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IPO時是怎樣計算總股本的,如何確定股數
確定一個將上市的公司的股本是通過會計師事務所核算出來的公司總資產決定(就是)總股本。
新上市股票發行價格平常是這樣演算的(以至今的中小企業板為例):
P=A×40%+B×20%+C× 20%+D×20%
式中:P=發行價格,A=公司每股稅後純收益×同類公司最近3年均勻本益比(市盈率),B=公司每股股利/同類公司最近3年均勻每股股利,C=近期每股凈資產值,D=預估每股股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股本總額擴展閱讀
總股本和流通股本的關系
總股本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全部股票所佔的股份總數,流通股本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對於全流通股份來說總股本=流通股本
總股本的大小與股價的關系
總股本大的話,而且非流通股本小的話,莊家不易控盤,該股不易成為黑馬。相反,總股本小,而且非流通股本相對來說佔有較大的比例,那麼莊家很容易吸籌建倉,能快速拉升股價,成為黑馬的機率較大。如果沒莊家的介入,股本大的價格波動相對股本小的價格波動要小一些。
B. 哪一條法令規定在主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證券法第五十條規定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首發辦法第三十三條提高為發行人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2)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股本總額擴展閱讀:
關於對借殼上市股份流動性的要求,目前並沒有相關法規給予明確、直接的規定,普遍的判斷依據是滬深交易所《上市規則》對股權分布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解釋:指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10%。
而上述社會公眾是指除了以下股東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東: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法人。
C. 在主板發行新股,公司股本總額至少是多少3000萬還是5000萬怎麼在看到兩種說法都有
《公司法》規定了一個公司要上市的基本條件:公司股本3000萬以上,持1000元以上的股東在1000人以上,公司最近三年內無偷稅漏稅的事件、業績良好。根據《證券法》: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25%和10%都是指發行後的,如果發行前股份數是45000萬,發行5000萬股就可以了。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1、總股東本由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凈資產的結果,一般以1元1股設計。公司發行前股東總額必須在人民幣3000萬元以上才能申請上市 2、有必要考慮原股東想要銷*的股份數來確定股票發行量,原股東長期看本企業的話,發行數可能不太多。因為發行數量過多會影響原股東的控股權 3、確定股票發行量需要看市場實際情況。例如,在市場行情爆發,股價收益率高的情況下,可以發行更多的溢價,相反發行的時候少或者只能放棄發行。
有關股票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少於多少,公司上市必須合作的中介機構是律師、注冊會計師和券商。以股本5000萬元的公司上市比例收費,律師費20萬左右,注冊會計師收費50-100萬,券商中介費大約200萬。公司上市面上是個漫長的過程,從聘請律師整理有關法律文件啟動上市工作之日起算,包括注冊會計師的各種審計工作、律師的法律工作、到券商介入上市前輔導推薦,到完成上市工作,至少需要1年時間。創業板與主板上市條件的比較 2009年3月3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就創業板. 主要區別表現在經營時間、財務要求、股本要求、業務經營、公司管理這五個方面。 . 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主板和中小板則要求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
常見問題: 總之,公司上市的股東總數需要根據公司的凈資產來確定,股票發行量需要考慮原股東想賣出的股票數量和市場實際情況等來確定。
D. 向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25%。這里的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是指什麼啊
指的是股份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面值總額或股份金額總和。
股本總額是股份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面值總額或股份金額總和。股票發行分為面值發行和溢價發行兩種。在面值發行場合,股本總額與面值總額相等;。
在溢價發行場合,股本總額仍然等於面值總額,發行價格與面值的差價收入不能計入股本,只能計入發行公司的資本公積金。股本是股份公司發行的股份金額,或投資者按股份公司股份金額所投入的資本。
(4)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股本總額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送轉股之後,公司的總股本增加了,然後注冊資本也增加了。上市公司與其他公司比較,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將上市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並通過發行股票的方式來籌集資本。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股份是很重要的指標。股票的面值與股份總數的乘積為股本,股本應等於公司的注冊資本,所以,股本也是很重要的指標。為了直觀地反映這一指標,在會計核算上股份公司應設置「股本」科目。
公司的股本應在核定的股本總額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與股本總額往往不一致,公司發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溢價發行;小於股本總額的,稱為折價發行;等於股本總額的,為面值發行。
E. 公司向公眾發行股票,發行人持股占股本的多少比例怎麼算
一、從《證券法》第五十條(公司總股本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條來理解,公司向社會發行股票,公司總股本在3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75%下,總股本4億以上的,發起人(公司)持股在90%下都是合法的。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看出: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有關條件與具體要求如下——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
F.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是不是就是股票上市
不是
公開發行的股票不一定能夠上市。但是股票上市必須要求公開發行股票。
公開發行是指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或者向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公司第77條規定.
而股票上市,應當符合: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股票已公開發行,並且其份額達到一定標準的,才有資格上市。
G. 請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籌集額的計算方法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籌集額的計算方法:
1、計算融資總額
預計總市值乘以預計發行比例,預計發行比例根據公司的融資計劃來確定,一般不低於25%。
2、計算預計總市值
凈利潤乘以預計發行市盈率,後者可以參考同類上市公司最近的市盈率,得到預計上市發行時的總市值。
3、計算融資凈額
融資總額減去承銷保薦等費用,後者根據與證券公司簽訂的協議金額確定。
一、融資總金額的含義
融資融券交易中,融資余額指未償還的融資總金額,計算公式為:當日融資余額=前一日融資余額-當日償還額+當日融資買入額。融資余額一般是銀行內部的說法 指銀行對企業融通資金(貸款、押匯、貼現等)方式帶來的資金融通數量 。
二、總市值是指在某特定時間內總股本數乘以當時股價得出的股票總價值
滬市所有股票的市值就是滬市總市值。深市所有股票的市值就是深市總市值。總市值用來表示個股權重大小或大盤的規模大小,對股票買賣沒有什麼直接作用。但是最近走強的卻大多是市值大的個股,由於市值越大在指數中占的比例越高,莊家往往通過控制這些高市值的股票達到控制大盤的目的。這時候對股票買賣好像又有作用。
如某股票總股本為96417,當時價格為28.51,它的總市值就是:96417 X 28.51 = 274.88萬
三、融資融券交易中,融資余額指未償還的融資總金額
計算公式為:當日融資余額=前一日融資余額-當日償還額+當日融資買入額。融資余額一般是銀行內部的說法 指銀行對企業融通資金(貸款、押匯、貼現等)方式帶來的資金融通數量 。
H. IPO首發多少比例的股份,有沒有上限規定。如發行前股本4億,可不可儀IPO發行1個億股本還是只能發10%以上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
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一種獲得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允許私人公司將它們的股份向公眾銷售。
這些股份被認為是「自由交易」的,從而使得這家企業達到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要求條件。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8)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股本總額擴展閱讀: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模型
就估值模型而言,不同的行業屬性、成長性、財務特性決定了上市公司適用不同的估值模型。較為常用的估值方式可以分為兩大類:收益折現法與類比法。
所謂收益折現法,就是通過合理的方式估計出上市公司未來的經營狀況,並選擇恰當的貼現率與貼現模型,計算出上市公司價值,如最常用的股利折現模型(DDM)、現金流貼現(DCF)模型等。
貼現模型並不復雜,關鍵在於如何確定公司未來的現金流和折現率,而這正是體現承銷商的專業價值所在。
所謂類比法,就是通過選擇同類上市公司的一些比率,如最常用的市盈率(P/E即股價/每股收益)、市凈率(P/B即股價/每股凈資產),再結合新上市公司的財務指標如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來確定上市公司價值,一般都採用預測的指標。
市盈率法的適用具有許多局限性,例如要求上市公司經營業績要穩定,不能出現虧損等。而市凈率法則沒有這些問題,但同樣也有缺陷,主要是過分依賴公司賬面價值而不是最新的市場價值,因此對於那些流動資產比例高的公司如銀行、保險公司比較適用此方法。
在此次建行IPO過程中,按招股說明書中確定的定價區間1.9~2.4港元計算,發行後的每股凈資產約為1.09~1.15港元,則市凈率(P/B)為1.74~2.09倍。除上述指標,還可以通過市值/銷售收入(P/S)、市值/現金流(P/C)等指標來進行估值。
通過估值模型,可以合理地估計公司的理論價值,但是要最終確定發行價格,還需要選擇合理的發行方式,以充分發現市場需求,常用的發行方式包括:累計投標方式、固定價格方式、競價方式。
一般競價方式更常見於債券發行,這里不做贅述。累計投標是國際上最常用的新股發行方式之一,是指發行人通過詢價機制確定發行價格,並自主分配股份。
所謂「詢價機制」,是指主承銷商先確定新股發行價格區間,召開路演推介會,根據需求量和需求價格信息對發行價格反復修正,並最終確定發行價格的過程。一般時間為1~2周。
例如此次建行最初的詢價區間為1.42~2.27港元,此後收窄至1.65~2.10港元,最終發行價將在10月25日前確定。詢價過程只是投資者的意向表示,一般不代表最終的購買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