣的,只不過網下配售的是機構,一般的股票數量會多很多
❹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時發行人不得向哪些對象配售股票
法律分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向下列對象配售股票:(一)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二)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東,主承銷商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三)承銷商及其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四)本條第(一)、(二)、(三)項所述人士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五)過去6 個月內與主承銷商存在保薦、承銷業務關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已與主承銷商簽署保薦、承銷業務合同或達成相關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六)通過配售可能導致不當行為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組織。
法律依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向下列對象配售股票:
(一)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二)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東,主承銷商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三)承銷商及其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
(四)本條第(一)、(二)、(三)項所述人士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過去6 個月內與主承銷商存在保薦、承銷業務關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已與主承銷商簽署保薦、承銷業務合同或達成相關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六)通過配售可能導致不當行為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組織。
本條第(二)、(三)項規定的禁止配售對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但應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❺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如果不上市,還能通過網上配售嗎
公開發行肯定就得網上配售了。不然就不叫公開發行,只能叫內部配股了。什麼職工股,法人股之類的。
❻ 為什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時,要設定禁止配售對象
這個是為了防止利益輸送,和承銷商有關系的都會被剔除掉,此外還有黑名單制度,《規范》提出,網下投資者出現協商報價、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參與網下詢價有關行為不具有邏輯一致性等情形的,主承銷商應在股票上市後10日內報告協會,協會每月定期在網站公布名單。主承銷商可以拒絕名單內的投資者參與詢價和申購from浦新金服
❼ 首次公開發行(IPO)的股票怎麼買,有什麼程序
象打新股一樣買就可以了。
比如中國人壽的發行日程為:
詢價推介時間 2006年12月19日-12月22日
網下申購及繳款日期 2006年12月25日-12月26日
網上申購及繳款日期 2006年12月26日
定價公告刊登日期 2006年12月28日
預計股票上市日期 2007年1月11日以前
你只需在12月26日委託申購就可以了。
以下是股票申購辦法:
滬深資金申購股票實施辦法全文
深市資金申購實施辦法全文
一、為了規范資金申購上網定價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行為,特製定本辦法。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採用資金申購方式上網定價公開發行股票,適用本辦法。
二、基本規定
1.申購單位及上限
申購單位為500股,每一證券賬戶申購委託不少於500股,超過500 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本次上網定價發行數量,且不超過999,999,500股。
2.申購次數
每一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新股申購一經確認,不得撤銷。同一證券賬戶的多次申購委託(包括在不同的營業網點各進行一次申購的情況),除第一次申購外,均視為無效申購。
3.資金交收
結算參與人應使用其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並應保證其資金交收賬戶在最終交收時點有足額資金用於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
如果結算參與人的資金余額不足,不足資金部分的申購視為無效申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根據申購時間的先後順序,從最後一筆申購開始,對該結算參與人的申購委託逐筆進行無效申購處理,直至滿足實際資金余額。
4.申購配號
申購配號根據實際有效申購進行,每一有效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
三、資金申購上網定價發行的流程
1.投資者申購
申購當日(T+0日),持有深市證券賬戶的投資者在指定的時間內通過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根據發行人發行公告規定的發行價格和有效申購數量繳足申購款,進行申購委託。如投資者繳納的申購款不足,證券交易網點不得接受相關申購委託。
已開立資金賬戶但沒有足夠資金的投資者,必須在申購日(含該日)之前,根據自己的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尚未開立資金賬戶的投資者,必須在申購日(含該日)之前在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立資金賬戶,並根據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
2.申購資金凍結
申購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T+1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實際到賬的新股申購資金,進行凍結處理。確因銀行結算制度而造成申購資金不能及時入賬的,應在T+1日提供指定結算銀行的劃款憑證,並確保T+2日上午申購資金入賬,同時繳納一天申購資金應凍結利息。
3.申購資金驗資
申購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T+2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凍結的新股申購資金劃入結算銀行新股申購驗資專戶。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會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核查,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發行人應當向負責申購凍結資金驗資的會計師事務所支付申購資金驗資費用。
4.配號
驗資結束後當天(T+2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實際到賬的新股申購資金確認有效申購總量,並按每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先後順序連續配號,直到最後一筆有效申購。
有效申購總量按以下辦法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購量小於或等於本次上網發行量, 不需進行搖號抽簽,所有配號都是中簽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如申購數量大於本次上網發行量,則通過搖號抽簽,確定有效申購中簽號碼,每一中簽號碼認購一個申購單位新股。
5.搖號抽簽
如申購數量大於本次上網發行量,申購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T+3日),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簽,確認搖號中簽結果,並於搖號抽簽後的第一個交易日(T+4日)在指定媒體上公布中簽結果。
6.中簽處理
T+3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中簽處理,並於當日收市後向各參與申購的證券公司發送中簽數據。
7.申購資金解凍
申購日後的第四個交易日(T+4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股申購資金進行解凍處理,並從結算參與人的資金交收賬戶上扣收新股認購款項。結算參與人在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返還未中簽部分的申購餘款後,將該款項返還給投資者。
網上發行申購日後第一個交易日(T+1日)至驗資結束後第一個交易日(T+3日),網上發行申購資金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凍結,申購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劃轉事宜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8.結算與登記
申購日後的第四個交易日(T+4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中簽的認購款項扣除相關費用後,劃至主承銷商的資金交收賬戶,主承銷商在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劃轉的認購資金後,依據承銷協議將該款項扣除承銷費用後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網上發行結束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上網發行新股股東的股份登記。
四、網上與網下發行的銜接
1.發行公告的刊登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發行申購日一個交易日之前刊登網上發行公告,可以將網上發行公告與網下發行公告合並刊登。
2.網上與網下發行的回撥
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擬在網上與網下發行之間安排回撥,在確定網下發行流程時應將網下發行申購凍結資金的解凍安排在網上申購資金驗資日以後,並安排在網下申購結束後刊登網下配售初步結果公告。
如發行人擬啟動網上與網下發行之間的回撥安排,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申購資金驗資當日通知深交所,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深交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進行回撥處理。
3.網下股份登記
網下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關材料申請辦理股份登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其材料齊備的前提下兩個交易日內完成登記。
網上與網下股份登記完成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新股股東名冊交發行人。
五、發行人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發行股票,深交所不向發行人收取手續費,投資者不需繳納傭金和印花稅等費用。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滬市資金申購實施辦法全文
一、為了規范採用資金申購方式上網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行為,特製定本辦法。
股份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證所")交易系統採用上網資金申購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適用本辦法。
二、上網資金申購的基本規定
(一)申購時間
滬市投資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上海證券賬戶在申購日 (以下簡稱T日)向上證所申購在上證所發行的
新股,申購時間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申購單位及上限
每一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不少於1000股,超過1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但最高不得
超過當次社會公眾股上網發行數量或者9999.9萬股。除法規規定的證券賬戶外,每一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
一次,重復申購和資金不實的申購一律視為無效申購。重復申購除第一次申購為有效申購外,其餘申購由
上證所交易系統自動剔除。
(三)申購配號
申購委託前,投資者應把申購款全額存入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營業部指定的資金賬戶。上網申購期內
,投資者按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託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申購配號根據實際有效
申購進行,每一有效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單位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
(四)資金交收及透支申購的處理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負責申購資金的結算
。
結算參與人應使用其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並應保證其資金
交收賬戶在最終交收時點有足額資金用於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 把握升浪起點 炒股不如炒匯
外匯市場直通車 沒有必賺只有穩賺
。
如結算參與人發生透支申購(即申購總額超過結算備付金余額)的情況,則透支部分確認為無效申購
不予配號,具體辦法如下:
會員單位在T+1日下午四點前將資金不實的申購賬號及其對應席位號告知上證所,且上報的資金不實
申購總額須與透支總額相等,由上證所逐一確認上述賬號的申購為無效申購。如果會員單位未在規定時間
內將資金不實的賬號告知上證所,T+2日,上證所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情況,選取該會員單位所屬席
位中資金申購量最大的席位,按照申購時間的先後順序,從最晚申購的賬號開始,依次確認無效申購,直
至該會員的申購總量與結算備付金余額相符。如果該會員透支額超過該席位申購總量,則該席位所有申購
均確認為無效申購,然後按照資金申購量從大到小的順序選擇該會員所屬席位,按前述方法確認無效申購
。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會員單位承擔。
三、上網發行資金申購流程
(一)投資者申購
申購當日(T+0日),投資者在申購時間內通過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營業部,根據發行人發行公告規
定的發行價格和申購數量繳足申購款,進行申購委託。
已開立資金賬戶但沒有足夠資金的投資者,必須在申購日之前(含該日),根據自己的申購量存入足
額的申購資金;尚未開立資金賬戶的投資者,必須在申購日之前(含該日)在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營業部
開立資金賬戶,並根據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
(二)資金凍結
申購日後的第一天(T+1日),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申購資金凍結。確因銀行匯劃原因而造成申
購資金不能及時入賬的,應在T+1日提供劃款銀行的劃款憑證,並確保T+2日上午申購資金入賬,同時繳納
一天申購資金應凍結利息。
(三)驗資及配號
申購日後的第二天(T+2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證所指定的具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
購資金進行驗資,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以實際到位資金作為有效申購。發行人應當向負責申
購資金驗資的會計師事務所支付驗資費用。
無效申購確認完畢後,上證所將根據最終的有效申購總量,按以下辦法配售新股:
1、當有效申購總量等於該次股票上網發行量時,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當有效申購總量小於該次股票上網發行量時,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後,余額部分按承
銷協議辦理。 把握升浪起點 炒股不如炒匯
外匯市場直通車 沒有必賺只有穩賺
3、當有效申購總量大於該次股票發行量時,則上證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個號的規則,由交易主機自
動對有效申購進行統一連續配號,並通過衛星網路公布中簽率。
(四)搖號抽簽
主承銷商於申購日後的第三天(T+3日)公布中簽率,並根據總配號量和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於次
日公布中簽結果。每一個中簽號可認購1000股新股。證券營業部應於抽簽次日在顯著位置公布搖號中簽結
果。
(五)中簽處理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於T+3日根據中簽結果進行新股認購中簽清算,並於當日收市後向各參與申購的
證券公司發送中簽數據。
(六)資金解凍
申購日後的第四天(T+4日),對未中簽部分的申購款予以解凍。新股認購款集中由中國結算上海分
公司劃付給主承銷商。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申購期內集中凍結所有投資者申購資金的利息劃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專用賬
戶,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相關規定辦理劃轉事宜。
(七)發行結束
申購日的第四天後(T+4日後),主承銷商在收到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劃轉的認購資金後,依據承銷
協議將該款項扣除承銷費用後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四、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的銜接
(一)發行公告的刊登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發行申購日一個交易日之前刊登網上發行公告,可以將網上發行公告與網
下發行公告合並刊登。
(二)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的回撥
發行人可以根據申購情況進行網上發行數量與網下發行數量的回撥,最終確定對機構投資者和對公眾
投資者的股票分配量。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申購資金驗資當日,將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之間的回撥數量通知上證所,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上證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進行回撥處理。發行人和主承銷
商應在回撥處理後將網下申購資金予以解凍。
(三)網下股份登記
網下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關材料申請辦理股權登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
司在其材料齊備的前提下兩個交易日內完成登記。
網上與網下股份登記完成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新股股東名冊交發行人。
五、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❽ 什麼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對象和配售對象
您好,詢價對象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主承銷商自主推薦的機構和個人投資者,以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者。
配售對象限於下列類別:(一)經批准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三)證券公司證券自營賬戶;(四)經批准設立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五)信託投資公司證券自營賬戶;(六)信託投資公司設立並已向相關監管部門履行報告程序的集合信託計劃;(七)財務公司證券自營賬戶;(八)經批準的保險公司或者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證券投資賬戶;(九)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管理的證券投資賬戶;(十)在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企業年金基金;(十一)主承銷商自主推薦機構投資者管理的證券投資賬戶和自主推薦個人投資者的證券投資賬戶;(十二)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證券投資產品。機構投資者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在招募說明書、投資協議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載明以博取一、二級市場價差為目的申購新股的,相關證券投資賬戶不得作為股票配售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