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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知情人買賣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1-23 04:59:19

『壹』 重大資產重組知情人親屬買了股票怎麼處理

有關系的就沒看見,沒關系的又被發現了肯定有退賠不當得利部分、罰款等行政處理,嚴重的違反證券法可以坐牢。

『貳』 一道商法題目,簡述證券交易內幕信息與內幕信息知情人的條件

內幕信息:
所謂內幕信息,是指在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供求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1.內幕信息的特徵:內幕信息是與證券交易活動有關的信息,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供求有重大影響的信息。社會公眾獲得該信息後,會對證券交易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2.內幕信息的種類
(1)法定的重大事件。包括:
①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②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③公司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④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⑤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⑥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⑦公司的董事長,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
⑧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其持有股份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⑨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⑩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法院依法撤銷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
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公司分配股利的計劃是指公司將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餘利潤如何分配給股東的計劃。公司增資的計劃是指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計劃,包括增加多少注冊資本、如何增加註冊資本的計劃。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涉及公司的財務、經營,或者會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3)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股權結構是指公司各股東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數量及其相互關系。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在其公開之前,是內幕信息。
(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因某種原因而承擔債務時,可以向債權人提供擔保,以保證債權人的債權得到實現。如果公司債務擔保發生了重大變化,那麼,債權人為保證其債權能夠得到實現,可能會對公司採取一些重大措施,從而對公司的經營、財務產生重大影響。

(5)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30%。抵押是指公司以其用於經營的主要資產向債權人提供擔保,主要資產的出售是指公司將其用於經營的主要資產賣給他人,以獲取一定數量的資金。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或者出售,必然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產生重大影響,而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產生影響。
(6)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尚未公開的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是內幕信息。
(7)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上市公司收購是指投資者公開收購股份有限公司已依法發行上市的股份以達到對該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者兼並目的的行為。收購某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然對該公司股票的市場供求產生重大影響,也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產生重大影響。因此,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在公開以前,是內幕信息。
(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內幕信息的知情人: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以下幾種:(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比如辦公室秘書、有關研究人員和業務人員、打字員等;(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的職責對證券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上述人員,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叄』 關於證券交易內幕知情人的問題

並沒有矛盾,內幕交易是指內幕知情人在內幕消息公布之前利用已知的情報進行買賣交易,這屬於內幕交易,違法行為。而消息一經公布後,就不是內幕消息了,原知情人這時候進行買賣交易就不算是內幕交易,是合法行為。

『肆』 如何界定違規買賣股票違紀行為

股票買賣中違規行為還是違紀行為主要是根據情節輕重界定的。
一、違規買賣股票違紀行為,是指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情節較輕的行為。
二、違紀行為的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包括《證券法》和2001年4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所禁止買賣股票人員中的黨員。違紀對象包括股票、其他股票類證券及其衍生產品。
三、相關政策:
(一)《證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二)《證券法》第七十四條明確指出「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為下列人員: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三)《若干規定》中的相關規定:
1、第四條規定:「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第五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3、第六條規定:「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第七條規定:「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伍』 重大資產重組前,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不算內幕交易,期限怎麼界定。

公司控股股東買賣公司股票算內幕交易。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秘書、打字員,以及其它可以通過履行職務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2、發行人聘請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人員、投資顧問等專業人員

3、發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權或者監管權的人員,包括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發行人的主管門部門和審批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工商、稅務等有關經濟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等

4、由於本人的職業地位、與發行人的合同關系或者工作聯系,有可能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新聞記者、編輯、電台主持人以及編排印刷人員等。

(5)內幕知情人買賣股票擴展閱讀

我國《證券法》第74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陸』 股票內幕交易是什麼

你好,內幕交易,是指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買賣相關證券或從事相關期貨交易的行為。

『柒』 證券公司員工提供內幕消息給自家人炒股交易違不違法

看看是否有同步行為吧
有同步行為,盈利了肯定違法的
證券營業部外來的正規消息,稍微早一點,是沒影響的,但因為這個證券公司相關的操作帶來盈利,或者證券公司和上市公司暗箱操作,提前告訴證券公司內部信息,你再透露出來,那就是違法的
比如這個證券公司要建倉某股,造成股價拉升,提前告知盈利
比如上市公司提前把重組信息告訴證券公司,再泄露給個人,股價拉升後獲利

『捌』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有哪些

證券交易的
知情人是保密
的,證券信息泄露
是違法行為

『玖』 證劵交易中,內幕知情人包括哪些

根據證證券法主要包括七種人:

第七十四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拾』 下列不屬於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的是

你好,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