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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基金賬戶去哪凍結

發布時間: 2023-08-12 12:47:49

❶ 法院能凍結股票賬戶嗎

法律主觀:

債權人起訴後,直接申請法院可以凍結股票賬戶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察肢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客觀:

《 公司注冊資本 登記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 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股份有限公司 采敗戚世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 法規 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實行實繳的,注冊資本為仔兆股東或者發起人實繳的出資額或者實收股本總額。

❷ 股票和基金賬戶會讓法院查封封嗎

會的。如果原告申請法院調查你的財產,來處理被告和原告的經濟糾紛,股票和基金帳戶也在調查范圍之內。
提示:一般情況下,調查股票、基金帳戶時間較長,而且需要證券公司、銀行的配合; 被告有足夠的時間轉移財產。
拓展資料:
一、法院凍結銀行卡的,會及時通知當事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二、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❸ 證券公司,是否有權利凍結資金賬戶

如果賬戶處於正常狀態的,證券公司沒有權凍結客戶資金。如證券公司有足夠的證據懷疑或確定該賬戶處於異常狀態,而客戶未能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該賬戶不處於該證券公司懷疑或確定的異常狀態,證券公司有權凍結客戶的資金。

證券賬戶在一直空倉兩年以上不交易不持有任何股票可視為休眠賬戶,休眠時將分開股東證進行休眠,假如您有上海股東證只有兩年以上不交易且不持有任何股票可休眠,深圳股東證有股不會休眠。持股證休眠時,必須要到證券公司營業部去辦理相關休眠激活的手續,一般這些手續必須要帶著持股證和身份證才能辦理。正常情況下證券買賣被凍結很多時候會有相關的法律依據才能被凍結,如違規交易。

❹ 資產凍結,其他股票基金會凍結嗎

資產凍結有幾種情況;
1)司法凍結,你涉及司法訴訟了,所以別人通過司法途徑凍結你的資產,股票賬戶中的資金股份當然也能凍結,你不能轉賬,不能買賣股票。
2)由於你的賬戶頻繁被試探密碼,你的賬戶會被凍結,禁止登錄,你可以到證券公司去解凍。
3)你的賬戶辦理了一項特殊業務,證券公司還未將此業務辦理完畢,你的賬戶暫時處於凍結(或者說鎖定)狀態,這個很短業務幾十分鍾,業務幾分鍾。

股票資金凍結:這個很普遍,沒有什麼風險
1)你買入股票,未成交時,委託的金額是被凍結的,如果成交,馬上這筆錢扣除。以確保你有足夠資金買股票
2)你賣股票,你的股份會被凍結,直到撤單或成交,以保證你有足夠股票可以交收,賣出給別人。
3)轉賬後凍結-----當你資金從證券轉到銀行,或銀行轉到證券,在轉賬過程中,這筆錢會臨時凍結,當指令完成後扣除。
如果這是銀行證券公司線路系統出現問題,你這筆錢會處於在途狀態,也就是資金被凍結了,要等晚上清算後才能解開。
4)新股申購,或配股繳款 同股票買入一樣,需要凍結資金確保你有足夠能力支付。

❺ 公安局可以凍結股票賬號嗎

法律分析:公安部門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可以凍結公司股權,在股票與犯罪有關或者你應當賠償被害人損失等情況下,警察可以凍結你的股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❻ 法院凍結股票賬戶是去證券公司嗎

債權人 起訴後,可以申請法院直接凍結股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 民事執行 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察旅知書送達時發生法謹埋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敗晌凳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法院凍結股票賬戶是去證券公司嗎這個問題的答案你可以參考上述回答

❼ 法院對股票賬戶可凍結嗎

現實中,在法院判決的時候,一般會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財賣襪產問題,所以是需要將財產中銷激凍結的,而等案件處理到哪個階段的時候才可以進行解綁凍結的,就是以防止他們將財產進行轉移。這方面的知識很多人不太了解,接下來就由為您整理的法院對股票賬戶可凍結嗎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法院對股票賬戶可凍結嗎?
可以。股票賬戶的銀行卡被法院凍結了,會影響買賣股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3、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4、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債權人有權利對規定時間內不還款的債務人做出法院申請,保全其相應的資產或者凍結其賬戶,包括銀行賬戶和證券資金賬戶。
二、房子被法院查封怎麼辦?
查封房產是指,對被執行人因繼承、判決或者強制執行取得,但尚未辦理變更登記的土地使用權的查封,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執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的被執行人取得財產所依據的繼承證明、生效判決書或者執行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等,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再行辦理查封登記。
房子被法院查封,是因為有未履行的法院判決或者其他強制執行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法院不僅可以查封,而且還可以採取拍賣、變賣等方式將房子處理,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如果想解除查封,需要按法院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否則,法院不會解除查封。
查封會在不同情況下進行,一般有立案階段的訴訟保全期、訴訟階段、執行階段。從立案開始直至強制執行前的執行階段是可以繼續居住的,強制執行階段是不能住的。
至於是否強制執行,法律上是有規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許強制執行的。當然,法院還會繼續查封。
強制執行的主要處置方式是拍賣。
三、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方法和手段是什麼?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劃撥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斗純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戶內的執行措施。劃撥存款可以在凍結的基礎上進行,也可以不經凍結而直接劃撥。
2、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其他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以上就是由為您整理的法院對股票賬戶可凍結嗎的相關內容,我們從中了解到法院一般來說是可以凍結股票賬戶的,但是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以。這方面的知識有點復雜但也是比較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