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很龐雜,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種。\x0d\x0a \x0d\x0a 1.定期報告\x0d\x0a 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 \x0d\x0a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中期報告,並予公告; \x0d\x0a 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洞早日起4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年度報告,並予公告; \x0d\x0a \x0d\x0a 2.臨時報告\x0d\x0a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x0d\x0a 下列情況為應當報送臨時報梁塌告的重大事件: \x0d\x0a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x0d\x0a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納渣雀決定; \x0d\x0a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x0d\x0a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x0d\x0a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x0d\x0a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x0d\x0a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x0d\x0a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x0d\x0a (9)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x0d\x0a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x0d\x0a (11)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x0d\x0a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x0d\x0a (13)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x0d\x0a (14)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x0d\x0a (15)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x0d\x0a (16)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x0d\x0a (17)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x0d\x0a (18)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x0d\x0a (19)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x0d\x0a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x0d\x0a (2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上市公司資產抵押需要公告嗎
法律主觀:
1、股票質押是有條件的,不是說什麼樣的股票都能質押。 1)用於質押貸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對上一年度虧損的,或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或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或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均不能成為質敗世押物; 2)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證券公司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並且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被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3)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質押率是貸款本金與質押股票市值之間的比值。 2、股權質押是一種常規融資手段,股權質押被上市公司大股東頻繁使。 3、股權質押存在很大的風險。 1)實控人使用股權質押工具並且質押比例過高,如果是將資金投入主營項目,需梁鬧要一定時期運營才有回報。而如果是將資金投入資本市場,遇到A股整體暴跌行情時,將造成實控人嚴重虧損,理論上已經面臨爆倉的風險或者接近臨界值。 2)股權質押比例過高,一旦股價出現下跌,那麼大股東必須補充質押股份或者補充資金。公司採取100%股權質押,只能補充資金,否則將遭到資金提供方強行賣出質押股份。如果大股東的大量股份被迫清倉,公司實控人將可能發生變化。 4、股票質押不影響實際控制人行使相關權利。 5、因此,建議適當橡枯罩降低股權質押比例,以便及時應對風險。
3. 上市公司重大事件披露包括哪些內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公手漏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公司訂立重要畢銀爛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搏散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九)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十一)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十三)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十四)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十五)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十七)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十八)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十九)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二十一)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3)上市公司股東股票質押融資信息披露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上市公司應當在最先發生的以下任一時點,及時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義務:
(一)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就該重大事件形成決議時;
(二)有關各方就該重大事件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時;
(三)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該重大事件發生並報告時。
在前款規定的時點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現狀、可能影響事件進展的風險因素:
(一)該重大事件難以保密;
(二)該重大事件已經泄露或者市場出現傳聞;
(三)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出現異常交易情況。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4. 創業板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東股份被質押或凍結的,是否需要及時披露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8.6.4條規定,上市公司任一股東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的,應當及時披露。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5. 上市公司股票質押要注意什麼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首先應查明出質人是否為公司股東或其授權代理人,以判定出質人是否有權將股份出質。其次,注意股份是否為不得轉讓或在特定期間內不得轉讓的股份。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通過兩種方式進行轉讓:一是協議轉讓;二是通過掛牌交易在交易所流通轉讓。最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否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為質權標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 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 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6. 怎麼查上市公司股票質押情況
查詢一個公司股東的股權質押情況,需要持該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和單位介紹信到登記機關進行企業檔案查詢。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要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的規定。
【拓展資料】
股權質押屬於擔保方式之一,保證債務的履行。債務人(公司)或第三法律將其股權比例質押給債權人銀行等。根據法律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質權時,債權人有權就該股權利優先受償。我們在這里看到的股權不僅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發行的資金股票,還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上市或非上市股票。
公司質押股權這種情況一般說明公司資金周轉困難,目前財務狀況無法維持正常經營。急需資金補充現金流,這種情況發生後如果公司需要2000萬資金融資就要質押股權。如果銀行給錢,如果貼現率是50%那麼資金的實際金額就是1000萬。為了避免銀行本金無法償還的情況,銀行為此設置了清算線和預警線,以確保不會失去自己的利益。一般大部分是140-160%或者130-150%。公司股權質押還有上限要求,股票質押的質押率一般為50%到60%,基本上是50%。期限通常是六個月到兩年,公司的資質可以決定質押率的高低,這方面確實值得我們關注。如果股權被凍結,這個承諾就不能再履行了。
股票質押是一種和減持股份一樣非常常見的融資方式。從業務定位來看,股票質押交易定位於服務實體經濟,解決中小型、創業型上市公司股東融資難的問題,絕大多數資金融入方為上市公司主要股東,且資金主要用於企業經營周轉,與其他杠桿資金加杠桿用於購買股票有明顯不同。
用於質押貸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對上一年度虧損的,或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或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均不能成為質押物;這一條意味著:證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質押貸款的額度,那麼它會首選已經得到市場認同的、穩健的「績優股」,而非未來的「績優股」。原因是因為股票的風險衡量由銀行來確定,從穩妥的角度出發,股價穩定、業績好、財務健康的上市公司無疑會成為銀行的首選。
7. 股權質押需要信息披露嗎
達到5%或以上的必須公告,主要的參考政策是《上交所發布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
在生活中,可能大家都有聽到過有人因為急需資金應急而做過汽車、房屋的質押等手續。實際上股市裡也存在「質押」這個東西,那麼「股權質押」都包含了哪些內容呢?咱們今天就對其做個了解。讓知識面能得到拓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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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股權質押」?
1.股權質押的意思
股權質押是作為一種擔保方式的,即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公司)或是第三人依法將其股權扣押給債權人(銀行等),如果是出現了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再或者是發生了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就該股權優先受償。文中所表示的「股權」既是包括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所給出的資金,而且包括了這些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者是沒有上市的股票。
2.公司進行股權質押的原因
當公司進行股權質押,這種情況一般也就說明了這個公司的資金周轉出現困難,財務狀況難以保持正常經營,很著急需要資金來補充現金流。
一般這種情況需要進行股權質押:
倘若企業近期需要的資金是2000萬,融資時用股票進行質押,如果銀行借錢給他,折扣率是5折,那拿到手的資金是1000萬。避免出現無法償還銀行本金的情況,平倉線和預警線就是銀行為這個設置的,已保證自己的利益不會損失,一般兩者多為140-160%或130-150%。
還有就是公司股權質押是要遵循上限的規定的,股票質押率通常會打5~6折,通常5折,期限通常為半年至2年,當然了最後的質押率水平,還是要依照公司的資質來決定。要特別注意,若股權凍結了的話那將不能進行質押。
3.哪裡可以查看股權質押的相關內容?
到上市公司的官網,還有就是某些金融終端等查詢。要是在股市裡還是要多多注意公司股權質押信息,其他重要的信息也是需要大家重視的。建議點擊下方鏈接獲取一份投資日歷,里邊涵蓋公司除權除息、新股申購和停牌復牌等具體信息: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股權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對股票有影響嗎?
股權質押就是一種融資的工具,是可以用來補充現金流,還有就是用來改善企業的經營現狀。
但是,它會有平倉或爆倉以及為保持股權而喪失控制權這樣的風險。
對股票的影響是趨於有利方面還是有弊方面的問題,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況
公司進行股權質押來獲得流動資金的目的就是為了要經營主業或者是開展新項目的話,這都是利好的事情,畢竟能夠開疆擴土。另外,要是說流通的股票是你質押的股票,即市場上所存的該股的股票數量都減少了,需求量大致不變,那拉升該股所要的資金量都減少了,位於市場風口就容易開啟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況
倘若上市公司的目的只是想償還短期債務以及無關公司發展大計的支出,反而就體現出了這個公司財務的窘況,會降低投資者對該公司的預期和好感度。另有,假設股權進行高質押,倘若導致股票下跌,甚至到達了預警線,若是證券公司出售質押股票,容易造成負面消息,如果證券公司出售質押,將影響市場對該股票的做多情緒,最後可能使股價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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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股權質押融資分類及其優缺點有哪些
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股權質押就是一種融資的工具,可以用它來填補現金流現金流,還可以來改善企業的經營現狀。不過,其潛在平倉或爆倉以及為保持股權而喪失控制權的風險。對股票的影響是趨於有利方面還是有弊方面的問題,還是要根據現實情況入手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況
若是說公司進行股權質押來獲得流動資金,以此為目的希望經營主業或開展新項目的話,則可視為利好,畢竟有利於開疆擴土。另外,你所質押的股票是流通的股票的話,也就是說市場上有的該股的股票數量已經減少了,需求量變化不是很大,那麼就是拉升該股所需的資金量減少,那處在市場風口的話就比較容易開啟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況
如果上市公司僅為了償還短期債務以及無關公司發展大計的支出,反而就讓公司財務的窘況浮出水面,會降低投資者對該公司的預期和好感度。再者,股權要是進行高質押,倘若真的發生了股票下跌的情況,並且跌破到預警線,證券公司一旦出售質押股票,容易引發不好的反饋,換言之,市場對該股票的太多情緒是由於證券公司出售質押,最終導致股價的可能下跌。
總的來說,股權質押就是一種融資工具,可以用它來補充現金流,還可以用來改善企業的經營現狀。由於股權質押存在一些潛在的風險,例如平倉或爆倉以及為保持股權而喪失控制權等等,因此對股票的影響究竟是利好還是利空,最終還是要看具體的情況是怎麼樣的,大家不要盲目做出判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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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新《證券法》在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上市公司是國民經濟的「基本盤」,是經濟發展動能的「轉換器」。長期來看,上市公司質量制約著資本的形成效率和運營效果,決定了資本市場的長期趨勢,體現著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效能。上市公司質量的提升,有助於全面促進實體經濟安全。新《證券法》設專章規定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礎性制度,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
其一,更加強調信息披露有效性。在強調信息披露應當真實、准確、完整的基礎上,對於發行上市及持續監管環節的信息披露,新《證券法》明確了充分、及時、簡明、公平、同步等披露要求。
其二,擴充義務人范圍和具體披露事項。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管以及做出公開承諾的主體,都納入信息披露義務人范圍。增加和細化了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范圍,完善了定期報告制度,擴大了董監高信息披露保證責任范圍。
其三,建立自願信息披露制度。將實踐中上市公司的自願信息披露行為納入規范范圍,除遵守法定的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等原則外,明確自願信息披露的相關性、一致性等要求。
其四,確立公開承諾披露制度。為了營造誠信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新《證券法》要求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做出公開承諾的,應當披露,遵守新《證券法》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
其五,加強對上市公司收購的披露規范。新增持股達到5%後每變動1%應當披露和違規增持股份限製表決權的規定,在權益變動披露報告中增加增持股份資金來源和股份變動時間及方式兩項內容,對收購要約變更作出限制性規定,取消協議收購中要約收購義務豁免的行政許可,延長收購人的股份持有期限。
新《證券法》下,為了支持上市公司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對突發事件,維護經濟安全,上交所在監管方面做了哪些安排?
針對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企業融資和並購重組等方面遇到一些新的挑戰,在遵守新《證券法》相關規定前提下,上交所全面落實五部委通知和證監會規定,做出適應性的監管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對突發事件,維護經濟安全。
其一,優化科創板審核工作。放寬審核時限,自2月3日起科創板首次公開上市審核、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及其他相關審核中發行人回復時限等規則規定的審核時限,以及發行人更新財務報告的時限,予以中止計算。正常推進受理和審核,支持鼓勵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科技創新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相關企業申請材料齊備的即報即受理,組織熟悉生物醫葯行業的專業審核人員集中攻關、快速審核。通過審核系統在線辦理業務咨詢並簡化咨詢流程,響應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
其二,優化發行承銷服務。及時調整待發行與發行中企業發行日程,鼓勵通過互聯網和電話方式開展非現場路演。研究創新服務方式,擬通過線上直錄播方式舉辦上市儀式。支援湖北省上市公司,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2020年上市年費,免收2020年湖北省新上市公司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
其三,優化信披監管和服務。做好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召開、限售股份上市、債券付息兌回等相關公告及業務梳理,對相關業務事項作了銜接安排。針對受疫情影響部分上市公司審計難以正常開展,導致公司無法按期披露2019年年報和2020年一季報的情況,發布《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對確實因疫情影響難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經審計年度報告的公司,允許延期披露,原則上應不晚於2020年6月30日。同時,落實適當放寬並購重組業務相關時限。
其四,加強上市公司風險排摸。第一時間組織力量摸排上市公司復工復產情況,了解疫情對上市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了解未能復工復產的原因和面臨的實際困難。根據掌握的實際情況進行深入分析,針對上市公司主要面臨的復工難、物流不暢、資金流等壓力,有針對性地研究提出相關解決建議方案。同時,嚴密關注二級市場波動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對瀕臨退市公司的風險因素予以重點關注,對疫情防控概念股炒作等類型化問題進行密切跟蹤,對股票質押等可能影響市場整體運行的風險進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