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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發布時間: 2023-06-11 08:16:32

Ⅰ 關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

初始計量里的相關稅費計入初始確認金額,即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里

Ⅱ 出售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1)如果是債券投資:

借: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利息調整。

--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2)如果是股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資收益(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2)股票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1、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則其形成的匯兌差額也應計入當期損益。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3、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同時,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損益。

Ⅲ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如何做會計分錄


企業搭衫滑由於經營發展需要購入的股票、債券等,均屬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范疇。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怎麼做會計分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分錄處理
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知臘成本(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
債券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有可能在貸方)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後續計量:
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如果公允價值下降,則是相反的分錄)
債券投資(首先計算攤余成本,然後再調整到公允價值):
借:應收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也可能在貸方)
貸:投資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如果公允價值下降,則是相反的分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置:
收到的金額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金額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等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價值)
投資收益(賣虧了,在借方)
將「其他綜合收益」轉入「投資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有可能在貸方)
貸: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而且沒有劃分塌慎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例如,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等。
投資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什麼?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所得的收入(所發生的損失為負數),如企業對外投資取得股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與其他單位聯營所分得的利潤等。
投資收益是損益類會計科目,損益類科目減少記借方,增加記貸方。使用「投資收益」科目核算的包括:證件投資收益、投資性房地產的租金、企業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實現的損益等。
其他綜合收益包括以後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和以後會計期間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兩類。
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企業根據其他會計准則規定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

Ⅳ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和為債券時減值的會計分錄分別是什麼

可以分為計提和轉回兩種情況:

(一)計提
借:資產減值損失
其他綜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其他綜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二)轉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其他綜合收益

Ⅳ 會計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分錄 求解

與以往以歷史成本計價明顯不同的是,新准則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求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相關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取得時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作為應收項目單獨確認。
1.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
2.債券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利息調整(有可能在貸方)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後續計量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作為投資收益核算。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並非如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計入當期損益,而是計入所有者權益。同時,對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減值測試,若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確實發生減值的,要計提減值准備,並且在合理情況下,其簡直是可以轉回的。
1.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如果公允價值下降,則是相反的分錄)
2.債券投資(首先計算攤余成本,然後再調整到公允價值)
借:應收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也可能在貸方)
貸:投資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如果公允價值下降,則是相反的分錄)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置
1.收到的金額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金額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等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價值)
投資收益(賣虧了,在借方)
2.將「其他綜合收益」轉入「投資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有可能在貸方)
貸:投資收益。
這里要說明一下,因為「其他綜合收益」是權益類科目,所以實務中轉入到「投資收益」是會影響損益的金額的。
在舊的准則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是分情況處理的: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收益的則不做處理。而新的准則中公允價值的變動,無論是損失還是收益都計入所有者權益,更加符合了會計准則中真實性原則。這一點財務小夥伴們一定要謹慎處理。

Ⅵ 將購買的股權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怎麼做分錄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對於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三)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科目。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Ⅶ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用作投資,會計分錄應該怎麼做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用作投資時,會計分錄
1、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現金股利+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債券投資則此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應計利息
――利息調整(溢價時)
應收利息
貸:銀行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折價時)
2.可供出售債券的利息計提
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核算,只需替換總賬科目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調整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價值:
(1)如果是股權投資
期末公允價值高於此時的賬面價值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期末公允價值低於此時的賬面價值時:
反之即可。
(2)如果是債券投資
①期末公允價值高於賬面價值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如果是低於則反之。
②需特別注意的是,此公允價值的調整不影響每期利息收益的計算,即每期利息收益用當期期初攤余成本乘以當初的內含報酬率來測算。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的一般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當初公允價值凈貶值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如果為債券工具,因價值上升反沖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如果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等權益工具投資的(不含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5.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見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講解
6.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1)如果是債券投資
借: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利息調整
--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2)如果是股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貸方)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調整額可能列貸方也可能列借方)
投資收益(倒擠額,可能借方也可能貸方。)

Ⅷ 股票買賣的會計怎麼分錄

股票買賣的會計分錄:
1.購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借: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
2.賣掉:
借:銀行存款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貸: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