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不可以炒股
由於證券業從業人員職業的特殊性,其買賣證券時可能與自己從事的業務發生利益沖突,也可能提前接觸到一些影響證券價格的信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公平的交易機會,我國法律明文禁止部分從業人員不得買賣股票等規定的證券。
根據《中華人民正灶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舉激扮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的措施鉛含。前款所稱證券市場禁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制度。
(1)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投行擴展閱讀:
基金從業人員是可以進行證券投資的。
2013年新修訂的《基金法》首次放開了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的限制。《基金法》第十八條規定,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其本人、配偶、利害關系人進行證券投資,應當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報,並不得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發生利益沖突。
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前款規定人員進行證券投資的申報、登記、審查、處置等管理制度,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2013年12月,基金業協會發布《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管理指引(試行)》,進一步對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行為明確要求,指導行業做好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管理自律工作,規范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行為。
㈡ 又有從業人員違規炒股吃罰單!券商副總監7年賺5500萬,會被如何處罰
應該會把他們把賺的錢全部交出來,然後再處一定金額的罰金。
一,從業人員違規炒股,7年賺5500萬。
因為非法營利的數字實在是太巨大了,所以說他的想法也是相當的嚴重,按照正常的操作,非法盈利的這5,500萬元肯定是要歸還的。然後會根據非法營利的金額再去設定需要賠償的額度。其實是非常劃不來的,被抓到之後需要把賺的錢全部交上去,還要再繳納罰金。你以為只是罰錢交錢的問題嗎?啊,這件事情解決之後,他還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也就是還需要坐牢。工作也丟了,賺的錢全部還回去,還要在監獄接受改造。這也是證券行業的又一次警鍾。
㈢ 證券公司工作的人不能炒股嗎
證券公司工作人員禁止買賣股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3)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投行擴展閱讀:
主要有以下幾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㈣ 新證券法對從業人員炒股規定
法律分析: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必須依法轉讓。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者員工持股計劃的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可以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持有、賣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因此證券從業人員不能夠買賣股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條 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第五十一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或者實際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或者因與公司業務往來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上市公司收購人或者重大資產交易方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六)因職務、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因職責、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
(八)因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對上市公司及其收購、重大資產交易進行管理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有關主管部門、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
(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
第五十二條 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發行人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發行人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
㈤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炒股嗎
證券從業人員是不能炒股的,根據該條例,證券從業人員和證券業監管人員不得持有股票和買賣股票。因為從事證券交易和經營業務的各類從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必然會獲得超越常人的業務優勢和各種信息優勢。如果允許他們利用這些優勢開展證券交易業務,必然會損害普通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拓展資料
一、不可以參與炒股的人員有哪些
1、證券主管機關管理證券事務的有關人員;
2、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經主管機關決定停止證券交易,期限未滿的;
3、與發行人有直接行政隸屬關系或管理關系的機構的工作人員;
4、與股票發行或交易有關的其他知情人士;
5、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人和無公安機關身份證的人;
6、與發行人有直接行政隸屬關系或管理關系的機構的工作人員;
7、證券經營機構中與股票發行、交易直接相關的人員;
8、證券交易所管理人員;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擁有或參與證券交易的其他自然人,包括武警、現役軍人等。
二、證券從業者相關問題
1、如何取得證券從業資格?
答: 參加我會組織的證券從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後即可取得(或申請)從業資格。如屬中國證監會另行規定的人員,按照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取得從業資格。
2、證券業從業人員是否都需要取得從業資格和執業證書?
答:凡是在依法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都應當按照《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從業資格和執業證書。
三、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四十三條明文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㈥ 按照法律,證券從業人員炒股應受什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的規定,做股票犯法最高要判有期徒刑十年,相關的處罰條例全文如下:
第一百七十八條偽造、變造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七十九條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八十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內幕信息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第一百八十一條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或者證券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者偽造、變造、銷毀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八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㈦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買賣股票嗎
《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不可以買賣股票。
一、《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二、國家規定不能買賣股票的人群:
1、證券從業人員
2、國家機關處級以上幹部
3、現役軍人
以上人員不得參與股票交易,但可以開立基金賬戶,買賣基金和債券。