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你好,上市公司不能買賣本公司的股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後,必須在十口內注銷該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也規定「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購其發行在外的股票」。
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目的是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具體來說,主要是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過買賣、炒作本公司股票的方式進行內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職員或主要股東,由於其地位、職務等便利,在獲取有關公司經營與發展的內部消息方面比一般投資者有優勢。如果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他們很可能會通過這種方式利用內幕消息來牟取非法收益。因此,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是防止內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
㈡ A股上市公司可以購買其它上市公司股票嗎
會。上市公司買其他公司股票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是有閑置資金,通過用閑置資金來買其他公司的股票進行理財投資。通過這種方式進行的投資獲得的股票股利是屬於短期投資損益。
二是戰略投資計劃。通過持有其他公司的一部分股票成為大股東或者控股股東來對目標公司進行控制。另外,如果要收購其他公司,也會購買目標公司的大量股票進行收購活動。以這種「大型投資」為目的購買的股票獲得的股利,是屬於長期投資收益。
㈢ 與上市公司老闆有關系的親屬能不能購買公司的股票
這個從規定上來說是不可以的,因為這是存在消息泄露的風險,存在內幕交易的風險。
因為上市公司的老闆甚至說上市公司的高管它本身的這個股票持有一般都只能來源於公司內部的股權激勵,而不能來源於市場上面股權的購買,他的親屬也是這樣的要求。
拓展資料
1、高層及其親屬不可以在不通知證監會並且出公告的情況下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否則涉嫌內幕交易,是刑法,也就是弄大了可以進監獄。因為通常公司高層會提前知道公司的財務報表或重要合同,而上市公司的這些材料都需要通過證監會,然後公告。這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如果你知道了有重要合同大量建倉股價拉高而後公告重要合同你賣出獲利兌現這就是內幕消息,高管的家屬同樣具有優先獲得內幕消息的可能。
2、員工,一般都可以買賣自己股票。
另:其實高層買賣自己股票的,很容易造成內幕交易,非常容易!因為股票里的主力大幅拉升你便浮出水面,哪怕你不知道內幕也是按內幕消息來定罪。這點監管機構規范嚴格,不要為小利反而損害了自家公司的名譽,一旦查出違法所得沒收+罰款+交易所警告不合算的。
3、上市公司本身的股權激勵計劃會分配一部分內部股激勵股給上市公司的高管,就達到一定公司職位的都會有這個東西,但這個是公司內部分配的,不是從市場上購買的。市場上不能去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因為你非常了解這個公司的運營公司什麼時候會出現重大利好消息,什麼時候會出現重大的丑聞之類的,對公司股價有很大影響的那種,作為公司的高管對這些都有較為清晰的了解。
㈣ 一個集團下屬的兩個企業,一個企業能買另一個上市公司企業的股票嗎
根據你的表述,同一集團內部有沒有買賣股票之權利,需要同時具備如下條件,就可以買賣,證監會規定中沒有絕對限制:一是b公司必需具有證券市場投資經營買賣資質;二是b公司自有經營證券團隊、資金;三是達到或者超過證券市場規定的持有股份,必須通過要約方式;四是不得利用內幕消息炒作買賣、頻繁交易。
㈤ 上市公司控股企業能做關聯交易嗎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一般就是企業之間的關聯人進行合作,這樣的教練關系,能夠很大的提成交易的效率以及節省時間,大上市公司的股東,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不得利用任何職權來損害公司的利益。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規定是什麼?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賣好激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的關聯交易一般是指具有投資關系或合同關系的不同主體之間所進行的交易,又稱為關聯方交易。公司關聯交易是一種經濟行為。正常的關聯交易,可以穩定公司業務,分散經營風險,有利於公司的發展;但實務中常有控制公司利用與從屬公司的關聯關系和控制地位,迫使從屬公司與自己或其他關聯方從事不利益的交易,損害從屬公司和少數股東利益的現象。
一些公司的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和管理層通過與公司的關聯交易,隨意挪用公司資金,為自己或關聯方提供擔保,通過操縱交易條件等將公司的利潤轉移至關聯方,嚴重地損害公司、少數股東和債權中襪人的利益。
二、哪些人是關聯交易的主體?
與公司有關聯關系的五種人不得利用其與公司的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包括:
1、公司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2、實際控制人,是指雖然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3、董事,是指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選舉出來的董事會成員。
4、監事,是指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選舉出來的監事會成員。
5、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綜上所述,根據公司法上市關聯交易方面條文的規定,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董事和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自己的權利進行關聯交易。如果對公司造成損害的,相關人員要承擔賠償責任。一旦大股東開展關聯交易,勢必會導致權力尋租,給廣大中襪搜小股東和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
㈥ 與上市公司老闆有關系的親屬能不能購買公司的股票
這個從規定上來說是不可以的,因為這是存在消息泄露的風險,存在內幕交易的風險。因為上市公司的老闆甚至說上市公司的高管它本身的這個股票持有一般都只能來源於公司內部的股權激勵,而不能來源於市場上面股權的購買,他的親屬也是這樣的要求。
不過規定是規定,只要是現實生活中去操作,也不是完全不能不相干賬戶操作可以,比如說你自己是這個上市公司高管的親屬,你自己買不了,但是讓你朋友的朋友買買不了嗎?這都是嘴裡悄悄操作的東西,一旦真的因為獲得巨大的利益引起關注的引起背後追查的,這事情也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