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賣出價格是實時價格嗎
股票的賣出價格是按照實時的價格,不是按照當日收盤後的價格交易(即下午3點的收盤價計算)。
股票成交時是按照價格優先原則,即賣出價較高的申報先成交,時間優先原則,即最先時間申報的先成交,交易量優先原則,即交易量較大的先成交,在正常的交易時間之內,買賣股票都是按照實時的價格交易的,並不是按照當日的收盤價交易,在賣出股票後,得到的錢也是實時到賬的,所以是可以馬上買入股票,但是提現方面,要第二天才行。
【拓展資料】
通過股票的發行,大量的資金流入股市,又流入了發行股票的企業,促進了資本的集中,提高了企業資本的有機構成,大大加快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通過股票的流通,使小額的資金匯集了起來,又加快了資本的集中與積累。
所以股市一方面為股票的流通轉讓提供了基本的場所,一方面也可以刺激人們購買股票的慾望,為一級股票市場的發行提供保證。同時由於股市的交易價格能比較客觀的反映出股票市場的供求關系,股市也能為一級市場股票的發行提供價格及數量等方面的參考依據。
股市為股票的流通轉讓提供了場所,使股票的發行得以延續。如果沒有股市,很難想像股票將如何流通,這是由股票的基本性質決定的。
當一個投資者選擇銀行儲蓄或購買債券時,他不必為這筆錢的流動性擔心。因為無論怎麼說,只要到了約定的期限,他都可以按照約定的利率收回利息並取回本金,特別是銀行存款,即使提前去支取,除本金外也能得到少量利息,總之,將投資撤回、變為現金不存在任何問題。
但股票就不同了,一旦購買了股票就成為了企業的股東,此後,你既不能要求發行股票的企業退股,也不能要求發行企業贖回。如果沒有股票的流通與轉讓場所,購買股票的投資就變成了一筆死錢,即使持股人急需現金,股票也無法兌現。這樣的話,人們對購買股票就會有後顧之憂,股票的發行就會出現困難。有了股票市場,股民就可以隨時將持有的股票在股市上轉讓,按比較公平與合理的價格將股票兌現,使死錢變為活錢。
B. 股票成交時是按照價格優先原則;那股票賣出價格是實時價格嗎
公司的拋售價格為即時股價,而非以當天收市後的股價(也就是在下午三點的收盤價)。在交易中,股價是第一位的,也就是第一個宣布,然後就是第一個宣布,然後就是第一個宣布,然後就是第一個宣布,然後就是最後一個人,也就是說,在這個時候,所有的交易都會在第一個開始,而不會是當天的收盤。
但是,股份就不一樣了,如果你買了股份,那麼你就是公司的控股人了,你就不能讓公司收回你的股份,也不能讓公司收回你的股份。沒有一個可供交易的地方,那麼,在股票上的投資就會成為一種不能使用的資金,即便股東們很需要資金,他們也不會把股份拿出來。如此一來,投資者將會擔心買到的股份,從而使其上市變得更加艱難。在證券交易所里,投資者可以把手中的股份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轉移到證券交易所,把它們按照更公正、更合理的方式兌換,把不會流通的資金變成現金。
C. 股票買入價格問題,按當天收盤價嗎
股票買入和賣出都是按實時價成交的,每分鍾最後一筆成交價作為該分鍾顯示的實時價格。 股票買賣價格與收盤價格無關。滬市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深市的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股票買入賣出規則詳解
A股委託交易是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的,且兩者之間價格優先於時間。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拓展資料:
一、選擇掛單,並在交易系統中報告自己想要買賣的價格和掛單的截止時間,系統會在截止時間前根據投資者提供的價格進行交易。
1、 掛單即委託,即投資者委託交易系統通過計算機、電話等現代電子設備發出買賣股票的指令。
2、 掛單交易是發出交易請求,這是到達成交的第一步,掛單交易包括買入訂單和賣出訂單。買入訂單包括購買的出價和想要購買的具體數量;銷售訂單包括銷售的要價和銷售數量的具體數量。買賣訂單會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讓當前最佳價格一目瞭然。
3、 掛單交易的好處是投資者可以專注於其他事情,而不用擔心錯過交易。同時,掛單將幫助投資者賣出當日最高開盤價或買入當日最低開盤價。但是,在訂單待定之前,必須做出准確的價格趨勢判斷,因為一旦訂單待定,就必須等到開盤之後,否則系統會將訂單取消視為無效,即訂單無效。待定訂單指令僅在當天有效。投資者進行掛單交易後,掛單資產將被立即凍結。在那一天,除非待定訂單交易被取消,否則不允許對掛單資產進行其他交易。
二、股市交易規則:
1、 價格優先,同-時間掛單:買方價位最高的先成交,賣方:價位最低的先成交,如果同樣價格掛單則是先掛單的先成交,如果同-價格同一時間掛單就是數量多的優先成交。
2、 系統默認交易規則是:買入時可以低於掛單價或是按掛單價給成交,但不得高於掛單價買入。賣出時可以高於賣出掛單價或按賣出掛單價成交,但不能低於賣出掛單價成交。
3、 價格優先指的是:在相同的時間,價格較高的買進申報優先與價格較低的買進申報;價格較低的賣出申報優先於價格較高的賣出申報。
4、 時間優先指的是:在價格相同的情況下,依照申報時候(也就是掛單時間)決定成交的優先順序,即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照交易所電腦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D. 股票開盤前,以漲停價掛單,開盤後成交的話,是當時的即時價格,還是漲停價
如果你參加了競價,當該股賣出價等於或者高於你的賣出價時,按開盤價成交。如果你掛的買進價是漲停板時,只要該股開盤低於漲停板,你的買單就按競價開盤價成交;所以你掛漲停板買進,該股跌停板開盤,你的買進價格就是跌停板成交。
要是股票的開盤價是漲停的話,買入的話,有可能不成交,賣出的話,就是以漲停的價格賣出,要是開盤價不是漲停價格,那麼買入的話,是以開盤價來成交的,賣出的話,就不會成交,只有達到漲停的價格,賣出才有可能成交,否則全天都是不會成交的。
股票成交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集合競價時,只要是有效委託,無論委託價高低,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盤和所有低於開盤價的賣盤都以開盤價成交;如果委託買賣價之間沒有相交而導致沒有成交,滬市會空缺開盤價,直接進入連續競價。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高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低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綜上所述,你的委託不是百分之百以開盤價成交的,但成交概率還是相當高的,不過如果重要利好在前一天出台,股票一開始就有可能巨量買單砸漲停,這種情況是很難買到。
E. 「買入的按賣一價成交,賣出的按買一價成交」,什麼意思
一、買入股票:當你按「確認」時,報價等於或高於當前「賣一」價,則按「賣一」價成交,反之則在買盤中排隊。
二、賣出股票:當你按「確認」時,報價等於或低於當前「買一」價,則按「買一」價成交,反之則在賣盤中排隊。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
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以上費用,小於1分錢的部分,按四捨五入收取。
還有一個很少時間發生的費用:批量利息歸本。相當於股民把錢交給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時間內,返回給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5)股票買出是按即時股價嗎擴展閱讀:
股票價格:
股票本身沒有價值,但它可以當做商品出賣,並且有一定的價格。股票價格又叫股票行市,它不等於股票票面的金額。
股票的票面額代表投資入股的貨幣資本數額,它是固定不變的;而股票價格則是變動的,它經常是大於或小於股票的票面金額。
股票的買賣實際上是買賣獲得股息的權利,因此股票價格不是它所代表的實際資本價值的貨幣表現,而是一種資本化的收入。股票價格一般是由股息和利息率兩個因素決定的。
例如,有一張票面額為100元的股票,每年能夠取得10元股息,即
10%的股息,而當時的利息率只有5%,那麼,這張股票的價格就是10元÷5%=200元。計算公式是:股票價格=股息/利息率。
可見,股票價格與股息成正比例變化,而和利息率成反比例變化。如果某個股份公司的營業情況好,股息增多或是預期的股息將要增加,這個股份公司的股票價格就會上漲;反之,則會下跌。
參考資料:股票_網路
F. 股票交易是實時的嗎
是實時的,股票交易是按市場價格實時成交的,場內基金也是按市場價格實時成交的,場外基金是按天算的,以基金凈值成交,當天買入第二個交易日確認份額。
拓展資料
1、 漲跌幅限制。
規則條文: 本所對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解讀:所有創業板的股票,以後每天的漲跌幅由原來的10%變為20%。意味著該規則實行後,創業板的股票風險會更大,每天可以下跌20%,而股票的振動幅度則變成40%,如果在漲停板買入,很多可能虧損40%以上。而有些投資者習慣運用的「漲停戰法」,也將承受更大的風險。
2、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機制。
規則條文: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本所可以通過適當方式作出相應標識。
解讀:創業板新股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意味著該股票的上市定價是否合理,可以在上市一周內得到檢驗,如果該股票估值過高,市場可以馬上修正。這也意味著,新股上市破發的機會增加,炒作新股的風氣有可能得到壓制。
3、熔斷臨停機制。
規則條文: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盤中異常波動,本所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 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三)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解讀:沒有漲跌幅的股票,在遇到上漲或下跌到30%的時候,會熔斷臨時停盤交易,停盤時間為10分鍾,這是第一檔位;在遇到上漲或下跌到60%的時候,會再次熔斷臨時停盤交易,停盤時間也為10分鍾,這是第二檔位;10分鍾後可以繼續交易。
停盤時間如果跨越14:57的,在14:57分直接復牌。在停盤期間申報的交易,先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4、盤後定價交易機制。
規則條文: 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撤銷指令經本所交易主機確認方為有效。
解讀:這一條文源於上海科創板的規則,但一般投資者並不容易理解這一規則。其大概意思是:沒有停牌的股票,在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30這兩個時段內,投資者可以像買賣普通股票一樣,在交易軟體上以盤後固定價格申報的方式發出交易指令。但在集合競價階段並不會成交,而是在15:05-15:30這25分鍾里,根據時間優先的順序按照收盤價撮合成交。
G. 買股票價格就是買的時間的價格嗎
買股票價格是股票成交時的價格。
1、比如你掛單10元買入,但賣出掛單有9.5的,那你就會9.5買入了,而不是10元成交。賣出時也是這樣。
2、有時候你上午掛單,下午才能成交,甚至當天都無法成交。
H. 通過證券公司軟體買賣股票,價格是實時的價格嗎
是。因為股票的價格是隨時波動的,股票價格在開票的時候和收盤的時候,可能會有很大的差異,所以只能按實時價格來確定。
股票買入和賣出都是按實時價成交的,每分鍾最後一筆成交價作為該分鍾顯示的實時價格。股票買賣價格與收盤價格無關。滬市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深市的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正規證券公司的股票軟體,在正常交易時間,顯示的當然是實時交易價格。交易時間過後,在股票軟體看到的價格是收盤價。中國股市的T+1制度,並不會影響股票的賣出價格,相反,能更好的抑制T+0的投機,保護小股民的利益。
拓展資料:
證券公司股票買賣規則
1、 買賣是按T+1交易方式(T為交易日當天),即當天買入的股票,需要下一個交易日賣出;當天賣的股票T+1才能取出現金,但可以用賣出股票的錢買其它股票或新股交款。
2、 買入最小單位為1手,即100股,且必須每次買入的數量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賣出可以不整100股賣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須一次性賣出;買入委託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託無效,委託價格超出漲跌幅限制委託無效。
3、 買賣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4、 除此之外,在a股市場上,投資者只能進行做多操作,不能進行做空操作;其委託交易時,其委託價格必須在個股的當天漲跌幅限制內,否則無效;委託單在當日的交易時間內有效,收盤之後,其委託單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