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是好是壞,知道的回答
一般二至三個漲停板左右
B. 股票首次公開發行都要經過哪些機制
股票首次公開發行,又稱IPO.手續非常復雜。
需要經過大致以下階段。
1股票發行與上市輔導
股票發行與上市輔導指有關機構對擬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的規范化培訓、輔導與監督。由中國證監進行驗收。
2募股文件的准備
3股票發行審核的工作程序
(1)中國證監會發行部收到申請公司上報的正式材料後,須及時進行審核。
(2)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對所審公司製作預審報告,並向發審委提交該報告。
(3)通過隨機抽簽的方式決定由發審委下設的兩個工作組之一對申請公司進行審核。
(4)發審委工作組在接到發行部預審報告和公司有關申請材料後,召開審核會議,對申請公司進行審核,並出具審核意見。
(5)發審委審議通過後,中國證監會將根據市場情況,確定企業股票發行的具體時間,按程序核發准予公開發行股票的批文。
C. 非公開發行股票獲得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後多久有批復
非公開發行股票獲得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後即發批復函件,上市公司收到批復後一般第一個交易日就要告並復牌。但非公開發行股票獲得證監會受理到召開發審會審核是沒有時間表的,按證監會內部安排進行。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流程指引》有關內容:上市公司應在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前向深交所報告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的召開時間,並可申請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於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起停牌。
審核結果公告:上市公司應當在該次發審委或重組委會議召開之日作出決定後次起的兩個交易日內公告會議發審委審核結果,並說明尚需取得證監會的核准文件。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作用
一、提高公眾的股票投資意識。就全國而言,人們的金融意識、投資意識還不高,對股票這種既不還本、收益又無一定,風險較大的證券認識不足,有的甚至將股票與債券混為一談。實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做法,投資者對投資效果看得見,摸得到,有利於擴大股票和股票市場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培養公眾的投資意識,為股票市場的發展奠定有益的基礎。
二、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企業自有資本金過少,技術改造難以實現,設備老化、工藝落後的現象遲遲不能改變,大大限制了企業自我發展。發行股票則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資金,既能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又能節省財政資金。在大規模公開發行股票尚有一定難度情況下,有計劃發展非公開發行股票無疑是一個有利的選擇。
三、增加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內部職工參股幾乎適合於各種公司,而職工參股後,其所獲紅利與公司效益掛鉤,風險共擔,利益同享,並能通過股東代表參與公司管理,可以使職工更加關心公司的生產和發展,與公司同呼吸共命運,提高勞動生產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種經濟手段,有助於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調動職工積極性。
四、有利於社會穩定。
D. 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有什麼作用
只有通過審核通過上市公司才可以定向或不定向發行股票。是發行股票的必須過程
E. 非公開發行股票獲得證監會發審委同意,多長時間獲證監會批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核准後必須在核准後的六個月內必須發行完畢,否則視為失效處理。有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核准後必須在核准後的六個月內必須發行完畢,否則視為失效處理。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F.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流程
你好,股票發行一般經過申請、預選、申報、復審、批准、募股等步驟。
①申請發行股票的公司向直屬證券管理部門正式提出發行股票的申請。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報告由證券管理部門受理,考察匯總後進行預選資格審定。
②被選定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向直屬證券管理部門呈報企業總體情況資料,經審核同意並轉報中國證監會核定發行額度後,公司可正式製作申報材料。
③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主承銷商進行有關工作,製作正式文件。
④准備向擬選定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呈交上市所需材料,提出上市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初審通過後,出具上市承諾函。
⑤直屬證券管理部門收到公司申報材料後,根據有關法規,對申報材料是否完整、有效、准確等進行審查,審核通過後,轉報中國證監會審核。
⑥證監會收到復審申請後,由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對申報材料進行預審,預審通過後提交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復審。
⑦發審委通過後,證監會出具批准發行的有關文件,並就發行方案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出具批准發行方案的有關文件。
⑧擬發行公司及其承銷商在發行前2-5個工作日內將招股說明書概要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報刊上。
⑨股票發行。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近幾年來經歷了認購申請表方式、與儲蓄掛鉤的儲蓄存單方式、上網競價、上網定價等方式,目前,主要的發行方式為上網定價、"全額預繳、比例配售、余額即退"兩種方式。"上網定價"指主承銷商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由主承銷商作為股票的唯一賣方,投資者在指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發行價格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認購。根據申購的具體情況,由搖號抽簽等方式確定。"全額預繳、比例配售、余額即退"指投資者在規定的申購時間內,將全額申購款存入主承銷商在收款銀行設立的專戶中,申購結束後轉存凍結銀行專戶進行凍結。承銷商在對到賬資金進行驗資和確定有效申購後,根據股票發行量和申購總量計算配售比例進行股票配售,余額返還投資者。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G. 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首次公開發行不是股票上市,但二者聯系密切,只有你發行的股票上市了,投資者才有退出的渠道,比如,你買了他發行的股票,應該不是想要當股東的吧,最終還是想把它賣掉掙錢的吧,發行就相當於你買到股票了,上市就說明給你提供了個可以賣掉股票的市場,如果只讓你買,不讓你賣,你願意嗎?所以說,一般發行後都申請上市,但也有上不了市的,例如,寧波立立電子,已經發行了,但,被證監會給撤銷了,發行了的股票全部注銷,將錢退還給投資者,還加銀行利息。
H. 股數發行量由誰決定
1999年7月1日《證券法》規定,我國股票發行實行核准制。核准制由「改制輔導一年,證券公司推薦,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發行價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證監會)核准」等制度構成。
根據這一規定,證監會發布了《股票發行核准程序》(2000年3月16日)。文件規定,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由主承銷商(證券公司)推薦並按《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標准格式》製作申請文件,向證監會申報。主承銷在製作發行申請材料前,必須對發行公司進行為期一年的發行前輔導工作。為規范主承銷輔導行為,證監會在2000年3月16日同時下發了《股票發行上市輔導工作暫行辦法》,要求主承銷商製作《發行上市輔導匯總報告》並作為發行股票申請材料一並報證監會。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是否可以發行股票,由證監會設立的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簡稱發審委)審核,發審委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1999年10月11日)組成審核委員會並按條例規定的審核程序開展工作,由發審委審核通過的申請報告,證監會才給予核准公開發行股票。
在完善股票發行核准制各項制度中,證監會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法規,並在新股發行中進行實踐。首先,在《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1999年3月9日)中,提出「戰略投資者」概念,允許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企業和上市公司等三類企業進入股市,放寬一些機構投資者資金進入股市的限制,為市場機制的進入作了必要的准備。其次,在股票發行方式、發行定價上進一步放開。在《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中規定,公司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上的公司,除可採用上網定價、全額預繳或與儲蓄存款掛鉤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向法人配售和向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相結合的方式發行股票。之後在《關於修改<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有關規定的通知》(2000年4月5日)中,取消了公司股本4億元的限制,凡是經核准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都可以採取向法人配售和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相結合的股票發行方式。在《關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2000年2月14日)中,又進一步完善了股票發行方式,提出新股發行中將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網公開發行改為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在新股定價上,「發行公司和主承銷商可制定一個發行價格區間」,先在網下向法人投資者詢價,然後根據法人申購情況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最終的發行價格。這種定價方式最早在《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中提出,並成功地發行了首鋼股份(1999年9月)。之後在波導股份和誠志股份(2000年6月)兩只股票的發行中,取消了發行定價的上限,同時事先不確定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只設發行底價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最低數量,然後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法人申購情況和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需求情況,確定發行價格。最近發行的閩東電力(2000年7月),在向法人詢價時,完全採取價格優先的原則定價,在有效申購價格上,達到公司向法人配售的額度的價格為本次新股發行價格,在發行價格以上的申購按申購數量獲得配售,獲配後的余額,通過中簽的方式配售給發行價位上的申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