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同的證券公司買股票有區別嗎
不同的證券公司買股票有區別嗎
沒有區別,都是一樣的,證券公司就是一個第三方平台,背後的交易市場是統一的。
不同的證券公司,由於規模大小,市場定位不同,也有些細微的差別,如交易傭金不同、服務不同等等。對交易傭金來講,不必考慮太多,一般來講,大券商的服務會有保證一些,但有些小券商為了應對競爭,也會推出一些較好的服務專案,如定期拜訪、簡訊服務、經紀人指導等。
證券公司開戶步驟:到證券公司開戶很簡單,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到營業部櫃台辦理開戶手續,填寫必要的資料,留存身份證影印件,即時可開立滬、深證券帳戶卡,然後再填寫資料開立資金帳戶,然後在資金帳戶中存入保證金就可以了。當日辦理的新戶,只能買深股,滬市由於有指定交易制度,至少要第二日才能辦理指定交易,然後進行交易。
可以同時在兩個不同的證券公司買股票吧?
可以。按照現在的新規定,一個人最多可在20家證券公司開戶,並進行股票買賣。
買股票開戶選擇證券公司還有講究嗎?不同的證券公司還能有多大不同呢?
有一定的講究,但是不是很重要的。看你對證券公司的服務依賴有多大。
朋友,現在一般在都實行的是客戶經理一對一服務。證券公司本身在區域之內(同一個城市)沒有多大的差異,因為能夠能夠分配給地方營業部的資源是有限的。比如廣發、中信這類大券商,聽起來名氣不錯,但是到地方上說不定也不行了。因此我認為證券公司的選擇不是很重要的,關鍵看客戶經理的水平,如果真的有水平較高的客戶經理的話也可以適當考慮。當然證券營業部都有一些投資顧問,但是水平都有限哈。真正厲害的分析師一般不會服務大眾級客戶。因此對於一般股民來講的話,更多的時候靠的是自己,炒股這個東西心態放好其實也能掙錢。祝你投資愉快了。
證券公司買股票么的
投行這個部門就是買賣股票的
寧遠有能買股票的證券公司嗎?
湘運車站小門出來這邊農行總行里有個。直接去就可以找到的。
我想買股票,請問在哪家證券公司買比較好?有區別嗎?
現在證監會對券商實行分類監管,分為創新類券商和規范類,作為個人投資者當然選擇創新類券商,如中信、國信、廣發、招商、國泰君安、申銀萬國、海通、東方、平安、光大等的營業部
不同的證券公司買的股票相同嗎?
相同的,證券公司是中介經紀機構,代買賣的都是深圳交易所、上海交易所發行的股票,目前A股共2000零幾個。
不同的是研究實力和服務質量有差別。但對資訊氾濫的網路時代、決策判斷主要靠自己的股票投資來說,不太所謂。另外就是交易傭金打折的問題,可以跟公司談談,降低短線交易的成本。
一樣的,買賣的都是在上海、深圳兩個市場上市的股票。券商只是提供了一個交易平台
證券公司也買股票?
經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證券公司可以買賣股票,也可以自己發行股票。證券公司只能用自有資金或者依法籌集可用於自營的資金進行買賣股票。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
2.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買賣股票嗎
證券從業人員不可以買賣股股票。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以及其相關人員都是不能從事證券交易的。
1、《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018年4月1日起實施的修訂後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也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公司的員工不得買賣股票。證券業從業人員不得買賣法律禁止買賣的證券,不僅包括直接以自己的名義買賣相關證券,也不得以化名、他人名義等買賣禁止買賣的證券,證券業從業人員通過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買賣相關證券的行為都是被禁止的。
2、證券從業人員是指被中國證監會依法批準的證券從業機構正式聘用或與其簽訂勞務協議的人員。證券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取得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在各項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證券中介機構的正副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應獲得證券從業資格證書;未取得證券業從業資格,除符合豁免規定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各類證券專業崗位上工作。
拓展資料:
一、證券法,是指有關調整證券的發行、買賣和其他交易行為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對有價證券的發行、交易、清理等各方面活動進行規范,提供法律保證和限制的行為規范,它以證券交易法為主,同時包括公司法、破產法等法規中有關證券的相關條款。
二、《證券法》是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的法規,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按國際慣例、由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組織而非由政府某個部門組織起草的經濟法。
3. 證券公司也買股票
特定類型的證券公司可以買賣股票。按國家規定,證券公司分為幾類,如果純粹是做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是不允許買賣股票的。但有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可以買賣股票。證券公司每增加一項業務都需要增加資產和其他條件。一般綜合類的證券公司都可以買賣股票。但證券公司的營業部是不允許買賣股票的。在上世紀90年代,證券市場不規范的時候,有一段時間證券公司的營業部可以買賣股票。但也導致一批證券公司領導入獄,後來規范後,就不允許證券公司營業部買賣股票了。
證券公司是經國務院審查批准設立的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業務范圍不僅僅是炒股,還提供證券投資咨詢、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等業務。證券公司買入股票意味著看好所買入股票的公司的前景,證券公司買入股票前都會對所買入股票的公司進行調研,所以證券公司所買入的股票都具備投資價值,都會有上漲空間。
股票交易流程:
1、股票交易流程包括開通股東代碼卡和資金賬戶,通過銀證轉賬的方式轉讓資金,即可進行股票委託交易。
2、開立股票賬戶:下載我們的開戶軟體「國海證券開戶」,打開首頁「開戶」——按照開戶流程申請。
3、開戶成功後下載交易軟體。並登錄該帳戶。
4、進入股票賬戶首頁界面。
5、然後輸入你想買的股票的代碼,想買的價格,想買的數量。請注意,數量必須是100或100的整數倍。
6、核實後,感覺可以下單了。如果您按下按鈕購買,系統會提示您購買的數量和所需的總價。注意股票手續費在買入後只會顯示正確的傭金,所以目前的傭金並不是唯一的。
7、如果價格令人滿意,只需點擊按鈕。如果當前價格低於或等於您的委託價格,那麼您將購買成功。如果當前股價高於你委託的價格,你就買不到。等待股票調整回低於你的委託價格,再買入成功。
8、賣股票。當交易價格合適的時候,你可以拋出股票,也就是賣出股票。您可以輸入股票代碼和股票中的股票數量並出售,股票數量只能小於或等於購買數量。
9、退出軟體系統,交易就是這樣完成的。
4. 證監會為什麼會不允許股票買賣單向收費具體原因是什麼
證監會不允許股票買賣單向收費是由國家證監會固定的,主要原因是為了確保交易的公平,維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和繁榮。
在證監會的規定中,在股票市場上,股票交易一直都是雙向收費的,基本上沒有買賣單向收費,簡單來說就是買入和賣出都是要收取費用的,畢竟國家證監會給你提供了一個股票交易的平台,在買賣股票的過程中,對於證監會來說是需要操作成本的,那麼這些操作的成本來源在哪裡呢?肯定是從股民的手上收來的,畢竟證監會也不會為每一個人免費打工吧。
總的來說,證監會是不允許股票買賣單向收費,原因也是國家明文規定,說白了其實就是為了維護證券股票交易市場的穩定,畢竟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規定,肯肯定是經過歷史和實踐的檢驗,然後得出來的結果,不然你覺得為什麼國家會採用雙向的收費,而不是單向的收費?這都是根據對於證券市場有利的方向制定的規則,目的當然是為了促進證券股票交易市場的繁榮與發展。
在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過程中,股票與證券的交易發展,其實在我國已非常的普遍了,這個市場經過長期的發展也趨於穩定,對於我國經濟的發展也有良好的促進作用。
5. 證監會工作人員不能炒股嗎
證券公司工作人員禁止買賣股票,但根據最新報道,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可以炒股將成為現實。「已實施17年的《證券法》迎來第二次大修。5月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提出,證券經營機構、證券交易場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監會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證券從業人員,應事先申報本人及配偶證券賬戶,並在買賣證券完成後三日內申報買賣情況。」
新聞鏈接:http://news.163.com/15/0422/17/ANQQ6V0B00014JB5.html
附:原規定
根據《證券法》及有關規定,下列人員不得開設A股證券賬戶:
(1)證券主管機關中管理證券事務的有關人員;
(2)證券交易所管理人員;
(3)證券經營機構中與股票發行或交易有直接關系的人員;
(4)與發行人有直接行政隸屬或管理關系的機關工作人員;
(5)其他與股票發行或交易有關的知情人;
(6)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的人以及沒有公安機關頒發的身份證的人員;
(7)由於違反證券法規,主管機關決定停止其證券交易,期限未滿者;
(8)其他法規規定不得擁有或參加證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現役軍人等。
另外,證券從業人員及國家機關處級以上幹部、現役軍人等不得參與股票交易,但可以開立基金賬戶,買賣基金和債券。
6. 證券會從業人員可以炒股嗎
證監會說不可以。其實以前證券從業人員是可以炒股的,後來發現很多人利用掌握的客戶賬戶情況做老鼠倉、內幕交易、甚至是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而證監會發現很難監管,於是就一刀切規定所有從業人員都禁止炒股,一旦被抓後果很嚴重。
拓展資料
炒股,指倒買倒賣股票。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
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
開戶
1.到證券公司開戶,辦理上證或深證股東帳戶卡、資金賬戶、網上交易業務、電話交易業務等有關手續。然後,下載證券公司指定的網上交易軟體。
2.到銀行開活期帳戶,並且通過銀證轉賬業務,把錢存入銀行。
3.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或電話交易系統等系統把錢從銀行轉入證券公司資金賬戶。
4.在網上交易系統里或電話交易系統買賣股票。
5.手續費在100元左右(每家證券公司是不同的)。股市低迷時,一般免費開戶。
6.買股票必須委託證券公司代理交易,所以,必須找一家證券公司開戶。 買股票的人是不可以直接到上海證券交易所買賣的。
辦理開戶手續的步驟:開立證券賬戶 ---> 開立資金賬戶 ---> 辦理指定交易
委託
作為一個股民是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的,而只能通過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買賣股票,而所謂證交所的會員就是通常的證券經營機構,即券商。你可以向券商下達買進或賣出股票的指令,這被稱為委託。
委託時必須憑交易密碼或證券賬戶。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證券交易中的合法委託是當日有效的限價委託。這是指股民向證券商下達的委託指令必須指明:①股東姓名②資金卡號③買入(或賣出)④上海(或深圳)⑤股票名稱⑥股票代碼⑦委託價格⑧委託數量。並且這一委託只在下達委託的當日有效。股票的簡稱通常為四至三個漢字,股票的代碼為六位數,委託買賣時股票的代碼和簡稱一定要一致。
7. 證監會怎樣如何查處從業人員買賣股票
《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不可以買賣股票。
一、《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二、國家規定不能買賣股票的人群:
1、證券從業人員
2、國家機關處級以上幹部
3、現役軍人
以上人員不得參與股票交易,但可以開立基金賬戶,買賣基金和債券。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將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修改為:「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3.第三十六條[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累計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累計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累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多次利用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活動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一百九十九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第十八條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從業人員,不得擔任基金託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職務,不得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第九十七條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專門基金託管部門的從業人員違反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基金從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