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錢推薦股票是真的嗎
大多數的所謂推薦股票都是不靠渣清纖譜的。第一種情如仿況是他根本沒有這個實力,只是想賺你的推薦費,忽悠你。第二種情況是,就算他有一點實力正彎,其實他推薦股票的准確率也是要打上很大問號的。第三種情況很糟糕。就是借推薦股票之名,讓你幫他抬轎。
2. 交錢推薦股票是真的嗎
「推薦股票、明確提示股票買賣點、承諾收益、保證盈利等,這些行為和詞彙都屬於法,投資者應當保存好相關聊天記錄、交易記錄等證據,核實薦股機構合法薦股的資質,判定薦股機構是否屬於非法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活動。條件滿足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向「非法薦股」機構追損。」
溫馨提醒:
1、投資理財需謹慎,提高警惕,加強甄別,不要輕易給陌生人轉賬匯款。
2、一些非法機構和個人通過簡訊、電話等方式,非法薦股收取薦股費,或免費薦股誘騙您高位接盤,請勿受騙。
3、交易過程中記得保留相關證據,包括打款記錄、聊天記錄等信息,以備不時之需。
加強法律意識,發現不妥或有疑問要時保留好以下相關證據,可以通過我方維權處理追回您的損失:
1:有網銀記錄、向公司轉賬的記錄
2:有和投顧公司簽署相應的投顧服務合同;
3:有分析師推薦股票的聊天記錄;
如果不幸遇到了這種情況,應冷靜處理,保留以下證據,盡快通過法律援助挽回自己的損失:
1、和業務員的聊天記錄,分析師的聊天記錄;
2、轉賬記錄;
3、簽訂的服務合同,和對方相關公司資料
法律依據:
根據《證券法》第120條、第160條第二款以及《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3條等規定,只有依法取得相應業務經營資質的證券公司以及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可以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對未經批准,擅自設立證券公司或以證券公司名義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屬於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應依據《證券法》第202條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對未經批准,以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等其他名義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應依據《證券法》第213條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據《刑法》第225條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3. 那些付費提供股票的機構靠譜嗎
付費提供股票的機構99%都不靠譜,不要輕信機構,可能會虧的血本無歸。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拓展資料:股票的咨詢和管理
募集資金的選擇:募集資金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兩類。公開募集需要核審,核審分為注冊制和核准制。
注冊制:發行人在發行新證券之前,首先必須按照有關法規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注冊,它要求發行人提供關於證券發行本身以及同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並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真實性、可靠性。——關鍵在於是否所有投資者在投資之前都掌握各證券發行者公布的所有信息,以及能否根據這些信息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核准制:又稱特許制,是發行者在發行新證券之前,不僅要公開有關真實情況,而且必須合乎公司法中的若干實質條件,如發行者所經營事業的性質、管理人員的資格、資本結構是否健全、發行者是否具備償債能力等,證券主管機關有權否決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主管機關有權直接干預發行行為。
4. 買別人推薦股票安全嗎
不安全。
股票投資,不要相信別人推薦的股票,不要加入股票推薦群,裡面都是殺豬盤。也不要相信股神曬的倉位,不要被裡面驚人的投資業績嚇到失去自己的判斷力。這個世界沒有哪個股神會告訴陌生人去搶他能賺的錢。因為一隻股票,散戶都進去了,主力就出來了,主力出來了,股價就不會有好的表現了。所以股神要買的股票,是不太會提前告訴散戶的。如果他到處講什麼股票好,說明他要變現了。
5. 哪些付費的炒股機構真的可信嗎
都不可信。
如果可信,他們根本不需要做這種工作,早就是世界首富了。
除非他們承諾虧損會補償。
6. 那些收費推薦股票的可信么
你好,一般是不可以信的,可以理解成是屬於欺詐的一種行為,不建議用戶參與。
7. 推薦股票收費的機構靠譜嗎
不靠譜。推薦股票收費的機構是符合《證券法》的相關規定,但具體的操作過程中,不一定每一個業務員都那麼中規中矩,有些上述公司為了業績,採取誇大事實、承諾收益的方式,誘惑股民向其繳納投顧服務費,但實際股民朋友交了服務費後,非但沒有得到應有的投顧服務,還將被帶入虧損的深淵。
推薦股票收費的機構一般有以下套路:
1、高科技智能炒股軟體陷阱。很多不法機構或個人誇大宣傳炒股軟體,捏造五花八門的選股薦股功能,誘惑投資者主動聯系,收取高額軟體費用。
2、釣魚式營銷電話陷阱。電話營銷是非法投顧的傳統展業方式,交費薦股(投顧服務費)業務公司用各種手段獲取股民信息,承諾各種收益,收取股民咨詢費或收益分成。
3、微信交錢陷阱,很多不法平台把潛在客戶拉入自己的交流群,請人在群內造勢,發布各種吸引人的高收益截圖,鼓動投資者加入合作。
4、服務升級陷阱。股民接受交費薦股(投顧服務費)非法股票咨詢服務後,不管盈虧,不法機構或個人會繼續以升級會員、更高等級的專家老師、內幕消息等套路,讓股民繼續繳費。
遇到這類事的做法:
據證監會官網披露,今年被採取暫停新增客戶監管措施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已經達到29家,包括上海森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福建天信投資咨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巨景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天府新區分公司、北京中富金石咨詢有限公司、北京首證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武漢中證通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等等(具體數據以證監會發布的名單為准),分別被暫停新增客戶三個月到一年不等。
雖然薦股收費是國家允許的(須取得證監會的執業證書),但如果其採用虛假宣傳,保證收益,隱瞞事實等手法來展業是不正規的,所以,正常情況下,如果因對方採取不合規的方式誘導向其繳納服務費的,是可以追回所繳納的服務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