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競價時間買賣規則
股票競價規則總的來說是有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而集合競價一般是指在每個交易日的9:15-9:25這個時間段內,投資者自由定價進行買賣申報,時間截止後電腦系統對申報進行集中撮合處理,最大成交量價位就是集合競價的價位。
拓展資料:
連續競價,即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股票競價成交是指券商在接受客戶委託,填寫委託書後,應立即通知其在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去執行委託的一種交易方式。由於要買進或賣出同種證券的客戶都不只一家,故他們通過雙邊拍賣的方式來成交。國內證券交易所內的雙邊拍賣形式主要採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成交的原則是: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投資者委託的買賣一旦成交,則不得反悔。在未成交以前,也可以撤單,撤單程序與買賣委託的過程基本相同。
㈡ 賣股票時價格怎麼確定啊
限價委託。按客戶確定的價格或履約時間的價格進行賣出的定單,買賣委託中設有高於市場價格的賣出價格之指示。當市場價格達到其他設定的價格時,即成交。
股票賣出規則如下:
1、交易時間
股票只能在交易時間賣出,一般周一至周五(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為股票交易。
2、競價成交
股票竟價的規則是價格高的可以比價格低的優先買進,但是價格低可以比價格高的優先賣出。如果賣出價格在同價位,則按照時間順序優先。
3、委託規則
股票賣出可以是零股,但是需要一次性把零股賣出去。通常在1-99股之間,不滿100股的稱為零股。
4、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
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5、委託買賣單
不管是買單還是賣單,只要還沒有成交,股民就可以撤銷委託。
6、「T+1」交易制度
在當天買進的股票不能在當天賣出,而當天賣出股票得到的資金可以進行其他買入行為,但是不能在當天提現。
7、「T+0」回轉交易
「T+0」回轉交易指的是在持有股票的前提下,在同一交易日內以低價增持、以高價賣出原本持有股票的行為。
8、股價每日波動
每個交易日,普通股票(除上市首日、復牌等特殊情況)的股價較上一交易日收盤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ST開頭的股票,漲跌幅不得超過5%;新股上市首日,最高漲輻限制為44%。
㈢ 賣股票一般幾點的價格高
一般下面幾個時間段價格會高:
1、上午最佳賣出是早上開盤一沖宴盯高和11:00左右(大盤握歲高開10點前賣,低開等反彈在賣)。
2,上午最佳買入是大盤低開和10:00-10:30分左右。
3,下午最佳買入是2:00-2:30大家注意晌皮和觀察。
4,下午最佳賣出是13:10分-13:30分。
㈣ 一支股票假如10點賣出,和11點賣出,是不是和基金一樣都是下午三點的價格
不是,股票賣出是按照實時的交易價格,基金是按照下午三點的價格。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4)股票賣出時間的價格擴展閱讀:
股票的交易費用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
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滬市股票的買進和賣出都要照成交金額0.02‰收取過戶費。以上費用,小於1分錢的部分,按四捨五入收取。
㈤ 股票賣出是不是按當天開盤價賣出
1. 股票的賣出是按當時買進和賣出報價競價匹配的價格賣出,比如下午1點你申報賣出股票,報價12.05元,這時買方最高報價(就是買一價)為12.10元,成交價會為12.10元. 這就不是當天的開盤價。
2. 漲跌數值是用現在的股票成交價減去昨天的收盤價計算出來的。
㈥ 股票賣出時間規則是怎麼樣的
規則一:股票賣出時間必須是在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也就是周一至周五的9:30-11:30和13:00-15:00,節假日將暫停賣出。
規則二:採用T+1交易制度,也就是今天買入的股票,想要賣出的話,至少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而賣出股票所得的錢,需要等到第二個交易日才可以取出來。舉個例子,周三買入的股票,周四才能賣出,周五才能把賣出股票的錢取出來。
規則三:如果投資者是在創業板、科創板購買的股票,是可以在每個交易日的15:05-15:30進行交易的。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交易時間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交易費用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滬市股票的買進和賣出都要照成交金額0.02‰收取過戶費。
以上費用,小於1分錢的部分,按四捨五入收取。
還有一個很少時間發生的費用:批量利息歸本。相當於股民把錢交給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時間內,返回給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㈦ 股票賣出價格是按實時計算還是按下午3點收盤價計算
股票的賣出價格是按照實時的價格,不是按照當日收盤後的價格交易(即下午3點的收盤價計算),股票成交時是按照價格優先原則,即賣出價較高的申報先成交,時間優先原則,即最先時間申報的先成交,交易量優先原則,即交易量較大的先成交,在正常的交易時間之內,買賣股票都是按照實時的價格交易的,並不是按照當日的收盤價交易,在賣出股票後,得到的錢也是實時到賬的,所以是可以馬上買入股票,但是提現方面,要第二天才行。
㈧ 股票的買賣時間是幾點到幾點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上午鉛伏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鋒滑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槐基攜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休市日:五一、十一、春節、元旦、清明、端午、中秋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㈨ 股票賣出是不是算當天收盤的價格
一般是按照實時價格算的,集合競價才是收盤價格。
1、 價格優先是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也就是對同一隻股票進行買賣時,較高價格的買入優先於較低價格的買入,較低價格的賣出優先於較高價格的賣出。
2、 時間優先是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也就是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委託的優先於後委託的。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3、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拓展資料:
委託買賣股票又稱為代理買賣股票,是專營經紀人或兼營自營與經紀的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委託人)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委託授權,依據買賣雙方各自提出的條件,代其買賣股票的交易活動。代理買賣的經紀人即為充當股票買賣雙方的中介者。
委託的價格形式有兩種:
1、 市價委託,即按市場價格買進或賣出股票。
2、 限價委託,即按委託人提出的價格條件買進或賣出股票。從1992年2月起上海證券交易所已取消市價委託形式,一律採用限價委託形式。在委託期限方面,上海證券人委託的時侯起至當日營業終止時間有效;5日內有效指從委託之日起至第5個營業日(含委託當日)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