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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持倉股票規則

發布時間: 2023-06-03 14:30:45

⑴ 基金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規定

法律分析:基金公司不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經批准,擅自將基金上市交易的,由中國證監會責令停止交易,處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十四條 未經批准,擅自將基金上市交易的,由中國證監會責令停止交易,處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⑵ 基金持倉公布規則

基金持倉一般和季報同步更新,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內,投資者可關注相關基金公司公告。基金持倉可用來關注基金經理的配置方向,對投資者投資股票的指導意義不是很大,可用來看基金經理持倉風格。
基金季度報告披露規則: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並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拓展資料】
基金是什麼,說得簡單一點基金就是一籃水果,裡面有股票、債券等就像是不同的水果,而基金持倉就是告訴我們這個籃子裡面有什麼水果,每種水果占的比例。比如今年股市連續下跌,持續震盪,如果一個股票佔多數的基金那麼肯定風險很大,不適合投資。那麼基金什麼時候公布持倉情況呢?
一、基金什麼時候公布持倉?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4號《季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季度報告,並將季度報告至少登載在一種由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及基金管理人的互聯網網站上。
報告應披露以下內容:基金簡稱、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報告期末基金份額總額、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業績比較基準(若有)、風險收益特徵(若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名稱等內容。
報告應列示本報告期的下列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基金本期凈收益、基金份額本期凈收益、期末基金資產凈值、期末基金份額凈值等。
二、研究基金持倉的意義
1.是為了更深入的了解這只基金,而不只是停留在對基金名字的思考上。
2.通過持倉的變化來發現基金經理的投資偏好,看看這些基金經理們都喜歡買哪些行業的股票。當然這個需要長期跟蹤,僅僅知道某一個季度的信息是遠遠不夠的。

⑶ 基金最多持有一隻股票多少股份

沒有這個上限規定,一般來說一隻基金持有數量至多也就是在30-40隻左右。
披露的時候僅僅披露前十大重倉股。
只要保證,持有單一上市公司股票不超過其流通市值的10%,不超過基金總資產的10%就沒有其他限制了。

⑷ 基金一隻股票的持股股票比例是多少

一隻基金持有一隻股票的比例不得高於該基金總資產的10%;一隻基金持有一隻股票的比例不得高於該股票流通股的10%。這兩個10%是明文規定的限制公募基金投資股票是一定要將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里,即便再看好一家上市公司,也不能有重倉持股的賭博行為。

這就與私募基金有很大差異,私募基金不會有這種規定,所以相比公募基金,如果是同種類別投資方向的,都是投資股票的,則在風險上私募基金要更高,潛在收益會更大。同時,公募基金由於這個規定,導致股票新基金持股少則十幾只,多則幾十隻,一隻股票變現不佳或者一隻股票表現極好也不會對整體基金有決定性的影響,降低了個股非系統性風險,也降低了或得更高收益的可能性。

基金都有季報,可以通過季報的查看獲得一部分基金持股的信息,包括股票名稱和持股比例等。季報會在一個季度過後的20天左右公布。可以在基金公司官方渠道查詢到。

⑸ 基金信託買入股票交易有什麼規定

一、基金買入股票交易的規定:
公募基金:偏股型基金持有股票最低60%,最高95%;
個股持倉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不得超過股票總股本的10%。
二、信託買入股票交易的規定:
信託分結構化與陽光私募;
信託結構化的:買入股票標的受限制,每個交易日不一樣;
陽光私募:
1、未經受託人同意,不得進行股票的融資融券交易;
2、不得投資於ST股票;
3、未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
4、除非相關法律法規允許且經受託人同意,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單一股票的投資額不得超過信託計劃資產總值的30%(以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

⑹ 私募基金一般持有多少股票

這個是根據基金經理操作風格了,空倉到滿倉都有可能。

⑺ 公募基金的倉位限制是多少為什麼會有倉位限制

公募基金設置倉位限制是為了避免基金經理重倉買入某隻股票,將股價拉高但未來賣出的時候就會導致股價大跌;其次是基金經理如果持有某隻股票的倉位過重,那麼很難調倉換股。
公募基金的倉位限制即「雙十規定」:一隻基金持同一股票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10%;一個基金公司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基金,持同一股票不得超過該股票市值的10%。
證監會規定公募基金倉位不得低於65%。主要目的還是為了穩定股市。防止出現大起大落。
證監會參照國際慣例,對上述股票型基金最低倉位的修改理由有三。
一是從國際慣例來看,基金資產在股票和債券之間大幅靈活調整的應當歸屬於混合型產品。
二是現有《運作辦法》規定,基金非現金資產的80%應當投資於基金名稱表明的方向,債券型基金的倉位下限也為80%,股票型基金如果倉位只有60%,與上述規定存在沖突。
三是從投資實踐來看,股票型基金的收益來源應當主要是深入挖掘有價值的股票,頻繁大幅調整倉位容易造成追漲殺跌,既容易導致基金風格漂移,也容易加劇資本市場的波動,近年來社會對此也有些批評。
開放式股票型基金有最低倉位的限制嗎
1、股票型基金:60%或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股票的基金;
2、債券型基金:80%或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債券的基金;
3、貨幣型基金:基金資產單純投向金融貨幣工具的基金;
4、混合型基金:基金資產投向股票、債券,但投資比例不符合第1條、第2條規定要求的基金。
從定義可看出,股票型基金的「股票倉位」最低不能低於60%,如遇到單邊下跌行情,股票型基金減倉也只能減到持倉60%,跟著市場下跌而受損。這是對公募基金的規定。2008年就上演了股票型基金最低持倉60%而大大受損的實例。

⑻ 公募基金持倉比例要求

公募基金持倉限額為雙十規定:一隻基金持有同一隻股票不得超過10%的基金資產,基金公司同一基金管理人不得管理的所有基金持有該股市值10%以上,股份證監會規定公募基金持倉不得低於65%。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穩定股市,以防大起大落。
公募基金設置持倉限制額是為了防止基金經理在重倉時買入股票,拉高股價但日後賣出就會導致股價暴跌;其次,如果一個基金經理持有某隻股票的倉位太重,很難將倉位換成股票。
拓展資料
一、根據證監會的國際慣例,修改上述股票基金的最低倉位有三個原因
1.按照國際慣例,股票和債券之間調整幅度較大且靈活的基金資產應歸類為混合型產品。
2.根據現有的《運作辦法》規定,基金非現金資產的80%應投資於基金名稱指示的方向,債券基金持倉下限也是80%。如果股票型基金倉位只有60%,則與上述規定存在沖突。
3.從投資實踐來看,權益類基金的收益來源應該主要是深挖有價值的股票,頻繁大幅調整倉位很可能引發追漲殺跌,容易導致基金風格的漂移和資本市場的波動。近年來,社會也對此提出了批評。
二、公募和私募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募集方式
公募,是通過公開發售來募集資金的;
私募,是通過非公開發售來募集資金的。法律嚴格規定,私募是不能公開宣傳來募集資金的,像我們經常在外看到那些滿大街張貼的宣傳產品的海報,都是違規的行為。
2.募集對象及門檻
公墓募集對象為廣大社會公眾,無人數限制,也無投資門檻。
私募,募集對象為少數的合格投資者,擁有300萬金融資產證明或最近三年50萬以上收入證明,而且每隻基金都有人數上限,個人投資門檻在100萬以上的。

⑼ 基金持倉比例規定 基金持倉比例

投資股票類的基金風險較大,對於基金持倉比例分配有著嚴格要求,只有這樣才能有限的把控風險,那基金持倉比例規定是怎樣的?
持倉限制:
持倉限制制度交易所為了防範市場操縱和少數投資者風險過度集中的情況,對會員和客戶手中持有的合約數量上限進行一定的限制,這就是持倉限制制度。限倉數量是指交易所規定結算會員或投資者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的最大數額。一旦會員或客戶的持倉總數超過了這個數額,交易所可按規定強行平倉或者提高保證金比例。
基金持倉比例規定:
根據我國現行的《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在投資比例上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基金名稱顯示投資方向的,應當有80%以上的非現金資產屬於投資方向確定的內容;
(2)一隻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3)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4)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單只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得超過該基金的總資產,單只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5)不得違反基金合同關於投資范圍、投資策略和投資比例等約定。
《證券法》規定,一致行動人持有上市公司5%的股份時,需要暫停買賣股票,並向外公告;並且規定,持股5%以上的股東六個月內不得買賣,如果有買賣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將歸上市公司所有。
《證券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預期年化預期收益。"
如果基金公司投資適用該法律,這意味著基金公司的投資在未來六個月內不得操作,否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將被收歸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