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可以將孩子的錢用於買股票嗎
不能,股票不是一個穩定可靠的項目,孩子的錢不能動玩意孩子要急用呢?你股票虧了你怎麼辦你能接受嗎?炒股用的錢應該是閑錢是你輸了都沒關系的錢而非不能動的錢。
Ⅱ 父親生前購買的原始股票怎樣過戶到自己名下 是多年前的記名股票,當時的證券公司都不知道去哪裡了 應該怎麼
股票繼承過戶辦法
一、股東死亡由其法定繼承人向本公司申請將被繼承人股票過戶登記為繼承人所有,謂之繼承過戶。
二、繼承人應檢附之文件及其內容如下:
(1)繼承人之印鑒:留存於公司印鑒卡之印鑒。
(2)繼承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一份:所有法定繼承人均須具備(繼承人為未成年人時,應加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外國繼承人其居留證、護照或經當地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構出具證明或經當地國法定公證機關驗證之身分證明文件。繼承人委託他人辦理者,受託人應為本國國民,且另須提示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及委託書。繼承人為大陸地區之人民應檢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繼承關系證明文件曁大陸當地公證機關出具之繼承關系公證書或證明文件,該繼承人如限於身分特殊或其他原因不能親自來台辦理,應出具經合法認定委託書,委託台灣地區第三人代為辦理。
(3)被繼承人之股票:包括死亡日前取得之股票及死亡後已領取之全部股票。(尚未過戶之股票應檢附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付清單。)
(4)繼承系統表:由申請繼承人參酌民法第一一三八條至一一四○條「繼承順序及代位繼承」規定列填,幷簽章,且應註明「如有偽報、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害時,繼承人願負損害賠償及有關法律責任」。
(5)股票繼承人現在部分戶籍謄本 。
(6)繼承人股份分配同意書或法院裁判書:繼承人有數人時,其應繼分依民法繼承編應繼分規定分配者,填具全部繼承人股份繼承分配同意書;由法院裁判者,檢附法院裁判書。
(7)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或:影本一份,正本應先交本聯辦處加蓋過戶訖後再行歸還。繼承人應向稅捐機關申報被繼承人截至死亡日之持有股數(持有股數可先向本聯辦處查詢),再由稅捐機關核發。
三、如尚有未領之股票或現金股利,可向本聯辦處查詢。
四、以上用紙證明文件,連同全部股票及繼承人之印鑒齊全後一幷前來本聯辦處辦理。
五、股東也可以具備以上文件,嚮往來券商依據私人間直接讓受、繼承及贈與轉撥方式申請辦理。
Ⅲ 父母的錢轉賬到子女的股票炒股,這筆錢的性質是父母的還是子女的
您好,是父母的。
只是讓兒女幫忙炒股,錢還是屬於父母的。如果說兒女幫忙炒股掙錢了,父母把掙的錢給兒女了,那才是屬於兒女的。
炒股就是買賣股票,利用股票波動中的差價賺取利潤。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可以轉讓、買賣,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Ⅳ 結婚前 父母出錢讓我幫他買股票,股票在我名下,結婚後投資收益會不會被判定為共同財產,如果以防發生變
婚後收益不屬於你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
該規定明確了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股票的增值部分作為一種生產、經營收入,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就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從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來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認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負舉證責任。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的,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後的增值或貶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但本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存款在婚後的而利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爸這種情況,本金是屬於你爸個人財產,但是婚後的增持部分要算夫妻共同財產。
Ⅳ 父親去世,他生前買的基金和股票要怎麼處理呢
如果還沒有銷戶,包括戶口、身份證等,可以帶著這些證件去賣出或贖回。如果已經銷戶,那就要帶上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已銷戶等證明,到銀行去辦理轉、存、賣、贖回等業務,當然,誰去辦理的,還要帶上自己的身份證以及證明和你父親的關系的戶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