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當天買入的股票可以融券賣出嗎
可以的,融資買入的股票,賣出時,既可以選擇賣券還款,也可以選擇擔保物賣出(普通賣出),傭金統一時,這兩者沒有什麼區別。但新規出台之後,當天融券賣出之後,最早要到第二天早上才能還股票,也就是說已經不能做日內T+0了,變成了T+1。
拓展資料: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融資買入的股票,只要該股票還有負債沒有結清,不管用什麼方式賣出,都會首先償還該股票的融資負債。償還負債後的剩餘資金,才會以現金形式存在於賬戶上。如果賣出股票沒有負債,選擇賣券還款,會自動償還其他股票負債,選擇擔保品賣出,則會全部是現金,可以買入其他股票。
「融資融券」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本所上市證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證券並賣出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修訂前的證券法禁止融資融券的證券信用交易。
融券賣出:例如,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券賣出融券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C,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券賣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C。
融券:客戶以其信用賬戶中的資金或證券作為擔保品,向證券公司申請融券賣出;證券公司在與結算公司交收時,用其「證券公司融券專用賬戶」中自有證券為客戶墊付證券;客戶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作為向證券公司融券的擔保品記入「客戶信用資金匯總賬戶」,同時記增相應的客戶二級明細賬戶。
常見問題:所得款項先償還證券公司融資款和融資費用,剩餘資金進入「客戶信用資金匯總賬戶」,同時記增相應的客戶二級明細賬戶。
❷ 劃轉至信用賬戶的擔保股票當天是否可以賣出
提交擔保品T+1日生效。即需在T+1日才能通過信用賬戶賣出。或者當天對擔保品提交進行撤單操作,撤單成功後在原普通A股賬戶進行賣出。
❸ 融資融券中當天融資買入的股票當天能賣掉嗎
融資融券中,當天買入的股票,不可以當天賣出,不過可以用來歸還融券。所以可以融券賣出該股票,然後用買入的股票歸還融券。
❹ 股票當天買進當天能賣出嗎
當天買入的股票是不能在當天就賣出的。這個規定涉及到A股的交易規則,與歐美市場普遍實行T+0交易不同,目前我國A股市場實行的是T+1的交易規則。所謂T+0就是可以當天買入當天賣出,而且不限交易次數,賬戶中的資金隨時可以取出。但是T+1不行,當天買入的股票最快也必須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也就是要「隔一天」,而且遇到節假日休市還要順延。
有人會說,為什麼要這么麻煩,不直接像歐美市場一樣T+0呢?國情不一樣,我們國家的股市發展較晚,制度上也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未來隨著注冊制的全面實行,T+0交易也可能會慢慢的開始試點推進。
❺ 我的股票劃到信用賬戶做擔保物了,還能交易嗎
"廣州尊優科技 1、可以交易。
2、信用賬戶具備普通賬戶買賣股票的功能,使用擔保物賣出即可。
3、如果信用賬戶已產生負債,則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若擔保物和負債是同一隻股票,則用擔保物賣出會自動還款;
若擔保物和負債不是同一隻股票,則擔保物賣出自己的股票不會幫您自動還款。
"
❻ 融資融券里的股票轉到普通賬戶,當日能不能賣出
你好,可以做擔保物劃轉。擔保物劃轉:申請授信額度前投資者應當向證券公司提交保證金(即擔保品),保證金應是現金,或者證券交易所及證券公司規定的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名單范圍內的股票、基金、債券以及其他證券。保證金現金部分投資者可通過證券公司提供的委託方式或銀行端委託方式(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由相應存管銀行賬戶劃轉至信用資金賬戶;保證金中的證券部分,投資者須親臨營業部申請將普通證券賬戶下的股票劃轉至信用證券賬戶。轉入信用賬戶中的資金和證券將作為信用交易的擔保品,一般情況下不得轉出;當投資者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超過300%時,只能將超出部分的賬戶內資金和證券劃轉到存管銀行賬戶和普通證券賬戶。
❼ 融資融券擔保品劃轉後當天可以交易嗎
不可以。
一般來說,融資融券接受當天劃轉擔保物,但是擔保物要等下一個交易日才能到達投資者的信用賬戶,所以投資者最快也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進行融資交易。
【拓展資料】
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發布公告,表示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開通融資融券交易系統,開始接受試點會員融資融券交易申報。融資融券業務正式啟動。
交易區別:
融資融券交易,與普通證券交易相比,在許多方面有較大的區別,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保證金要求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須提交100%的保證金,即買入證券須事先存入足額的資金,賣出證券須事先持有足額的證券。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則不同,投資者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進行保證金一定倍數的買賣(買多賣空),在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上漲而手頭沒有足夠的資金時,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並在高位賣出證券後歸還借款;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下跌而手頭沒有證券時,則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並在低位買入證券歸還。
2.法律關系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只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不僅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還存在資金或證券的借貸關系,因此還要事先以現金或證券的形式向證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並將融資買入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交付證券公司一並作為擔保物。投資者在償還借貸的資金、證券及利息、費用,並扣除自己的保證金後有剩餘的,即為投資收益(盈利)。
3.風險承擔和交易權利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風險完全由其自行承擔,所以幾乎可以買賣所有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品種(少數特殊品種對參與交易的投資者有特別要求的除外);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不能按時、足額償還資金或證券,還會給證券公司帶來風險,所以投資者只能在證券公司確定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圍內買賣證券,而證券公司確定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均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的證券范圍之內,這些證券一般流動性較大、波動性相對較小、不易被操縱。
4.與普通證券交易相比。
投資者可以通過向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擴大交易籌碼,具有一定的財務杠桿效應,通過這種財務桿杠效應來獲取收益。
5.交易控制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可以隨意自由買賣證券,可以隨意轉入轉出資金。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存在未關閉的交易合約時,需保證融資融券賬戶內的擔保品充裕,達到與券商簽訂融資融券合同時要求的擔保比例,如擔保比例過低,券商可以停止投資者融資融券交易及擔保品交易,甚至對現有的合約進行部分或全部平倉。另一方面,投資者需要從融資融券賬戶上轉出資金或者股份時,也必須保證維持擔保比例超過300%時,才可提取保證金可用余額中的現金或充抵保證金的證券部分,且提取後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於300%。
❽ 當天劃轉擔保品,當天可以進行擔保品交易嗎
當天劃轉擔保品後,一般要等到下一交易日T+1到賬後才可進行交易。
如有疑問可以通過對應的證券公司官方客服渠道進行咨詢、確認。以對應的證券公司官方回復為准。
擔保品交易是股票交易的方式之一,即以一定資金作為擔保交易更高價值證券的行為,即我們常說的融資融券。擔保品交易包括擔保品買入和擔保品賣出,通過擔保品交易可以擴大資金的波動,也可以通過擔保品賣出來實現對股票的做空。
拓展資料:
擔保品,又稱"抵押品",指銀行發放貸款時作為抵押的實物,主要有土地、房屋、有價證券和商品等。
擔保品特點:
作為貸款的抵押品,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
(1)價值比較穩定,市場價格波動較小;
(2)易售性較強,有廣大市場,可以隨時變賣;
(3)易於保管,不易變質損失;
(4)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技術不很復雜。
擔保品品質:
鑒於上述條件,商品最適合於作為抵押品,有價證券次之,不動產最差,究其原因,這是因為商品雖然有價格波動的特點,但仍有規律可循,因而是可以預測的。
而且商品易於銷售,鑒定質量也比較方便,從保管方面來看,倉儲業對於所寄存商品都出具表示其所有權的"棧單",銀行便可憑"棧單"貸款。
有價證券由於價格變動較大,市場風險也較大,既要受發行人的信用情況及經營情況的影響,又要受市場利率的影響。但國庫卷、公債以及資力雄厚的大公司股票和債券,風險相對小一些,流動性大一些。
不動產的變現性較差,估價也很復雜。尤其在房地產市場低迷的情況下,用不動產充當抵押的擔保品,銀行仍然面臨較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