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轉換債券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可轉債的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債券。所以說,可轉債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股票和可轉債有什麼區別?1、債券發行時的票面價格都是100元,對應的最小買入金額是1000元。股票股價是不一樣的,便宜的股票只要幾塊錢,貴的股票高達上千元1股,最少要買100股,所以,股票和可轉債的投資門檻是不同的。2、可轉債無漲跌幅限制,只要市場允許漲跌多少都是有可能的。但是我國的股票交易是有漲跌幅限制的,滬深兩市主板的股票漲跌幅限制為10%,創業板和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為20%。3、很多投資者都感覺到股票交易的T+1交易的風險,如果今天買入的股票,今天就下跌,那麼也只能等到明天賣出。但是,可轉債可做日內交易。總的來說,可轉債的操作方式比較靈活,買賣、轉股皆可,又有利息預期收益保底,所以投資風險適中,適合穩健型的投資者。股票屬於高風險投資品種,投資者在投資股票之前應該確認好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可轉債在一定條件下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可轉債和股票不能說哪個好哪個壞,各有各的優點,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方式來選擇可轉債或者股票進行投資。可轉債與股票的具體關系:(一)同為融資方式,股票與可轉債價格為正相關,當股價上漲時,可轉債價格也會上漲,同時股價下跌時,可轉債價格也會下跌。(二)可轉債的漲跌不會影響到股價漲跌。(三)可轉債可以轉換為股票,在上市交易6個月後,投資者就可以行使轉換權利。(四)股票無法轉換為可轉債。
『貳』 可轉換債券與直接發行股份的區別
可轉換債券與直接發行股份的區別在於:1、可轉換債券與直接發行股份的不同點就是可轉換債券在一定的時間期限內和條件下可轉換成發行公司的股票;2、與直接發行股份相比,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一般都相當低,不但低於一般的橡磨債券利率,且還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一、可轉換債券與直接發行股份的區別
1、可轉換債券與直接發行股份的區別在於:
(1)可轉換債券與直接發行股份的不同點就是可轉換債券在一梁飢斗定的時間期限內和條件下可轉換成發行公司的股票;
(2)與直接發行股份相比,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一般都相當低,不但低於一般的債券利率,且還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上市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並在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規定具體的轉換辦法。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在債券上標明可轉換公司債券字樣,並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數額。
二、證券發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怎麼懲罰
1、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2、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中的欺詐,是指採取隱瞞重要事實或肢冊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誤導投資者作出錯誤選擇的作法。
『叄』 可轉債和股票的區別
在交易數量、漲跌幅、交易方式和交易費用不同。
交易數量上的差別:股票數量的交易最少單位為1手,可轉債也是1手但是股票中的1手等於100股,可轉債中的1手等於10張,同時每隻股票的發行價格不同而可轉債的發行價是固定的,發行面值為100元,
漲跌幅不同:股票存在漲跌停限制,營通股票漲跌幅為10%被特別處理的股票漲跌幅為5%,而可轉債沒有漲跌幅限制。
交易方式不同:股票實行T+1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股票,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而可轉債實行T+0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可轉債當天可以賣出。
交易費用不同:投資者在賣出股票時,會收取一定印花稅,按成交額的千分之一收取,而可轉債不存在印花稅。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肆』 可轉換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
股票是股份有限咐知孫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
可轉換債券衡鏈就是一種債券,但它與一般債券不同的是,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猛信換成股票
『伍』 股票籌資和債券籌資的區別
你好,股票籌資和債券籌資的區別:
1、資金的供給者不同。政府和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吸收資金的渠道較多,如個人、企業與金融機構、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等,而信貸中小企業融資的提供者,主要是商業銀行。
2、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不同。在各類債券中,政府債券的資信度通常最高,大企業、大金融機構也具有較高的資信度,而中小企業的資信度一般較差,因而,政府債券的利率在各類債券中往往最低,籌資成本最大。與商業銀行存款利率相比,債券發行者為吸引社會閑散資金,其債券利率通常要高於同期的銀行存款利率;與商業銀行貸款利率相比,資信度較高的政府債券和大企業、大金融機構債券的利率一般要低於同期貸款利率,而資信度較低的中小企業債券的利率則可能要高於同期貸款利率。此外,有些企業還發行可轉換債券,該種債券可根據一定的條件轉換成公司股票,靈活性較大,所以公司能以較低的利率售出,而且,可轉換債券一旦轉換成股票後,即變成企業的資本金,企業無需償還。
3、資金的需求者不同。在我國,債券中小企業融資中政府債券佔有很大的比重,信貸中小企業融資中企業則是最主要的需求者。
4、中小企業融資的期限結構和中小企業融資上有差別。一般來說不願意提供巨額的長期貸款,中小企業融資以中短期資金為主。在國外,當企業財務狀況不佳、負債率過高時,貸款利率較高,甚至根本得不到貸款。因此,企業選擇股票中小企業融資更加穩定,中小企業融資期限更長。
5、在抵押擔保條件上也有一些差別。一般來說,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以及信用良好的企業債券大多沒有擔保,而信貸中小企業融資大都需要財產擔保,或者由第三方擔保。
6、信貸中小企業融資比債券中小企業融資更加迅速方便。例如,我國企業發行債券通常需要經過向有關管理機構申請報批等程序,同時還要做一些印刷、宣傳等准備工作,而申請信貸可由借貸雙方直接協商而定,手續相對簡便得多。通過銀行信貸中小企業融資要比通過發行債券中小企業融資所需的時間更短,可以較迅速地獲得所需的資金。
7、對資金使用的限制不同。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一般可以自由使用,不受債權人的具體限制,而信貸融資通常有許多限制性條款,如限制資金的使用范圍、限制借入其他債務、要求保持一定的流動比率和資產負債率等。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陸』 可轉債交易規則和股票交易的區別
可轉債交易規則和股票交易的區別:可轉債有期限,而股票只要不退市就可以一直交易。可轉債一般指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可轉債交易可以T+0交易,無漲跌幅限制;而股票實行的是T+0交易有漲跌幅限制。可轉債可以賣出、可以轉股、可以持有到期兌付本息,而股票只可以通過賣出來結束投資。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拓展資料:
可轉債交易規則及費用是怎樣的:1、可轉債交易手續費只需要傭金,買賣都要收取交易傭金,深市可轉債交易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2、可轉債交易規則:T+0交易,當天買入當天可以賣出,沒有漲跌幅限制,設有臨時停牌機制,100份為一個交易單位。可轉債交易費用:只收取傭金,各證券公司收費標准不同,收費標准不超過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單筆最少為1元,投資者要注意的是深市可轉債默認傭金為千分之一,沒有最低收費標准。3、 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可轉債的發行面值都為100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提前購買正股獲得優先配售權。由於可轉債發行一般會對老股東優先配售,因此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正股,然後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權,獲得可轉債;在二級市場上,投資者只要擁有了股票賬戶,也就可以買賣可轉債,具體操作與買賣股票類似。4、可轉債實行T+0交易,其餘一切業務參照A股辦理。可轉債在轉換期結束前的十個交易日終止交易,終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申請轉股時:深市投資者應向其轉債所託管的證券經營機構填寫轉股申請,滬市投資者應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經營機構進行申報。
『柒』 債券融資和股權融資區別
法律分析:1、對象不同,股權融資的對象是所有權換資金,債權融資的對象是債權換資金;
2、目的不同,股權融資是為了增設公司注冊資本或增加資本,債權融資主要是為了解決流動資金短缺的問題;
3、特點不同,股權融資與所有權相似,資金不用歸還了,債權融資相當於欠債,到期需要償還。風險上債權性融資的風險要高於股權融資的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但是,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上市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方式進行公司債券轉換的除外。
『捌』 購買股票時,可交換債和可轉債有哪些不同
在購買股票的時候,會有可交換債和可轉債兩種不同的股票,二者的區別是什麼呢?
可交換債和可轉債的主體不同:可交換債券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股東,而可轉換債券則是上市公司本身。
根據不同的法律法規:可交換債券是公司債券發行的試點辦法,可轉換債券是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的管理辦法。前者側重於債券融資,後者側重於股權融資。
發行目的不同:可交換債券包括投資退出、市值管理和資產流動管理,不一定用於投資項目。可轉換債券通常用於投資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