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權質押瀕臨爆倉怎麼回事
您好,爆倉是指在某些特殊條件下,投資者保證金賬戶中的客戶權益為負值的情形。爆倉就是虧損大於你的賬戶中的保證金。由公司強平後剩餘資金是總資金減去你的虧損,一般還剩一部分。
在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如果投資者保證金賬戶中資金的絕大部分都被交易保證金佔用,而且交易方向又與市場走勢相反時,由於保證金交易的杠桿效應,就很容易出現爆倉。如果爆倉導致了虧空且由投資者的原因引起,投資者需要將虧空補足,否則會面臨法律追索。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㈡ 債市杠桿的含義
你知道債市杠桿的含義么。你知道債市杠桿的含義中有多少不為人知的秘密么。下面由我為你分享債市杠桿的含義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債市杠桿含義介紹
債市加杠桿≠股市加杠桿。1)以場內為主,透明度更高。債市加杠桿有兩種方式:以現券作為質押物進行質押式回購融資再買入債券、通過設計優先/劣後的結構化產品,以前者為主。回購市場透明度較高,可通過回購余額等監測杠桿規模,杠桿倍數一般在2倍以內。2)投資者更為理性、成熟。債市投資者以機構投資者為主,其中銀行佔主體地位,風險偏好較低且受到嚴格監管,股市的投資者則以散戶為主,專業知識和技能有限,投機性較強。3)債市波動性較股市小,抗跌性較強。債券有面利率和到期期限,其價格最終將回歸面值,因而相對股票而言漲跌幅區間明顯較小,且整體的波動性也低於股票,去杠桿的“抗跌性”更強。4)債市杠桿較低且有頂。當前債市整體杠桿1.12倍,交易所債市杠桿1.33倍,處歷史合理水平,且質押回購加杠桿存理論上限,若質押率70%,杠桿上限即為3.3倍。
交易所回購資金供給和需求。1)主要參與者。融入資金的主要為保險、基金、券商自營,分別佔比49%、20%和16%,融出資金的主要為自然人和一般法人,分別佔比37%和32%。在交易所“借錢”的主要是機構,而“出錢”的主要是個人,與股市兩融正好相反。2)回購資金供給。交易所債券總市值僅占股票9.65%,回購資金的供給主要是投資股市的剩餘資金,受到股市交易熱情、其他保證金流動性管理工具規模(如場內貨基、券商保證金理財產品)等因素的影響,可分別通過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股市成交量、場內貨基規模等來觀察。3)回購資金需求。交易所回購需求主要來自債券加杠桿,可通過回購未到期余額來觀察,需求理論上限應為整個市場標准券規模,中登149號文使可質押券折算的標准券規模驟降3500億以上,雖公司債放量,但整體可質押券規模尚未達到14年11月水平。
資金價格背離主因:回購供給減少而非需求上升。股災以後,交易所和銀行間資金走勢出現明顯背離:R007基本在2.5%附近,而GC007先下後上,振幅達200BP。股災後至8月中旬,交易結算資金逐漸回落但仍維持高位,同時股市交易低迷,資金大量淤積在回購市場,GC007從3%下行至1.2%左右;而從8月中旬至今,盡管股市交易熱情仍無起色,但交易結算資金從3萬億降到2萬億,而場內貨基規模大增約2500億亦分流回購資金供給,導致GC007從低點不斷攀升。而從需求來看,9月末交易所回購未到期余額較6月末上升僅上升843億,回購未到期占整體標准券規模也與6月末持平。因此,回購供給的趨勢性下降導致了交易所資金利率回升,而由於可質押券整體仍不高,公司債擴容而引起的回購需求上升並非主要原因。
交易所債市杠桿並未明顯上升,去杠桿風險可控。9月末交易所債市整體杠桿1.33倍,從7月以來連續回升,但仍未達到1.35的歷史平均水平。回購交易量在8月和9月有明顯上升,但由於公司債發行提速(7月份以來月均凈增1000億以上)、國債大量轉託管到交易所(9月交易所國債託管量增977億),交易所整體債券託管量也出現了明顯提升,稀釋了杠桿的提升。從資金供需對比來看,股災以來交易結算資金規模從超3萬億降至2萬億左右,但仍遠高於不到1萬億的回購未到期余額,去杠桿風險可控,這也使得交易所資金利率在公司債明顯擴容且加杠桿程度提高的情況下得以維持相對低位。
公司債明顯滯漲,風險已緩慢釋放。受交易所資金利率提升影響,近期公司債明顯滯漲,以5年AA公司債為例,其收益率基本與9月初持平,近期還呈現上升態勢,而同期銀行間5年期AA中票收益率下行約20BP。公司債風險正緩慢釋放,而非市場所擔心的快速去杠桿,公司債下跌後其與銀行品種的利差有所縮小,風險有所降低。
資金面整體無憂,交易所資金面波動或增大。銀行間與交易所對於除商業銀行以外的大部分投資者來說是連通的,交易所資金面根本上還是取決於廣義流動性水平(由經濟基本面和央行貨幣政策決定)。歷史上,銀行間與交易所資金利率走勢基本一致,只是交易所波動性更高。當前經濟仍疲弱,通縮風險升溫,央行降息空間打開,資金面寬松仍將延續。但交易所資金面波動或將增大:一方面,交易所資金面更易受股市影響,股市企穩向好將提升股票交易熱情,分流回購資金供給,且股市持續向好,IPO重啟的概率也將增大;另一方面,公司債發行規模持續高位將提升可質押券規模(離中登149號文之前規模缺口僅餘1600億左右),增大回購需求。
正文:
1. 債市加杠桿≠股市加杠桿
1.1 加杠桿方式以場內為主,透明度更高
債市加杠桿以場內質押回購為主,結構化產品為輔,透明化程度相對股市較高。債市加杠桿主要有兩種方式:以現券作為質押物進行質押式回購融資再買入債券、通過設計優先/劣後的結構化產品達到加杠桿的目的。其中質押式回購為主要方式,杠桿倍數一般在2倍以內(公募債基要求杠桿比例不超過1.4倍),質押回購市場又以銀行間市場為主,受到央行和銀監會的雙重監管,可通過觀察回購余額等監測杠桿規模,透明度相對較高。
通過設計結構化產品進行加杠桿以券商資管、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專戶等資管類機構為主體,通常引入銀行理財資金作為優先順序,自有資金或其他風險偏好較高的資金作為劣後,通過這種方式,若優先/劣後=9:1,則杠桿可達10倍。若兩種方式並用,總的杠桿倍數=(優先資金規模+劣後資金規模)×(1+回購比例)/ 劣後資金規模。
而股市加杠桿除了場內融資融券外,還包括大量的場外配資,包括理財配資、傘形信託、民間配資等,場外配資規模較大且較難監管,相對透明度較低。
1.2 投資者較股市更為理性、成熟
債市的投資者以機構為絕對主體,其中又以銀行為主。銀行的風險偏好較低,又受到央行和銀監會的嚴格監管,且銀行的債券投資最主要的目的在於更好地管理流動性,盈利性並非其首要目的,不大可能出現為了追求盈利而瘋狂加杠桿的現象。
股市的投資者則以散戶為主,專業知識和技能有限,投機性較強,瘋狂加杠桿一定程度上也是其從眾、盲目追求高收益的心理造成的。目前A股個人持有的股票自由流通市值佔比46%,成交量佔比85%左右,機構投資者在成交量佔比中僅佔12%,且A股的投資者換手率遠高於其他市場投資者。
1.3 債市波動性較股市小,下跌空間有限
債券有票面利率和到期期限,其價格最終將回歸面值,因而相對股票而言漲跌幅區間明顯較小,且整體的波動性也低於股票,即使下跌,也不太可能出現像股票那樣大面積連續多日跌停的現象。
債市加杠桿後的“抗跌性”較股市強。假設現在債市平均收益率為5%,有一個5倍杠桿的債券產品,其優先順序收益率為5%,若整體產品收益率為6%,則劣後收益率為10%,要使劣後收益為零,則整體產品的收益率需跌至4%,這相當於整體收益率降低2%,若債券組合久期為3,相當於整體債市收益率上行67BP,這對於債市來說已經算一個不小的調整幅度。
1.4 債市杠桿低於股市
債市主要採用質押回購的方式加杠桿,而質押回購融資受到券種、質押政策、質押比率等的限制,加杠桿的規模也因此受限。假設有10億可質押券,其質押率為70%(信用債質押率一般在50%-90%),第一次可通過質押融資7億,再買入進行第二次融資,可融4.9億元,以此類推,理論上可融資23億,杠桿為3.3倍,故通過信用債滾動放杠桿存在理論上的上限。
而從實際情況來看,當前債市整體杠桿1.12倍,交易所債市杠桿1.33倍,也遠低於股災前A股杠桿率最高7.2倍的水平。
2. 交易所回購資金供給和需求
2.1投資者結構:與銀行間差異較大
股災後資金迴流債市,交易所回購利率降至低位,適逢公司債擴容,公司債質押回購加杠桿成為機構普遍運用的策略。
不同於銀行間市場以商業銀行為主的投資者結構,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投資者以保險機構、基金公司、一般法人、券商自營等為主,上述主體在交易所債市投資規模佔比接近75%,商業銀行僅佔4%。
從參與回購的主體來看,融入資金的主要為保險、基金、券商自營,分別佔比49%、20%和16%,融出資金的主要為自然人和一般法人,分別佔比37%和32%。
2.2供給:股市結余資金為主,受其他場內流動性管理工具沖擊
交易所債券總市值僅占股票9.65%,回購資金的供給主要是投資股市的剩餘資金,受到股市交易熱情、其他保證金流動性管理工具規模(如場內貨基、券商保證金理財產品)等因素的影響。股市剩餘資金可通過證券交易結算資金來觀察,股市交易熱情可觀察股市成交量,至於替代回購的其他保證金流動性管理工具,以場內貨幣基金為主,可觀察場內貨基規模。
2.3需求:主要來自債券加杠桿,與可質押券規模和利用率有關
交易所回購需求主要來自債券加杠桿,可通過回購未到期余額(質押回購未到期余額無直接公開數據,可通過各品種回購交易量推算)來觀察,需求理論上限應為整個市場標准券規模。
可質押券規模受公司債凈增量和質押融資政策影響,14年底中登下發149號文,實行質押融資新政,AAA以下企業債不再新增入庫,此舉導致3500億以上企業債失去質押資格,可質押券規模大大下降。(可質押券主要為國債、企業債和公司債,公司債可通過公司債余額和相應標准券折扣率計算,國債和企業債因無法確知某隻債券在交易所的託管量,可採用託管總量與國債標准券折扣率均值計算。)
3. 交易所資金價格上升:回購供給減少
股災以後,交易所和銀行間資金走勢出現明顯背離:R007基本在2.5%附近,而GC007先下後上,振幅達200BP。股災後至8月中旬,交易結算資金逐漸回落但仍維持高位,同時股市交易低迷,資金大量淤積在回購市場,GC007從3%下行至1.2%左右;而從8月中旬至今,盡管股市交易熱情仍無起色,但交易結算資金從3萬億降到2萬億,而場內貨基規模大增約2500億亦分流回購資金供給,導致GC007從低點不斷攀升。
而從需求來看,9月末交易所回購未到期余額較6月末上升僅上升843億,回購未到期占整體標准券規模也與6月末持平。因此,回購供給的趨勢性下降導致了交易所資金利率回升,而由於可質押券整體仍不高,公司債擴容而引起的回購需求上升並非主要原因。
4. 交易所去杠桿風險可控
4.1 杠桿並未明顯上升
9月末交易所債市整體杠桿【交易所債券總託管量/(交易所債券總託管量-交易所質押回購未到期余額)】為1.33倍,自7月以來連續回升,但仍未達到1.35的歷史平均水平。回購交易量在8月和9月有明顯上升,但由於公司債發行提速(7月份以來月均凈增1000億以上)、國債大量轉託管到交易所(9月交易所國債託管量增977億),交易所整體債券託管量也出現了明顯提升,稀釋了杠桿的提升。
4.2 資金仍可支撐,去杠桿風險可控
從資金供需對比來看,股災以來交易結算資金規模從超3萬億降至2萬億左右,但仍遠高於不到1萬億的回購未到期余額,去杠桿風險可控,這也使得交易所資金利率在公司債明顯擴容且加杠桿程度提高的情況下得以維持相對低位。
4.3 公司債滯漲,風險緩慢釋放
受交易所資金利率提升影響,近期公司債明顯滯漲,以5年期AA公司債為例,其收益率基本與9月初持平,近期還呈現上升態勢,而同期銀行間5年期AA中票收益率下行約20BP。公司債風險正緩慢釋放,而非市場所擔心的快速去杠桿,公司債下跌後其與銀行品種的利差有所縮小,風險有所降低。
5. 資金面整體無憂,交易所波動加大
5.1 貨幣寬松延續,資金面整體無憂
銀行間與交易所對於除商業銀行以外的大部分投資者來說是連通的,交易所資金面根本上還是取決於廣義流動性水平(由經濟基本面和央行貨幣政策決定)。歷史上,銀行間與交易所資金利率走勢基本一致,只是交易所波動性更高。當前經濟仍疲弱,通縮風險升溫,央行降息空間打開,資金面寬松仍將延續。
5.2 交易所資金面波動或將加大
㈢ 私募安全墊產品如何夾縫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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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何為安全墊
關於「安全墊」,2017年1月公布的《關於避險策略基金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7]3號),對於公募基金安全墊有明確的定義:「安全墊是指基金資產凈值減去避險策略周期到期日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本金的現值後的差額」。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安全墊」的一定倍數確定投資風險資產的投資比例上限(如投資AA+以上的固定收益類資產不得超過安全墊10倍),其他剩餘資金則可以用於穩健資產的投資。
然而,不同於避險策略基金對於安全墊的認定,私募「安全墊」產品是一種類保本的結構化安排。通常而言,私募產品中的「安全墊」指的是:信託、資管計劃和私募基金等私募產品中,有投資顧問或管理人以自有資金跟投,當產品凈值下跌在一定比例內時, 由投資顧問或管理人以跟投資金為限,為普通投資者提供有限風險補償的安排。其中,投資顧問或管理人跟投的這部分產品份額就稱為私募「安全墊」。
此外, 還需要注意「安全墊」產品和結構化產品的區別與聯系。實際上「安全墊」產品並不是法律用語,只是實踐中的通常叫法,在證監體系下一般指的是「新八條底線」中管理人提供有限風險補償的產品。 兩者的共同之處在於均是同個私募產品下的一類份額為另一部分份額提供有限的風險補償,主要的區別在於「安全墊」類產品通常沒有結構化產品中風險以及 收益 的分層安排。但是,目前對於安全墊證監會和銀監會等部門沒有統一明確的認定標准,因此在不同的語境下,兩者之間實際上沒有明顯的區分界限。
二、私募「安全墊」模式的發展歷程
私募「安全墊」模式最早可以追溯到2010年,當時低迷的股票市場環境,倒逼一些私募推出了「類保本基金」運作模式的產品,其中又以與信託公司合作更為緊密的陽光私募基金最為積極。廣州長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早在2010年的1月便已推出國內首個「安全墊」型產品——「山東信託長金6號」。該產品期限三年,長金公司作為投顧投入客戶出資的20%作為安全墊(投資顧問出資2000萬,客戶出資1億),客戶期滿三年贖回時若收益率小於0%,則投資顧問將以跟投的自有資金予以補償,直到委託人初始投資本金回復或投資顧問跟投的自有資金補償完畢為止。
在這之後,民生銀行、中國銀行等一些銀行機構也紛紛聯手私募推出底層為「安全墊」型私募的創新型理財產品,私募「安全墊」模式也逐漸成為銀行委外資金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合作的主要方式。
三、安全墊模式夾縫求生
以往某個機構在發行產品時,為了給客戶安全感,發行人/管理人/代銷機構也會自購一部分產品,表示與客戶同進退;安全墊模式正是在這種跟投模式上進一步衍化而來。從功能上看,安全墊模式是具備類保本性質的跟投;從份額補償的機制看,安全墊模式又具有類似優先劣後的結構化屬性。隨著嚴監管趨勢的不斷加強,伴隨著對結構化產品在杠桿倍數、收益安排等方面的諸多限制,安全墊模式在監管的夾縫中不斷調整著自己的屬性和包裝,頑強的生存著。鑒於不同監管機構對安全墊模式有不同的監管尺度,接下來我們將對銀監監管的信託產品和證監監管的資管產品的安全墊模式現狀分別闡述。
(一)信託安全墊產品
早在2010年的2月,在銀監會發布的《中國銀監會關於加強信託公司結構化信託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通[2010]2號)中,便對結構化信託業務作出了明確,「一、結構化信託業務是指信託公司根據投資者不同的風險偏好對信託受益權進行分層配置,按照分層配置中的優先與劣後安排進行收益分配,使具有不同風險承擔能力和意願的投資者通過投資不同層級的受益權來獲取不同的收益並承擔相應風險的集合資金信託業務」。
此外,銀監會在2016年3月發布的《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託公司風險監管工作的意見》(銀監辦發[2016]58號)對結構化股票投資信託產品杠桿比例作出了限定,「優先受益人與劣後受益人投資資金配置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1,最高不超過2:1,不得變相放大劣後級受益人的杠桿比例」。目前部分銀監局嚴格執行1:1的杠桿率,但部分地區仍然可以按照2:1執行。
因此,為規避結構化信託的相關限制,信託安全墊產品一般不會在信託合同中對信託受益權進行分層設置,而是通過特定受益人(一般為投資顧問或其關聯方)在信託計劃終止日當日信託單位凈值低於1.00元時,以其在信託計劃終止日持有的全部信託單位份額為限,通過放棄其持有的該部分信託單位份額來調整信託單位凈值,使得調整後信託單位凈值為1.00元或者該部分信託單位份額已被全部放棄完畢來實現對其他一般受益人的風險緩釋作用。此外,投資顧問可以通過在信託合同中預設浮動信託管理費等類似費用安排來達到提取超額業績報酬的目的。目前,這類信託安全墊產品均是按平層進行備案,銀監會對此暫時也未有異議。
因此,為規避結構化信託的相關限制,信託安全墊產品一般不會在信託合同中對信託受益權進行分層設置,而是通過特定受益人(一般為投資顧問或其關聯方)在信託計劃終止日當日信託單位凈值低於1.00元時,以其在信託計劃終止日持有的全部信託單位份額為限,通過放棄其持有的該部分信託單位份額來調整信託單位凈值,使得調整後信託單位凈值為1.00元或者該部分信託單位份額已被全部放棄完畢來實現對其他一般受益人的風險緩釋作用。此外,投資顧問可以通過在信託合同中預設浮動信託管理費等類似費用安排來達到提取超額業績報酬的目的。目前,這類信託安全墊產品均是按平層進行備案,銀監會對此暫時也未有異議。
信託安全墊產品在2016年銀行委外業務大爆發時盛行,至今仍是各大銀行選擇與私募基金合作的主要方式。其一般產品結構如下圖所示:
銀行通過安全墊外加合理設置止損/預警線來實現集合信託的類保本功能。以某股份制銀行底層為權益類產品的信託安全墊產品為例,其止損/預警線的設置如下表所示:
以20%的安全墊出資比例為例,當信託計劃存續期間內任何一個交易日(T日)日終,如果信託單位參考凈值≤止損線【0.84】元的,受託人有權通過市價賣出證券的方式對信託計劃持有的非現金類資產進行不可逆變現(只能賣出不得買入),直至信託財產全部變現為止;理論上,20%的安全墊足以保證一般受益人的本金安全。
這類業務的拓展也有其局限性:①銀行對於可以擔當投顧的私募有其自己的准入標准,一般來講,大部分中小型私募被擋在這一標准之外;②投顧要想提取超額業績報酬,其業績必須達到銀行設定的業績基準以上,而銀行的業績基準一般設置在1.06或1.07。當市場行情不佳時,加之最低20%的安全墊等硬性要求,使很多有實力的私募機構並不熱衷於這類信託安全墊合作模式。此外,2017年12月銀監會發布《關於規范銀信類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17]55號文),加強了銀信類業務的監管要求,明確要求信託公司不盲目追求規模和速度,不得違規提供通道業務。在55號發布之後,多地銀監局也先後叫停轄區內信託公司的含夾層設計的結構化證券投資類信託業務,有的信託公司則直接叫停新增結構化證券信託業務。「安全墊」信託產品因涉及到通道、結構化等問題,亦將受到近期銀監新規的影響。
(二)證監體系下資管安全墊產品
證監會對於結構化資管業務的規定,直到2016年的7月,在其公布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6]13號)中才重新明確下來,因而相較於銀監會的規定顯得更加嚴苛:
(1)「(一)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是指存在一級份額以上的份額為其他級份額提供一定的風險補償,收益分配不按份額比例計算,由資產管理合同另行約定的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由資產管理人以自有資金提供有限風險補償,且不參與收益分配或不獲得高於按份額比例計算的收益的資產管理計劃,不屬於本規定規范的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
(2)在這份監管文件中同時對結構化資管的杠桿倍數作出了限定:「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四)股票類、混合類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杠桿倍數超過1倍,固定收益類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杠桿倍數超過3倍,其他類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杠桿倍數超過2倍」。
(3)而且,該文件還禁止投資顧問等「第三方機構及其關聯方以其自有資金或募集資金投資於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劣後級份額」。不僅如此,在2016年10月,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1-3號》的相關說明裡,協會明確表示「禁止管理人通過『安全墊』+超額業績報酬等方式變相設立不符合規定的結構化產品」。
因此,從上綜合可以看出,類似於信託安全墊的產品結構在證監會這里會被認定為結構化產品,且由投顧投資於類似劣後級份額並提取超額業績報酬的做法是違反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而屬於被禁止的行為。
有鑒於此,證監體系下標準的資管安全墊產品在產品合同中一般還是會將資管計劃/基金份額分為普通級(A級)和特定級(B級),並明確其中特定級(B級)份額只能由產品管理人以自有資金認/申購,同時還會申明:特定級(B級)份額持有人不獲得高於按份額比例計算的收益。除此之外,其對普通級(A級)的類保本功能的發揮,與信託安全墊模式類同,通過特定級(B級)份額對普通級(A級)份額的有限補償機制和設置止損/預警線實現。
受證監會監管的諸多限制,證監體系下的資管安全墊產品應用並不如信託安全墊產品那麼普遍。筆者所了解到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領域:
證券公司出於自有資金量的制約,很多時候會採用這種安全墊模式的集合資管計劃,通過這種方式利用成本相對較低的銀行資金,突破自有資金限制,擴大業務規模。其一般產品結構如下圖所示:
採取這種模式,即便證券公司作為集合資管計劃的管理人,不能獲得高於按份額比例計算的收益;但作為場內一種標准化業務,股票質押式回購風險較小,且證券公司一般會要求融資客戶在其開立證券賬戶,並進行轉股。因此,證券公司可以獲得額外的兩方面收益:①證券公司作為管理人在前端收取的管理費;②因融資客戶將質押股份轉至證券公司,證券公司會收取其後續相關業務操作所產生的交易傭金。不僅如此,更有不少證券公司可以藉助股票質押業務打通上市公司股東渠道,包攬後續的資本市場業務。所以,對於自有資金不夠充足的證券公司來說,通過這種安全墊模式擴大資金來源,承攬業務落地是一種不可或缺的好方式。
2018年1月發布的《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中明確「證券公司及其資產管理子公司管理的公開募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不得作為融出方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但這種私募性質的集合資管計劃安全墊模式並不受其影響。
2、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尤其是那些市場知名度和規模都還不大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可能會更容易接受這種安全墊模式。他們考慮這種模式的主要原因在於:通過自有資金出資安全墊,吸引合格投資者加入,迅速做大基金規模。不過其弊端也同樣明顯:一旦基金規模過大,作為管理人的私募基金需要投入安全墊中的自有資金也會隨之增大,這對於很多自有資金並不充足的私募機構來說,是一大挑戰。
對於這種採用安全墊的風險緩沖型私募基金來說,如果投資者不是銀行等強勢機構,一般而言,是不會設業績比較基準;安全墊起有限風險補償作用,0以上的收益普通投資人和管理人按出資比例分成。
四、資管新規的影響
2017年11月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資管新規」)再次對結構化資管產品做出了明確, 「本條所稱分級資產管理產品是指存在一級份額以上的份額為其他級份額提供一定的風險補償,收益分配不按份額比例計算,由資產管理合同另行約定的產品。」
基本上沿用了證監會在「證監會公告[2016]13號」文中對結構化資管的定義,但去掉了「證監會公告[2016]13號」文中關於「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由資產管理人以自有資金提供有限風險補償,且不參與收益分配或不獲得高於按份額比例計算的收益的資產管理計劃,不屬於本規定規范的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描述。據此,可以想見,若資管新規按照此定義正式頒布實施,前述的信託安全墊產品因其存在超額業績報酬,大概率將納入分級資管產品進行管理;而前述證監體系下的資管安全墊產品雖然存在一級份額以上的份額為其他級份額提供一定的風險補償,但其收益分配可設計成按份額比例計算,未來或許還有一定生存空間。
另外,根據資管新規,「以下產品不得進行份額分級:(三)投資於單一投資標的私募產品,投資比例超過50%即視為單一。(四)投資債券、股票等標准化資產比例超過50%的私募產品」。這樣一來,對於目前市場上大量存在的權益類信託安全墊產品而言,不僅不能延續現在採用的安全墊模式,而且亦將無法採用優先劣後的結構化設計。
㈣ 炒股有哪些工具可以加杠桿
我們常說的四類杠桿炒股指的是:傘形信託基金、p2p配資、分級基金、融資融券。
傘形信託基金:當同一個信託產品中包含著兩者或者兩個以上的不同類別的子信託,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偏好自由的選擇其中的一種或者多種進行組合投資,滿足不同的投資需求。簡單的說就是證券公司,信託公司和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將自己優勢和其他的優勢相結合,為證券二級市場的投資者提供投資,融資服務的結構化證券投資產品。
傘形信託一共有兩種形式,優先順序和劣後級。前者是由固定的收益,雖然很低但是無論是賺還是賠,投資者的本息是優先得到保障的。一般銀行選擇的就是優先順序。後者就是風險大但其博得
的收益也非常的大。一般部分傘形信託都有預警線,平倉線,分別為92%,87%,也可以說是股票的是指跌幅達到13%就可能會被強制平倉。通過平倉的手段保障優先順序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其損失是由劣後級投資者承擔。
p2p配資是個人對個人的一種網路借款,將小額資金聚集在一起借貸給有需要資金的人群的一種民間小額借貸模式。這是一種互聯網金融產品的一種。類別分為:銀行系,上市公司系,國資系,風投系,民營系等。其門檻非常的低,一般起點為2000元。但其利息很高,大約在15%到20%之間,其中p2p平台會收取3到4個點,其餘的分配給投資人和投資公司等。P2p和傘形信託一樣也有預警線和平倉線。到達預警線,系統會自動提醒借款人當前資金狀況。以10萬自有資金、5倍杠桿為例,股票賬戶虧損達到30%-40%時,平台就會提示預警,要求配資人增加保證金。當賬戶資產降到配資金額的110%左右時會被平倉。
分級基金又被稱為結構型基金,在一個投資組合下,通過對基金收益或者凈資產的分解,會形成兩級或者多級風險收益表現有一定差異的基金份額的基金品種。其特點就是將基金的產品分成兩類或者多類份額,並且給予不同的收益分配。怎麼玩呢?就是甲向乙借錢炒股,然後向乙支付一定的利息,甲獲得剩下的收益,取得杠桿效應。其門檻也非常的低。分級基金是沒有平倉這一說法的,自負盈虧。
融資融券:投資者提供擔保物給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然後借入資金買入證券或者借入證券並賣出的行為。但其門檻是賬戶資產為五十萬。我們那融資為例簡單的說一下,分為融資交易或者融券交易。前者是將手頭上的資金或者證券作為其抵押,向券商借入資金來購買股票,後者是投資者向券商借入證券賣出。其是一個看多的形式,只有股票上漲的時候才會有收益,融券是一個做空的機制,只存在股票下跌的時候才會賺錢。當比例達到150%沒達到警戒線,券商就會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當比例達到130達到平倉線,券商會強制的平倉。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㈤ 上市公司能抵押股份融資嗎
可以。
什麼是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是指股權持有人——股東(即出質人)將其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作為質押擔保,從債權人(即質押權人)處借入資金的行為。在實際操作中,股權質押的主要形式包括股票質押貸款、股票質押式回購、融資融券等;質押權人既包括證券公司、商業銀行、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也包括少量的非金融企業。對於持股5%以上的大股東來講,股權質押的直接目的是為了其自身或相關方獲得信貸資金,主要原因一是大股東或關聯方因資金緊張質押股份融資;二是大股東將上市公司股權質押作為增大投資杠杠的方式,在對上市公司表決權、資產收益權、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權利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擴大對資源的利用;三是股權分置改革後,也有部分大股東為提升上市公司價值採取措施支持上市公司發展,包括為上市公司獲取信貸資金提供股權質押擔保。
股權質押必須了解的三大點
1. 股權質押的基本概念
無論股票是否處於限售期,均可作為質押標的。在實務操作中,出質人的股權質押融資額=質押股票市值*質押率,其中主板、中小板、創業板質押率分別為50%~55%、40%~45%、30%~35%,質押率隨交易期限、是否為限售股等情況變化而不同。由於股票質押貸款屬高風險貸款業務,為控制股價波動帶來的未能償付風險,質押方還設立警戒線和平倉線,警戒線(質押股票市值/質押融資額)一般為150%~170%,平倉線(質押股票市值/質押融資額)一般為130%~150%,部分較為激進的券商警戒線、平倉線達甚至設置為140%、120%。當質押股票市值/質押融資額<警戒線時,質押方將通知出質人追加擔保品或補充保證金,但不作強制性要求。當質押股票市值/質押融資額<平倉線時,質押方將要求出質人在隔日收盤前追加擔保品或補充保證金,至履約保障水平恢復至警戒線水平,否則質押方將採取平倉措施。
由於質押率較低,中小創股票更難跌破警戒線和平倉線。主板和中小創業績差異驅動結構化行情延續,自4月10日以來主板、中小板、創業板跌幅分別達6.2%、10.9%、12.5%,投資者不禁擔心中小創股權質押的平倉風險更大,但通過簡單的模擬測算,我們發現事實並非如此。以來自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三家公司為例,假設質押股票股本為1萬股,股價為100元,警戒線為160%,平倉線為140%,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公司股票的質押率保守計分別為50%、40%、30%。由此推算,從質押日起,主板、中小板、創業板股票需分別下跌20%、36%、52%才會達到警戒線,分別下跌30%、44%、58%才會跌破平倉線。由於質押率更低,中小創更難跌破平倉線,從而其潛在的平倉風險也將更小。
上市公司違法違規風險。股權質押的融資金額、追加質押物的預警線、平倉線與上市公司股價密切相關,必然增加大股東對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需求。對於股權質押佔比最大的民營上市公司而言,大多數公司的大股東、實際控制人與公司董事、高管高度重合,為其對上市公司進行市值管理創造了更為便捷的條件。在股價跌幅過大情況下,為避免質押股份被強制平倉,相關股東、上市公司通過選擇性信息披露、與市場機構聯手等方式,違規操縱股價的風險也會進一步加大。近年以來,在大股東面臨平倉風險時,往往更有要求上市公司發布利好消息的動機,帶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違法違規;當大股東股權被質押或凍結時,則更有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慾望,而此時的占款行為則會對上市公司的業績產生負面影響。如果二級市場繼續下跌,將有更多質押上市公司股權的大股東面臨追加質押物的資金壓力,尤其是對於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比例已經很高的上市公司大股東,追加資金壓力更大,股東資金佔用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違規事項可能再抬頭。
㈥ 為什麼現在大股東增持都採用資產管理計劃的方式
因為可以放杠桿。
券商幫忙管理也可以收管理費。總要給天天跟自己鞍前馬後的那些人一點利益的就這么簡單;
據國信證券介紹,「穩定發展」系列資管計劃可分為以下幾種模式。
一是定向增持方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員工持股計劃通過國信定向資管計劃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投資期限最短6個月。
二是質押增持方案,即大股東、董監高將上市公司股票質押在國信證券,國信證券通過資管產品資金、自有資金和外部資金,為增持提供融資。大股東、董監高、員工持股計劃將自有資金及質押融資獲得的資金通過國信定向資管計劃進行股票增持。其股票質押融資金額不設下限,最快一周可以放款。
三是配資增持方案,即尋找具有利率優勢的金融機構資金,為上市公司大股東等提供結構化配資,通過國信證券分級集合資管計劃進行增持,杠桿比例在1:1~1:2,結構化融資利率為市場最低利率,設立起點為3000萬元以上。
㈦ 銀行證券結構化以及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項目的來源
2017年以來,由於特朗普新政落實進度總體低於預期,美元指數已從最高103點左右回落至97點下方,美國10年期國債收益率從年初的2.6%左右回落至2.2%。本田從1998年開始設計工作,首先進行了相關的設計,也是FCV在2004年開始相關營銷的工作,04年開始新的車型開發,對第二種車型的營銷是從08年開始的,06年開始又新開發了一種車型。
以6月20日為例,當天「新都退」成交1.6億股,其中個人賬戶買入1.39億股,佔比87.26%;機構賬戶合計買入2035.52萬股,僅占當天全部成交量的1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