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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私募股票基金的規模

發布時間: 2023-06-19 07:32:12

① 陽光私募基金規模有多大

目前陽光私募基金規模通常在幾千萬至1個億。相對於公募,總金額比較小,操作更靈活。同時,在需要時,私募可以集中持倉一兩個行業,及5、6隻股票。 國內主要發行陽光私募基金的信託公司有:華潤深國投,平安信託,華寶信託,中融國際。國內目前提供陽光私募基金排名的機構有:第一財經,好買網 howbuy,中國私募網asimu,私募排排網,國金證券。 國內著名的私募基金經理:趙丹陽,但斌,蔡傑,李政寧,羅偉廣, 伍軍 國內專業的私募基金服務平台:中國私募網asimu

② 私募基金

私募就是私下募集。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廣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對象募集。所謂特定的對象又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對方比較有錢具有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二是指對方是特定行業或者特定類別的機構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對象數量一般比較少,比如200人以下。
公募就是公開募集。公開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廣告,向所有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對象數量比較多,比如一般定義為200人以上。

它們的區別.公募基金是從基金公司或代理的銀行,證券公司買.

私募基金是很少部分人把錢給某個人去做.一來至少50W以上,二來風險太大.建議不要買.
私募基金跟公募基金比較,最大的不同是,私募基金是不受基金法律保護的,只受到民法、合同法等一般的經濟和民事法律保護。也就是說,證監會是不會來保護私募基金投資者的,出了問題你們自己解決,或者上法院,或者私了。
現在人們買的基金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對老百姓更好些.

她們的具體區別如下哦:

第一、從法律上

公募有較為健全的法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及證監會的各項管理辦法,而私募目前並沒有相應的法律規范,目前藉助的是《合夥企業法》(為有限合夥制的私募做准備,目前該法尚未實施)、《信託法》(信託為私募提供了一個合法途徑,這是我國私募基金的特有形式)《合同法》(這是契約型私募的主要法律依據)。

最初在制訂《證券投資基金法》時,沒能把私募基金作為調整對象,這是個遺憾。對於私募基金,盡管其投資靈活,不宜過細監管,但是最基本的准入資格應該是有的,為了防止道德風險,基金公司設立時應有最低資金限制,應該提取風險准備金。此外,投資人的門檻也應限制,我國一向視穩定為大局,如果投資人不夠理性,把大部分身家全投資在風險大的基金品種上,造成的不穩定可想而知。可以參考國外的立法以及目前資金信託的法律,設最低門檻,並限制投資占家庭資產的比例,有效教育投資者。

第二、從監管上

公募由證監會監管。證監會定期不定期考察基金公司,包括文件考察、現場考察,證監會考察的范圍,包括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的高管人員、基金從設立、銷售到投資等。而私募,目前並無監管,私募基金公司,對於證監會來說,只是作為普通的機構投資者,甚至是自然人投資者的監管,只要想逃避這個監管,就有辦法。私募的靈活是最大的優勢,但是,適當的監管必須的,任何靈活,如果造成了擾亂市場、操縱股價,那就是違法。

公募基金在政府監管之外,還實行行業自律,證券業協會有會員管理的規章制度,並按需要提供培訓,以提高管理和投資水平,增進法律理解。總之,公募有自己的組織,而私募則沒有。

公募要求強制信息披露,私募則是基金公司與投資人協議披露。披露內容、披露周期、披露事項都由協議約定,私募並沒有強制披露義務。

公募要求資金託管,必須將資金交與第三方(銀行)託管,而私募除信託方式外,並無資金託管,這也導致私募風險較大。

第三、從投資限制上

公募有嚴格的投資限制,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以及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所有基金投資一家上市證券的比例上,甚至為了防止利益輸送,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對同一證券,不得在當天一個買入,一個賣出。

而私募基金,在投資品種上,不限於國內證券,還可能涉及期貨、黃金、外匯以及國外的證券、期貨等,比公募廣泛的多,投資限制完全由協議約定。即使是在國內證券的操作上,亦無公募基金所要求的嚴格限制,也難以監管。比如,目前最為規范的信託方式,信託型私募基金,如果在多家信託公司設立信託計劃,則可能一個計劃賣出某股票而另外的計劃買入該股票,如果資金量足夠大的話,則導致操縱股價。而契約型私募基金,因為不是在基金公司賬戶名下,則投資佔一個股票的比例,難以監管,也可能造成操縱股價。

第四、從募集方式上

公募私募並無明確的法律規定,我國在《證券法》上規定了證券公開發行的概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如果把私募理解為投資人累計不超過200人或不向不特定對象募集,那麼,資金信託的法律修改,則與此矛盾,以前是一個資金信託計劃的投資人限制在200人之內,現在對機構的數量已經不再限制。當然這是鼓勵成熟投資者,是管理上的進步,但是,法律上的不吻合,使得公募私募並無嚴格界限。私募有一點確定的是,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否則就構成了公開募集。

第五、從稅收上

公募有明確的國家稅收標准,有比較規范的管理,而私募,因為法律形式多樣,避稅甚至逃稅手段多樣,難以監管。

第六、基金的業績報酬

公募基金不提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即使這樣,也已經賺的缽滿瓢滿了。)私募基金則必然收取業績報酬,大多不收管理費,有些預收管理費後,再從業績報酬中扣除。對公募基金經理來說,業績是用來排名的,而對私募基金經理來說,業績則是實實在在的分成,是直接的收益。

第七、投資人收益

因為私募的操作靈活,收益可能會比公募高,尤其在行情不好的時候,私募的操作靈活的優越性比較明顯。但是,在行情好的情況下,兩者相差並不太大(公募基金已經有很多3字頭了),尤其是私募在提取了不菲的業績報酬後,投資人得到的收益,不一定會比公募收益高。甚至,有些私募,在收益不如公募的情況下,還收取業績報酬,則對投資人不合理。所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投資人可與基金公司約定,投資收益率小於等於股指增長率時,基金公司不收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

第八、基金公司的規模和管理

私募基金的規模目前已經達到萬億,蔚為壯觀。但是,說到基金公司的規模和規范管理,目前情況下,公募因為法律法規健全,有一批管理比較規范,重視風險控制,投資理念清晰的基金公司。而私募,備受大家推崇的的是一些從公募出來的明星基金經理,這靠的是個人品牌,尚未形成一個強有力的管理公司,這是私募以後做大做強需要改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