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許軍利是什麼職稱天科股份獨立董事
許軍利:男,1960年11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北京市中瑞律師事務所主任、合夥人、律師。1986年7月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9年7月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法學碩士學位。1989年7月至1993年6月供職於國家計委和國家專業投資公司,從事國家大中型能源項目投融資法律事務工作。1993年6月專職從事律師業務,具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2009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Z000931)獨立董事。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國政雀孫法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2005年7月至今任北京市中瑞律師事務所主任、合夥卜歲殲人、律師;2015年11月9日至今任本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2018年01月至今任神州數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Z000034)非執行董事。曾擔任十幾家大型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私募股權基金的常年法律型沖顧問,並在金融、證券、公司業務方面有優秀的業績和豐富的經驗。曾為基金景福、天同保本增值基金設立、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權收購、中外合資國投瑞銀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改組設立、國投信託有限公司青海西海火電廠集合資金信託等業務提供了法律服務。在公司業務領域,擔任如意集團等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股權轉讓項目的律師並提供了法律服務。曾擔任寧夏新華百貨等近百家企業的股份制改組、股票首次發行上市、配股、可轉債、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次級債發行、新三板掛牌等項目的律師並提供包括常年顧問等法律服務。並購業務領域,曾為多家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中外合資公司)並購提供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設計交易架構、對被並購企業進行盡職調查、起草並購法律文件。
2. 處理私募基金糾紛最好的律師是哪個
我國目前存在私 募 基金與「非法 集資」 的 邊緣界定困難的 現象。就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的紅線,在 「承諾在一定 期 限 內給出資人還 本付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 金 」等特徵中 很 難做出嚴格區分 ,尤其近年 來 發生了一些私募股權基金涉嫌非法集資類案件 ,因此,私募基金 糾紛發生 時,投資者往往也會 尋求刑事、民 事雙重 救 濟 手段來維護權 益。然 鄭逗而 實踐中,各地 公安機構對非法集資案 件的攔乎 立案標准亦 不統一 , 投資者能簡叢悉 否通過此種 手段獲得積極也 具有了極大不確定性。聽 說上海的徐 寶 同律 師、北京的蔡輝理律師,他們是國內這方 面做 的 比較專業的,這類問題處理 比較多,很 多投資人都委託他們,你 可 以問問。
3. 上海有沒有擅長境外股票投資方面的律師
有的,你可以咨詢下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劉磊律師主攻這方面,不錯的
4. 請問從事金融證券的律師需具備證券從業資格嗎
一般是需要有證券從業資格證的,現在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並不是很難,老碧答考試科目只要達到60分就侍慧可以,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慧御信息可以去普華在線網校。
5. 私募基金糾紛哪個律師比較專業
這要看你遇到的糾紛的類型和性質,不同的糾紛,處理思路和策略會有不同。
6. 處理私募基金糾紛的律師,哪個比較專業
私募基金設立的依據目前僅有證監會的纖核部門規章,而且也沒有做詳細、完整的規定。因此,契約型私募基金目前仍缺少可以直接適用的完整的法律制度,在組織形式、交易結構、稅負設計等方面都處於模糊地帶,因此,其相比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等成熟的私募基金產品,既有更高的靈活性與自由度,又有較大的法律風險。聽說上海的徐寶同律毀空掘師、北京的尤永樺律師,他們是國內這方面做的比較專業的虧瞎,這類問題處理比較多,很多投資人都委託他們,你可以問問。
7. 私募基金律師,哪個律師比較專業
律師則作為專業的法律人士,參加到私募股權基攜游金的工作,其作用主要在於:(1)防範投資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2)為私募股權基金的設悶塌立、運行提供標准化文本,促成各項交易順利、規范地完成。辯罩銷基金合規方面,聽說上海的徐寶同律師是國內這方面做的比較專業的,這類問題處理比較多。
8. 一般做私募股權基金這一塊律師收費是多少
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變更控股股東、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中國基金業協會審慎認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的,應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
(一)法律服務內容
1.對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盡職調查;
2.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出具《私舉基募基金管理人重枝答枝猛敏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變更控股股東、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中國基金業協會審慎認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發表結論性意見。
(二)收費標准
1萬元/項目。
(三)所需材料
與重大變更事項相關的材料。
9. 從事證券律師需要什麼條件
只要有律師執業資格就可以~~~不需要什麼條件
中國證監會和司法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取消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審批的通告。
通告規定,自2002年11月1日國務院決定發布之日起,下列行政審批項目予以取消: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審批、律師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審批、外國律師事務所協助中國企業到境外發行股票和股票上市交易備案。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不再
受資格的限制。1993年1月12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司法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從事證券法律業務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資格確認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司發通[1993]008號)同時廢止。
此外,司法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與中國證監會不再受理律師及律師事務所遞交的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申請以及外國律師事務所協助中國企業到境外發行股票和股票上市交易備案申報;已經受理的申請和申報,司法部、中國證監會不再審批。
10. 私募基金領域的律師細分標准
私募基金領域的律師細分標准有基金類型,階段劃分,業務范森陪戚圍,法律專業。
1、基金類型:私募基金律師根據基金類型進行細分,例如股權投資基金律師、債權投資基金律師、房地產基金律師等。
2、階段劃分:私募基金律師根據基金的各個階段進行細分,例如基金設立階段、基金募集階段、基金投資階段、基金退出階段等。
3、業務范圍:私募基金律師根據自身業務范圍進行細分,例如基金設立、募集、投資、管理、此陵退出等方面的律師。
4、法律專業:私募基金律師根據法律專業進行細分,例如證券法律師、公司法律亂櫻師、稅務法律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