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賣股票的會計分錄
股票買賣屬於短期投資,A公司的會計分錄:
1、購入時:
借:短期投資-B股票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
2、拋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B股票
應收股利
投資收益
3、發放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應收股利
4、拋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B股票
投資收益
(1)賣出股票手續費分錄擴展閱讀:
短期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短期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投資成本計量。短期投資取得時的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短期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應當單獨核算,不構成短期投資成本。已存入證券公司但尚未進行短期投資的現金,先作為其他貨幣資金處理。
待實際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為短期投資的成本。
2、投資者投入的短期投資,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3、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資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後的凈額。如「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應的跌價准備後的凈額,為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4.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後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以原材料換入的短期投資,如該項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的,則換入的短期投資的入賬價值還應當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原材料換入的存貨、固定資產等,按同一原則處理。
(二)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於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已記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業應當在期末時對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對市價低於成本的差額,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准備。
企業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准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短期投資項目按照減去其跌價准備後的凈額反映。
(四)處置短期投資時,應將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企業的委託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但是,委託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企業按期計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
應當停止計提利息,並沖回原已計提的利息。期末時,企業的委託貸款應按資產減值的要求,計提相應的減值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