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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配股方式再融資

發布時間: 2023-05-03 14:30:16

Ⅰ 什麼是股權再融資

股權再融資是指向原普通股股東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配售一定數量新發行股票的融資行為。

1、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股的,除了要符合公開發行股票的一般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

(2)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3)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2、配股權價值:一般來說,老股東可以以低於配股前股票市價的價格購買所配發的股票,即配股權的執行價格低於當前股票價格,此時配股權是實值期權,因此配股權具有價值。

配股權價值=(配股後的股票價格-配股價格)/(購買-新股所需的認股權數)。

Ⅱ 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方式有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
一,上市公司融資方式債務性融資:這種融資方式是指收購企業用承擔債務的方式從他人獲得籌措並購的所需資金,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向銀行金融機構貸款,一種是向社會發行債券。
(1)、金融貸款:傳統的並購融資方式,優點是手續簡便,融資成本低,融資數額大。缺點是企業需向銀行公開自己的經營信息外,還需要在經營管理上受制於銀行。更重要的是,企業要獲得貸款,一般都要提供抵押或者保證人,而這就降低了企業再融資能力。
(2)、發行債券:這種方式的最大優點是債券利息可以在企業繳納所得稅前扣除,減輕了企業的稅負。此外,同發行股票進行融資相比,發行債券可以避免稀釋股權。發行債券的缺點在於:如果債券發行過多,會影響企業的資本結構,降低企業的信譽,增加且再融資的成本。
二,權益性融資:指企業通過發行股票融資或者通過換股方式來進行並購。權益性融資主要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和換股並購兩種方式來進行。
(1)、發行股票:指企業發行新股或向原股東配售新股籌集。資金進行並購價款支付,發行股票融資方式的優點是不會增加企業的負債。發行股票融資有利於企業資產規模的擴大,也增加了企業的再融資能力,缺點是會稀釋原有的股權比例,降低每股收益率,另外,由於股息要在企業繳納所得稅之後支付,這就增加了企業的稅負。(2)、換股並購:指收購方以本身股票作為並購的對價來獲取被收購方的股權,據換股融資的不同方式又可以分為增資換股、庫藏股換股,母公司與子公司交叉換股等。特點是它可以使企業避免大量現金短期流出的壓力,降低並購所引發的企業流動性風險,使收購不受並購規模的限制。另外,在會計與稅收上使用換股並購還可以獲取一定的好處,換股並購的弊端在於法規上的限制,審批手續負債,時間花費又長。
三,混合型融資:指同時獲得債務性融資與權益性融資的融資方式,在實踐中,最為常見的混合型融資方式有可轉換債券與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這種混合型融資工具的特點在於企業債券持有人在一定條件下可將債券轉換為該企業的股票。在企業並購中,利用可轉換債券籌集資金具有如下特點:首先,可轉換債券的報酬率一般較低,因此可以降低企業的籌資成本;其次,可轉換債券具有較高的靈活性,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計不同報酬率和不同轉換價格的可轉換債券;最後,當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後,債券本金就無須償還本金。因此,免除了企業償還持有人本金的債務負擔。
然而,發行可轉換債券也存在如下缺點:首先,當債券到期時,如果企業股票價格高漲,債券持有人自然要求轉化為股票,這就變相使企業蒙受財務損失;如果企業股票價格下跌,債券持有人自然要求退換本金,這不但增加企業的現金支付壓力,也嚴重影響企業的再融資能力。其次,當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票時,企業原有股東的股權會被稀釋。

Ⅲ 股權再融資行為有哪些

股權再融資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股權交易增值融資;股權增資擴股融資;股權質押融資;私募股權融資等其他方式。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法律依據:股權再融資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股權交易增值融資;股權增資擴股融資;股權質押融資;募股權融資等其他方式。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公司股權再融資的發行方式主要有兩種:向現有股東配股融資和向 市場增發新股,配股又可以分為非承銷配股(即企業自己發行)和承銷配 股(由投資銀行或者證游培券商承銷)。Eckboand Masulis(1992)在研究美國 公司再融資方式選擇時發現,承銷配股的發行成本比非承銷配股高,私 募增發的發行成本比承銷配股高。按照股東權益最大化的觀點看,企業 應當採用非承銷配股的方式發行新股。
而不同國家的資本市場企業股權 再融資的方式存在明顯的差異,美國和日本公司傾向於選擇融資成本較 高的增發方式;在加拿大、歐洲和亞洲地區,配股依然是最主要的股權 再融資方式。Smith(1977)研究發現並提出了SEO 的發行之謎,西方學 界對此進行了探討並提出不同理論解釋。 (一)股權再融資發行方式之謎的理論解釋 目前股權再融資發行方式的理論解釋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代理成 本理論。該理論認為在西方國家公司中,通常有相當比例的董事會成員 來自投資銀行,這些董事可以通過游說或者施加壓力,使公司採用增發 新股的方式進行融資。投資銀行在承銷發行股票時可以向公司管理層輸 送利益,雙方都通過此股權融資方式獲得特殊利益。二是控制權理論。 該理論認為如果公司是由擁有控制權的股東和非控制權的小股東組成, 擁有控制權的股東對再融資發行方法就會有很大的自主權。
這兩種股東 在公司中的利益並不完全一致,控制股東會利用其擁有的控制權為自己 謀取最大利益,而不是考慮所有股東的利益最大化。同時一些上市公司 特別是家族企業為了不稀釋控制權,不願意選擇承銷配股和增發新股的 方式發行新股,因為這些方式可能威脅到家族對公司的控制。三是信息 不對稱理論。該理論包括旦磨禪兩種信息不對稱觀點:一種模塵是強調承銷商在發 行中的證明作用,認為內部管理者擁有的信息遠遠多於外部投資者,投 資者會對管理者新股發行的動機產生疑惑。為了減輕信息不對稱,企業 通過承銷商發行股票,使投資者相信承銷商已經恰當評價了企業發展前 景和股票價格,以保證股票發行的成功;另一種是依據於企業的不同質 量特徵,認為低質量的企業採用增發新股方式,而高質量的企業採用配 股方式發行新股,在配股的這組企業中,高質量的企業會通過僱傭高質 量的承銷商。四是交易成本理論。該理論認為在配股方式下發行新股, 那些放棄配股權的投資者需要通過證券市場出售其配股權,這樣就產生 了交易成本。同時認為通過增發股票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投資者因為改 變投資組合所發生的成本,因而增發新股可以避免配股方式下不利的交 易成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Ⅳ 再融資指什麼 再融資有哪些方式

今日多家媒體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核准、發行一直在正常推進,並購重組過程中涉及的配套再融資的審核也在正常上會,不存在所謂重啟。僅再融資發審會近一月沒有安排。按照相關規定,發審會召開前5天會發布相關通知,本周五不可能有再融資項目上會。再融資是什麼?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所以再融資實際上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配股、增發、發行可轉換債券。
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東發行新股、籌集資金的行為。投資者在配股的股權登記日那天收市清算後仍持有該支股票,則自動享有配股權利,無需辦理登記手續。中登公司(中國登記結算公司)會自動登記應有的所有登記在冊的股東的配股許可權。
上市公司原股東享有配股優先權,可自由選擇是否參與配股。若選擇參與,則必須在上市公司發布配股公告中配股繳款期內參加配股,若過期不操作,即為放棄配股權利,不能補繳配股款參與配股。
股票增發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一般為發行前某一階段的平均價的某一比例。
配股與增發的區別 :區別一,向原股東配售股票稱「配股」,向全體社會公眾發售股票稱「增發」,投資者以現金認購新股,同股同價。區別二,配股需受一定的限制的,如,連續三年凈資產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不得低於6%,再融資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30%,配股價不得低於凈資產,由於事先須設定配股價,故此配股價不能定的過高,否則,尚未召開股東大會,可能就會跌破配股價,配股方案一年內有效,過期需重新提請證監會批准。 增發新股是泊來品,又稱市場化增發,其增發資格不受上訴凈資產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融資比例限制,且增發不必公告發行價格,發行價格區間為:增發前的二十個交易日的算術平均值的85%~90%,然後在此區間竟價。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
發行可轉換債券比直接發行債券或直接發行股票更為有利。(1)當股市向好,可轉換債券隨市上升超出其原有成本價時,持有者可以賣出轉券,直接獲取預期年化預期收益;(2)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業績轉好,其股票價格預計有較大提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以享受公司較好的業績分紅或公司股票攀升的利益;(3)當股市低迷,可轉換債券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
可轉換債券及將轉券轉換為股票都不合適時,持券者可選擇保留轉券,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Ⅳ 再融資是什麼意思

所謂 再融資 ,主要 指 的是在 證券市場上 ,已經 上市 的上市 公司 可以 通過 對股票進行 配股、增發 以及對 可轉換債券 進行發行 等方式 ,所 進行的直接融資。對 於已經上市的 上市公司的發展 來說,往往需要一些方式來 起到較大的推動作用, 而 再融資 就能夠做到這點。中國 證券市場 中具備 的再融資功能 已經開始 越來越受到有關方面的重視 ,可惜的 是, 因為許許多多困改物的 原因, 上市公司的再融資 依然 還存在 著部分難以 忽視的問題。

影響再融資的因素

1 、融資 所需要的 成本對 於 股權融資偏好的影響 :對 於債權融資成本 來說 ,再融 資的 成本 可以說是遠遠 低 於它的,所以,這也 是 已經上市的 上市公司 對 於再融資 十分 熱衷的最主要原因;

2 、 上市 公司 的 治理結構對 於 融資偏好的影響 :中國股市內已經上市的 上市公司 , 大多 都 是國有企業通過 股票的 增量發行 而 改制上市,在治理結構 的 方面 , 仍 然具 有國有企業的烙印 ;

3 、 上市公司的 考核制度對 於 股權融資偏好的影響 :對 上市公司 而言,它 的管理目標 主要 是實現股東利益 的 最大化。 但因為 企業的稅後利潤指標 也只是 考核了企業 在 間接融資中 所產生 的債務成本, 而 未能 去 考 查 核 驗 股本融資成本, 即便 考 查 核 驗了 , 得到的結果 也總是很低 , 所以,殲山 上市 公司 更加的 偏好股權融資 了 ;

4 、 上市公司的 盈利預期對 於 股權融資偏好的影響 : 因為大多數公司汪液再融資後,其盈利能力都會有很大幅度的下跌,這也就使得上市公司自身的資產報酬率,基本上都小於銀行的貸款利率,因此,這讓大股東們更加偏好於股權融資 ;

5 、其他 不確定 因素對 於 股權融資偏好的影響 : 上市公司融資除 了要 受 到 融資成本、公司治理結構 的 影響外, 同時還 會受 到 成長性、財務狀況等 其他 因素的影響。

Ⅵ 什麼是再融資

問題1:什麼是再融資?

問題2:再融資是什麼意思?

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

再融資對上市公司的發展起到了較大的推動作用,我國證券市場的再融資功能越來越受到有關方面的重視。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資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五個病灶

一是融資方式單一,以股權融資為主。上市公司對股權融資有著極強的偏好。在1998年以前,配股是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惟一方式,2000年以來,增發成為上市公司對再融資方式的另一選擇;2001年開始,可轉債融資成為上市公司追捧的對象。我國上市公司在選擇再融資方式時所考慮主要是融資的難易程度、門檻高低以及融資額大小等因素,就目前而言,股權融資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首選。我國股權結構比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佔60%以上,在這種情況下,股權融資對改善股權結構確實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單一的股權融資並沒有考慮到企業在資本結構方面的差異,不符合財務管理關於最優資金結構的融資原則。有人對 1997年深市配股公司進行研究,發現其平均資產負債率為43.29%,對此類公司繼續進行股權融資使得企業的資本結構更趨於不合理。

二是融資金額超過實際需求。從理論上說,投資需求與融資手段是一種辨證的關系,只有投資的必要性和融資的可能性相結合,才能產生較好的投資效果。然而,大多數上市公司通常按照政策所規定的上限進行再融資,而不是根據投資需求來測定融資額。上市公司把能籌集到盡可能多的資金作為選擇再融資方式及制訂發行方案的重要目標,其融資金額往往超過實際資金需求,從而造成了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及其他一些問題。

三是融資投向具有盲目性和不確定性。長期以來,上市公司普遍不注重對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致使募集資金投向變更頻繁,投資項目的收益低下,拼湊項目圈錢的跡象十分明顯。不少上市公司對投資項目缺乏充分研究,募集資金到位後不能按計劃投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資金閑置,有些不得不變更募資投向。據統計,以2000年上半年上市、增發以及配股的公司為樣本,至2000年底,在平均經歷了半年以上的時間後,平均只投出了所募資金的46.15%,而從招股說明書中可以看出,多數企業投資項目的建設期在半年、一年左右,不少企業於是將資金購買國債,或存於銀行,或參與新股配售,有相當多的企業因為要進行再融資,才不得不將前次募集資金「突擊」使用完畢。由於不能按計劃完成募資投入,為尋求中短期回報,上市公司紛紛展開委託理財業務。如此往復,上市公司通過再融資不但沒有促進企業的正常發展,反而造成了資金使用偏離融資目的和低效使用等問題。

四是股利分配政策制訂隨意。無論是2001年度以前的輕現金分配現象,還是2001年度少部分公司所進行的大比例現金分紅,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制訂的隨意性。上市公司並沒有制定一個既保證企業正常發展又能給予投資者穩定回報的股利政策,管理層推出股利分配方案的隨意性較強。股利政策制訂沒能結合上市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廣大公眾投資者也沒能通過股利分配獲得較高的股息回報。

五是融資效率低下。近年來,上市公司通過再融資後效益下降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最嚴重的問題。據不完全統計,在2000年進行配股及增發新股的 34家公司中,有26家在融資前後的年度凈資產收益率下降,其中有13家配股公司2000年凈利潤大大低於上一年凈利潤,收益率提高的公司僅有8家,約占總調查數的四分之一。2001年度年報顯示,在2000年及2001年初實施配股或增發的公司中,有30家公司發布虧損年報或預虧公告。上市公司融資效率低下,業績滑波,使得投資者的投資意願逐步減弱。這一問題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對上市公司本身及證券市場的發展都是極為不利的。

上述問題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基本的原因有:

一是股權融資的實際資金成本較低。融資方式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融資成本的制約。股權融資的實際成本即為股利回報,對企業而言,現金股利為企業實際需要支付的資金成本。而我國證券市場在股利分配上長期存在重股票股利,輕現金股利的情況。在我國,由於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由大股東選出的董事會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成為管理層可以隨意調控的砝碼,因此外部股權融資的實際成本成為公司管理層可以控制的成本,相對於債券融資的利息回報的硬約束,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更願意選擇股利分配的軟約束。這正是造成我國上市公司偏好股權融資方式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是企業債券市場尚不成熟。企業債券市場的不成熟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法規滯後。目前債券發行的主要法規是1993年制訂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條例中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由於此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即使按政策的高限發行,由於企業債券尚需交納利息稅,其實際收益也與國債相差無幾,與國債的低風險相比,企業債券的收益對投資者無吸引力。二是企業債券上市的規模小。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業債券僅有10隻,發債主體僅為六家特大型國有企業,還有許多發行債券的企業未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債券的流通性不高。基於以上兩方面的原因,就安全性、流通性、收益性三方面綜合而言,投資者並不看好企業債券,使得這種在西方國家最重要的一種融資方式在目前中國的證券市場上尚處於襁褓之中。因此,上市公司只能更多地選擇增發、配股等股權融資方式。

三是特殊的股權結構。統計數據顯示,2001年底公眾投資者的流通股所佔的股權比重僅為34%左右,而國家股卻佔到47%的比重,其他非流通股份佔到19%的比重。從總體上看,國有股東在上市公司中處於絕對控股的地位,即使個別上市公司中國有股東只是處於相對控股地位,但由於公眾投資者非常分散,致使在人數上占絕大多數的公眾投資者也難以取得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公眾投資者無法真正參與決策。在此情況下,管理層的決策並不代表大多數流通股東的權益,很大程度上只代表少數大股東的利益。由於再融資的溢價發行,通過融資老股東權益增長很快,對新股東而言是權益的攤薄。由於大股東通過股權融資可以獲得額外的權益增長,因此擁有決策權的大股東進行股權融資的意願極強。再者,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在再融資後很快推出大比例現金分紅方案,按照其所佔股權比例取走的分紅的大部分。

四是政策的導向作用。在核准制下,再融資條件更加嚴格,審核時間加長,上市公司希望一次籌集到盡可能多的現金。隨著2001年新股發行管理辦法的頒布,許多上市公司紛紛推出增發方案,掀起增發熱潮。下半年由於市場原因,增發的核准難度加大,許多公司又轉而採用配股及可轉債方式;當年可轉債發行辦法出台以及監管部門對券商實行通道限制制度,可轉債不佔通道且不受融資間隔不低於一個會計年度的限制,使得眾多公司在下半年推出可轉債融資方式。2001 年3月頒布的《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管理辦法》中將上市公司分紅派息作為再融資時的重點關注事項,當年證監會發布的《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審核工作的指導意見》中也提出應當關注公司上市以來最近三年歷次分紅派息情況,特別是現金分紅占可分配利潤的比例以及董事會對於不分配所陳述的理由,因此大多數上市公司從2001年度開始大范圍進行現金分紅。這些情況說明,政策規定對再融資起著重要的導向作用。

Ⅶ 股票配股的方法是什麼

目前A股常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債。配股由於不涉及新老股東之間利益的平衡,因此操作簡單,審批快捷,是上市公司最為熟悉的融資方式。那麼,配股怎麼配?
配股怎麼配?
如果持有10000股,配股方案是10配3,那就能獲配3000股。深市規定配股不足1股部分,按數量大小排序,數量小的循環進位給數量大的股東,以達到最小記賬單位1股。在規定期間,按規定價格掛單買入即可。在配股繳款期內股東可多次申報,但申報的配股總數不得超過配股數量限額。
配股有一個過程,依次需要經過董事會、股東大會、發審委、證監會通過,最後一關是證監會核准。通俗地講,配股可以理解為向全體股東集資,不管你最終是否參與配股,所持的股份最後都得被除權。不過在國際市場上公司股權再融資以增發為主,配股較為少見,僅在公司陷入經營困境,無法吸引新投資者認購的情況下,才使用這種方法。
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公司的發展向持有公司股票的股東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分為有償配股(投資者購買公司所配股份)和無償配股(上市公司分紅派息時以股利形式送轉股份給投資者),通常泛指第一種。
配股的意思是,在你原有股份基礎上給權利你去以較低的配股價加倉該股。總的來說,面對配股,要麼賣出,要麼繳款配股。如果又不賣出又不配股,那麼等待你的大概率將是巨虧。

Ⅷ 配股的再融資

一、上市公司再融資方式的比較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在核准制框架下,這三種融資方式都是由證券公司推薦、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規模、發行方式和發行價格、證監會核准等證券發行制度,這三種再融資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許多差異:
1.融資條件的比較
(1) 對盈利能力的要求。增發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若低於6%,則發行當年加權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公司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對分紅派息的要求。增發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紅;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最近三年特別是最近一年應有現金分紅。
(3)距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增發要求時間間隔為12個月;配股要求間隔為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沒有具體規定。
(4)發行對象。增發的對象是原有股東和新增投資者;配股的對象是原有股東;而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對象包括原有股東或新增投資者。
(5)發行價格。增發的發行市盈率證監會內部控制為20倍;配股的價格高於每股凈資產而低於二級市場價格,原則上不低於二級市場價格的70%,並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價格以公布募集說明書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盤價格為基礎,上浮一定幅度。
(6)發行數量。增發的數量根據募集資金數額和發行價格調整;配股的數量不超過原有股本的30%,在發起人現金足額認購的情況下,可超過30%的上限,但不得超過100%;而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數量應在億元以上,且不得超過發行人凈資產的40%或公司資產總額的70%,兩者取低值。
(7)發行後的盈利要求。增發的盈利要求為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前一年的水平;配股的要求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發行完成當年足以支付債券利息。
2.融資成本的比較
增發和配股都是發行股票,由於配股面向老股東,操作程序相對簡便,發行難度相對較低,兩者的融資成本差距不大。出於市場和股東的壓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紅水平,理論上看,股票融資成本和風險並不低。
目前銀行貸款利率為6.2%,由於銀行貸款的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很低,若以0.1%計算,其融資成本為6.3%。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一般在1%-2%之間,平均按1.5%計算,但出於發行可轉換債券需要支付承銷費等費用(承銷費在1.5%-3%,平均不超過2.5%),其費用比率估計為3.5%,因此可轉換債券若不轉換為股票,其綜合成本約為2.2%(可轉換債券按5年期計算),大大低於銀行貸款6.3%的融資成本。同時公司支付的利息可在公司所得稅前列支,但如果可轉換債券全部或者部分轉換為股票,其成本則要考慮公司的分紅水平等因素,不同公司的融資成本也有所差別,且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3.優缺點比較
(1)增發和配股
配股由於不涉及新老股東之間利益的平衡,因此操作簡單,審批快捷,是上市公司最為熟悉的融資方式。
增發是向包括原有股東在內的全體社會公眾發售股票,其優點在於限制條件較少,融資規模大。增發比配股更符合市場化原則,更能滿足公司的籌資要求,但與配股相比,本質上沒有大的區別,都是股權融資,只是操作方式上略有不同。
增發和配股共同缺點是:融資後由於股本大大增加,而投資項目的效益短期內難以保持相應的增長速度,企業的經營業績指標往往被稀釋而下滑,可能出現融資後效益反而不如融資前的現象,從而嚴重影響公司的形象和股價。並且,由於股權的稀釋,還可能使得老股東的利益、尤其是控股權受到不利影響。
(2)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兼具股票和債券的特點,當股市低迷時,投資者可選擇享受利息收益;當股市看好時,投資者可將其賣出獲取價差或者轉成股票,享受股價上漲收益。因而可轉債可認為是一種「推遲的股本融資」,而對上市公司來說,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優點十分明顯:
首先,是融資成本較低。按照規定轉債的票面利率不得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若未被轉換,則相當於發行了低利率的長期債券。其次,是融資規模大。由於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一般高於發行前一段時期的股票平均價格,如果可轉換債券被轉換了,相當於發行了比市價高的股票,在同等股本擴張條件下,與增發和配股相比,可為發行人籌集更多的資金。再次,業績壓力較輕。可轉債至少半年之後方可轉為股票,因此股本的增加至少有半年的緩沖期,即使進入可轉換期後,為避免股權稀釋得過快,上市公司還可以在發行公告中,安排轉股的頻率,分期按比例轉股。股權擴張可以隨著項目收益的逐漸體現而進行,不會很快攤薄股本,因而避免了公司股本在短期內的急劇擴張,並且隨著投資者的債轉股,企業還債壓力也會逐漸下降,因而比增發和配股更具技巧性和靈活性。
但是,可轉債像其它債券一樣,也有償還風險。若轉股不成功,公司就會面臨償還本金的巨大風險,並有可能形成嚴峻的財務危機。這里還有一個惡性循環問題,轉股未成功的原因必然是股價低迷,而股價低迷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公司業績滑坡,若此時必須償還本金,公司財務狀況將會進一步惡化。
二、上市公司再融資方式的選擇趨勢
長期以來,配股是我國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普遍方式。在國際市場上公司股權再融資以增發為主,配股較為少見,僅在公司陷入經營困境,無法吸引新投資者認購的情況下,才使用這種方法。
增發新股自1999年7月由上菱電器股份公司成功實施以來,在發行數量、規模上都取得了很大的發展。但由於融資渠道已經大大拓寬,而上市公司的盈利和分紅壓力日益巨大,股權融資的成本也不再低廉,從長期看,增發和配股等股權融資在市場中的地位將逐漸下降。
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發行可轉換債券是最主要的融資方式之一,在我國證券市場的應用前景十分廣闊。從國際發展趨勢來看,今後上市公司在制定融資方案時,根據環境特點和自身條件以及發展需要量體裁衣,在一次融資或在一段時期內的融資中綜合採用多種融資方式進行組合融資。由於有關規定對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限制較嚴,滿足條件可以採用該融資方式的公司只是少數,從理論上分析,適合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應該符合增發和配股的條件,可以把增發和配股作為備選方案,融資方式的選擇餘地較大;但符合增發或配股條件的公司則不一定能符合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條件。而且,一些公司即使滿足條件,也因為受資產負債水平的限制而發行總額有限。因此,同時採用可轉換債券、增發以及銀行貸款等方式進行組合融資對於資金需求規模大的公司具有重要意義。而且,通過精心設計組合融資方案,將長期融資和短期融資結合起來,運用超額配售選擇權增強融資的靈活性,可以大大降低公司的融資風險和融資成本。企業進行融資決策的關鍵是確定合理的資本結構,以使融資風險和融資成本相配合,在控制融資風險、成本與謀求最大收益之間尋求一種均衡。今後上市公司融資的趨勢是:從實際出發,更注重融資方式與手段的創新和優化,將種種情況綜合考慮,選擇最優再融資方案,以實現公司的長遠發展和價值最大化。

Ⅸ 上市公司進行再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再融資方式分為配股、增發、發行可轉債三種,三種方式的含義分別如下:
1.配股:配股則是按照一定的配股比例,向原股東以低於市價的價格配售一定的股票,從而進行融資的行為。
2.增發:增發即「增加發行」的意思,增發分為公開增發和定向增發兩種方式,公開增發的發行對象是所有投資公眾,定向增發的對象則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
3.發行可轉債:可轉債是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債券,發行可轉債,上市公司獲得了融資,但也增加了一筆債務,如果有投資者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則意味著上市公司可以不必償還對應的資金。
上市公司再融資方式在哪些方面存在差異?
1、融資條件的比較
(1)對盈利能力的要求。增發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若低於6%,則發行當年加權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公司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對分紅派息的要求。增發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紅;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要求最近三年特別是最近一年應有現金分紅。
(3)距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增發要求時間間隔為12個月;配股要求間隔為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而發行可轉換債券則沒有具體規定。
2、融資成本的比較
增發和配股都是發行股票,由於配股面向老股東,操作程序相對簡便,發行難度相對較低,兩者的融資成本差距不大。出於市場和股東的壓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紅水平,理論上看,股票融資成本和風險並不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五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但是,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上市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方式進行公司債券轉換的除外。

Ⅹ 上市公司進行再融資的方式有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資方式有三種:配股、增發和可轉換債券。
一、法律上規定的什麼是再融資?
法律上規定的再融資是指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直接融資。再融資如同其字面理解,就是再此融資的意思。在原理上產生的原因主要是資產和負債的時間長度不匹配。說白了就是不斷地通過短期融資募集資金然後進行長期項目投資。再融資對上市公司的發展起到了較大的推動作用,我國證券市場的再融資功能越來越受到有關方面的重視。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資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公司股權再融資的發行方式主要有兩種:向現有股東配股融資和向 市場增發新股,配股又可以分為非承銷配股(即企業自己發行)和承銷配 股(由投資銀行或者證券商承銷)。
二、再融資的司法解釋
股權再融資是指向原普通股股東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配售一定數量新發行股票的融資行為。
1、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股的,除了要符合公開發行股票的一般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
(2)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3)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2、配股權價值:一般來說,老股東可以以低於配股前股票市價的價格購買所配發的股票,即配股權的執行價格低於當前股票價格,此時配股權是實值期權,因此配股權具有價值。
配股權價值=(配股後的股票價格-配股價格)/(購買-新股所需的認股權數)。
再融資的目的都是為了對公司的運營和資產進行進一步的重組,本著利於公司的運營和發展的前途來進行合法的資產注入。在司法實踐中,融資應當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還應當根據公司企業的需要和當前的發展水平來進行認定,避免造成公司企業的經濟利益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設立證券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東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誠信記錄,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公司注冊資本;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符合本法規定的條件;
(五)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經營場所、業務設施和信息技術系統;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證券公司名義開展證券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