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屬於什麼證券A,商品證券B,貨幣證券C,資本
答案是C.資本證券
A.商品證券,主要是在譬如商品交易所里交易的證券商品, 顧名思義像是大豆,棉花, 鐵礦石, 螺紋鋼,衍生出來的相關的期證券,在國內譬如1.上海期貨交易所2.大連商品交易所3.鄭州商品交易所
B.貨幣證券,是指本身能使持券人或第三者取得貨幣索取權的有價證券。貨幣證券主要包括兩帶淚:一類是商業證券,主要包括商業匯票和商業本票;另一類是銀行證券,主要包括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C.資本證券主要包括是以投入後,期待回報的證券,譬如,股票,債券還有股債衍生出來的金融商品、可轉債等,相對比較屬於投資相關的.
所以這一題答案是C.
⑵ 股票是商品嗎
債券和股票不屬於商品,因為這兩者屬於一種權利的憑證,就像房產證、存摺一樣,它不是商品。但是作為一種理財產品,基金,就屬於商品,屬於廣義上的商品。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⑶ 股票、債券是否是商品
股票等只是一種紙質憑證,本身沒有價值,人們買賣股票是買賣它的所有權,所以股票所有權才是買賣中交換的勞動產品。
⑷ 股票屬於金融嗎
股票屬於金融業。
1、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行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和租賃業。
2、金融業指的是銀行與相關資金合作社,還有保險業,除了工業性的經濟行為外,其他的與經濟相關的都是金融業。
⑸ 股票和債券都是一種金融商品嗎為什麼
不是的,它們屬於有價證券。 股票與債券的比較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股票是股份公司公開發行用以證明出資人和股東身份的憑證,而債券是政府或企業為了籌集資金而公開發行的並且承諾在限定的時間內還本付息的證券。它們既存在共同之處,又有本質上的區別。
作為投資手段,股票和債券的作用是相同的,它們一方面可為投資者帶來收益,另一方面又能夠使發行者籌集到所需的資金。作為有價證券,經過有關部門審批核准後,兩者都可在證券市場進行買賣和轉讓,其流通價格均要受到銀行利率等多重因素的影響。
從投資性質來講,股票和債券有所不同。認購股票是向股份公司的投資,構成公司的自有資金。相應地,投資者成為公司的股東,與公司之間形成股東權與公司生產經營權的關系。公司的經營狀況與股東的利益息息相關,因而股東有權從公司經營中獲取收益,有權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而購買債券所投入的資金是發行人所需追加的資金,屬於負債的范疇。投資者成為發行者的債權人,與發行人之間產生的是借貸性質的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可向發行人行使債權,要求收取利息,但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所以股票和債券各自包含的權利內容就不盡相同,股票是一種綜合性的股東權,而債券則是債權,其內容包括到期收取利息和本金的權利,在債務人破產時優先分取財產的權利。
從收益多寡與風險程度來講,股票和債券有所不同。持有股票的股東依法獲取的收益是股息和紅利。由於它是從公司利潤中支出,故其數額事先難以確定,完全依賴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狀況。經營好的,則可獲取大大高於公司債券的收益,而經營不善的,則可能低於公司債券的收益,甚至分文不收。與持有股票不同,持有公司債券的債權人依法獲取的收益是利息,其數額事先固定,並在企業的經營成本中支付,其支付順序要優先於股票的紅利。且企業經營效益的優劣與債券持有人的經濟收益呈鋼性關系,只要發債企業在經營上實現盈虧平衡,債券持有人到期就能收回本息,企業的盈利水平再高,債券的持有者卻不會因此得到額外的利益。
由於股票是一種沒有期限的永久性投資,股東不能要求退股,也不一定能獲取固定的股息和紅利,所以在經濟收益上股東要承擔較大的投資風險。而債券則是一種風險很小的保守性投資。原因是:①認購公司債券是有期限的借貸關系,公司債券持有人到期既可收取固定的利息,又可收回本金。②在收益分配上,公司債券持有人的地位優先於公司股東,特別是在公司經營虧損或破產時,要先償還公司債權人的本息,然後才能在股東之間分配盈餘或剩餘財產。③股票和公司債券的流通性有所區別。由於股票是永久性投資,股東不能退股,故只能通過在股票交易市場中買賣轉讓才能收回投資,加之股票投資的風險性很大,使得股票的流通性較強,相應地其交易價格也就受供求關系的影響而有較大幅度的變化,股東在轉讓股票時收回的金額與股票市場的波動直接相關。相比之下,公司債券作為有期限的債權憑證,可以定期收取本金,投資風險較小,其流通范圍和流通頻率均小於股票,交易價格的變動較為平緩。為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信用,確保償債能力,法律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有所限制。比如規定,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凈資產。如果股份有限公司對以前發行的公司債券有遲延支付本息等違約行為的,法律則規定不準再發行新的公司債券等。
股票與投資基金的比較
股票與投資基金,其一是發行主體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股本時發行的,非股份公司不能發行股票。投資基金是由投資基金公司發行的,它不一定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且各國的法律都有規定,投資基金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其發起人中必須有一家金融機構。
其二是股票與投資基金的期限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憑證,它的存續期是和公司相始終的,股東在中途是不能退股的。而投資基金公司是代理公眾投資理財的,不管基金是開放型還是封閉型的,投資基金都有限期的限定,到期時要根據基金的凈資產狀況,依投資者所持份額按比例償還投資。
其三是股票與投資基金的風險及收益不同。股票是一種由股票購買者直接參與的投資方式,它的收益不但受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且還受股票交易者的綜合素質的影響,其風險較高,收益也難以確定。而投資基金則由專家經營、集體決策,它的投資形式主要是各種有價證券及其他投資方式的組合,其收益就比較平均和穩定。由於基金的投資相對分散,其風險就較小,它的收益可能要低於某些優質股票,但其平均收益不比股票的平均收益差。
其四是投資者的權益有所不同。股票和基金雖然都以投資份額享受公司的經營利潤,但基金投資者是以委託投資人的面目出現的,它可以隨時撤回自己的委託,但不能參與投資基金的經營管理,而股票的持有人是可以參與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的。
其五是流通性不同。基金中有兩類,一類是封閉型基金,它有點類似於股票,大部分都在股市上流通,其價格也隨股市行情在波動,它的操作與股票相差不大。另一類是開放型基金,這類基金隨時可在基金公司的櫃台買進賣出,其價格與基金的凈資產基本等同。所以基金的流動性要強於股票。
⑹ 股票屬於商品的范疇嗎
不是
股票只是一種權利與憑證,不符合商品有形的定義,所以股票不是商品。以上的是股票對於狹義商品意義上的對比。
⑺ 請問,稅法求中這句話,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
您好,比如股票持有期間的分紅,屬於利潤分配,就不交增值稅。
⑻ 購買股票,屬不屬於金融行業
1、購買股票,屬不屬於金融行業:廣義來說,買賣股票當然屬於金融交易行為,只要是用資金買賣標的物的行為均屬於金融交易的范疇;狹義來說,又不屬於金融行業,因為買賣股票只是你個人的交易行為,不會對社會造成多大的影響,屬於個人行為,而不是行業行為。 2、金融行業按類別分為以下幾部分:
銀行業: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其他銀行;
證券業:證券市場管理、證券經紀與交易、證券投資、證券分析與咨詢;
保險業:人壽保險、 非人壽保險、保險輔助服務;
其他金融行業:金融信託、 金融租賃、財務公司、郵政儲蓄、典當等。 3、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我國目前證券公司多達近一百家,著名的大公司有:國泰君安、招商證券、華泰證券、長江證券、國信證券、東方證券、廣發證券、宏源證券、海通證券、華夏證券、申銀萬國、中銀國際等。
⑼ 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取得的非保本收益是否繳增值稅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五)金融服務。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二、根據《關於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定:「一、《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
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十八、本通知除第十七條規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此前已征的應予免徵或不征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後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